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口腔门诊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大家喜欢,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口腔门诊安全管理制度1

(一)本诊所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二)本诊所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三)负责人为所在诊所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其他职工在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四)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诊所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高压配电盒和氧气瓶。

(五)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经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六)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

(七)电器产品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八)任何部门和个人,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

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九)根据消防安全要求,诊所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二)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三)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

工作突出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口腔门诊安全管理制度2

为规范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流程,明确重要事项与责任目标,保障医院消防安全与运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库房消防管理

1.1各级各类库房的消防工作必须由科室领导主抓并负责,专职专人管理,建立昼夜值班巡逻制度,并对新职工进行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2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易相互发生反应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醒目标明物品名称和灭火方法。

1.3易自燃、易分解的物品,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备,严格控制温、湿度不超标准。

物品入库应当有专人检查,禁带火种入库。

对包装破损的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1.4库房内不得堆放大量纸箱、被褥等易燃物品,不得存放汽油、酒精及化学物品。

1.5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绝对不许吸烟和使用电炉,库房内电线应穿管,不得使用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并加装防爆罩,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1.6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牌,库区内的消防设施必须处于良好状态,灭火器不得挪用。

仓库出口严禁堆放物品。

1.7对爆炸物品、剧毒物品、精神麻醉物品要执行双人保管、双本帐册、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

手术室消防管理

2.1手术室其火灾危险性主要与使用易燃易爆的麻醉剂有关,其吸入浓度大都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范围之内。

必须落实如下防火防爆措施:

2.1.1手术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排风不得再循环使用。

2.1.2控制易燃物。

操作要谨慎,绝对禁止任何火种。

不得使用盆装酒精泡手消毒。

易燃药品应随用随领,不得储存。

其中氧化亚氮必须与其它可燃品分开存放。

2.2.2应有静电消除措施。

应采用特制的导电软管,铺设接地的铜板或金属网,用易燃性麻-醉-药的过程中,禁止使用电灼、电凝器、激光刀。

凡需使用心电图、除颤器、内窥镜等带电器械,各项检查工作均应在手术前做好;手术室内非防爆型开关、插头,应在麻醉前插好,并需等手术完毕,乙醚蒸气排除干净后,方可切断或拔去插头;手术室内禁止使用电炉、酒精灯等明火,电源、动力系统的电源设备绝缘性能必须良好,防止短路产生火花。

氧气站消防管理

3.1严格按规定使用电源。

氧站周围架设高、低压电缆应大于安全距离。

3.2做好避雷和防静电保护。

3.3氧站工作区严禁烟火,杜绝明火。

严禁将火柴、打火机等火源带进工作区。

3.4工作人员熟悉操作规程,熟悉管道、阀门使用方法,并制定应急

处理的预案,进行演练。

3.5按规定进行加氧等操作,加氧时清理四周火源,无关车辆不得进入,确保进出安全。

3.6做好其他相关人员的防火工作。

进入氧站工作区一切人员事先应经过消防安全教育,服从管理。

放射科消防管理

4.1X线机室除了保证安装机器所需的面积外,还必须有足够的余地,做到环境宽敞、通风良好,以保证正常工作和机器的散热。

4.2中型以上的诊断用X线机,应设置一个专用的电源变压器。

为保护高压电缆,X线机用的电缆应敷设于电缆沟内,缆沟应封闭,防止老鼠咬坏电缆。

4.3X线机及其设备部件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4.4控制台应置于空气流通、整洁、干燥的场所,切忌潮湿、洒水并应定期检查和保养。

4.5组合机头散热不强,其连续工作时间不可太长,温度高时,可用电风扇帮助散热。

4.6高压发生器及机头不应随意打开观察窗口和拧松四周的固定螺丝,以防落入灰尘。

4.7在工作中要经常察听高压发生器或机头是否有异常声响,如有吱吱或啪啪的放电声,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检查维修。

药库、药房、制剂室消防管理

5.1药库

5.1.1药库位置应设在医院一角,不得与门诊病房等病员密集的地方毗邻,不得靠近胶片室、手术室、锅炉房等建筑。

5.1.2易燃药品或含有较多易燃品的药品,如酊剂、醑剂等,应分放在不燃材料砌成的药品架中,乙醚应避光储存,室温不超过28℃。

5.1.3在储存乙醚、乙醇、二甲苯等易燃品时应分库或单独存放,并有排通风设备,开关、照明应设在室外,中药库中存放大量中草药时,应定期翻堆、散热,以防自燃。

5.1.4药品储存时,氧化性的药品与乙醇、丙醇、乙醚等易燃药品等不得混放,应分间储藏;苦味酸、叠氮钠、大量的硝酸甘油片剂,亚硝异物酸等药品应单独存放;叠氮纳应储存在沙盘内,高锰酸钾、重铬酸钾、双氧水等氧化剂不得与其他药品混放。

