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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精选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分局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处置机制,妥善处置网上舆情,有效引导网络舆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XXX局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中的网络舆情是指通过新闻报道、新闻爆料、论坛、博客、播客、微博、微信、QQ群等互联网形式,反映出来的涉及华宁公路分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重大事件的言论和观点信息,以及可能或已经对华宁公路分局形象、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的网上负面报道和负面言论。
第二章舆情分类
第三条根据网络舆情的影响力和发展态势,将舆情分为三级:一级(重大)舆情、二级(严重)舆情、三级(一般)舆情。
一级舆情是指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有可能形成重大网络热点事件的苗头性舆情,或本属二级舆情,因处置不当,导致发展态势进一步扩大的网络舆情。
如中央级媒体关注或报道、国内大型门户网站刊发后引起和可能引起广泛关注的舆情。
二级舆情是指网上影响较大、可能会引发网络热点事件的舆情,或本属三级舆情,因处置不当,导致发展态势进一步扩大的网络舆情。
如省内媒体关注或报道、云南网及市内主要网站刊发的容易引起关注和需要市委、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民生诉求等方面的舆情。
三级舆情是指市内网站的一般爆料、投诉、普通民生诉求等方面需要及时解决的网络舆情。
第四条舆情级别由省公路局党委和玉溪公路局党委和市网管办确定。
第三章舆情处置
第一节责任主体及分工
第五条分局主要领导和分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网络舆情处置第一责任人,对重大舆情要亲自处置。
分管领导(网络发言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处置涉及本部门的网络舆情。
市网管办负责协调、指导全市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涉事部门分管领导(网络发言人)负责协调、指导本地本部门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明确一名成员分管网络舆情工作并担任网络发言人,至少配备一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有一定写作能力的同志担任网络舆情管理员,武装多名高素质网络评论员。
全分局上下形成涉事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整体联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网络舆情处置与管理工作格局。
形成网络发言人统一指挥、网络舆情管理员具体负责、各职能部门和网评员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
第二节舆情监测
第七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日对主要新闻网站、大型门户网站、市内主要网站通过新闻报道、社区论坛、博客、播客以及微博、微信和QQ群等发布的涉分局舆情进行搜索、监测、研判、预警。
对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网民涉分局留言进行搜集,确保第一时间掌握涉分局重大舆情。
第八条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网络管理QQ群,对各部门网络发言人、网管员实行统一管理。
第三节舆情研判
第九条一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和玉溪公路党委召集涉事部门举行舆情研判联席会议,研究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十条二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和涉事部门及时进行研判。
对舆情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并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十一条三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告知涉事部门,涉事单位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局党委。
第十二条已经在全省、全国范围内引起广泛关注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涉事部门要在第一时间报分局党总支,党总支向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四节舆情报送
第十三条一级舆情采用快报制。
快报分为手机快报和纸质快报。
由分局党总支在舆情发生半小时内采用手机快报报给市局主要要领导,需要报送到省的网络舆情,由玉溪公路局和相关部门负责分头按要求报送。
纸质快报在一小时内送达市局主要领导。
第十四条二级舆情采用《网上舆情》形式上报。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上报到市局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三级舆情采用直办制。
由分局党总支指导涉事部门直接进行处理。
要第一时间发现、研判、处置网络舆情。
要坚持“双处置”,即网下网上同步处置,网下治本、网上治标,积极解决自身存在的现实问题,积极妥善做好社会舆论层面的回应。
要按照“三同步”的原则,切实做到事情应急与新闻应急同步部署、处置工作和对外发布同步研究、处置授权与发布授权同步安排。
3、分级响应,有序应对。
根据网络舆情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大小,针对不同等级的舆情,坚持分级应对的原则,采取不同应对措施,提高效率,注重效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成立嘉祥县城市管理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综合执法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同志担任舆情管理员,具体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提出处置建议。
(二)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考核有关单位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统筹、协调有关单位落实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局办公室:参与网络舆情的检测、研判,统筹协调各镇办和区直部门处置相关敏感网络舆情。
局属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具体处置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网络舆情。
四、应对方案
(一)应对原则
1、黄金24小时法则。
