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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精选1

为认真贯彻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查漏补缺,强化措施,使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销售者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得到严格执行,违法案件得到有力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

(一)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总局两个办法、一个意见和八项制度,继续集中执法力量,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1、认真开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

各科室队所要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依法规范,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注册科依法实施;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等办法依法实施。

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存在食品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2、认真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

继续突出对食品总经销、总代理、批发市场、批发兼零售(连锁配送)企业、商场超市以及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和对象进行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

高度重视五一、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节日性食品和季节性食品的专项检查。

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依法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把经营者落实“进货检验记录、索证索票存档、台账记录规范、食品留样备案、不合格退货拒收”五项准入制度作为基本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实物查看、台账记录、进货票据”三者对应,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行为,实现可追溯管理。

检查中要注重整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3、认真开展对重点食品、食品添加剂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

一是集中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2——x月份,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精神,深入开展乳制品行业监督检查,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

突出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奶制品销售者,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促进奶制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

1——2月份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开展两次集中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建立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者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三是突出抓好流通环节酒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围绕酒类经营主体准入和进货渠道,依法监督酒类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检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酒类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资格,坚持与厂家联合开展节日性和日常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四是突出抓好流通环节肉类、醋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对肉类要重点检查入市销售的病死肉、传染病肉、注水肉、变质肉、无检肉等问题,认真检查、验证质量准入制度的落实,做到有检上市、无检退市,合格上市、不合格退市;对醋类重点检查假冒产品、乱用添加剂和小作坊生产的无标识、无厂址等不合格产品。

五是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2——x月和8——x月开展两次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要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整顿力度。

重点抓好食用油、米面、奶制品、副食品、烟、酒、糕点、调味品、儿童食品等农村日常生活必需品种的质量监管,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和乡村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杂店)、送货下乡、连锁配送等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和整治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要加大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的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质量,努力提高规范化水平。

六是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市场专项整顿。

2——x月、10——x月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中宣部等八部门《关于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市场专项整顿。

一要继续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组织力量对辖区“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等重点商品市场进行重点巡查和执法检查,对销售假冒伪劣家电、以旧充新家电、非法翻新废旧家电以及违法印刷、销售、使用“家电下乡”专用包装材料和商标标识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严厉打击违法宣传、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等不法行为。

二要以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手机、儿童玩具等为重点商品,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

三要大力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和创新,进一步强化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入市、交易和退市进行全程监管。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的学习培训与贯彻实施,切实提高依法履行食品市场巡查和规范管理的能力水平。

各科室队所要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同时,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活动,从理论到实践全面彻底掌握,切实把《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总局两个办法、一个意见和八项制度的内容要求融会贯通到我们的执法实践中,做到上墙、入脑、见行,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工商干部和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的能力水平。

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基层的要求,采取学习、培训、岗位练兵、实践锻炼等方式,加大执法人员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政策法规、监管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力度,为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提供人才和素质保障。

要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正面宣传工作力度,强化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舆论引导和监督。

(四)强化督导,狠抓落实。

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督查督办,消保科要会同监察室结合其他业务工作定期对工商所落实食品监管工作进行督查,切实在抓执行力上下功夫。

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要深入执法监管第一线,认真调查研究,强化暗访检查,了解一线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精选2

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仍然是20xx年全局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根据省局的工作部署,今年要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双七项制度的落实情况,通过全面推进制度建设,积极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同时为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深入规范和整顿全市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今年将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清理、三项专项执法检查,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统一思想,结合当地食品市场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一、以食品质量监管制度落实为重点,规范提高食品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意识。

20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把制度建设和落实放在首位。

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推行“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市场巡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及应急处置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食品经营企业信息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七项制度建设。

各基层工商分局(所)要在今年5月底将上述七项制度全部上墙公示,并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细化责任分工,认真落实。

对七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要建册存档,认真登记录入各项工作内容。

尤其对食品经营企业信息分类工作要严格按照分类条件登记备案,并根据分类级别区分管理。

各地消保部门要制定详实的工作计划,加强对基层工商分局(所)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

