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读物管理制度及措施8篇一些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复制和下载。

学校读物管理制度及措施1

一、入馆须知

(一)凭借书证或工作证等有关证件进馆。

(二)讲文明礼貌,请用文明语言。

(三)保持安静,禁止喧哗。

(四)讲究卫生,禁止在馆内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和乱扔脏物。

(五)爱护书刊、设备等公共财物,严禁损害室内设施或涂损墙壁、地面及门窗。

(六)衣着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入馆,在馆内相互间不准勾肩搭背。

(七)注意安全,严禁携带危险品入馆。

(八)自觉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二、借书规则

(一)为适应本院教学和科研需要,充分发挥本馆藏书的作用,根据方便读者借阅,有利图书管理的原则,特制订本规则。

(二)凡申领借书证的本院教职工,需凭人事处通知,学生和进修生需凭新生名册或教务处证明并交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流通部办理领证手续。

(三)借书证、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涂改。因转借而发生遗失、污损图书等情况,均由原领证人负责赔偿。如发现转借,本馆有权拒借,并扣下其借书证、卡,并按有关规定处罚。发现涂改借书证、卡,将暂停其借书权利,本人须作出书面检查,并交罚款伍元。

(四)借书证、卡应妥善保管,因遗失而发生冒借图书等情况,均由原领证人负责。

(五)借书证、卡如有遗失,应书面提出申请,经图书馆同意,方能补发。借书证(带照片)随时补发。借书卡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办理,每张交工本费两元,严禁冒补,否则一经发现,须作出书面检查并罚款五元。如原证卡找到,应立即交回补证、补卡,否则按冒补处理。

(六)借书期限。教职工借期三个月,学生一个月。期满如需要续借,应持原书和本人借书证到借书处办理续借手续,续借只限一次。小说不得续借。寒暑假借期连续计算,假期中间到期图书,开学后一周内必须归还,否则按超期处理。

(七)读者借书必须如期归还,逾期不还者,每天罚款壹角。还书时,读者如丢失期限表,须交手续费三角。

(八)凡借书者,须先查目录,填写索书单位交工作人员取书。查目录时,不得将目录卡片往外抽提,不得把目录盒抽出乱放。

(九)读者借书,凭本人借书证,每卡借书一册。借书时必须主动出示借书证。

(十)读者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有污损情况,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并在污损处加盖印间,以分清责任,否则由本人负责。

(十一)读者借书应妥加爱护和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按《遗失、损坏图书赔偿规则》处理。

(十二)读者急用图书,库内已借完时,可以预约借书。预约图书到馆后通知预约读者,五天后不来取书,则预约作废。

(十三)本馆出借图书以普通图书为限,库藏本及工具仅供室内查阅,概不借出馆外。

(十四)确因教学、科研特殊需要,借阅本馆缺藏的图书文献,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借用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并遵守对方图书馆的代阅规则。

(十五)读者离校时,应先将所借书刊全部还清,并向本馆退还借书证、卡,每缺一张,交款一元,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三、开架书库借阅规则

(一)读者凭本人机读证,领取代书板入库自选图书。

(二)读者入库时,不得穿大衣、风衣;不得将书包、提包及个人的私物带入库内;在库内不得大声喧哗。

(三)读者选书时,要充分利用代书板,将代书板插入所选图书位置,如选中该书,则抽出代书板,整理好该排图书,方可离开;如未选中将该图书放回插板处,抽出代书板另选其它图书。

(四)选好图书到借书台办理借书手续,还回代书板,到借书台外取书。

(五)读者办理完借书手续后,应当面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污损、缺页、书的内容与书目不符等现象。如有当即声明,经工作人员检查批准后,方可是加盖污损章;否则责任自负。

(六)本人借书证不得转借。如有转借一经发现者,扣留其证并按有关条例处罚。

(七)每证借书量:学生读者每证最多可借4册,研究生10册。教师讲师以上10册,职工5册。

(八)借书期限:学生读者为30天,教工读者为90天,到期未看完者可办理续借手续,仅限一次,续期30天,逾期不还按超期处理(文艺书不能续借)。所有图书一经借出,7天内不得归还。

