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整理了关于企业差旅费报销制度,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差旅费报销制度1

为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适应当前的物价水平,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企业具体情况,重新修订公出人员差旅费标准:一、・公出人员交通费1、・・企业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2、・・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3、・・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同席卧铺票。

符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以下比例发给个人补贴;直快的按票价60%;特快以及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分别按其硬坐席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二、・公出人员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按实际天数计算包干限额,超出部分自理。

公出人员往返旅程期间按实际天数每日补助15元。

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等包干标准:人员地区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副科长以上人员、高级职称人员其他人员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实报实销150100省会城市实报实销12080其他地区实报实销100601、・自带交通工具的从其包干费中每人每天扣减交通费20元。

2、・在本市区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补助10元(含交通费),其他城市当日往返补助15元。

3、・企业外派的技术服务人员,食宿由企业负责解决,补助费每人每天40元。

4、・企业员工陪同部门经理外出的.,随部门经理的标准报销。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费包干标准的,需总经理事先批准方可实报实销。

6、・旅途期间,在非工作地不许滞留。

7、・财务严格按照公出人员申请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车线路予以审核报销。

如中途有变化的需事先请示领导批准,否则发生费用自理。

三、・报销票据: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四、・报销时间:公出人员回来后一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的,适情节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五、・本规定自8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企业差旅费报销制度2

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企业后,应在一星期内将所有票据(原则上应提供正规的车票、餐费、住宿费发票)按规定粘贴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单由部门主管审批后交财务审核,再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

下同):

总经理:实报实销

中层管理人员:最高限额180元/晚,凭住宿发票报销。

其他人员:最高限额120元/晚,凭住宿发票报销。

具体规定: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票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2、伙食及通讯补贴费(含市内公交车费):

总经理:实报实销

中层管理人员:80元/天

其他人员:60元/天

具体规定:中午12时前离开本地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地按半

天补助;中午12时前到达本地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到达本地按全天补助。

员工因公出差时,一般员工省内出差由本部门经理审批,省外出差须经总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和企业副总经理出差,均需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支单”,写清借款人、部门、用途、金额等事项,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

批后方可借款。

出差时借款,以“前账不清、后账不借”为原则,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借支单》格式:

第六条差旅费报销程序1、差旅费报销流程图

(1)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

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3)出差回企业应在三天内报账,超过三天报销差费,按总费用的10%扣罚。

2、《差旅费报销单》格式:

第七条差旅费报销标准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办理公务出差期间产生的住宿费、车船费(含乘飞机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等各种费用。

住宿费按出差实际天数在规定的标准内凭据报销;车船费在规定的等级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补助费一般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包干使用。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

(1)如遇特殊情况超以上标准规定的,需由本人申请说明情况,由分管部门领导同意证明,报总经理核准同意后方可报销。

(2)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3)与企业领导一起出差,由企业统一支付的,个人不再报销。

(4)晚上乘车,在车上过夜的不予计算住宿天数,不能报销住宿费。

2、伙食补助标准:

(1)出差当天往返的,上午7:00时至下午5:00时为一餐,下午5:00时至晚上10:00为二餐。

晚上10:00时以后至次日凌晨7:00时的可增加一餐补贴。

(2)常住外地的营销人员、驻厂人员(指非当地人员),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15元。

(3)与企业领导一起出差,由企业统一支付的,个人不再享受伙食补助费。

(4)出差其他地区的(不包括金华大市),在出差期间不享受企业工作餐的补贴。

3、市内交通费:

市内交通费在标准内凭据报销,如遇特殊情况超标准的,需由本人申请说明情况,由分管部门领导同意证明,方可报销。

4、交通工具标准:

(1)确因工作特殊需要乘飞机,需事先报总经理批准同意方可给予报销,但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乘飞机。

(2)因需要乘坐出租车、微型车需说明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核准,方可报销;一般情况不允许报销。

(3)乘坐火车连续超过12小时者,而不乘卧铺的可凭所乘车票的差价25%加发补贴。

(4)搭乘企业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5、通讯费报销办法

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外的出差人员,按实际通话清单,经审核后属企业业务的按实报销。

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企业已有通讯费补贴的人员不享受此规定。

第八条补充规定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经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

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3、另行聘用或有协议的人员,按其规定或协议考核的,不享受以上报销制度和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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