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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xx]6号)的要求,从20xx年开始,在我省范围内实施高校毕业生千企万岗就业见习计划,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千企万岗就业见习计划实施方案。为确保此项计划实施能够落到实处,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应对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严峻形势,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职责,动员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以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为目标,以强化政府组织化程度为手段,以各级政府扶持政策为保证,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引导和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努力,提高高校见习毕业生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丰富其工作经验,增强其市场就业竞争力,见习后一年内就业率达到70%以上;拓展和规范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逐年提高高校毕业生见习后在见习基地就业的比例;建立见习计划的岗位开发、信息发布、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长效工作机制,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体系,基本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
(二)工作任务。20xx年,省政府选择千户企业作为见习基地,引导1万名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见习对象。计划主要实施对象为我省生源的离校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时积极探索将尚未离校的我省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纳入到就业见习计划中。优先安排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20xx年,就业见习计划实施对象范围,包括20xx年、20xx年两个年度我省生源的未就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开发见习岗位。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见习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同时具备一定的安全工作环境和条件,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见习单位通过两个渠道选择:一是省市政府组织劳动保障、人事、教育、经委、国有资产管理、中小企业、科技厅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别抓好见习单位确定工作;二是由省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
见习岗位主要是通过确定见习基地的方式开发,力求岗位数量规模化、见习工作长期化。确定见习基地的具体条件:见习基地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每年至少安排见习毕业生20人以上,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可适当放宽。规模较大且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可优先确定为见习基地。
拟承担就业见习任务的企事业单位需提供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的相关材料。对其中达到见习基地条件的,由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授予“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称号并挂牌。
(三)公布见习计划。各有关部门要将核实后的见习单位名单(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拟提供的见习岗位名称及数量、见习岗位见习时间和见习期限、对见习毕业生的资格条件要求、见习补贴标准等),及时报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就业政策《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千企万岗就业见习计划实施方案》。
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见习单位的见习岗位信息按月向社会公布。岗位信息主要通过辽宁省就业网、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公布。可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公布见习岗位信息。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劳动保障平台、高校也要采取适当形式发布见习计划的有关信息。
(四)组织参加见习。劳动保障、人事、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充分利用工作网络体系,指定专门机构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就业见习。要向社会公布受理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就业见习计划的专门机构及联系方式,承担接受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审核资格条件、对接见习岗位、办理相关手续、开展后续服务的职责。各实施机构可采取针对具体见习岗位向见习单位推荐见习人员的工作方式,也可根据情况组织召开见习单位和见习毕业生的双向选择洽谈会。
各个部门要按月将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名单及《见习协议书》等材料报送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做出见习补贴资金的需求和使用计划。
(五)加强见习管理。见习之前,见习毕业生和见习单位要签订《见习协议书》,明确见习时间、见习期限、见习岗位和见习待遇等。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和见习毕业生要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见习协议,维护见习毕业生的合法权益。见习单位要加强对见习毕业生的管理,督促和检查见习毕业生遵守纪律、履行职责。见习毕业生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有关组织实施机构要对见习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和督促检查,协调处理见习期间产生的矛盾和问题。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根据见习毕业生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能力,对其进行考核鉴定,出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作为其就业经历和能力证明。
见习毕业生在同一单位见习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或其他单位招聘、录用的,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应及时向所对应的见习实施机构报告,办理提前终止见习手续。
四、政策支持
(一)实行见习补贴政策。见习单位要为见习毕业生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60%的见习补贴,具体标准由各见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鼓励见习单位接纳见习人员,省财政承担见习补贴的2/3(补贴计算基数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上限),其余由见习单位承担。对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费用,实行所得税税前列支,并不计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
见习人员见习期间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办理,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责提供。
(二)鼓励见习单位招用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在见习期间或见习期满正式招用在本单位见习的高校毕业生,且该生已经办理离校手续的,可比照享受《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xx]6号)第十五条规定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吸纳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三)强化见习服务。见习期间,各级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和人事档案托管服务。
(四)开展评选表彰。对提供见习岗位多、岗位质量高、吸纳见习毕业生数量多,或者招用见习毕业生在本单位就业比例较高的见习基地,由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每年度评选一次。在此基础上,全省命名一批“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以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将其作为就业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抓好工作落实。要建立就业见习工作统计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度。各有关部门已开展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可纳入到高校毕业生千企万岗见习计划。