(九)读者如未办理借阅手续将书带出书库者,按偷窃论处。

(十)读者还书时,应持本人证到还书台办理还书手续,不得人替别人还书。

(十一)还书时,如经工作人员检查发现有新的污损、破裂、撕页、偷梁换柱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十二)读者要爱护所借图书的条型码,如有损坏或仪器不识码者,由本人负责。

(三)退证办法

1.学生退学、休学,毕业生离校前及教职工调离时须在本馆流通部办理退证手续。退证前须还清所借图书,学生退证以个人为单位办理。

2.借书证如有丢失须交丢证罚款10元。

3.学生复学及专科升本科的读者要出具有关证明重新办理新证。

八、图书借阅违章处罚条例

对违犯图书借阅规则者,除批评教育外,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入库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污物、库内吸烟、脚踏墙壁、书架、乱动仪器、微机者,每项罚款5元。

(二)借用他人书证者,除扣留其书证外,罚款10元。证主领时按补证处理。

(三)选书时不用代书板;未将选后不借的图书放回原处;将书拉倒、拉乱,未主动排好造成乱架者,每项罚款2元。

(四)丢失代书板者,罚款5元;借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1角。

(五)损坏图书,如圈点、批注、油渍、墨迹,按书价的40%——60%赔偿;撕、挖、剪坏图书,造成破损、缺页,除将原书仍交图书馆外,按原书价的2——3倍赔偿。

(六)丢失或损坏书标、条码、类号,每项罚款2元。丢失磁条罚款25元。

(七)丢书按《遗失损坏图书赔偿规则》处罚。

(八)丢失图书后,若在一个月内买到的同版图书顶替者,每册交加工费2元;

(九)未经办理借书手续,将书带出书库者,一律按偷窃图书论处。对偷窃图书者,除按原书价的10倍罚款外,写出书面检查,存入读者档案,通知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给予相应处分。

(十)丢失机读证要及时挂失,否则责任自负,补证时交补办费10元。

(十一)对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不听劝阻者,除通知所在单位教育处理外,视情节轻重罚款5——20元,并扣留其借书证两个月。

(十二)所有罚款,一律交公,工作人员不得截留。

九、遗失、损坏图书赔偿规则

(一)读者借阅图书必须注意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除立即归还污损图书外,应负赔偿责任。

(二)读者污损图书(如圈画、批注、涂改、撕页、剪裁、折叠等)不影响内容完整和阅读者,根据污损程度和认错态度好坏,分别按原价的1/5、1/3、1/2罚款。

(三)读者污损图书程度严重,影响内容完整和阅读,或遗失图书,应以原书的相同版本或经本馆同意的新版本赔偿,并交手续费五角。否则下列规定现赔偿金:

甲、中文图书

1.丢失文艺小说一般照原价的二至三倍赔偿。

2.丢失教学参考用书,复本多,视其出版时间按原价的三至五倍赔偿。

3.丢失教学参考用书,复本少,视其出版时间按原价的五至十倍赔偿。

4.丢失多卷集图书中的一册,如复本较多按丢失图书的五倍赔偿。如系贵重图书,复本又少,按全套书价赔偿。

5.丢失本标价图书,由本馆根据版本、复本量、使用价值酌情定价赔偿。

乙、外文图书

1.丢失国外出版的原版书按原价的二至五倍赔偿。

2.丢失国内发生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三至十倍赔偿。

(四)遗失图书赔偿后,两个月内找到原书可持原书及收据办理退款手续,并交手续费三角。

十、阅览室文明守则

(一)遵守阅览规则,做文明读者。

(二)爱护书刊、不撕页、不圈划、不将书刊携出室外。

(三)爱护室内设施,不乱拉桌椅。离开阅览室时,将坐椅轻轻放在桌下。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大声说话,不勾肩搭背,不谈笑打闹。

(五)自觉维护室内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

(六)服从管理,尊重工作人员。举止文明,讲究礼貌。

十一、现期报刊阅规则

这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读物管理制度及措施8篇一些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复制和下载。