同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加强自身管理的基础上,要积极协助食品经营主体全面推进企业自律七项制度建设,即“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货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制度、食品退市制度”。

今年省局要求将食品经营自律七项制度要向农村、向所有食品经营场所推进。

下半年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主要就是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七项自律制度落实情况,因此各地要尽早进入情况,做好提前量,务必将此项工作抓实抓牢。

此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地区要在今年6月中旬前基本完成对各类食品经营场所的制度上墙公示工作,为下半年的自律制度建设专项执法检查打好基础。

各地要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完善七项自律制度,不要提困难,找客观原因,对不按时限完成上述工作的,市局将在全系统给予通报批评。

二、针对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按照省局20xx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的要求,今年将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清理、三项专项执法检查。

(一)1—6月,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规范工作,重点解决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不规范不合法的问题。

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登记注册机关分别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食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有效性依法审核和清理与规范,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并在今后登记注册中严格坚持先证后照,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确保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基层工商分局(所)负责对本辖区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者逐户进行排查,对持照依法生产经营的,按户登记相关事项,实行一户一卡,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经济户口档案,并输入计算机实行网络化管理。

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对违法经营的依法查处。

各级登记注册机关对清理规范后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情况,采取通过计算机网络或书面文书等方式逐级反馈给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基层工商分局(所),为基层工商分局(所)对食品经济户口管理和日常监管提供有利条件。

基层工商分局(所)要在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排查和逐户登记的基础上,统计汇总相关资料,逐级上报。

各地对本地区清理规范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并对数据资料进行认真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并对清理规范工作的情况和好经验、好做法及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和上报市局消保科。

(二)2—6月,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解决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

1、第一阶段,组织排查阶段(x月中旬前)。

各地要结合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农村市场专项执法行动情况),根据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以及日常市场监管所掌握的情况,对辖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研究确定重点整治的区域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要把在食品经营主体资格、食品质量、食品经营行为等方面问题突出的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城市社区确定为重点区域,于x月14日前上报市局消保科。

2、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x月中旬—5月份)。

各地在执法检查中要以“六查六看”为基本内容,针对已确定的重点区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认真彻底予以治理。

对无照经营的,要坚决依法取缔;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对构成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要采取边整治边规范的方法,注重从制度上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出现前清后乱现象。

同时,按照市局党组的要求,决定在集中整治阶段开展两项专项整治行动。

具体部署如下:

(1)x月1日至x月15日开展一次清除一次性发泡塑料饭盒(俗称白色饭盒)专项整治行动。

一次性发泡塑料饭盒,主要原材料聚苯乙烯是一种致癌物质,使用过程中超过65℃以上可产生致癌性极强的有毒化合物二恶英,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二)健全责任制度,严格责任追究

各地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工商部门食品安全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监督检查责任制,结合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各级领导、内设机构及基层工商分局(所)的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特别是要注重发挥各地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监管执法是否到位和是否依法行政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制度建设,扩大社会监督

各地要通过进一步加强食品市场监管制度建设、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设、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执法监管体系;通过进一步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完善七项自律制度,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者自律体系;通过充分发挥消协的监督和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建立健全食品市场社会监督体系。

(四)密切协作配合,狠抓检查落实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区域间、地区间、内设机构间以及与食品药品、质检、卫生、农业、公安、商务等职能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和整体优势。

对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要注意及时总结推广,促进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回头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保各项专项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省局将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全省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互查互检,因此各地一定要按市局的统一部署,狠抓落实,严防“留死角、出漏洞”,力争使我局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走在前列。

各县(市)区局、有关直属分局应于今年6月3日前上报上半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结和统计报表,于今年x月18前上报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全年统计报表。

对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并视不同情况,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启动预案,严加防控,妥善处置突发问题,切实维护好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精选3

