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欢迎阅读下载。
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1
1.组织协调对考场等区域的公共卫生进行彻底检查,提前一天对考场进行统一的环境消毒和清洁卫生,做好考试准备。
2.学校考场设置体温检测点,并保障学生进入考场快速检测,考生相互保持间隔1米以上进入考场。
体温检测由工作人员对考生和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考场设立临时健康隔离观察室和医疗点,配足配齐相关防疫物资。
马宝成为卫生副主考,指导做好发热学生的隔离和应急处置工作。
3.学校考前组织对全体参与考试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培训,经培训后掌握必要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常识和流程。
4.考前14天起,学校对考生和带队参考的教师的身体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做好登记,身体健康的师生方可参加考试,出现身体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学校上报。
5.进入考场前,发现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有发热、咳嗽、流涕等症状的对其进行二次体温检测,如出现体温异常,指导其到发热门诊就诊。
考试工作组临时调整监考人员,学生由学校及时告知家长。
考试期间
1.学校要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小组,分工明确,并配备必要的药品和物资,学校兼职保健教师应积极配合做好现场医疗急救工作。
2.指导考生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不拥挤、不扎堆,严格遵守考场秩序。
开考前十分钟再次对考生进行疫情知识宣传教育,提醒考生如在考试过程中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监考员及时报告给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考试期间考试工作人员有发热、咳嗽、流涕等症状,经考点工作人员两次复检后症状未消失的,立即中止其工作,并立即前往定点医院就医。
3.学生参加考试时可以不戴口罩,但要保持足够距离,排队候考时排一路纵队,前后间隔1米以上。
为确保考试结束后考生不聚集,考生不得提前交卷,发出统一退场指令后,由安全员组织考生依次排队退场,有序离开考点。
4、考试过程中考生若突然出现发热等状况,应由专人护送至备用隔离观察室继续考试(或中止其考试),并由医务人员到场处置并做好情况登记工作,必要时请求属地疫情防控卫生部门协助处置。
同时有3例以上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有发热、咳嗽、流涕等症状,经医务工作人员两次复检后症状未消失的,封闭该考场,暂停考试,并立即逐级上报,暂停考试。
5、如遇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等突发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上报,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做好学生的解释工作。
做好人员、物资保障
1、配备足够的防控管理、考务管理等工作人员。
2、根据考生及工作人员数量,结合应急预案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
提供足够的流动水冲洗设施,将备好的洗手液等清洁用品摆在显眼的位置,提醒考生和工作人员在考前和考后使用。
健康状况教育排查
1.考前要通过微信、班级群等多种途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帮助考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范知识,科学做好防范工作。
2.引导考生及工作人员考前不外出旅行,非必要原因不外出,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
3.考前了解所有考生的健康状况,对于出现咳嗽发烧等症状的考生要认真排查病因,如考生家长有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打工返乡回来的须按属地防疫部门要求进行隔离观察后方可参加考试;必要时,可安排核酸检测,结果正常方可参加考试。
4.倡导考生采取步行、自行车或私家车方式前往考点,应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不与他人交谈,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考点与考试区域管理
1.对考点考试区域实行封闭管理,非考生和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2.设立隔离考场(观察室),预防突发情况。
开考前打开窗户,考试全过程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
3.加强门卫管理。
组织对所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考试区域前都要进行体温测量,查验健康码,体温超过37.3℃和健康码显示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所有考生、工作人员按要求科学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不用佩戴口罩。
4.每场考试前、考试结束后都要对考点区域内所有场所、桌椅设施、考试用品等进行全方位清洁、消毒,做到不留死角。
5.引导考生保持安全距离,安排专人现场巡查和劝导。
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2
4、建立队伍,保障供给
建立应急抢险救援队,随时待命,听候调遣,准备处理突发事件。
购置保障物资,确保用得上、足够用。
5、安全自查,规范管理
学期始末,对学校进行拉网式安全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还要经常对建筑物、树木,排水,供电、厕所等组织检查,针对出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食堂、教室、宿舍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6、常抓不懈,养好习惯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
(2)少去或不去人群聚集的地方活动。
(3)饭前便后要洗手、正确洗手。
(4)加强锻炼,保证休息,增强体质。
四、监测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建立突发疫情灾害事件的监测系统。
健全学生晨检、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
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年级—校医),学校要进一步排查,将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患病病人,进行登记,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疫情灾害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障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学校突发疫情灾害事件报告程序。
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各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3、发现疫情要立即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瞒报、缓报、漏报突发事件。
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疫情报告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查处,追究责任。
五、处置流程
班级处置流程:
1、日检:每早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统计出勤人数。
2、报告:一旦发现疑似病人,立即告知年级、校医。
3、劝说:发现身体不适或发热学生,必须劝其看病,在家休养。
4、记录:及时统计患病具体情况(班级、人数、症状、就医情况、上课情况、目前康复情况)并上报学校。
5、跟踪:每天知道患病学生的身体状况,做好跟踪观察。
6、家访:积极做好患病学生的家访工作,经常保持联系。
7、消毒:做好班级室内外消毒工作,停止集体性活动。
8、观察:对痊愈后返校学生及其他同学,加强观察了解。
学校处置流程:
学校一旦发现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应立即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1、事故发生。
学校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并组织教职工施救及学生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6、做好已发病学生的电话回访工作,掌握已发病学生的病情,协同医院做好防止并发症相关工作。
对治愈可复学的学生明确复学要求:康复后凭卫生院证明,方可返校复学。
7、做好学校的环境卫生,消除疾病传染源。
注重教室卫生,及时通风换气对教室等公共场所严格按规范要求消毒,对发病较严重的班级用漂白粉液喷洒和过氧乙酸熏蒸双重消毒。
8、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
9、本校区内教职员工和学生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立即上报校长,按有关规定上报市卫生局或市疾病控制中心、有关医院进行紧急处置。
