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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精选1

今年以来,区行政审批局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坚持把利企便民作为工作重点,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一)以开拓精神,激发市场主体“生命力”

1.优化开办企业审批。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推进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住所登记制度改革,拓展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建立登记容错机制。

全力推行“政银合作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专窗”项目,与建行签订合作协议,将“企业开办专窗”从区级政务服务大厅、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向银行网点延伸,在全市率先实现银行即可办理企业开办。

今年,新增市场主体8940家,其中企业4056家,个体4884家,同比增幅全市第一。

2.深化“一业一证”市级试点改革成效。

抢抓市级改革唯一试点区契机,在现有20个滨湖区“一业一证”行业清单基础上,进一步扩点拓面,提升改革成效,整合审批要件,实现“一次告知”,优化受理流程,实现“一窗受理”,创新准营方式,实现“一证准营”,全力为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一业一证”改革贡献“滨湖经验”。

3.打造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5.0样板。

完善提升“大厅一键取号、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全程网上流转、综合窗口出件;在前期综合窗口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事项办理范围,3月底正式启动企业设立纳入大综合受理试运行,通过改革将涉及21部门41个窗口41名工作人员,整合为10个窗口10名工作人员,窗口压减75%,人员压减75%。

截至目前,综窗接件11426件,出件11415件。

4.创新开展“签约即发证”。

对我区重大项目从工商注册到竣工验收所涉及的审批事项,精准制定审批流程示意图,专员提供全流程指导服务,帮助企业解决联合审批、并行办理等过程中的堵点和难点,做到“马上就办、一次办结”,全力提升签约即发证的“滨湖速度”。

1月1日,“无锡滨湖吾珈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在“2022太湖湾科创带滨湖创新大会”发证;10月10日,“无锡勘睿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在DPU项目签署合作协议现场发照,赢得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赞扬。

(二)以“滚钉板”精神,服务重点工作出真招

1.精准保障“四大项目”。

通过提升审批质效,优化审批流程,全力为科创载体、重大产业、政府投资项目、民生实事项目提供审批服务保障。

截至目前,17个科创载体项目已开工4个、批复可研1个、办理核准2个、正招标2个;3个省重大项目中2个已完成施工许可证核发,21个市重大项目中18个已完成施工许可证核发;8项市级、10项区级民生实事工程类项目分别完成立项阶段审批7项、9项;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183项。

2.常态化实施“拿地即开工”。

组建服务专班,紧扣土地挂牌、施工许可证办理等关键节点,组织相关部门提前介入,让审批部门“并肩跑”,审批程序“并联跑”,项目落地“加速跑”。

“锡华风电核心装备项目”在1天内集中领取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图合格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5张证书,实现拿地后30小时开工,刷新了滨湖区重大项目的开工速度。

3.协同主要审批部门。

积极探索“优化联合竣工验收”,多次与自规、住建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形成“联合竣工验收”实施细则。

5月,区政务服务大厅正式开设“施工图审查服务专窗”,方便申报企业在政务服务大厅内一站式完成项目建设手续咨询、申报,实现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全链条服务。

在保证安全、注重实效的前提下,突破企业用户在办理水电气讯报装业务中各自独立的运作模式,形成《无锡市滨湖区推进企业用户水电气讯协同报装工作方案》,通过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推进协同办理,努力实现企业用户零材料、零费用、零报批,提高企业用户水电气讯报装介入效率。

4.积极推广“分阶段施工许可”。

以促进项目最快开工为目标,在不突破法律法规底线的前提下,明确以桩基审图结论代替审图合格证,桩基工程不得单独发包等规则,把“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分两个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实现项目地基基础工程先开工的新流程。

9月底,完成对无锡华莱坞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XDG-2018-15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核发桩基施工许可证。

(三)以攻坚精神,推动政务服务改革出实效

1.推进精细化政务服务。

动态修订完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在事项“四级四同”基础上,逐步实现同一事项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要素的统一。

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办事服务,合理设置各类主题窗口,全面打造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无差别综合受理智慧政务服务大厅。

“成全e站”自助终端覆盖点位24个,提供992个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理服务,在全市率先实现区、镇(街道)全覆盖,并布点至11个村(社区)和5商业网点。

2.强化信息平台融合。

落实省级文件要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点,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完成取叫号设备、政务服务自助一体终端接入应用“苏服码”,实现扫码取号、扫码自助办事。

3.打造智能审批模式。

制定《滨湖区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工作方案》,统一三级政务服务网上端口,加快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深化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文件等应用,推进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不断扩大全程网办事项范围,在全市率先实现人防事项全流程网办。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精选2

今年以来,我区按照市委、市政府“发展、实干”和“以项目建设为纲”的工作要求,大力开展“项目建设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和降低审批收费的意见》,以建设“务实、高效、廉洁”政府为目标,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进工作作风转变,积极构建规范、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全区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9月30日,召开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大会,将优化全区营商环境作为会议重要内容,对进一步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做出全面部署安排,建立了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提高竞争力、增创新优势的战略任务统筹推进,出台了淄川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

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举办座谈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一)优化企业开办环境情况。

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对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进行拓宽,促进各类营商主体公平竞争。

规定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数额限制。

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内资公司试行“零首付”登记,同时放宽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及企业名称使用限制,20xx年底前一律免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

对企业开办设立的前置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和规范,实行企业开办设立并联制度,大力推行网上注册、年检。

规定企业设立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变更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名称核准当日办结。

为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行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联合办理制度。