(二)明确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由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具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团省委等部门组织实施,省劳动保障厅负责与企业对接、考核见习成果等工作,省财政厅落实并拨付见习补贴。劳动保障、人事、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成员单位负责做好见习岗位开发等见习工作,并负责见习过程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加强对原有见习基地的考核、评价工作。经委、国资委、科技厅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别负责确定一批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作为新增见习基地,中小企业厅、工商联要负责确定一批信誉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的民营企业作为新增见习基地,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高校毕业生见习活动。财政部门要落实见习补贴,并监督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确保经费到位。见习毕业生在见习期间按月领取见习补贴,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省财政补助部分在见习结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拨付给见习单位。见习单位每月要向见习组织实施机构报送由见习毕业生签字的见习补贴发放明细表,由见习组织实施机构汇总后报省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劳动保障部门每月要统计当月参加见习毕业生的见习补贴发放明细表,提出财政补贴资金需求计划。财政部门认真审核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的补贴金额,审核同意后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见习单位。
(四)做好宣传工作。各见习计划组织实施机构要对见习毕业生开展见习前指导,要对见习单位开展见习政策宣传。要广泛动员社会资源,营造关心、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社会氛围。要大力加强舆论宣传,采用各种宣传形式,宣传就业见习政策和意义,宣传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后成功就业的典型。要大力宣传行业、企事业单位开展就业见习的经验做法,树立见习基地的良好社会形象,以推动更多的用人单位承担见习任务,促进就业见习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范文2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内应往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开展对县内往应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实名制登记,建立基本信息数据库,及时掌握动态,实时开展就业指导服务。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对辖区内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实名登记,建立就业情况数据库,跟踪服务到人,努力做到失业一人,跟踪一人,帮助一人,就业一人,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工作内容
(一)拓宽就业领域,多渠道促进就业。
一是以产业带动促进就业增长,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围绕做大做强市县重点产业体系,推动产业集群开发,拓展就业渠道,以产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二是加大政策落实力度,鼓励中微小型企业吸纳就业。积极开展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的政策落实力度,实施对企业的税收、金融、社保补贴、培训补贴以及对就业重点企业的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的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权益保障等服务,切实改善就业环境。
三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加大对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岗位和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展力度,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继续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色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重点开展“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积极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设立创业指导平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地和政策咨询、项目推介、风险评估、开业指导和融资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继续开展“泛海扬帆—大学生创业行动”推介活动,举办创业大赛活动,启发创新思维,激发创业热情,全面落实创业政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1.创新教育教学思想
要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首先要在教育思想上转变观念。为此要树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从科技革命和现代化需要出发,注重培养学生开拓创新能力的教育观。
2.改进课堂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注重传授与启发的结合,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注重课内与课外创新教育的结合。在教育教学中,要以增加课堂教学信息量为出发点。充分运用网络、电视等现代化教学手段来辅助教学,把网络教学、集中授课与分散讨论和个别指导相结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启发学生自觉学习的内在动力,增强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
3.重视大学生个性化学习
课堂教学中,教师着重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引入讨论、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培养大学生自主学习意识、探究能力。让大学生有自由的时间和余地,学会按照自己的发展方向,进行个性化学习。完善自己的素质结构。使学生具备较强的就业竞争力。
(四)构建实践教学体系,注重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实践能力是学生就业最为重要的竞争能力.参加实践也是大学生成长过程中至为关键的环节。目前实践经验少、实践能力弱已成为大学生就业最大的障碍。所以。学校要突出实践教育教学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地位。
1.从思想观念、措施上重视大学生实践体系的建设
彻底改变传统教育模式下大学生实践活动处于从属地位的状况.在专业教学计划中确立实践的地位和作用。设置独立的实践课程。并给予组织、管理、场地及资金的配套。使实践体系与理论教学平行而又相互协调、相辅相成。
2.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学校要将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利用大学生社团开展多种类型、多种形式的活动。如师范类的教学大比武,工科类的技能大赛,各类创新竞赛等。
3.加强校企合作.建立固定的实践基地
在城市、乡村、机关、学校、部队、企业之中广泛建立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志愿服务基地、专业实践实习基地、科技创新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军民共建基地等一大批实践基地。增加学生对工作环境的认识,早日成为符合企业实际需求的“适岗人才”。
4.加强创业教育
把创业教育及创业人才的培养纳入高等学校课程体系,积极开展各种创业培训活动,培养学生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帮助毕业生顺利创业。学校要通过定期举办创业计划大赛、创业者学术讲座。定期请一些创业成功者与学生就创业之道进行交流与探讨.分析创业成功与失败的原因,为学生提供借鉴。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资源组织学生进行创业体验。如成立由学生自主管理和经营的科技服务公司、建立学生超市、学生书亭、学生家教部等实体。为大学生实践、创业、成才的提供平台。
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范文4
