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村级防返贫动态监测方案精选5篇,希望大家喜欢。

村级防返贫动态监测方案1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监测范围

覆盖全镇所有行政村和社区的所有农村家庭收入较低且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村人含脱贫攻坚期易地扶贫搬迁及同步搬迁已转为城镇户籍的人)。

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作为xx年监测范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60元)。

过渡期内(xx-2025年)综合全省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适时进行调整。

二、监测对象

以农村家庭户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1、脱贫不稳定户。

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范围(xx年为60元,下同),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

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

2、边缘易致贫户。

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范围,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

3、突发严重困难户。

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略高于监测范围,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情况,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福缩减,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基本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依靠自身力量难以摆脱困境、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三、监测风险

对监测对象要准确认定监测风险,风险类型分为因病、因学、因安全住房、因安全饮水、因残、因自然灾害(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早灾、生物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或失业、缺劳动力、其他。

四、监测方式

采取集中排查、农户自主申报、镇村日常摸排、部门筛查预警、各类渠道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快速发现疑似风险户,对各类监测发现的风险预警信息进行逐级反馈,并同步反馈相应的主管行业部门。

(一)集中排查。

以镇为主体,统筹组织各级干部和帮扶力量,每年按照国家、省、市统一安排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包括辖区内所有农村人和已转为城镇户籍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含同步搬迁户)。

(二)自主申报。

镇村两级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农户自主申报渠道。

由户主成户主授权他人,向村(社区)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三)日常摸排。

由镇村干部、驻村干部、网格员、帮扶干部等基层力量通过日常工作走访,结合信访和群众反映等途径,及时发现收集风险线索。

四)部门推送。

区医疗保障局、区卫健局、区教科体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人杜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残联、区应急管理局、区妇联、团区委、区信访局等相关行业部门通过行业数据筛查、信息监测、调研督查等渠道发现可能导致农户返贫致贫的风险线索,每月20日前及时推送至区乡村振兴局。

区乡村振兴局汇总后及时推送至相关镇,由镇向相关村(社区)“两委”反馈。

风险线索主要包括: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家庭收入大幅减少、支出大幅增加,家庭住房不安全,安全饮水受到严重影响,产业项目失败,较大规模失业,突发公共事件、安全事故等。

五)关联监测。

通过新闻媒体、政务信箱、公共网络等渠道发现有返贫致贫的风险线索。

五、认定程序

严格按照分析研判、信息核实、评议公示、复查审核、部门比对、区级审定、公告录入的监测程序,认定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一)分析研判。

镇、村两级根据集中排查、自主申报、日常摸排、部门推送、关联监测等渠道收集汇总风险对象,组织包村干部、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等相关人员进行分析研判,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核实名单。

(二)信息核实。

村(社区)“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组成工作组每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根据拟纳入监测对象核实名单开展入户核实,准确、完整、规范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中1-5项。

农户签订《承诺书》承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授权区级相关部门依法查询其家庭存款、车辆、房屋等资产信息。

(一)评议公示。

村社区)“两委”根据帮扶成效,每季度末开展“风险消除”评估,提出达到“风险消除”对象名单、并组织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在村内公示5天。

无异议的,由村(社区)报镇乡村振兴办。

(二)核查确认。

镇乡村振兴办收到“风险消除”对象名单后,组织力量逐户开展“风险消除”核查。

达到风险稳定消除条件的报区乡村振兴局。

(三)复核审定。

区乡村振兴局牵头,组织区医疗保障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教科体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等相关行业部门对报“风险消除”对象帮扶信息、帮扶成效进行实地复核,符合风险稳定消除对象的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公告标注。

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将审定结果在监测户所在行政村(社区)进行公告。

镇乡村振兴办在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

八、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高度重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完善

10帮扶措施,保障工作力量,切实织密监测网络,做实帮扶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强化部门联动。

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相关行业数据共享共用机制。

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反馈日常掌握预警信息,配合开展信息核查,落实行业帮扶政策。

镇、村两级要强化风险线索模排和汇总研判,推动帮扶措施及时兑现落实到户到人,同时要加大监测帮扶工作宣传力度,重点宣讲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范围、程序和行业部门帮扶政策。

(三)强化督查问责。

镇纪委、镇乡村振兴办将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常态开展专项督查,对一些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暗访,将“应纳来纳”视为“漏测”;将“应扶未扶”、长时间无帮扶措施、风险米稳定消除就标注“风险消除”的视为

“失帮”;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将严格迫责问责。

村级防返贫动态监测方案2

按照省、州要求,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贏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监测对象

(一)脱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

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

(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四、监测方式

根据《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

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五、监测步骤

第一步:排。

2019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

县攻坚办组织“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研究制定相关行业部门初步监测对象的标准。

各行业部门和乡(镇)根据标准,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的,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

村级防返贫动态监测方案3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促进国家、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发现问题整改,现就组织开展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xx年,我省面对灾情疫情叠加影响,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奠定了坚实基础。

xx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深化之年。

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确保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再上新台阶,势在必行且意义重大。

二、工作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

1.明确监测范围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以xx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8.8%为调整依据,xx年防返贫监测范围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6900元为参考。

同时,综合考虑家庭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

2.拓展排查方式

(1)全面筛查。

以县为单位组织实施,以家庭为单元,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面筛查。

在乡(镇、街道)指导下,各行政村组织村级调查员或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对村内所有农户进行走访筛查,深入宣传讲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逐户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筛查表》(详见附件),全面摸清农户家庭情况和自主申报意愿,提高排查工作实效。

(2)重点核查。

在全面筛查基础上,对以下十个重点群体逐户开展入户核查,填写《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表》,并提出初步核查意见。

十个重点群体包括:一是有自主申报意愿的农户;二是脱贫户特别是2020年度脱贫的;三是xx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或明显减少特别是收入在监测范围内的农户;四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五是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六是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以及一户多残家庭;七是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八是往年务工收入占比高但近半年以来务工就业不稳定的农户;九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十是其他可能存在返贫致贫风险隐患的农户。

3.完善识别程序

(1)入户核实。

针对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农户自主申报等途径发现的风险线索,村级组织对农户家庭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进行入户核实,填写《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表》。

有申报监测对象意愿的农户,逐户签订承诺授权书。

(2)信息比对。

村级及时收集汇总签订承诺授权书的农户信息,通过乡(镇、街道)统一报送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反馈比对结果。

(3)村级初选。

村级根据比对反馈信息,结合家庭基本情况、返贫致贫风险等综合研判,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初选监测对象并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4)乡级审核。

乡(镇、街道)对村级上报的公示无异议的初选监测对象及时审核,确定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审核批准。

(5)县级审批。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结合信息比对等有关情况,及时审核批准并将审批结果推送乡(镇、街道)。

(6)结果公告。

以乡(镇、街道)名义将县级审批后的监测对象名单在所在村公告。

(7)录入建档。

由乡(镇、街道)组织村级将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并建立相关档案。

4.明确识别要求

(1)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

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县级完成审核批准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

要提高工作时效,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比对与识别程序可以同步进行,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据共享、比对结果共用,对新纳入低保对象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可不重复比对。

(2)统筹把握标准,确保应纳尽纳。

识别监测对象,既要参考收入,又不能唯收入,要综合研判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创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统筹决定是否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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