(二)优化投资建设环境情况。

对区级权限范围内实行审批制、核准制的项目,建立了联合审批制度,对全部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按项目立项、土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大幅缩减了投资建设审批时限。

建立了区重大项目审批全程代办的制度,由各相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明确专职代办员,对审批事项实行全程代办、公开代办、高效代办、无偿代办。

制定了建设类项目收费标准,并进行了全面清查。

对区重大项目用地实行“点供”政策,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由区政府统一调控、统筹协调解决。

符合独立选址要求和土地“点供”条件的重点项目,使用了省下达给我区的指标或通过盘活存量土地、城乡增减挂钩等政策予以保障。

对园区新上项目所需的环境容量、用地土地指标予以倾斜,及时协调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优先保证。

(三)优化地区融资环境情况。

为降低企业获得信贷融资的难度和成本,全面实行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的积极性。

对企业贷款审批过程中的各类附加收费,以及强制返存贷款、搭售理财产品、设置企业开户最低资本金、最低存款额等违规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

建立了“企业稳定资金池”,用于企业贷款资金过桥以及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结构贷款担保的风险补偿。

为加强区域资本市场建设,制定了企业上市挂牌交易奖励扶持政策。

同时,积极鼓励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股权投资基金、融资租赁公司、企业财务公司等各类创新型金融机构。

(四)优化企业经营环境情况。

全面落实收费项目取消、减免等政策,及时为企业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对区及区以下自行设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予以取消,对国家和省依法设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实行目录管理,并一律按下限执行收费标准。

整理编辑《淄川区现行涉企收费项目目录》85页,涉及收费系统(部门)25个。

积极推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费制”改革,由执收部门分别到企业收费改为企业定期、定点统一缴纳。

实行国税、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机制,推进国税、地税信息共享,金税工程三期上线后实现了税务登记当天受理即时发证。

全面及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由事前备案改为了事后备案。

坚持税务检查归口管理,实行了“一家查账,多家认账”的制度。

加强商事纠纷调处,主动介入土地征用、涉法涉诉、劳动争议、企业生产经营等过程中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重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

积极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公正服务,对于企业办理的公证事项,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予以受理、办证、出证。

(五)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情况。

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目录管理和动态清理机制,并及时承接、调整上级下放、委托的行政审批权限。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编制审批流程图,提高审批效率。

深化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推行“联审、代办”一站式服务,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能。

进一步解决理想信念、纪律作风、责任担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努力建立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为我市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创新法制宣传,助推优化营商。

一是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七五”普法内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积极推进法治进机关创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优势作用,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用良好的行政环境和法治环境吸引外来投资,邀请了广西君望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全市26乡镇分管法制宣传领导、依法治市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授课,内容包括《监察法》和新修订《宪法》。

三是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利企惠民政策,聚焦影响市场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深化法治园区、法治企业创建活动,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法治化建设水平。

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好环保专项法治宣传,增强企业和群众法治环保意识,促进企业绿色发展、低碳发展。

截止目前,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8000多份,发放法律书籍4000多册,接受宣传教育的群众达8000人次,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6场次。

(三)拓宽服务方式,推动企业发展。

一是组织律师为我市企业开展送法活动,目前已开展活动4次。

三是拓展公证业务,尽量为企业融资公证开通“绿色通道”,目前XX市公证处还没接到企业融资方面的公证;四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农民工讨薪或企业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截止目前,已办理各类农民工讨薪案115件。

为我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

二、“放、管、服”的成效

为贯彻落实好营商环境“加速度”要求,为我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本局实际,对照改进作风要求,我局及时梳理本单位在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成本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得到提高。

加强对本单位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培训,增强为民办事的责任感,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群众投诉率已降低96%。

(二)落实“一次性告知制”,群众办事效率得到提高。

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制定细化办事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清单,将审批依据、办理形式、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审查方式及标准、办理流程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

法律援助办结事项从原来法定的5个工作日,到现在承若时限3个工作日,不断缩短群众办事时限,降低群众维权成本。

(三)制定完善“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成果表。

及时完善了XX市司法行政系统“一事通办”成果表,确保了本级与上级部门事项统一,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部门群众满意度。

三、率先在工业园区成立法律服务站,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今年7月份在XX市木乐工业园区内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站,并指派律师轮流值班,无偿为园区内企业及员工解决各类法律问题,受到了企业及员工的高度赞扬,截止目前,共接受各类法律问题咨询1354人次,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四、法律保障主动出击,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一是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服务面对面进企业活动,主动走访相关企业,切实为他们解决在发展上遇到的法律纠纷,及时了解需求,有针对性开展服务活动,为项目落地XX提供法律保障。

让企业“走得进、稳得下、做得久”,不断促进XX市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及时解决企业欠薪引发的职工讨薪事件,切实维稳社会稳定,如贵通新能源事件、华盛酒店、超市等大规模的员工讨薪案,市司法局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律师参与,及时稳控,确保社会稳定,企业正常健康发展。

五、存在的困难

一是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目前,我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尚未成熟,运用互联网+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法律服务还不到位,下一步,我局将补齐短板,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模式。

二是服务意识有待提高,个别干部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加大“法律惠民服务”的目的意义学习,引导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领会好精神实质,增强服务社会意识。

二是落实好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足人手,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三是协调各方,为开展服务创造好的社会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精选4

根据市委的安排部署,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于6月20日启动。

依据《中共鞍山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对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和市科技局等10个单位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巡察。

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和组织推动下,巡察工作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目的和效果。

市委常委会于8月18日专门听取了专项巡察工作的情况汇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发现的问题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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