学校读物管理制度及措施1

一、入馆须知

(一)凭借书证或工作证等有关证件进馆。

(二)讲文明礼貌,请用文明语言。

(三)保持安静,禁止喧哗。

(四)讲究卫生,禁止在馆内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和乱扔脏物。

(五)爱护书刊、设备等公共财物,严禁损害室内设施或涂损墙壁、地面及门窗。

(六)衣着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入馆,在馆内相互间不准勾肩搭背。

(七)注意安全,严禁携带危险品入馆。

(八)自觉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二、借书规则

(一)为适应本院教学和科研需要,充分发挥本馆藏书的作用,根据方便读者借阅,有利图书管理的原则,特制订本规则。

(二)凡申领借书证的本院教职工,需凭人事处通知,学生和进修生需凭新生名册或教务处证明并交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流通部办理领证手续。

(三)借书证、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涂改。因转借而发生遗失、污损图书等情况,均由原领证人负责赔偿。如发现转借,本馆有权拒借,并扣下其借书证、卡,并按有关规定处罚。发现涂改借书证、卡,将暂停其借书权利,本人须作出书面检查,并交罚款伍元。

(四)借书证、卡应妥善保管,因遗失而发生冒借图书等情况,均由原领证人负责。

(五)借书证、卡如有遗失,应书面提出申请,经图书馆同意,方能补发。借书证(带照片)随时补发。借书卡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办理,每张交工本费两元,严禁冒补,否则一经发现,须作出书面检查并罚款五元。如原证卡找到,应立即交回补证、补卡,否则按冒补处理。

(六)借书期限。教职工借期三个月,学生一个月。期满如需要续借,应持原书和本人借书证到借书处办理续借手续,续借只限一次。小说不得续借。寒暑假借期连续计算,假期中间到期图书,开学后一周内必须归还,否则按超期处理。

(七)读者借书必须如期归还,逾期不还者,每天罚款壹角。还书时,读者如丢失期限表,须交手续费三角。

(八)凡借书者,须先查目录,填写索书单位交工作人员取书。查目录时,不得将目录卡片往外抽提,不得把目录盒抽出乱放。

(九)读者借书,凭本人借书证,每卡借书一册。借书时必须主动出示借书证。

(十)读者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有污损情况,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并在污损处加盖印间,以分清责任,否则由本人负责。

(十一)读者借书应妥加爱护和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按《遗失、损坏图书赔偿规则》处理。

(十二)读者急用图书,库内已借完时,可以预约借书。预约图书到馆后通知预约读者,五天后不来取书,则预约作废。

(十三)本馆出借图书以普通图书为限,库藏本及工具仅供室内查阅,概不借出馆外。

(十四)确因教学、科研特殊需要,借阅本馆缺藏的图书文献,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借用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并遵守对方图书馆的代阅规则。

(十五)读者离校时,应先将所借书刊全部还清,并向本馆退还借书证、卡,每缺一张,交款一元,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三、开架书库借阅规则

(一)读者凭本人机读证,领取代书板入库自选图书。

(二)读者入库时,不得穿大衣、风衣;不得将书包、提包及个人的私物带入库内;在库内不得大声喧哗。

(三)读者选书时,要充分利用代书板,将代书板插入所选图书位置,如选中该书,则抽出代书板,整理好该排图书,方可离开;如未选中将该图书放回插板处,抽出代书板另选其它图书。

(四)选好图书到借书台办理借书手续,还回代书板,到借书台外取书。

(五)读者办理完借书手续后,应当面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污损、缺页、书的内容与书目不符等现象。如有当即声明,经工作人员检查批准后,方可是加盖污损章;否则责任自负。

(六)本人借书证不得转借。如有转借一经发现者,扣留其证并按有关条例处罚。

(七)每证借书量:学生读者每证最多可借4册,研究生10册。教师讲师以上10册,职工5册。

(八)借书期限:学生读者为30天,教工读者为90天,到期未看完者可办理续借手续,仅限一次,续期30天,逾期不还按超期处理(文艺书不能续借)。所有图书一经借出,7天内不得归还。

(九)读者如未办理借阅手续将书带出书库者,按偷窃论处。

(十)读者还书时,应持本人证到还书台办理还书手续,不得人替别人还书。

(十一)还书时,如经工作人员检查发现有新的污损、破裂、撕页、偷梁换柱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十二)读者要爱护所借图书的条型码,如有损坏或仪器不识码者,由本人负责。

温馨提示! 你需要支付 ¥1.00 元后才能查看付费内容
点赞(0)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