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疫情的蔓延,所以公共场合要及时做好通风消毒工作,尤其是像学校这样的公共场合,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疫情防控期间通风消毒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通风消毒制度1
为切实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把传染病和流行性疾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开窗通风制度
1、按照《中小学教室换气卫生标准》规定,教室、图书馆(阅览室)等学习场所每小时需要通风与换气。根据季节和天气的不同,确定换气方式与次数,温暖天气宜实行全日开窗的方式换气,寒冷天气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宜利用教室和走廊的窗户开窗换气。
2、各班级设立卫生委员,专人做好教室门窗开关通气工作,并负责做好记录,每周交年级组检查。
3、办公室、实验室、会议室等集体场所指定专人负责开窗通风工作,并做好记录。
4、学校每天对各班教室、各专用教室、办公室等学生学习、生活场所开窗通风换气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纳入对学部、年级、班级评比的内容。
二、消毒制度
1、学校根据需要配备紫外线消毒设备、84消毒液、75%浓度酒精等,配齐喷壶、洒水壶、水桶、抹布等工具。
2、学校定期和不定期加强师生消毒知识、消毒器具使用与操作要点的培训,根据不同季节向学生宣传预防传染病相关知识。
3、学校每天对教室、办公室、集体场所进行一次消毒,在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突发或高发时增加消毒的频次,每天进行两次消毒。
4、发现疑似病人,根据具体情况让其回家休息、治疗或直接送往医院。病人所在教室或办公室用5%含氯消毒剂彻底对地面、桌面、门把手、以及手可以触摸的地方进行彻底消毒。呼吸道传染病,可采取紫外线照射对空气进行消毒。
5、学生及教师患传染病时应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或办公室要进行彻底消毒。如各种用具和用品都要用消毒水浸泡或擦洗,不耐湿物品要用日光曝晒,加强室内通风,必要时进行空气紫外线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诊治医院开具疾病痊愈、解除隔离证明,再经学校保健教师同意后方可回校。
6、对患者所在班级或办公室和与患者接触过的学生或教职工要进行隔离筛查。隔离和观察检疫期间学生不许串班、扎堆 ,取消大型集会活动,隔离期满后方可解除。
7、教师员工在家中发生传染病时,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以便采取必要的隔离和防护措施,并对所在办公室进行消毒。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通风消毒制度2
为切实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工作,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通风消毒目
为了有效防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在学校人群及环境中传播。
二、通风消毒参与人员
学校后勤部门主导,全校学生及教职工配合。
三、通风消毒技术要求
(一)通风
教室在课间和未上课时及上课时能开窗条件下,由靠窗座次学生负责打开门窗进行对流通风,寝室在除睡觉外时间由靠窗住宿学生进行对流通风。根据季节和天气不同,确定换气方式与次数,温暖天气宜实行全日开窗方式换气,寒冷天气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宜利用教室和走廊窗户开窗换气。
确保在每天教室早(6:30-7:10)、中(12:00-13:30)、晚(17:20-18:30)三次通风,每次不少于30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教研组、功能室等上班时间要全通风。学生寝室每天至少早(6:00-6:50)、中(12:30-13:30)、晚(17:00-18:00)各通风一次,每次30分钟以上。如果天气允许,寝室窗户在学生上课时间必须保持长时间通风,保持空气流通,通风要有舍长专人安排人员负责,并做好通风记录。
(二)消毒
学校根据需要配备84消毒液、脸盆、水桶、抹布、喷雾器等工具。定期和不定期加强师生消毒知识、消毒器具使用与操作要点培训,根据不同季节向学生宣传预防传染病相关知识。
室内、外环境清扫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定人、定点、定期检查。每天教室、寝室打扫卫生时进行湿式打扫。在每周大清扫后按1:100比例配制84消毒液使用洒水壶进行喷洒消毒,保证所有地面喷湿。清洁中使用拖把、抹布等工具,盛放污染物容器都必须用1:5084消毒剂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后彻底冲洗,才可再次使用。
保证每天对寝室、教室和室外物品等能擦拭物品(如课桌椅、门把手、栏杆、窗台)进行擦拭消毒(消毒液比例同上)。衣服、被褥经常暴晒;对教室空调使用前进行必要清洗和擦拭消毒。
宿舍每周全覆盖消毒一次。消毒部位包括地面,桌椅、床梯扶手、门把手等各种物品表面,各宿舍要严格遵守学校规定消毒制度,并做好消毒记录。
校园公共环境(垃圾桶、厕所)等要清洁通风,定期消毒,公共厕所还要用洁厕剂或84等消毒液清洗消毒。
对痰液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裹,丢入专用垃圾桶。要求学生尽量不要在教室和寝室呕吐。呕吐后要立即疏散教室、寝室内人员,呕吐物处理人员要带好口罩和手套,穿上工作服,使用经消毒液浸泡后毛巾覆盖呕吐物进行清理,再使用经消毒液拖浸泡后拖把进行拖地,处理完毕,应将毛巾和拖把再继续消毒液浸泡至少5分钟。不得使用扫把清理呕吐物。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通风消毒制度3
一、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使用湿式清扫以减少粉尘扩散。
二、办公室每日通风3次以上,每次20-30分钟。
三、每日须对门厅、楼道、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楼梯扶手、卫生间、洗手池水龙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可以用250-500mg/L有效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以上,消毒过后用清水擦拭,每天上班期间消毒2-3次。
四、会议室、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师生聚集场所使用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
五、茶具用品可用煮沸或蒸汽消毒,作用10分钟,也可用红外线消毒柜进行消毒。
六、每天2次使用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 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
第五条 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第六条 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
第七条 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管理
第八条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第九条 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 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第十一条 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十三条 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 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第十五条 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 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三、离开校园管理
第十七条 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 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二十条 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
四、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
第二十二条 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 学校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 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
六、附则
第二十七条 各地、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 学校附属单位由学校参照上述规定,负责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通风消毒制度6
为做好复学疫情防控工作,营造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根据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改善环境,洁净校园
(一)校园环境综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