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方案通用5篇,希望大家喜欢。
1总那么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机制,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响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朝阳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朝阳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胜利镇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根本原那么
1.4.1坚持“以人为本,平安第一〞的原那么。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生命平安放在首位。
1.4.2坚持“依案应急,科学处置’’的原那么。要立足地方实际和实战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工作机制,确保扑救工作有序、有力、有效进行。
1.4.3坚持“快速反响,重兵扑救〞的原那么。一旦发生火灾,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实施重兵扑救,提高当日扑灭率,防止小火酿成大灾。
1.4.4坚持“专业为主,合理配置〞的原那么。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要力量,充分发挥驻军、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和公安消防部队等应急力量作用,实现打、清、守力量的科学配置,切实提高森林火灾的扑救效率。
1.4.5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那么。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镇政府及各村委会要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
2.1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森林防火办〕设在镇林业站,负责全镇森林防火日常管理工作。
各村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火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村森林防火工作。
2.2扑火指挥
2.2.1按照朝阳市森林火灾扑救指挥标准(朝政办发[2021)19号〕的要求分级处置、分级指挥。必要时,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
2.2.2在组织扑救森林火灾时,根据火场态势和火情开展蔓延趋势,镇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主要领导应及时赶赴火场,靠前指挥,组建扑火前线总指挥部〔以下简称扑火前指〕。
2.2.3扑火前指应尽量设在靠近火场、环境平安、交通便利、通信畅通、便于后勤保障的地方,办公地点应设明显标志。当同一地区发生多起火灾,或者一个火场开展为多个火场时,可设立一个扑火总前指,并设立相应的分前指。
2.2.4镇扑火前指的组成:
(1)扑火前指总指挥:全面负责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组织、研究、制定扑救实施方案,调度指挥各方面扑火力量,处置紧急情况。扑火前指总指挥由镇长或分管林业的副镇长担任。
(2)扑火前指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承办总指挥分配的工作任务。副总指挥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担任或总指挥临时任命。
(3)总调度长:负责扑火前指的各项协调工作,汇总各工作组的综合情况,组织起草综合调度情况报告。总调度长由扑火前置副总指挥担任或总指挥临时任命。
(4)扑救指挥组: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火场扑灭后,负责火场的检查验收。扑救指挥组长由森林防火办主任担任或总指挥临时任命。
(5)力量调配组:负责火场扑救人力、物资的统计和调配,协调落实运输车辆。由副指挥长牵头,镇派出所、林业站、动检所、旅卫生办、综治办、民政办、财政所、火灾发生地村两委的领导参加。
(6)后勤保障组:负责扑火前线所需食品、被装、机具、油料等物资的组织和调配等事宜。由镇林业站牵头,镇财政所、民政办、办公室、卫生办、农经站、动检所等部门和火灾发生地村两委参加。
(7)通讯信息组:负责建立火场通讯联络,统一协调、划分通讯频道和指定呼号,保持扑火前指联络畅通。由联通公司牵头,镇派出所、林业站、动检所和其他通信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8)综合材料组:起草阶段性火场报告和综合情况报告,负责扑火前指文秘工作及火场信息发布工作。由镇林业站牵头,相关部门参加。
(9)火案调查组:负责火灾调查、处理工作。由镇林业站牵头,镇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10)火场保卫组: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平安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及扑火前指的保卫工作。由镇派出所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11)宣传报道组:负责联系新闻媒体记者,协调做好扑火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由镇林业站牵头,镇宣传委员、文化站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12)救助安置组:负责协调救护伤病员和安置灾民工作。由镇民政办牵头,镇财政所、办公室、卫生办、农经站、动检所、综治办、扶贫办、城建办、土地所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13)扑火督察组:负责督察各扑火单位和人员执行任务情况,督办各项任务的落实。由镇林业站牵头,相关部门参加。
(14)火情侦察组:负责火场火情侦察工作,制作火场态势图,提出扑救建议。由镇林业站牵头,镇农经站、动检所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2.2.5职责任务
(1)镇财政所:保障重点森林防火根底建设工程资金的投入。当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需要紧急调拨扑救物资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落实调拨工作。当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在资金上予以保障。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发言人由镇政府或扑火指挥部总指挥任命。
4.2.8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及时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看守时间不少于2 4小时,到达“无火、无烟、无气’’,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或扑火前指批准后,清理看守人员方可撤离火场。
4.2.9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根本消除后,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5.1火灾评估
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在火灾扑灭后,及时对火灾造成的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蓄积和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调查和评估,以书面形式报镇森林防火办。
5.2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及时进行扑救工作总结。认真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教训,提出改良措施。重大森林火灾、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向镇委、镇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5.3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奉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的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6综合保障
6.1队伍保障
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强化重点专业扑火力量建设的同时,还要重视后备力量昀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相互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2扑火物资储藏保障
镇森林防火办设立物资储藏库,储藏一定数量的扑火设备、防护装备,用于扑救重大森林火灾的物资补充。
6.3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森林火灾所需财政经费,按财政部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财预[2005)328号〕执行。
6.4技术保障
林业部门和森林防火机构的森林防火专家提供灭火技术咨询和火场指导。镇森林防火办要聚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的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6.5培训演练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有方案地分别开展扑火指挥员的扑火指挥和森林消防队员及群众扑火技能、战术和平安避险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对人民群众普及避火平安常识教育。
6.6通讯信息保障
各村两委和有关部门对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应建立森林防火通讯网络和火场应急通讯保障体系。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通信手段,把有线、移动及互连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根底通信设施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7附那么
7.1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 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 0 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 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 0人以上5 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 0 0公顷以上1 0 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 0人以上3 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 0人以上1 0 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 0 0 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 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 0 0人以上的。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以内均含本数在内。
7.2方法解释
本方法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7.3方法生效时间
本应急处置方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方案2
为了保护森林资源,有效地预防和扑救发生的森林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办法》,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护林防火预案如下: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是:
1、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一般火灾要求在二小时以内扑灭,重点林区不得超过四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