5.2药房

5.2.1含醇量高的酊剂、醑剂等,大包装存量不宜超过2日量。

乙醇、乙醚等易燃液体以1日量为宜,乙醇等易燃液体以500ML瓶装为宜,配方配制高锰酸钾等氧化剂时,不得用纸袋包装,并不得与其他药品配伍或混放。

5.2.2化学性质相互抵触或相互作用后有着火或爆炸危险的氧化剂与还原剂、氧化剂与可燃品、苦味酸与金属盐等药品均属配伍禁忌,苦味酸应溶成水溶液配出,不宜将苦味酸结晶直接发出。

5.2.3药房内有大量废弃的纸盒说明书等可燃物品,应集中放在金属桶中,不得随地乱丢。

5.3制剂室

5.3.1制剂使用的乙醇、丙酮等易燃溶剂,应分室储存,远离明火热源;液状石蜡、酊剂、凡士林等应注意保管,与明火及性质相抵触的药物进行隔离。

5.3.2使用火棉胶套封口时,应在排气罩下进行;剥下的`零星火棉胶必须放在有盖的搪瓷桶内;废火棉胶应及时处理掉或浸没在水中。

5.3.3配制比例乙醇溶液时,注意不得破碎、外溢,出现意外应立即打开门窗、熄灭明火。

生化检验室消防管理

6.1平面布置

6.1.1生化检验室不宜设在门诊病人密集的地区,也不宜设在医院主要通道口。

6.1.2试剂橱应放在室内一角,电烘箱,高速离心机应设在另外一角。

6.1.3室内必须通风良好,使有毒、易燃气体蒸气能及时排出。

6.2试剂的储存与保管

6.2.1乙醇、甲醇、丙酮、苯等易燃液体应放在试剂橱底层阴凉处;高锰酸钾、重铬酸钾等氧化剂与易燃有机物必须隔离储存,不得混放;乙醚应避光储藏,未用完的不能储存在普通冰箱,以免发生爆炸。

6.2.2用作防腐剂的叠氮钠有爆炸危险且剧毒,应包装好放在黄沙桶内,专柜保管,平稳防震,双人双锁,苦味酸应先配成溶液后存放,避免触及金属。

6.2.3试剂标签必须齐全、清楚,以防弄错后发生异常反应引起危险,应专人保管,定期检查清理。

6.2.4乙醇用量较大应另室单独存放,有液化气的也应分室储存。

6.3主要操作

6.3.1多次回收套用溶剂,应注意产生过氧化物的危险,特别是乙醚。

6.3.2使用各种烧瓶,瓶内外均有可靠温度计。

6.3.3使用烘箱操作时,含有易燃溶剂样品不得用电烘箱烘干,可用蒸汽箱或真空烘箱,严格按说明书操作注意事项执行。

6.3.4加热用酒精灯的点火灯头应为瓷质,不得用铁皮;正燃烧的酒精灯不得添加酒精;熄灭酒精灯火焰时应加盖熄灭,不得口吹;必须使用的电炉采用封闭半封闭式;玻璃仪器不得直接放在电炉上,而应下衬专用石棉网

6.3.5对易分解的试剂或强氧化剂(如过氮酸)在加热时易爆炸,务必小心,应在通风橱内操作;每次操作完毕后,应立即将易燃剧毒品归回原处,不得在台上存放;室内检验的电气设备,应合格安装,定期检查,防止漏电、短路、超负载等不正常情况;一切烘箱等发热体不得直接放在木台上,烘箱铁皮架与木台之间应有砖块、石棉板等隔热材料垫衬。

医院卫生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院的卫生管理,给广大伤病员和职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就医、工作、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医护人员个人卫生:要求:⑴服装统一,内外衣干净整齐;⑵做到五不:不留(染)指甲、不染(烫)发、不化妆、不带饰物、男的不留长发;⑶做到四勤:勤洗手(饭前便后用流动水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各科室主任按照上述要求监督本科室人员的日常个人卫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口腔门诊安全管理制度3

1、口腔诊疗工作有一名分管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门诊部主任全面负责管理口腔门诊诊疗工作。

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

2、严格遵守《医院员工守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坚守服务承诺信条。

3、科主任组织科室人员学习以提高业务水平;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督促和指导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提高医疗工作质量。

4、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早退。

做好班前准备,准时开诊,工作时间不离岗,离开诊室向科主任请假,对迟到早退人员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5、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严防发生差错事故。

