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工地出现新冠阳性处置方案精选6篇,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欢迎阅读下载。

工地出现新冠阳性处置方案1

一、应急处置

(一)发现异常。

发现从业人员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时,要立即向防控领导小组报告,防控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按照以下四类情况开展工作:

1、在建筑工地外居住的从业人员,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戴上口罩,并留在房间;同宿舍或同屋人员应同时戴上口罩,暂时留置在房间内,保持房间通风,并与其必须保持至少1米的安全距离。

2、在建筑工地内宿舍居住的从业人员,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戴上口罩,送工地内临时医学观察点隔离;同宿舍居住人员应戴上口罩,暂时留置在宿舍房间内。

3、在施工作业区、办公区、食堂或其他公共区域的从业人员,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立即停止作业,戴上口罩,送临时医学观察点隔离;同施工作业区域、同办公室或其他近距离接触人员(与其处1米安全距离内的),应戴上口罩,送临时医学观察点暂时留置。

在处置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乘坐施工升降机,避免靠近人群,防止疫情扩散。

4、在建筑工地出入口的从业人员,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戴上口罩,在附近空旷处单独临时安置,近距离接触人员(与其处1米安全距离内的),应戴上口罩,在附近空旷处暂时留置。

周边人群应立即疏散,防止人员围观或聚集。

上述情形的其他密切接触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戴上口罩,送临时医学观察点隔离。

(二)初步排查。

出现可疑病例后,健康管理员要立即向建筑工地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协助询问了解出现疑似症状人员近7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与其他病例接触史等,开展初步排查工作。

(三)送院就诊。

按照以下两类情况开展工作:

1、如无流行病学史,要求其戴上口罩,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安排专车送至当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如有流行病学史,要求其戴上口罩,立即联系当地指定医院,由医院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发热门诊作进一步检查、治疗。

同时,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四)跟踪随访。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全程跟踪随访从业人员就诊信息,并按以下两类情况进行:

1、如能够排除新冠肺炎的,则解除对相关人员的暂时留置;

2、如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应配合疾控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所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二、分类处理

(一)按病人类型处置

1、疑似病人。

施工总承包单位接到疾控机构的疑似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理,做好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取疑似发病从业人员的行为轨迹和接触人、物、区域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隔离频繁接触人员和物品,并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措施。

2、确诊病人。

施工总承包单位接到疾控机构的确诊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排查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员工,搜索密切接触者。

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防疫规定和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居所)、施工作业区、公共场所、施工升降机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

原则上,确诊患者发病前2天至隔离治疗前到过的场所,以及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均应列为疫点。

疫点原则上以一个或若干个施工作业区、办公室、会议室、同一楼道、同一栋楼为单位。

确诊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涉及到的场所须经终末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

要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特别确保人员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办公室、食堂、宿舍、会议室、施工作业区、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按照当地疾控机构的建议,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宿舍、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特别是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

继续做好职工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疾控机构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并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以及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

每天与疾控机构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二)按聚集性程度处置

1、发生疑似病例,或者1例病人,或者发生1起因建筑工地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疫情,经流行病学调查,未发生建筑工地内传播的,实施分区管理,对出入建筑工地的人员进行体温及健康状况检查,最大限度减少从业人员聚集,分散防护,并按照疾控机构要求,视情况采取轮休或部分停工措施。

围绕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梳理出五种场景(见下文),并提出对应的应急处置要求。

如出现其他未列出的场景,请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以及市、区建设工地疫情防控专班,并按照指导意见开展应急处置。

(一)出现涉疫风险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参建人员,出现黄码、红码人员以及推送重点人员)的应急处置。

1、及时报告情况。

当工地出现涉疫风险人员时,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应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向市、区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报告。

2、开展隔离观察(健康监测)。

对近7天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穗的参建人员或红码人员,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应对其立即实施工地现场的就地隔离,并积极配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相关人员的转运工作。

具体包括:对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集中隔离7天”(时间从离开所在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开始计算,下同),在第1、4、7、10、7天开展核酸检测;对有中风险地区(或经评估需参照中风险地区管理的)旅居史的来(返)员实施“居家隔离7天”,在第1、4、7、10、7天开展核酸检测;对有高风险地区(或经评估需参照高风险地区管理的)所在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在第1、3、7、7天开展核酸检测;对有本土阳性个案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7天、第7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对国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返)穗人员,抵穗后在机场、火车站或24小时内尽早就近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7天;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返)穗人员抵穗后应48小时内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