为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特别规定》,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建立健全从种植、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乡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把全乡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重点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重点单位,是指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畜禽、屠宰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小食杂点,以及药品经营企业等;重点区域,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对农业生产过程和农业投入品使用进行整治,着重加强地环境和农药、兽药、饲料、词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监管。

强化种植全程管理,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

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制度。

加强对种植殖生产过程中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苏红”、孔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污染监测,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禁产、禁售农药、渔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

强化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

(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

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到今年年底,各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帐制度。

(三)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全面实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师长化分级管理制度

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结农村、学校餐饮业管理;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四)猪肉质量安全整治。

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

对病列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一6月20日)各村、各单位在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摸清辖区内食品安全状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

经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务院关于虽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有关法律厂法规知识和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广泛发运群众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12月24日)

各村、各单位要全面实施各项整治措施,扎扎实实夺推进整洁治工作,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联合查处,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对群众举报和调查了解到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和大案要案线索,要认真查证,情况属实,要坚决严厉打击。

巩固成果、总结验收阶段(12月25日一12月31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集中整洁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加大整治工作力度。

大家好,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精选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下载。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精选1

为认真贯彻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查漏补缺,强化措施,使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销售者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得到严格执行,违法案件得到有力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

(一)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总局两个办法、一个意见和八项制度,继续集中执法力量,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1、认真开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

各科室队所要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依法规范,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注册科依法实施;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等办法依法实施。

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存在食品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2、认真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

继续突出对食品总经销、总代理、批发市场、批发兼零售(连锁配送)企业、商场超市以及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和对象进行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

高度重视五一、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节日性食品和季节性食品的专项检查。

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依法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把经营者落实“进货检验记录、索证索票存档、台账记录规范、食品留样备案、不合格退货拒收”五项准入制度作为基本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实物查看、台账记录、进货票据”三者对应,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行为,实现可追溯管理。

检查中要注重整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3、认真开展对重点食品、食品添加剂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

一是集中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2——x月份,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精神,深入开展乳制品行业监督检查,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

突出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奶制品销售者,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促进奶制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

1——2月份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开展两次集中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建立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者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三是突出抓好流通环节酒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围绕酒类经营主体准入和进货渠道,依法监督酒类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检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酒类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资格,坚持与厂家联合开展节日性和日常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四是突出抓好流通环节肉类、醋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对肉类要重点检查入市销售的病死肉、传染病肉、注水肉、变质肉、无检肉等问题,认真检查、验证质量准入制度的落实,做到有检上市、无检退市,合格上市、不合格退市;对醋类重点检查假冒产品、乱用添加剂和小作坊生产的无标识、无厂址等不合格产品。

五是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2——x月和8——x月开展两次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要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整顿力度。

重点抓好食用油、米面、奶制品、副食品、烟、酒、糕点、调味品、儿童食品等农村日常生活必需品种的质量监管,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和乡村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杂店)、送货下乡、连锁配送等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和整治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要加大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的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质量,努力提高规范化水平。

六是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市场专项整顿。

2——x月、10——x月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中宣部等八部门《关于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市场专项整顿。

一要继续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组织力量对辖区“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等重点商品市场进行重点巡查和执法检查,对销售假冒伪劣家电、以旧充新家电、非法翻新废旧家电以及违法印刷、销售、使用“家电下乡”专用包装材料和商标标识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严厉打击违法宣传、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等不法行为。

二要以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手机、儿童玩具等为重点商品,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

三要大力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和创新,进一步强化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入市、交易和退市进行全程监管。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的学习培训与贯彻实施,切实提高依法履行食品市场巡查和规范管理的能力水平。

各科室队所要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同时,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活动,从理论到实践全面彻底掌握,切实把《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总局两个办法、一个意见和八项制度的内容要求融会贯通到我们的执法实践中,做到上墙、入脑、见行,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工商干部和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的能力水平。

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基层的要求,采取学习、培训、岗位练兵、实践锻炼等方式,加大执法人员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政策法规、监管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力度,为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提供人才和素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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