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措施,措施是针对情况采取的处理办法。那么相关的措施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地防疫制度和措施(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地防疫制度和措施1
1、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在保安室门口接受体温测量,并建立台帐。
2、凡是体温测量在37.1℃以下的人员即可进入现场观察区,严禁直接进入生活区,不合格人员执行政府管控措施。
3、被测量体温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医用口罩,测温人员必须穿防护服,佩戴防护眼罩、防护手套等。
4、接受测量体温的人员必须自觉排队,间隔二米,严禁扎堆,扰乱秩序。
5、体温测量人员必须通过扫二维码查询14天活动轨迹,截屏交给值班人员,做好登记。
6、首次体温测量合格的人员进入现场后,需按照每日至少两次的标准在观察区进行体温测量,为期14天,并建立体温检测台帐。
7、进入观察区未做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生活区。
工地防疫制度和措施2
一、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责任。施工单位承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落实日常防控措施以及项目复工开工前的全面排查、复工开工准备等工作。监理、专业分包等单位要协助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并负责本单位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建设单位要统筹组织参建各方落实好各自职责,检查督促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严格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相关部门的防控要求。建筑工地要与当地人民政府签定复工开工疫情防控责任书,严格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下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确保疫情可防可控。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本地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督促参建各方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建筑工地,应责令其立即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不准开复工。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复工,疫情防控不力,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情况,以及人为原因导致疫情蔓延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格实行建筑工地封闭式管理。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秩序维护,做到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用工实名制台账。工地尽量只开设一个出入口,并设立进出人员体温检测点。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车辆登记造册,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配置体温检测仪,对进入工地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如有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工地。
四、严格加强防控知识教育。将相关疫情防控知识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在工地显著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海报,或通过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宣传,增强施工作业人员的自我防控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
五、严格落实防护保障物资。各工地要根据工程的规模及开工后工人返岗人数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体温检测仪器、消毒用品、一次性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设备,并建立防疫物资储备使用台账,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
六、严格实行开工、复工审核制度。确需开工或复工的项目必须符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规定的条件,经当地指挥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开工、复工。不具备相应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开工或复工。对未经同意擅自开工或复工、未建立疫情防控制度、未落实人员疫情防控管理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七、严格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建筑工地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开复工前,要逐一对返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目前仍在疫情较重地区尚未返程的务工人员,要劝导暂留当地,在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岗。要督促建筑工地的外省区人员主动向社区和本单位报告,并督促其按要求自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居家隔离或在项目工地设置的隔离区观察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等异常状况后方可返岗。
八、严格做好建筑工地作业区管理。设立专职卫生员,建立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台账,施工作业区要设置体温检测点,及时掌握人员健康情况,发现有疑似症状者应立即隔离并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所有进场作业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作业工具,尽可能做到专人专用。根据情况采取分班、分组、分区施工等方式,减少班组之间的交叉,作业人员要按规定佩戴口罩,保持1.5米以上的防疫安全距离,尽量避免大规模群体作业。要定期开展施工现场环境清洁整治。配送材料、物资等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要利用现有设施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区,用于临时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居住。
九、严格加强建筑工地生活区管理。加强工地环境消毒防疫,每天对建筑工地内的办公、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人员聚集区或公共区域做好清扫、通风和消毒消杀等工作。生活污水化粪池要做好消毒防疫工作,不具备条件的,要设置专门的污水收集装置,并做好转运、排放管理和消毒防疫工作。严禁偷倒乱倒垃圾,要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工人宿舍设置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住宿人员要尽量避免人员过度聚集。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不食用野生动物,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私自在工地宰杀、处置家禽,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地食堂应采取分餐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十、严格执行疫情信息报送和值班值守制度。建立疫情防控每日报告制度,项目从复工之日起,实行“零报送”机制,每天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并尽量使用信息化手段上报。加强工地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地有关情况,出现疫情按要求及时处理和上报。
工地防疫制度和措施3
一、总则
(一)主要目的
全面加强防控,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全市建筑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
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质安科: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节后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控指导工作,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一、组织实施
(一)建筑工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的同时,同步进行疫情防控现场核查。
(二)建筑工地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配置疫情防控人员彻底排查工地进场人员,储备体温检测设备以及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防控措施
(一)施工企业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成立疫情防控机构,责任到人,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对所有复工人员14天内往来史、接触史进行详细排查并记录,建立工地人员健康档案。工地出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点,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体温≥37.3℃人员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
