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营业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选,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营业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选篇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下简称“上网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要求,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基础上,修订形成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慎终如始,切实抓实抓细上网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科学精准防控。各地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进一步提升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不随意关停上网服务场所,符合解封条件的要及时解封。

(三)优化调整防控措施。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及时动态优化调整上网服务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并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采取其他必要防控措施,坚决做好上网服务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

二、防控措施

上网服务场所要在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场所防控要做到“三有五做好”,人员防护要做到“三有三加强”。

(一)场所防控

1.完善场所防控制度和防疫物资储备

(1)有防控制度和责任人。场所要建立完善场所防控制度,明确防控责任人。

(2)有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场所要根据疫情防控新形势优化调整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演练。要有属地社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联系方式,发现风险隐患要及时报告,并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3)有防护物资设备。配备足够的口罩、洗手液、消毒剂和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定期向地漏加水,每次加水350ml;有条件的可在电梯口、咨询台、收款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2.加强环境消杀防控

(1)做好定期清洁消毒。对经常接触的公共设施设备(如电梯、走廊、门把手、扶梯扶手、前台、座椅、洗手间等高频接触物体),每天清洁消毒2次以上;上网服务设备及附属设施(鼠标、键盘、耳机、开机键等)应做到“一客一用一消”;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2)做好有效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选择自然通风,每日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时,其卫生质量、运行管理、卫生学评价和清洗消毒等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WS696)、《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WS/T395)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396)的要求。

(3)做好科学餐饮。提倡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错峰用餐;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提倡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

(4)做好防控宣传。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5)疫情出现后做好应急处置和专业消杀。发生疫情后,场所要严格配合执行当地疫情应急处置要求,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

(二)消费者防护

1.有佩戴口罩和体温检测措施。落实个人防控责任,消费者进入场所应当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等级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

2.有安全距离措施。在前台、等待区等设置“一米线”,推荐非接触式扫码支付。

3.有预约消费措施和巡查机制。控制消费者数量和停留时间,防止人员聚集。加强场所巡查,提醒消费者保持安全距离,正确佩戴口罩,口罩要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三)员工防护

1.加强疫苗接种。员工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

2.加强健康监测。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加强员工健康培训,员工进入场所应检测体温。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坚决杜绝带病上岗。

3.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直接用手触摸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触摸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注意咳嗽礼仪,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弄湿时须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报告制度。发现病例的,上网服务场所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二)压实防控责任。地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在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承担部门责任,加强对上网服务场所疫情防控指导和宣传,做好政策传达;压实场所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三)加强督促检查。地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上网服务场所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及时做好督促整改,消除风险隐患,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娱乐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营业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选篇2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保障我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生产教育工作,维护全体员工身体健康以及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防控原则

1、广泛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提高员工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加强疫情预防其他工作,关注返程员工异常情况,预判复工方案并做好充分准备,及时关注员工身体情况,发现病症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加强防控监测机制,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特点,重点加强进出体温检测,对公共区域以及人员密集区域通风、消毒等防疫工作。

3、全面提高应急机制,快速预警反应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二、组织领导

(六)严格岗位工作规范。

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减少人员聚集,加强对员工用餐和工作会议的科学管理。

三、场所防控管理

(七)配备防护用品。

电影放映场所要配备口罩、手套等防护物资,并在洗手间配备洗手液及消毒用品,为员工和观众提供必要防护保障。

(八)保持良好通风。

加强电影放映场所营业前和营业过程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管理,保持电影放映场所空气清新。

(九)加强清洁消毒。

1.大堂、影厅、卫生间、走廊、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每日不少于2次喷雾消毒。

2.售取票机、商品售货区、自动贩卖机、公共区域座椅、入口闸机、卫生间等重点区域,每日不少于5次擦拭消毒。

3.影厅座椅扶手、3D眼镜等观众直接接触物品,每场消毒一次。

4.做好垃圾分类处理,防疫用品类垃圾应定点投放,日产日清。

(十)加强防疫宣传。

电影放映场所应通过设置提示牌、摆放宣传品、使用电子显示屏、播放映前公益广告片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和观众充分了解掌握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四、观众进出管理

