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闭环管理制度,希望大家喜欢。

发热门诊医务人员闭环管理制度精选篇1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二、重点部门管理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二)加强值班值守。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要求,确保企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能够快速到位,有效指挥和处置。要认真开展巡视巡查,做好本企业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严禁缺岗、脱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三)抓好督促检查。各镇街(园区)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属地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情况和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企业立即整改,确保企业不发生疫情事件。

发热门诊医务人员闭环管理制度精选篇3

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性强,并且有一定的致死率,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抵御该病毒的进一步传播,国家及省、市下达了一系列文件,全力阻击新型冠状病毒。对物资的采购和经费管控的相关文件层层下发,允许特事特办的前提下,也要做好相关登记手续及统计上报工作,以备检查。

一、疫情防控采购范围

采购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二、疫情防控采购流程

以满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可以自行组织采购,紧急情况下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或备案。批量或单项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的项目,应当报备市新冠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保留相关采购资料备查,采购的物资符合有关资产管理规定的应按规定列入资产管理。

三、防控物资的管理

1、健全内控制度

医院严格各类防控物资的管理制度,健全内控制度,按照要求加强采购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的材料和凭据管理,备注“疫情防控采购项目”留存备查,事后做好统计登记;完善验收、入出库、领用等手续。达到固定资产核算起点的,应及时登记确权并记入固定资产账、卡。

2、明确物资领用原则

医院各部门按照节约使用、科学使用的原则领用物资,做好负压病房、发热门诊、急诊科、呼吸科、感染科、检验科等重点科室的供应,尤其要确保有收治疑似病例的科室优先使用的原则进行。对于属于传染病防治应急储备品种的物资进行管控,做好物资领用的清查盘点。

3、启动消毒品应急预案

制剂科启动消毒品应急预案,做好相关物资验收、入出库、领用手续及统计登记,消毒液的领取应优先保障防治新冠病毒重点科室,对其余科室严格控制领用量。各临床科室根据自身情况酌情领用消毒剂,不得额外超量领用,领用量根据之前日常工作中的实际领用量为准。

4、药品管控及保障方案

疫情防控用药目录(以下简称“用药目录”)由医务部根据相关指南协同相关专家组成员共同制定。用药目录不受我院现有药品供应目录限制,在下一次药委会召开时向药委会报备。

药剂科根据用药目录清单负责采购保障供应,所有药品采购必须符合省、市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相关文件精神,不在采购平台的药品可根据福建省医保药采有关规定备案自主挂网采购。现平台挂网产品无法满足临床需求的,可在省级平台实行应急采购、零差率销售,同时向属地药械采购(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

药剂科应当监测用药目录中药品库存情况,针对短缺或供应紧张的药品应当每日统计、上报,直至供应绝对稳定或疫情解除。短缺或供应紧张的`药品,药剂科可根据疫情治疗需求及供求信息,经上报分管领导同意,留存一定数量做为储备药品,以备临床治疗必须使用,该储备药品的启用必须经院领导或授权的职能部门同意方可用于临床。

列入用药目录中的药品根据医院现有库存及市场供应情况,医务部、药剂科可采取限制限科室使用方式以保障疫情防控需要。

为保障医务人员的安全,我院医务人员为预防需要相关药品时,经临床科室申请,医务、院感等相关职能科室同意并报院领导审批同意,药剂科可按审批药品清单及数量提供给相关申请科室,并按财务报销相关制度进行报销。

如接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医院承担的保健或紧急调用任务中如需提供药品的,可由保健办、医务部等职能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请,院领导审批同意后,药剂科按清单发放,并按财务报销相关制度进行报销。

5、保证物资储存量

相关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医院的库存及科室的需求量保证相关防护物资的储备量,及时向供货商催促供货。

四、严格资金使用和管理

医院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时限和标准发放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补助,不得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时限和提高标准。

为确保疫情应对所需设备、药品、防护用品相关物资、基本建设、修缮和人员等资金保障到位,要做好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申请,及时跟踪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对接上级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经费支出补偿工作,按上级文件规定发放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补助。

五、加强接受捐赠资金和物资管理

医院接受社会各界对本单位的主动公益捐赠获得的资金和物资,应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制定关于抗击肺炎接受捐赠的工作流程,成立接受捐赠工作小组,捐赠第一联系人将捐赠信息告知设备物资部,由设备物资部牵头负责接洽,填写《捐赠物资登记表》,协同保障保卫部、财务部、药剂科、制剂科、工会、监察审计室等相关部门做好登记统计工作。库房负责接收、发放物资。运营管理办公室、监察审计室对捐赠物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1、物资捐赠流程

捐赠第一联系人→设备物资部→保障保卫部/客户服务部/工会

捐赠第一联系人将捐赠信息告知设备物资部,由设备物资部负责接洽,填写《捐赠物资登记表》(表1),会同保障保卫部、客户服务部、药剂科、制剂科、工会、财务部做好登记工作。保障保卫部、客户服务部、药剂科、制剂科、工会负责接收、发放相关物资和药品的使用。行政人事部(院办)负责捐赠回函的审核盖章。

2、资金捐赠流程

捐赠第一联系人→财务部

捐赠第一联系人将捐赠信息告知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接洽,填写《捐款登记表》(表2),接收款项并做好登记工作。行政人事部(院办)负责捐赠回函的审核盖章。

六、确实做好相关数据统计、报送工作

医院建立健全相关统计数据台账,及时登记确诊患者医疗费用明细、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补助发放情况、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情况;健全工作人员考勤登记,规范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管理,完善审批制度和审批手续。

财务部统计汇总医务部、护理部、人事部上报疫情防治直接工作人员和其他参加疫情防控人员姓名、工作时间等台账信息,督促分院、社区设置台账,按规定标准及时发放疫情防控人员工作补助,待疫情结束后向市级财政申请结算。

统计确诊或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做好患者医疗费用统计台账,确保财政按规定据实结算医院垫付的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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