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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努力把校园打造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现就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集中查处通报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恶性事件,指导各地进一步摸排工作死角,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欺凌事件。
各地教育部门要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条件保障等方面,对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学校要对全校学生开展全面梳理排查,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二)及时消除隐患问题。
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与家长进行沟通,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举一反三,及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举措、防控化解风险、营造良好氛围,切实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要对近年来发生过学生欺凌事件的学校和地区,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各地教育部门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
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
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
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
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
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四)规范欺凌报告制度。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
学校全体教师、员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都应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和家长要相互通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对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事件,要及时报送教育部业务主管部门。
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和已采取的措施等。
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五)切实加强教育引导。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状况,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宣传解读,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要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提高防治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
要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力度,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引导学生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实监护责任。
要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侵蚀影响。
(六)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发生学生欺凌事件的地方,要认真反思,深入总结经验教训,全面提高防治工作水平。
其他地区要引以为鉴,警钟长鸣,防患未然。
各地都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制订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省市县各级各部门职责,压实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各岗位责任。
进一步强化预防机制,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积极探索在班级设置学生安全员,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
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教育行政、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工作考评,作为评优评先先决条件。
进一步健全问责机制,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约谈,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恶性欺凌事件处置情况。
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重点排查管制刀具、手机(发现后及时联系家长来校领走并说明原因),个别男女过于亲密的同学、敲诈勒索同学、抽烟现象、经常在一起不离群同学、休学后和上一级经常联系的同学、单身家庭或家庭不和谐的子女、留守子女、心理偏激学生等。
各班级通过班情分析报告的形式,将排查结果书面上交年级队,以年级为单位报德育处存档。
2.出入大门登记制度。
保卫人员按要求及时开关学校大门,持警械于室外值班,加大白天、晚上(不少于3次)巡视次数,遇有不安全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并登记。
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上课时间关门,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走出校门,离校必须由班主任写出门证,履行正常手续后家长接出。
门卫应热情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兄弟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学生家长来校检查或联系工作。
对上述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必须予以查询、登记,并与学校被访人员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进校。
3.上课。
坚持晨检制度,入校后班主任第一时间进行晨检,形成书面报告上交级部汇总后交卫生室存档,如有学生缺勤,第一时间联系家长,并逐级汇报。
上课期间,任课教师是第一责任人,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班主任。
教师上课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厉禁止剥夺学生的听课权。
4.课间管理。
班级安全委员分工安排检查课间秩序,上下两节课任课教师是责任人。
班主任检查两操人数,学校安排专人对厕所、小花园、甬道等处进行巡查。
5.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语言及网络、肢体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他人者,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据《田庄中学关于违纪学生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三)齐抓共管。
根据各自职能,既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又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构筑社会、家庭、部门联动格局,实现统一行动、联合整治。
及时处理。
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等不安全事件,严肃处理相关学生。
四、落实责任。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3
为了杜绝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根据县委、县政府及教体局文件精神,经学校会议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扎实认真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二、组织领导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三、责任分工
在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中,各组织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安全:负责校园欺凌事件接待及上报等工作,协调各处室校园欺凌事件工作。
教导处:负责加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完善学生课堂教学安全管理措施。
政教处:负责有针对性法制教育,加强德育工作,注重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促进学生品德提升和身心健康。
做好学生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及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理工作。
总务处:负责学校重点部位隐患排查及检修,配齐配全安防设施,做好学校安全设施后勤保障工作。
少先队组织:负责组织开展向真向美向善的校园文化活动和反校园欺凌宣传工作。
班主任:负责组建班级安全委员会,充分调动班级安全委员的积极性,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本班学生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
四、工作安排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3月—7月
1、加强宣传教育。
XXX:XXX、XXX、
3、专项工作:
课程教育督导:XXX(教学处主任)、各学科教研组长
主题活动组织:XXX(政教主任)、XXX(大队辅导员)
心理健康指导:XXX(大队辅导员)
安全教育督导:XXX(后勤副主任)
4、年级班级教育:
各年级组长、副组长,全体班主任
二、工作内容
(一)积极有效预防
1、学生教育管理方面
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联系中小学生的思想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xx年修订)》,引导学生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
通过日常教学、生涯规划必修课等课程和新生入学教育、日常国旗下讲话、中学生中华传统文化传承高端论坛等主题活动开展教育。
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建设法治校园。
通过入学教育、班级日常教育活动、让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同时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
2、学校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方面
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
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
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
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
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加强班主任和导师对学生的心理辅导培训。
3、家校沟通方面
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等途径,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防治能力。
(二)依法依规处置
1、建立欺凌和暴力事件现场处置机制和及时报告制度根据“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各部门密切配合”的递进原则,全员参与。
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及时相互通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
当欺凌和暴力现象发生后,各方须无条件快捷配合,把平息事态、稳定秩序作为第一要务,并于第一时间报告主管领导,部门其他工作须服从于本项工作。
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以及知情学生的身心安全,严格保护学生隐私。
防止网络传播等因素导致事态蔓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使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
2、采取适当的教育惩戒
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既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力促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
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公安机关应参与警示教育。
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
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交由司法机关予以处置。
3、实施科学有效的追踪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