(三)实行实名制规范化管理。严格进出场人员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信息。暂时关闭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
(四)施工现场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做好手卫生。
(五)避免人员聚集活动,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应选择宽敞、通风的地方。参加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至少1米以上距离。
(六)食堂工作人员一律持健康证上岗,做好体温监测,戴口罩,勤洗手,不带病上岗;加强开窗通风,定期对公共区域清洁消毒;注意饮食卫生,不在食堂宰杀动物,保障食材安全;员工自带餐具打包后分散就餐。
(七)对宿舍、办公场所、施工现场、食堂、卫生间和人员密集区等重点区域每日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
(八)及时做好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的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对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每日清洁消毒。施工现场、卫生间等洗手设施使用正常,并配备洗手液或速干手消毒剂等洗手用品。
(九)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终末消毒等工作。
工地防疫制度和措施4
根据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议精神,按照区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会议精神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济兖指办发〔20xx〕1号)要求,结合我区建筑工地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省、市、区关于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疫情防控为先,把抓实抓严抓细疫情防控作为建筑工地日常管理的基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建筑施工与疫情防控有序进行。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依法防控。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强法治建设,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落实各单位的责任。
(二)科学精准,突出重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坚持分区分级、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科学防治,进步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联防联控,统筹兼顾。落实部门、社区和工地联防联控,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应急处置,实现疫情防控闭环管理。广泛发动群众,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建设、施工单位要通过电子屏、微信群(公众号)、短信等形式,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增强建筑工地人员防范病毒输入风险意识;对国家、省卫健委关于疫情的发布,专家解读,疫情防范普及知识等,要适时做好推送,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营造群防群控的氛围;对相关舆论、疫情进展的关注,依托官方网站,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引导职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个人自我防护,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如有需要自觉配合做好检查和隔离工作。
(二)加强施工现场管控。施工现场应配备并储备足够的口罩、测温枪、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资;食堂宿舍、卫生间、垃圾站等重点部位严格按照《济宁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导则》要求做好消杀;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专用隔离室,隔离室内配备测温计、消杀物品等防疫物资。鼓励实行分餐制,避免集中就餐,工地食堂禁止使用进口冷链食品。食堂卫生环境保持良好,每餐后消杀,并做好记录。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疫情防治公示标识牌信息准确、完整,确保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熟记报诊电话。
(三)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控。坚持查验进出人员健康通行码和测量体温,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并进行信息登记。健康码和体温异常的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除经过实名制通道的工作人员外,必须有登记有记录并做好记录存档;做好人员自身防护,现场宿舍居住人员不得随意外出,需要日常生活用品可由专职采购人员负责统一购进。专职采购人员须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归来后做好全面消毒。
(四)加强中高风险地区到兖建筑工地工作人员管控。疫情中高风险区和疫情发生地的低风险区来兖返兖人员必须提前三天上报;疫情中高风险区来兖返兖务工人员在进入兖州的第一个交通关口,主动向防疫人员申报来源地及健康状况,配合“点对点”闭环接转,落实“2+1+7”(间隔24小时的2次核酸、1次血清、7天居家健康监测)健康管理措施;自驾车进入我区的疫情中高风险区务工人员,先行到目的地集中服务点进行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疫情发生地的低风险区来兖人员要主动配合完成1次核酸检测。提倡来自无疫情地区的来兖务工人员,到兖后就近到医疗机构自愿做一次核酸检测。
(五)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保障。各项目要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职责,把握务工人员特别是外地来兖人员信息情况。加强与监管部门的对接联系,配合监管部门采取措施,强化应急值守和应急准备,保持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防疫流程畅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住建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完善日常运转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抓实抓细抓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压紧压实各单位防控责任,坚决杜绝有章不循、弄虚做假。坚持应急处置与常态化防控相结合,针对关键环节和风险点抓紧抓实抓细防控措施,切实做到外防输入不放松,内防反弹不松懈。
(三)加强防控巡查。加强疫情防控督导督查,健全完善巡查检查制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多种方式开展日常检查。实行疫情防控事件责任倒查机制,对任何渎职失责行为,一律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工地防疫制度和措施5
12月16日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下发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市住建局要求全市建筑工地立即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十条措施落实到位。
一、加强网格管理。各建筑工地应建立层级管理和网格管理制度,各班组应明确防疫管理网格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疫情防控责任体系,确保工地疫情防控不留死角,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加强核酸检测。各地要在2021年12月16日20:00前对全市建筑工地的建筑工人完成一轮全员核酸检测,新招录的建筑工人完成核酸检测后方可进入工地。省内疫情清零前,建筑工地全员每7天要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三、加强底数排摸。全面排摸建筑工人及家属底数,对本人及共同居住人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镇海建筑工地关联史的,逐一登记造册。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及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到医疗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筛查。
四、加强现场管理。建筑工地严格实行封闭管理,教育引导建筑工人非必要不外出,严格执行24小时出入通道查验制度,落实登记、测温、亮码等措施,非经许可禁止外人进入建筑工地。
五、加强人群疏散。实行建筑工地内部严格落实“错时开工、错时就餐、错时盥洗、错时洗浴”等规定,禁止各类聚集性活动,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班组交叉作业。
六、加强居住管理。加强建筑工地员工宿舍、食堂的安全防护和环境卫生管理,严禁非工地人员尤其是老乡等在工地过夜、用餐,工地宿舍内不得串门、集聚。
七、加强人员管控。坚持“谁的人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建筑工地员工健康档案,每日实行体温检测和健康打卡。尤其要全面掌握流动班组的人员流动路径和身体健康状况,做到“一人一表”。全面引导建筑工人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