6、严格遵守口腔科感染管理规章制度,避免交叉感染。

7、认真学习各种仪器设备使用方法,合理使用,避免损坏。

检查并记录医疗设备的使用和维修保养情况,发生故障及时报告科主任。

8、保持诊室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为病人提供一个舒适的就医环境。

9、关心体贴病人,态度和蔼,解答问题耐心有礼貌。

10、按规定认真书写门诊病历,预约复诊时间。

11、按规定收取治疗费用。

12、按规定合理用药。

13、对疑难病例不能确定诊断时应请上级医生会诊。

14、患者就诊当次未能确诊,治疗四次以上未能解决问题者,及时报告科主任。

14、工作时衣帽整齐,禁止大声喧哗、聊天。

15、同事间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共同协作、共同提高。

16、下班前要关电闸,水门,气门,门窗,保证安全

17、维护本院利益,维护科室利益,爱护公物,开源节流。

18、时刻保持高昂的工作激情,有责任感,有爱心。

二、科室员工沟通协调工作制度

沟通协调形式

1、科室每2月举行一次员工意见沟通协调会议,让科室领导与员工、员工之间进行广泛地交流和沟通,以便协调工作,发现存在问题,及时作出整改。

2、员工沟通协调会的开会时间,一般应至少提前3小时通知员工,保证员工意见能及时在沟通协调会上反映。

3、遇到有些问题在科室协调会上不能解决的,可咨询医院相关部门,将该职能部门意见在沟通协调会上通报。

4、根据科室的实际情况,可利用科会或科室民主管理小组扩大会议进行沟通协调。

5、科室设置员工意见本,员工可以随时将问题和意见写在意见本上。

6、凡是员工意见经采纳后产生效果的,应得到公开表扬。

7、护士长每月征集科室员工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意见,采纳合理化建议。

沟通协调内容

1、总结工作和讨论工作计划

2、传达和学习上级和医院文件、会议精神,讨论贯彻落实上级和医院的决议及工作布署。

3、通报科室民主管理小组会议的决议。

4、需经科室民主管理小组讨论的重大事项,可事先在员工沟通协调会上征求员工意见。

5、讨论科室文化建设的实施。

6、根据科室在医德医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讲评,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解决。

7、讨论分析科室确因管理疏漏而引起的投诉,广泛听取员工意见,提出整改措施

8、通报科室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9、其它关系科室建设和职工利益的事宜。

三、口腔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医德,即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时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思想品质,是医务人员与患者、社会以及医务人员之间关系的总和。

医德规范时知道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思想和行为的准则。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

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患者解除病痛。

2、尊重患者的人格与权利,对待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务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

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患者。

4、廉洁奉公。

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口腔门诊安全管理制度4

(一)设置条件

1、选址:

(1)有固定经营场所,场所必须远离污染源,距离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场、坑式厕所、粪池等开放式污染源25米以上,周围环境卫生状况良好整洁。

(2)经营场所使用集中式给水,水源充足。

(3)具体路段:

要求应在以下所述市区路线构成范围以外(包含所述路段的临路、街铺面)设置新的个体诊所(室):

(4)经营场所距离二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0米;距离乡镇卫生机构≥200米,距离社区卫生服务站点≥100米。

(5)在“城中村”或住宅小区内设置新的个体诊所(室),需取得村民委员会或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2、建筑面积

(1)设置一个诊疗科目,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2)每增加一个诊疗科目,面积相应增加不少于20平方米。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口腔门诊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大家喜欢,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口腔门诊安全管理制度1

(一)本诊所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二)本诊所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三)负责人为所在诊所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其他职工在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四)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诊所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高压配电盒和氧气瓶。

(五)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经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六)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

(七)电器产品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八)任何部门和个人,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

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九)根据消防安全要求,诊所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二)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三)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

工作突出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口腔门诊安全管理制度2

为规范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流程,明确重要事项与责任目标,保障医院消防安全与运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库房消防管理

1.1各级各类库房的消防工作必须由科室领导主抓并负责,专职专人管理,建立昼夜值班巡逻制度,并对新职工进行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2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易相互发生反应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醒目标明物品名称和灭火方法。

1.3易自燃、易分解的物品,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备,严格控制温、湿度不超标准。

物品入库应当有专人检查,禁带火种入库。

对包装破损的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1.4库房内不得堆放大量纸箱、被褥等易燃物品,不得存放汽油、酒精及化学物品。

1.5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绝对不许吸烟和使用电炉,库房内电线应穿管,不得使用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并加装防爆罩,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1.6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牌,库区内的消防设施必须处于良好状态,灭火器不得挪用。

仓库出口严禁堆放物品。

1.7对爆炸物品、剧毒物品、精神麻醉物品要执行双人保管、双本帐册、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

手术室消防管理

2.1手术室其火灾危险性主要与使用易燃易爆的麻醉剂有关,其吸入浓度大都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范围之内。

必须落实如下防火防爆措施:

2.1.1手术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排风不得再循环使用。

2.1.2控制易燃物。

操作要谨慎,绝对禁止任何火种。

不得使用盆装酒精泡手消毒。

易燃药品应随用随领,不得储存。

其中氧化亚氮必须与其它可燃品分开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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