(十一)做好入场检测。

电影放映场所应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值守。

扫验健康码,检查体温,未戴口罩和体温37.3度以上者不得进入。

在电影院入口配备手消毒剂,引导员工和观众做好手卫生。

(十二)调整售票方式。

全部采取网络实名预约、无接触方式售票;原则上每场上座率不得超过75%,并由省电影局在疫情防控部门指导下进行动态调整。

(十三)建立值守制度。

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管理,监督进入影院区域的工作人员和观众必须佩戴口罩,对号入座;电影放映期间不得饮食。

(十四)合理安排场次。

电影放映场所减少放映场次,延长场间休息时间,对影厅充分清洁与消毒;不同影厅错时排场,避免进出场观众聚集。

五、设施设备管理

(十五)做好运行前检查。

清洁打扫放映机房,设定合理的温度与湿度区间,对供电、排风、光源、还音、冷却等系统进行彻底检查,及时排查隐患。

(十六)加强维护保养。

做好放映窗口、设备表面、放映镜头、空气滤尘网、冷镜及光管、散热金属网格等部位或器件的专业清洁工作。

定期进行试放映,防止器件老化。

保证耗材的充足储备。

(十七)坚持正确操作。

在使用放映机、服务器和还音系统等设备时,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

六、突发情况处置

(十八)加强沟通联动。

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加强与当地疾控和电影主管部门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十九)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

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的电影放映场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配合疾控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等工作,并及时关闭场所。

落实预约消费、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实名登记、人流控制等制度;消费者体温异常的,建议及时就医。

2.保持安全距离。

在收银台、等待区等设置“一米线”,推荐非接触式扫码支付,提醒消费者保持安全距离。

(三)员工防护

1.做好员工健康管理。

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措施,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2.注意个人卫生。

及时洗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保障措施

(一)落实报告制度。

发现疑似病例的,娱乐门店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疑似病例确诊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逐级上报至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压实各方责任。

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在县市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承担部门责任,加强对娱乐门店疫情防控指导,压实门店主体责任,督促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营业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选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按照市防控办的有关要求,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了进一步指导本市娱乐行业提高疫情防控水平,在《娱乐门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2021年第二版)》基础上,修订形成本指南。

一、主体责任

门店应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门店管理负责人是本门店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对工作人员健康培训。

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因时因势完善管理体系和应急预案,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要掌握属地社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联系方式,发现风险隐患要及时报告,并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对在疫情高中风险等级地区、采取临时管控措施的合围区域或阳性感染者轨迹相关的文化旅游门店,应实施熔断机制,立即暂停营业,待区域内无疫情高中风险等级地区且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后,方可恢复经营。

二、防控措施

娱乐门店要在遵守本区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结合实际,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一)门店防控

1.做好抗原检测试剂、一次性帽子、医用外科口罩、KN95/N95口罩、手套、防护面屏或护目镜、防护服、隔离衣、一次性鞋套、医疗废弃物袋、消毒剂、消毒液、洗手液、消毒纸巾、测温仪、消毒器械和应急药品等防疫物资及必需的生活物资储备。

建议可按照门店类型、规模、风险评估情况和使用量,储备足够的物资。

2.根据《关于印发本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共门店清洁消毒卫生管理指引的通知》(xx卫监督[2020]11号)和《关于下发办公楼宇等十个重点门店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的通知》(xx疾控传防[2022]21号)要求,增加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用具和设施的清洁消毒频次。

按照相关清洁消毒技术要点和工作指南,每天对门店内公共区域、办公区域以及空调等通风设备、卫生间及洁具、垃圾桶及垃圾存放点等进行科学系统的消毒消杀,特别是对人员接触频次高的物体或部件表面增加消毒频次,不少于营业前、营业中、营业后各一次,切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对于服务对象使用的物品,严格坚持一客一用一消毒原则。