力争第一时间发现伤舆情,赢得话语权。
第一时间上报县网信办。
2、信息公开原则。
根据网民的质疑和提出的问题,及时引导民众舆论。
3、主动处置原则。
突发事件中,主动与民众沟通,并适时进行权威讨论,通过释疑赢得公众。
(二)重要措施
1、建立舆情发布机制。
选择具有丰富的经验的工作人员,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中,根据必要性,有计划分阶段地开展发布会,或者联系媒体接受专题采访等方式主动回应。
2、发挥舆论影响力。
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及时发布专业、权威、客观的评论性内容,引导负面情绪趋于平和与理性。
3、完善网络舆情信息员制度。
县城管局各执法大队配备一名舆情信息员,实时监控舆论发展动向,负责舆情信息的采集上报工作,同时及时回应处置县网信办的工作指令任务。
(三)具体方法
1、迅速调查核实,及时上报,积极沟通。
迅速组织调查,核查事实,及时上报党组和上级部门,并报送县网信办。
2、适时跟贴回应。
着重观察负面舆论的发展动向,发现舆论发酵的苗头,及时主动应对,由涉事主体迅速组织人员,统一口径,放大正面声音,稀释负面影响。
3、快报事实,慎填原因,重报进展。
即在着重解决线下现实问题的同时,第一时间告知事实。
不仅基于严格、全面和深入的调查,还要注重原因公布的时间选择,过早易引发群众的不信任感。
阶段性公布调查和解决实况,助推舆论平复。
4、对不实贴文,即刻函告相县网信办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控,消除负面影响。
同时,邀请主流媒体采访,正面回应网民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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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精选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分局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处置机制,妥善处置网上舆情,有效引导网络舆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XXX局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中的网络舆情是指通过新闻报道、新闻爆料、论坛、博客、播客、微博、微信、QQ群等互联网形式,反映出来的涉及华宁公路分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重大事件的言论和观点信息,以及可能或已经对华宁公路分局形象、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的网上负面报道和负面言论。
第二章舆情分类
第三条根据网络舆情的影响力和发展态势,将舆情分为三级:一级(重大)舆情、二级(严重)舆情、三级(一般)舆情。
一级舆情是指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有可能形成重大网络热点事件的苗头性舆情,或本属二级舆情,因处置不当,导致发展态势进一步扩大的网络舆情。
如中央级媒体关注或报道、国内大型门户网站刊发后引起和可能引起广泛关注的舆情。
二级舆情是指网上影响较大、可能会引发网络热点事件的舆情,或本属三级舆情,因处置不当,导致发展态势进一步扩大的网络舆情。
如省内媒体关注或报道、云南网及市内主要网站刊发的容易引起关注和需要市委、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民生诉求等方面的舆情。
三级舆情是指市内网站的一般爆料、投诉、普通民生诉求等方面需要及时解决的网络舆情。
第四条舆情级别由省公路局党委和玉溪公路局党委和市网管办确定。
第三章舆情处置
第一节责任主体及分工
第五条分局主要领导和分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网络舆情处置第一责任人,对重大舆情要亲自处置。
分管领导(网络发言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处置涉及本部门的网络舆情。
市网管办负责协调、指导全市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涉事部门分管领导(网络发言人)负责协调、指导本地本部门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明确一名成员分管网络舆情工作并担任网络发言人,至少配备一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有一定写作能力的同志担任网络舆情管理员,武装多名高素质网络评论员。
全分局上下形成涉事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整体联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网络舆情处置与管理工作格局。
形成网络发言人统一指挥、网络舆情管理员具体负责、各职能部门和网评员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
第二节舆情监测
第七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日对主要新闻网站、大型门户网站、市内主要网站通过新闻报道、社区论坛、博客、播客以及微博、微信和QQ群等发布的涉分局舆情进行搜索、监测、研判、预警。
对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网民涉分局留言进行搜集,确保第一时间掌握涉分局重大舆情。
第八条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网络管理QQ群,对各部门网络发言人、网管员实行统一管理。
第三节舆情研判
第九条一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和玉溪公路党委召集涉事部门举行舆情研判联席会议,研究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十条二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和涉事部门及时进行研判。
对舆情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并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十一条三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告知涉事部门,涉事单位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局党委。
第十二条已经在全省、全国范围内引起广泛关注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涉事部门要在第一时间报分局党总支,党总支向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四节舆情报送
第十三条一级舆情采用快报制。
快报分为手机快报和纸质快报。
由分局党总支在舆情发生半小时内采用手机快报报给市局主要要领导,需要报送到省的网络舆情,由玉溪公路局和相关部门负责分头按要求报送。
纸质快报在一小时内送达市局主要领导。
第十四条二级舆情采用《网上舆情》形式上报。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上报到市局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三级舆情采用直办制。
由分局党总支指导涉事部门直接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