此外,对推送重点人员,根据推送人员的具体情况,建设工地(项

目)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应以上分类标准进行相应处置。

3、做好人员返岗把关。

对开展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的参建人员,在7天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期满后,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须核验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让其返回建设工地。

(二)出现一般发热症状人员的应急处置。

1、及时报告情况。

施工现场出现人员发热(两次体温检测中间间隔5分钟,体温均超过37。

3℃的)咳嗽、咽痛、味觉嗅觉失灵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要立即向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2、做好个人防护。

对出现一般发热等症状人员,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督促指导其迅速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移送就医处置。

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专门车辆将出现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送至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所用车辆要及时进行消杀。

(三)出现疑似病例的应急处置。

1、及时报告情况。

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味觉嗅觉失灵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且前7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行史或居住史、曾经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区域的发热,或有聚集性发病或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相关,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应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向市、区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报告。

2、开展隔离观察。

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对疑似人员实施工地现场的就地隔离,并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相关人员的转运和隔离相关工作。

3、做好人员返岗把关。

对开展隔离观察的参建人员,在7天隔离观察期满后,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须核验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再配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对其进行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经核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让其返回建设工地。

(四)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应急处置。

1、封闭施工现场。

工地出现经医疗机构正式确诊为新冠病毒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的,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停止一切施工作业活动,封闭施工现场,严禁人员进出,等待卫生健康部门出具评估处理意见。

2、及时报送情况。

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应第一时间向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报告,并报告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3、配合开展流调。

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配合属地公安机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开展全部人员流行病学调查,摸清传染来源和传播链。

核查确诊病例相关信息,以及发病前7天(无症状感染者阳性采样前7天)和发病后至隔离前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包括近21天有无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病例接触,是否接触进口冷冻肉品、水产品(如其接触过,还须详细了解接触过的进口冷冻肉制品或水产品是否仍存放在建设工地食堂及厨房内。

如仍有存放,应禁止任何人接触,等待进一步处理)。

(五)工地纳入到封控、封闭区域的应急处置。

封闭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处于封控、封闭区域的,建设工地(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停止一切施工作业活动,应封闭施工现场,严禁人员进出,等待卫生健康部门出具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工作职责:

(1)审定项目部的应急预案

(2)全面指导项目部的应急救援工作;

(3)全面落实项目部的预防措施及防护物投入使用;

(4)落实政府及上级单位有关应急工作的重要指令;

(5)负责组建应急指挥部或指定人员到现场指挥应急抢险工作,对应急抢险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6)审定对外发布和上报的事件信息;

(7)负责审定下达和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下达应急响应程序的启动和终止指令;

(8)应急响应结束后,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评估和总结。

2、防护及应急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组长:略

副组长:略

成员:略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一系列文件指示精神和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的会议决议、有关要求等;

(2)负责24小时应急值守,接收各类突发事件的报告,跟踪事件的处置状况,收集相关信息并做好上报工作;

(3)负责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组织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审核、发布和管理备案等工作;负责制定、报批和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培训计划

(4)负责应急资金计划的制定和应急项目的.审批;

(5)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的编制、落实,制订应急物资和装备配备计划,负责应急物资的定期检查等;

(6)负责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应急队伍的培训与演练计划等;

(7)组织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应急物资和抢险救援队伍等,并对施工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管理;

3、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成员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是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1)现场抢险组

组长:略

成员:略

主要职责:实施现场救援预案确定的各项救援措施以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损失;负责现场感染人群的救护,设置隔离区域;负责协助外部救援和医疗队伍开展工作。

(2)善后处理组

组长:略

成员:略

主要职责:负责患者的后续医疗救治;负责核实患病人员情况及其亲属的接待、安抚、住宿及日常生活工作;负责赔偿的洽谈以及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负责保险索赔事宜;负责恢复现场办公、生活等基本功能。

(3)事故调查组

组长:略

成员:略

主要职责: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搜集事故资料;负责事故调查,确定事故损失、性质、原因、主要责任人,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意见等。

三、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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