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整理了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教案8篇内容,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主题:“知法、懂法、守法”
时间:12月4日
参加人数:65人
目的:
通过这次班会,希望同学们能够知法、懂法、守法,更加深入的认识法律。
内容与形式:
采用抢答的形式,考题围绕基本的法律常识,内容涉及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具体形式:
参赛选手共12人,2人一组,分为6组。比赛共分为3轮,第一轮淘汰2组(得分最低),第二轮淘汰2组,剩下2组参加第三轮比赛,决出冠亚军。
题目:
第一轮:
1.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人民代表是反映和执行民意的一种法定职务,它不是一种官职。
a 官职 b 职务
3.我国《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秘密受法律保护。”
4.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5.《宪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6.《残疾人保障法》第22条规定:“普通小学、初级中等学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7.我国《宪法》第55条第一款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8.公民更改姓名,必须向公安机关变更登记才有效。
9.我国国家结构形式是(b)
a联邦制 b共和制 c 单一制
10.宪法规定,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基本上是(a)
a三级制 b四级制 c五级制
11.我国行政机关“一府两院”中的“一府”是指国务院。
12.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利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轮
1.判断题:被免除刑事处罚的人,不能称为犯罪分子。 (正确)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规定:“无名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予、报酬,他人不得已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3.《xx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4.《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住、惩罚为主的原则。”
5.我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的遗产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6.香港和澳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行政区,他们是属于人民政府所管辖的地方行政区域。
第三轮:模拟法庭
老王和老张家共用一堵围墙,有一次老王家的树的树根从围墙下面钻到老张家的地面上来了,破坏了水泥地,于是老张把老王告上了法庭。
(同学们在激烈的讨论中未达成一致,最后求助于同学家长〈律师〉)
判决如下:
假设种树人为甲,被人破坏土地的人是乙。
案例所出现的问题在民法上称为“相邻关系”。
即甲在自己的院子里种树,因树根伸延,危及影响了其邻居乙的围墙安全或正常作用。乙方要求甲方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应当说乙的理由在法律上是能成立的。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消除因树根对其围墙造成的不安全的影响,并应当赔偿其损失。
民法上所谓的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互相比邻的不动产(房屋土地、建筑等)所有人或占有人。对各自所有或占有的土地、森林、水源、道路等,使用、处分时,相互间应给予便利或接受限制的关系。在本案中,就是甲所种的树不能影响到乙的建筑的安全,如有影响就要给予一定的限制,即消除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只顾自己而影响他人的便利安全。
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原则是:(1)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这的利益; (2)公平合理;(3)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
按照以上原则,本案的处理中应尽量从公平合理、并兼顾甲乙各方的利益,同时考虑树对美化环境的好处,如果该树对美化甲乙双方的环境都有好处,而双方的围墙不涉及危及乙方建筑物安全的,则可考虑协商解决——拆除围墙,让绿树给甲乙美化环境或再由甲方给乙方一定的补偿。
如乙方认为甲方的树已危及自己住家的安全,不同意拆除围墙,执意要甲方将树移植,则也可考虑由甲方将树移植到不影响乙方围墙的地方,并负责将乙方的围墙修理好。
总之,处理相邻关系应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甲方在做到绿化美化环境时也不能影响相邻方乙方的安全。
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教案2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了加强中小学生的法治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全省教育系统同学宪法、尊崇宪法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全省中小学校将开展“国旗下讲宪法”主题教育活动。以下是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活动形式
中小学校将在举行升旗仪式时,以“国旗下讲宪法”的形式开展宪法主题教育活动。宣讲人可以是学校校长、教师,也可以是学生。宣讲内容要符合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点,突出宪法与学习、生活的密切联系,强化学生国家意识、公共意识和规则意识的培养。
二、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为11月28日上午,全省各中小学校将在升国旗仪式上宣讲宪法。如遇恶劣天气,可适当延后进行。
三、工作要求
各市教育局请提高对此次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视,将其作为加强青少年法育和德育工作的重要措施,认真组织、加强指导和调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市要组织遴选10-20篇“国旗下讲宪法”优秀讲稿,并于12月2日前报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各地还可以结合实际,自主安排主题班会等班队活动,开展社会实践等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有关活动的图片、视频和信息可以通过省教育厅的信息报送渠道上报,也可以上传到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进行展示。
这次“国旗下讲宪法”主题教育活动的举办,旨在让中小学生更好地了解宪法、尊重宪法,并将宪法精神融入到他们的学习和生活中。通过宣讲宪法,可以增强学生对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的认同,培养他们遵纪守法、尊重法律的意识,同时也促进他们的法治素养的提升。
希望各市教育局能够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认真组织安排,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通过这次活动,我们相信中小学生将更加了解宪法的重要性,更加尊重和遵守法律,为建设法治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尊崇宪法、法治意识普遍增强的教育环境。
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教案3
班会目的: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活动方法:案例分析、学生共同参与讨论
活动准备:PPT课件、未成年人法律宣传的相关教育视频、相关案例
活动流程:
一、导入
甲:学习法律是社会进步对个人的外在要求。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人们的生活与法息息相关。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不懂法、不学法的人在现今社会将寸步难行,无法立足,因此,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社会对人的要求。
乙:法制精神是现代人的一种内在修养。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的内在素质的内涵正在逐渐丰富。
甲:尊法守纪是每个社会公民的义务,
乙:尊法守纪是保护每个人个人利益的保障。
合:为此我们开展主题为“宪法伴我成长”的主题班会。
二、宪法解读,初学《宪法》
甲:同学们,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乙:《宪法》非常重要,它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深厚的意义。关于“宪法”你们到底了解多少呢?让我们多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吧!