麦克风使用完毕后及时更换筒套,并做好清洁消毒;歌舞娱乐门店的点歌按钮、屏幕及附属设施,游艺娱乐门店的按键、摇杆、代币及附属设施应当使用一次消毒一次。

消毒后应做好记录。

划分固定区域,安排固定人员进行外来物品、快递的接收,在固定区域内进行暂存、消毒、拆封。

在开展门店清洁消毒过程中,消毒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穿戴一次性帽子、KN95/N95口罩、隔离衣、鞋套、手套、面屏。

3.确保有效通风换气。

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

有条件开窗通风的门店应选择开窗通风,每日至少2次,每次30分钟以上。

不能开窗通风或通风不良的,可使用电风扇、排气扇等机械通风方式。

空调等通风设备,排气扇等机械通风设备每周清洗消毒1次;分体空调设备过滤网和过滤器应每周清洗消毒1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和管理应按照WS696-2020《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门店和公共门店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的要求执行。

4.保持公共区域、电梯、服务台等区域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5.公共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在前台(服务台)、电梯厅、公共卫生间、餐厅等公共区域为消费者提供免洗手消毒液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一、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

新冠病毒已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

⽬前所见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

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

⼆、基本要求

在海南省餐饮酒店行业复工服务接待过程中,识别病毒传播途径,采取必要的、适当的措施,是未来一段时间服务顾客的前提和基础。

各复工经营单位,须成立防控工作小组,落实主体责任,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建立报备制度。

防控工作小组明确责任人,且应由第一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全⾯负责,设计有效的应对流程,完善应急机制。

复工前全⾯采集了解上岗员工假期动态并登记汇总。

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这三个⽅⾯情况的员工暂不返程返岗,并做好14天医学观察。

要求所有员工对待疫情,不得隐瞒,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以及与来⾃新冠肺炎流行地区的人员有密切接触等潜在风险人员要及时报备,并要求员工应当按照要求居家观察14日。

做好复工防护物资的准备。

企业应在复业前时,准备以下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口罩)、医用消毒⽔/酒精、紫外线空⽓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疫情期间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使用⽅法使用消毒液体,避免接触到菜品、成品。

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

在疫情防控解除前,餐饮服务单位禁止接待⼤规模聚餐活动,建议外卖暂代堂食;对具有餐饮服务功能的宾馆酒店,不得安排在餐厅就餐,一律实施外卖和配送服务。

三、复工经营服务指南

人员基本要求。

各复工经营单位,应做好员工返工防护知识培训。

要求所有员工上下班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

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抵达后第一时间勤洗手。

员工每天进入工作区域前,应安排专人检测体温,体温正常可入内工作。

若员工体温超过37℃,应要求员工回家观察休息。

工作中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上岗必须时刻佩戴口罩(如⾮一次性口罩,每隔24小时使用酒精消毒一次,确保防护效果),保持勤洗手、多饮⽔,避免手部与食物直接接触,接待顾客应双⽅佩戴口罩。

摘口罩前后做好手部卫生防护,设专用带盖垃圾桶,废弃口罩放入专用垃圾桶内,每天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制定疫情期间员工档案管理制度,形成每日一报送制度,档案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每日出勤人员姓名、⾝体状况、工作岗位等。

对于餐饮酒店企业员工集体宿舍,应加强管理和宣传,做好防护。

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

四、经营门店环境要求

保持就餐门店内部环境整洁,餐具等使用前后必须洗净并消毒。

尽可能配备有杀菌作用的洗手液。

每天对就餐门店、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和洗手间及经常接触物品(如门把手、楼梯扶手等等)进行消毒,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消毒频次。

厨余垃圾加盖、分类及时清理,设专用带盖垃圾桶处理口罩垃圾。

经营门店保持通风,在疫情防控解除前禁止使用中央空调。

五、经营服务规范指南

在疫情防控解除前,餐饮酒店企业建议打包带⾛暂代堂食,增加打包外卖服务,增加线上平台外卖服务及外卖窗口。

如有必要可适当缩减营业时间,但应在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告知消费者并取得理解。

有条件的经营企业可减少桌椅摆放以加⼤就餐者之间的距离,保持用餐间距在1米及以上避免扎堆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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