就业是民生之本。正值毕业季,总书记在四川宜宾学院考察时强调,党中央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当前正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关键阶段,要进一步挖掘岗位资源,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学校、企业和有关部门要抓好学生就业签约落实工作,尤其要把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对高校毕业生的亲切关怀,为我们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四川教育系统要矢志不渝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定前行,做实做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千方百计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引导支持他们在各个领域建功立业。
做实做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在挖掘岗位资源上下功夫。挖掘岗位资源是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重要前提,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聚焦目标任务,积极扩大就业容量。今年,四川高校应届毕业生达55.75万人,同比增加6万余人,规模和增量均创历史新高。用好用足政策,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四川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十五条政策措施》。深化活动推动就业,全省高校书记、校长访问企业2900余家,新开拓就业岗位5.8万个;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系列活动,着力加大岗位供给。加大力度挖掘岗位,面对医药卫生类高校毕业生,设立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3万个;开发科研助理岗位,51所高校供给岗位数同比增长40.6%;有序推进中小学教师招录工作,累计提供岗位1万余个;激励高校毕业生踊跃参军报国,全省上半年高校毕业生征集比例较去年同期提升13.5个百分点;扩大升学深造规模,下达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研究生计划共计7.78万名,较去年增加5200余名;深入实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努力保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地方国企、中小学幼儿教师等政策性岗位供给保持在10万个左右。创新方式组织招聘,升级“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密集组织各级各类招聘会3万余场,累计提供岗位500余万个;与广东、江苏等联合开展校企合作线上洽谈会,拓展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就业市场;举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毕业生就业大型网络招聘活动,累计提供岗位11.43万个。
做实做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在就业指导服务上下功夫。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高效便捷的对接渠道、真实可靠的岗位信息,需要我们精细化做好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要加强毕业就业工作衔接,推动就业服务提前进校园,将校内就业服务适当向后延伸,加大招聘服务的力度和频次,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向毕业生精准推送就业信息。着力健全制度,进一步健全高校“书记校长联系二级院系、二级院系联系班级、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联系毕业生”的逐级服务指导制度,将就业指导关口前移至新生入学、深度融入课程设置,做好毕业前就业服务和离校后跟踪指导,构建起从入学到投身社会的全流程全周期服务指导体系,帮助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增强求职信心。着力宣传引导,举办就业指导服务活动881场次,邀请基层就业先进典型分享成长感悟;组织就业创业“双百”导师团成员深入高校现场“坐诊”,举办公益性讲座70余场,服务毕业生3万余人次;组织宣讲会297场次,解读基层一线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着力平台建设,打造一体化就业服务平台,提高岗位供需匹配效率。着力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
做实做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在学生就业签约上下功夫。就业签约体现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具体成效,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要分类开展针对性跟踪服务,确保签约落地。加强跟踪问效,建立毕业生就业签约落实跟踪制度,实行台账式管理,动态掌握毕业生签约进度。加强分类指导,对已签约毕业生重点开展诚信教育,避免毕业生好高骛远、随意解约;对有意向签约单位的毕业生,针对性地提供面试技巧、服装礼仪、普通话等培训服务,帮助提升其签约概率;对有就业意愿但仍未有意向签约单位的毕业生,结合其兴趣爱好、求职意向,精准推送岗位信息。加强信息化管理,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113所高校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实现毕业生求职、签约、登记、查询、反馈等“一站式”线上办理。加强统计核查,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就业数据统计工作部署要求,开展为期3周的全省毕业生就业数据集中核查,建立健全就业统计数据造假责任追究机制,引导学校把就业工作的重心放在提高质量、保证效果上,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确保就业数据扎实、反映情况真实,大力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做实做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在重点对象帮扶上下功夫。做好重点群体毕业生的就业托底保障,是兜紧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要摸清困难毕业生底数,用好用活就业政策,实施更大力度、更高质量的就业帮扶,增强困难学生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能力。今年四川共有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4.6万人。我们进一步健全就业帮扶政策体系和工作体系,落实“优先推荐岗位、优先组织见习,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全力实施就业困难学生帮扶“暖心工程”、“一把手”工程,全面发动高校党政领导、专业教师、辅导员等力量组成就业帮扶工作专班,“多对一”进行重点跟踪、重点指导、重点服务。全力推进台账式管理,建立重点群体毕业生基本信息和就业帮扶两本台账,“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实施精准指导、靶向服务、定点援助。全力实施专项计划,积极推进“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为5200名重点群体高校毕业生实施线下集中培训;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配合人社部门持续跟进服务。全力推动资源整合,加大校友企业、基层服务项目等资源整合力度,举办“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为每人至少提供3—5个针对性岗位信息。全省重点帮扶对象(不含长期未就业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与全省总体水平基本持平。
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范文5
一、活动主题
实施“两个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二、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6至10月15日。
三、主办单位
区就业局
四、活动对象
(一)20xx届有就业创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毕业五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实名登记
1、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印制宣传印刷品,区人力资源市场、区政务服务人社窗口、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设立专门的创业服务窗口,制作服务座牌,广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区就业局)
2、对市局分解下发的322名高校毕业生信息,通过电话、微信、QQ邮箱等形式,主动联系2次以上,记录其个人基本情况、求职意愿及就业创业服务需求,导入就业服务专网。(责任单位:区就业局)
3、各服务中心对本辖区内高校毕业生情况进行摸底,掌握服务对象总量及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帐,上报区就业局汇总,统筹开展就业创业服务。(责任单位: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对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责任单位:区就业局)
(二)开展就业服务
1、广泛收集一批(不低于20条)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空岗信息,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电子媒体、公共招聘网、基层窗口服务等形式,及时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可据具体情况,与市就业局联合举办一次现场招聘会或网络招聘会。(责任单位:区就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