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招生宣传活动策划方案范文,希望大家喜欢,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一、入学年龄
入学的年龄为六周岁(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现场报名登记时间
5月23-24日8:30-11:3013:00-16:00
三、学区片
腾飞路以东、北海路以西、泰达大街以南、第二大街以北区域。
四、入学办法
(一)网上申报:家长登录进入“网上办事-学位申请”,以适龄儿童身份证号(港、澳、台、外籍使用护照号)进行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进行信息采集(完成信息采集仅为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并非完成报名)。采集信息上传的照片须为蓝色背景。打印2份带照片的信息表,于现场报名时携带。
(二)现场登记
1.登记报名日(5月23、24日)一位家长携带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持入学所需证明材料到学校现场验证及报名、登记。
2.所需材料:①打印的网上填写的学生信息表2份(含蓝底背景照片)②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户主页、需入学儿童页复印件1份)④一孩或
二孩生育服务证,或独生子女证;计划外生育儿童,必须提供“计划外二孩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备注:开发区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适龄儿童是指户口(含蓝印户口)登记日期在5月24日之前)的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户主必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与房产证所有人须一致,夫妻关系需提供结婚证。
五、温馨提示: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对相关报名材料复核,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咨询电话:66295915米老师66295979贾主任
七、说明
(一)我校于5月22日9点后在学校保安室发放顺序号,请按照顺序号预定的时间到校现场报名登记,以节省等候时间。
(二)请在6月25日后上泰达教育网查看录取情况,学校网站会发布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间。
(三)当本学区内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可供给最大学位数时,区招办将综合户籍、住房等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其他申请入学情况
1.开发区内人户分离(含集体户)的适龄儿童到开发区第二小学学校登记,统筹安排入学。
2.在开发区获得由天津开发区高新技术指导委员会审批发放的高级人才证书的高级人才适龄子女到泰达实验学校登记,统筹安排入学。
3.在开发区居住的香港、澳门适龄儿童,证件齐全者到泰达实验学校登记,统筹安排。
4.父母在开发区工作的外籍适龄儿童,证件齐全者到泰达实验学校登记,统筹安排。
一、指导思想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依据有关政策法规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职责
1、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
组员:
2、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副组长的职责是解决组员解释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施招生工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工作要求:
组员在招生时应着装大方,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二)招生政策
1、年龄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
2、范围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具有乌鸦小学服务范围内的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接收外出打工子女返校。
为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教育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1、年满六周岁(指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且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本辖区户籍和符合条件非本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学校计划招生8个班,人数500人。
2、招生范围:XXX社区和符合条件非本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计划
本年度根据适龄儿童统计,学校计划招收8个班,招生人数500人。
三、本年度毕业班情况
本年度我校毕业9个班,毕业人数492人。
为做好XXXX年我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健康发展,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确保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顺利实施,推动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机构及职责
XXXX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进一步实行权力下放、统筹协调、分级管理、各负其责。
省教育厅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学业水平考试和中招工作的有关政策与实施细则;统一组织命题、试卷印制、考试、评卷、发布成绩;管理全省中招数据库,公布招生计划、录取最低分数线和录取结果;负责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含部分市县、单位所属学校面向全省招生的计划)、有关高校、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录取审核工作;指导协调各市县(单位)中招办和各招生学校的招生工作。
市县(单位)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本市县(单位)中招工作的实施意见;负责建立本市县(单位)考生的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具体组织报名、填报志愿、各学科考试和考查;使用全省统一的中招数据库,做好本市县(单位)各类学校的录取工作;按省中招办要求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有关高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校或附属中学的招生工作。
各初中学校设立学生升学指导办公室,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招生宣传,对初中毕业生进行升学指导,引导初中毕业生准确定位未来发展方向,根据实际在报考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学校之间做出合理抉择。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3月2日-8日,省中招办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将全省初三年级学生信息统一导入省中招系统,并自动生成考生准考证号。
4月13日-17日,具有本省常住户籍的外省市回琼升学考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等到户籍所在市县(单位)中招办报名,市县(单位)中招办应当场向考生反馈准考证号等报名信息。
3月8日-4月30日采集考生电子相片。
(二)报名须知
1.省中招办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将全省初三年级学生基本信息统一导入省中招系统,省中招系统将为每一位考生自动生成10位数字组成的准考证号(前两位为年份代码,3—4位为市县代码,5—6位为毕业学校代码,7—10位为考生顺序号)和初始密码(考生出生日期的8位数字)。学校应及时将考生的准考证号通知到每一位考生。
2.学校或学生在省中招系统中按设定的权限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学生报名信息进行变更。学生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学校或学生可以在省中招系统中打印《XXXX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表》,并在该表相应栏目上签名。
3.学校负责核验具有本校学籍考生的基本信息、考生身份情况及享受优惠照顾政策所需的有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经核验后的有关材料复印件,须有核验人签名和学校印章,存入考生纸质档案袋。报名结束后,学校须把考生纸质档案材料送市县(单位)中招办备案。涉及到享受优惠照顾政策条件的考生,市县(单位)中招办还要认真核对和确认录入的相关信息和特征,对符合各条件的要切记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中对应的“□”位置打“√”。