五、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学校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并将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关职责落实情况纳入综合评比体系中,根据工作要求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对传染病预防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在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并追究其的责任。
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4
一、总体目标
确保我校考点发生的疫情相关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快速有效处置,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2高考期间防疫安全。
二、组织保障
(一)领导小组。
为保障我校2022年高考期间疫情防控的安全,使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能够有序开展,成立XX一中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及考试过程中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二)考点疫情防控指导员(副主考):为派驻考点疫情防控指导员(副主考),负责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指导工作,分别为:
XXX:负责南校区考点
XXX:负责北校区考点
三、重点工作
(一)考前培训、演练
1.考前,由派驻考点疫情防控指导员(副主考)对考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确保在高考期间有突发事件时,各项处置工作及时、规范。
2.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演练。
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设定合理的进入考点和考场的开始时间,控制入场、离场进度;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
(二)考前预防性消毒
考前,指定专人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相关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
要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应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
其他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消毒: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科考试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拭。
(三)考前准备
1.设置体温检测点。
学校在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南校设在二道门、北校设在淮西楼大厅),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同时,设置遮阳蓬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2.设置备用隔离考场。
考前3天内,考试工作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3.考生为新冠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
如考生为新冠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县卫健委、县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逐一进行专业评估,县教体局、招生办会同县卫健委、县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
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县卫健委、医疗机构和县疾控中心等进行专业评估,县教体局、招生办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4.进入考点考场时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出现异常情况。
所有考生、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接受体温检测,在体温检测过程中,如发现体温异常者,应使用水银温度计复测,仍为异常的,考生须经疫情防控专职副主考、临床医生和疫情研判组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考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
对身体突然出现不适人员应经疫情防控组综合研判后采取进一步措施。
5.考试过程中考生身体出现异常情况。
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由派驻医务人员测量体温,如果低于37.3度,由监考教师告知考生体温,并安慰考生继续考试。
如果高于37.3度,由考点专职防疫副主考、派驻临床医生和疫情研判组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两名疫情防控组的专业人员带领考生(保持2米)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生自带试卷、答题卡和考试用具)继续考试,考点的备用监考教师做好个人防护承担监考工作。
从普通考场转移至本考点备用隔离考场,转移时耽误的时间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予以补齐。
科目考试结束后,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6.启用的备用隔离考场和异常考生答卷处理。
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
其他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消毒: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科考试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拭。
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试卷、答卷、草稿纸、物品等应在县卫生健康部门、县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指导下,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单独记录、封装并上报。
待考生核酸检测结果明确后,再对保存的考生答卷等进行分类处理。
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可按正常流程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要采用不影响答卷字迹的方式消毒,消毒后按正常流程处理。
消毒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穿戴隔离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时做好手卫生。
7.当考点的每一间备用隔离考场安排满4人,仍发现身体健康状况异常的考生时,启用未使用的备用考场。
(六)考试结束
1.考生散场时安排各考场错峰有序离场:离场顺序为:北校先淮西楼后荆璞楼、由低层到高层、自西向东的顺序离场;南校先致远楼后怀德楼、由低层到高层、自东向西的顺序离场。
具体离场时间由考点通知。
离场过程中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2.监考员在考务办公室排队、有序交接考试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切实増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做到一手抓高考、一手抓防疫,高考、防控两不误。
2.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职,落实防控措施,杜绝麻痹大意,确保一中考点高考疫情防控安全。
3.对工作中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玩忽职守的人员,将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5
一、组考环节防控措施
(一)考前准备
1、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参加考试的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教科体局。
考前第14天和考前第3天,由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
2、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逐一专业评估,教科体局、招生考试委员会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3、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逐一进行专业评估,教科体局、招生考试委员会会同旗卫健委、旗疾控中心和医院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
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进行专业评估,旗教科体局、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4、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文件规定,参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