(一)了解宪法根本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各项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规定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原则,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大法。它集中反映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和根本利益,是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的重要工具。它在国家的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最大的法律效力,既是国家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公民立身行事的总依据。在本质上,它是国家的根本法,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实现阶级统治的重要工具。
(二)宪法的基本框架
三、《宪法》法律知识简介
主持人:《宪法》共四章: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师: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行为。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十分必要。
四、一起来分析和讨论
(一)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酗酒、流浪、聚赌、吸毒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根据话题讨论,内容为: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
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讨论)
五、小故事引发大思考
(一)举例并解读,激活《宪法》,不能让它成为“睡美人”
1、列举各种耳熟能详的宪法案例(比如动车事件、孙志刚事件)使学生明确如何改变宪法的“睡美人”状况,使之真正实施和管用;师述案列解读:在纪念《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__说:“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在实施中,宪法却经常成为“睡美人”,“看上去很美,但经常停留在标语、口号层面。”《宪法》中的规定,应该拿来激活、使用。比如温州动车事故时,就可以按《宪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启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特别调查程序,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
2、列举各种通俗简明的法谚(比如“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小市民告大国王”)再次渗透民主
师述: “国家的宪法来源于人民的授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成立政府的目的就是为人民服务,保护公民的权益。任何官员都应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宪法有助于使每个人都真正地站起来。
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六、课堂讨论
(一)学生讨论:通过故事、案例你明白了什么?
(二)讨论班级公约
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中学生行为的准则,应努力做到。我们每一个同学都要做到:自尊自爱,注重小学生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将来我们才能成为一名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七、班主任小结
宪法因为重要,所以并不是高高在上的,而是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学习宪法很重要,从小学法,将来才会懂法、守法、用法。”树立宪法意识,我们每个人要培养一种自信、自尊、自立、自强、理性的人格和精神!”让宪法常伴我左右。
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教案4
根据尉犁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暨自治区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自治区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坚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牢固树立对宪法和法律的真诚信仰,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全面贯彻依法治疆方略。
二、宣传重点
宣传月的主题是:“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突出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
宣传宪法确定的理念和原则,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努力使人们充分相信宪法、礼敬宪法、尊崇宪法,主动运用宪法,不断培养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让宪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系统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全局各部门要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在人们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引导人们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大力宣传约束权力、保障权利是法治的要旨和精髓,努力让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成为全体国家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
(三)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全局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依法治县和以德治县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坚持以法治体现道德观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坚持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最大限度地将各族群众团结在政府周围,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各项法治实践中。
(四)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宣传教育。
县局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结合县委“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宣传教育,让各族群众知道法律是底线,也是高压线;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信教群众首先是国家公民,一切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教案5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推进机关依法行政和校园法制建设,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大力营造推进法治新安小学建设的良好法治环境,扎实推进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现就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如下安排:
二、活动主题
下面小编整理了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教案8篇内容,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教案1
主题:“知法、懂法、守法”
时间:12月4日
参加人数:65人
目的:
通过这次班会,希望同学们能够知法、懂法、守法,更加深入的认识法律。
内容与形式:
采用抢答的形式,考题围绕基本的法律常识,内容涉及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具体形式:
参赛选手共12人,2人一组,分为6组。比赛共分为3轮,第一轮淘汰2组(得分最低),第二轮淘汰2组,剩下2组参加第三轮比赛,决出冠亚军。
题目:
第一轮:
1.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人民代表是反映和执行民意的一种法定职务,它不是一种官职。
a 官职 b 职务
3.我国《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秘密受法律保护。”
4.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5.《宪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6.《残疾人保障法》第22条规定:“普通小学、初级中等学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7.我国《宪法》第55条第一款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8.公民更改姓名,必须向公安机关变更登记才有效。
9.我国国家结构形式是(b)
a联邦制 b共和制 c 单一制
10.宪法规定,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基本上是(a)
a三级制 b四级制 c五级制
11.我国行政机关“一府两院”中的“一府”是指国务院。
12.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利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轮
1.判断题:被免除刑事处罚的人,不能称为犯罪分子。 (正确)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规定:“无名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予、报酬,他人不得已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3.《xx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4.《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住、惩罚为主的原则。”
5.我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的遗产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6.香港和澳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行政区,他们是属于人民政府所管辖的地方行政区域。
第三轮:模拟法庭
老王和老张家共用一堵围墙,有一次老王家的树的树根从围墙下面钻到老张家的地面上来了,破坏了水泥地,于是老张把老王告上了法庭。
(同学们在激烈的讨论中未达成一致,最后求助于同学家长〈律师〉)
判决如下:
假设种树人为甲,被人破坏土地的人是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