4.各市县(单位)中招办负责核验外省市回琼升学考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等在中招办单独报名的考生基本信息(户籍、民族、全国学籍号等)、身份情况(应往届等)及享受优惠照顾政策的有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经核验后的材料复印件,须有核验人签名,存入考生纸质档案袋。市县(单位)中招办应告知此类考生何时参加由当地组织的体育、生物、地理、理化实验操作等科目的考试或考查,以及要配合做好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相片采集等事项。
5.我省学籍但非我省户籍的考生(不含港澳台籍考生和外国籍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我省公安部门出具的其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件。
6.归侨考生、归侨子女考生(不含侨眷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简称“三侨生”)须提供经县级以上外事侨务办审核的《XXXX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三侨生”审核表》。港澳台籍考生、外国籍考生须提供有关身份证件(护照、身份证或居住证等)和县级以上外事侨务办、港澳台办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7.农村独生子女户子女、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须提供经市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审核的《XXXX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审核表》。此表一式三份,市县(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存档一份,两份由考生提交报考地市县(单位)中招办,其中一份由报考地市县(单位)中招办录入系统信息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袋,另一份由该中招办于5月8日前报送省中招办备案。市县(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对该类考生审核结束后,要将审核确认合格的考生名单制成名册一式三份,一份自存,一份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政府网上公示,一份上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供复核。教育行政部门在公示考生名册时,要同时公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立的举报电话(65307232)和省中招办的举报电话(65313119),以接受社会监督。
8.现驻三沙市的军、警部队现役军人和有关单位干部职工(驻岛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子女须提供经三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的《XXXX年海南省驻三沙市部队现役军人和有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审核表》。
9.县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负责对少数民族考生的身份进行审核确认,尤其是对世居与户籍在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市县的少数民族考生身份,更要严格审核。要认真审核少数民族考生本人和父母户口簿及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审核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名以示负责),并在《XXXX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上做出审核意见。审核表一式三份(连同有关证件复印件),一份由市县民宗部门保存,两份送考生报考地市县(单位)中招办,其中一份由该中招办录入系统信息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袋,另一份由该中招办分别按省中招办划定的海南中学、国兴中学民族特招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初步入围考生名单和国兴中学普通班入围考生名单,分别按省中招办确定的时间报送省中招录取场,以供录审。考生民族成份审核工作结束后,市县(单位)民宗部门要将审核确认合格的少数民族考生名单制成名册一式三份,一份自存,一份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政府网或教育行政部门门户网站上公示,一份上报省民宗委以供复核。名册中,对世居在我省的黎、苗、回族应届初中毕业生要分类登记。教育行政部门在公示考生名册时,要同时公布省民宗委的举报电话(65339104)和省中招办的举报电话,以接受社会监督。
一、总则
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招委统一领导,省招办具体组织实施,省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录取期间,成立省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招委负责人担任。录取现场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职能小组,并实行全封闭式管理。
各层次、各类别计划的招生均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招生录取工作要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各市(州)、县(区、行委)招委负责建立健全考生录取信息档案,组织开展考生录取资格审查和上线考生档案复查,开展招生政策宣传咨询服务,配合做好信访接待及招生录取工作。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招生宣传活动策划方案范文,希望大家喜欢,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一、入学年龄
入学的年龄为六周岁(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现场报名登记时间
5月23-24日8:30-11:3013:00-16:00
三、学区片
腾飞路以东、北海路以西、泰达大街以南、第二大街以北区域。
四、入学办法
(一)网上申报:家长登录进入“网上办事-学位申请”,以适龄儿童身份证号(港、澳、台、外籍使用护照号)进行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进行信息采集(完成信息采集仅为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并非完成报名)。采集信息上传的照片须为蓝色背景。打印2份带照片的信息表,于现场报名时携带。
(二)现场登记
1.登记报名日(5月23、24日)一位家长携带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持入学所需证明材料到学校现场验证及报名、登记。
2.所需材料:①打印的网上填写的学生信息表2份(含蓝底背景照片)②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户主页、需入学儿童页复印件1份)④一孩或
二孩生育服务证,或独生子女证;计划外生育儿童,必须提供“计划外二孩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备注:开发区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适龄儿童是指户口(含蓝印户口)登记日期在5月24日之前)的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户主必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与房产证所有人须一致,夫妻关系需提供结婚证。
五、温馨提示: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对相关报名材料复核,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咨询电话:66295915米老师66295979贾主任
七、说明
(一)我校于5月22日9点后在学校保安室发放顺序号,请按照顺序号预定的时间到校现场报名登记,以节省等候时间。
(二)请在6月25日后上泰达教育网查看录取情况,学校网站会发布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间。
(三)当本学区内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可供给最大学位数时,区招办将综合户籍、住房等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其他申请入学情况
1.开发区内人户分离(含集体户)的适龄儿童到开发区第二小学学校登记,统筹安排入学。
2.在开发区获得由天津开发区高新技术指导委员会审批发放的高级人才证书的高级人才适龄子女到泰达实验学校登记,统筹安排入学。
3.在开发区居住的香港、澳门适龄儿童,证件齐全者到泰达实验学校登记,统筹安排。
4.父母在开发区工作的外籍适龄儿童,证件齐全者到泰达实验学校登记,统筹安排。
一、指导思想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依据有关政策法规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职责
1、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
组员:
2、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副组长的职责是解决组员解释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施招生工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工作要求:
组员在招生时应着装大方,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