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及实施计划4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年初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以党的十_大和省、市委相关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宣传部的要求和年初的工作安排,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切实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情况
(一)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的情况。
我办党支部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长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使意识形态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加强班子理论培训学习。
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抓三创”、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有效结合,定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央、省、长春市和我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根据市委宣传部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办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半年总结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党委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情况。
在宣传信息报送工作方面,积极响应市委宣传部的工作要求,及时报送农业创新发展、农产品特色、乡村振兴等方面的调研信息,为我市农业产业化的大力发展献计献策。
(三)党委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情况。
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亲自调度部署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健全维护网络意识安全体系,制定网络上网安全工作制度。
在网络上主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不断宣传国家、省、市的政策精神,积极倡导社会正能量,坚决抵制不良思想在网络上漫延。
(四)党委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重大事件处置情况。
始终旗帜鲜明地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政策,时刻警惕错误思潮,不断与错误动态倾向作斗争。
年初以来,我办未出现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重大事件。
(五)落实市委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范围的情况。
坚决落实市纪委监委把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贯穿全年工作始终的要求,毫不动摇地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到第一位来抓。
在党员执行纪律监督检查方面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其中,不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在纪律监督中的决定性作用。
同时,采用不定期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员干部管理监督条例》《党章》等党纪法规。
(六)落实市委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情况。
在干部平时及年终考核过程中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其中,作为干部奖惩和评优选先的的重要依据。
同时,在中层干部配备上也重点考察干部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中的表现能力,不断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基层科室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七)落实市纪委监委对未能切实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追责问责的情况。
认真履行对出现“十种情形”的单位个人有关规定进行监督、问责,在本年度里我单位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人员,也没有被纪委监委问责和追责人员。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形势把握得还不够精准。
个别同志对意识形态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认识不深刻,还没能完全把握意识形态工作发生的新变化,对新观念、新知识、新手段的运用还需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了解还不够全面系统。
主要是由于与时俱进的动力不足,不能很好地及时掌握上级新动态、新思想。
二是对意识形态工作具体举措研究得还不够深入。
推进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的标准和要求还不够高,常常满足于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应对新问题新现象的探索和研究上还不到位,工作方法相对传统单一。
三是对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推进力度抓得还不够大。
在抓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推进上用力还不足,更多侧重于重点工作及时部署、按时完成,缺乏对工作推进过程的有效监督和指导。
比如,理论学习效果主要是体现在学习笔记上,对学习成果的实践运用缺乏有效监督和指导。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要提高看齐意识,着力加强理论学习。
将意识形态领域新思想、新理论、新政策纳入党总支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和长春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指示精神,切实做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看齐,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支部工作报告、纪律检查、干部考核当中去。
二要提高担当意识,着力强化阵地建设。
要建立完善巡察干部激励机制,对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工作优秀的巡察干部要关爱保护、大胆使用,对违反巡察纪律要求的要坚决查处。
二要不断凝聚协作单位这一“生力军”。
县委巡察办要
发挥好牵头抓总和综合协调作用,与相关成员单位一道,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协调做好人员抽调、信息提供、专业支持、成果运用等工作。
县纪委监委和相关单位要抓实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查核处置工作,坚持共性问题集中整治、个性问题约谈反馈、典型问题立案查处,“立竿见影”、强力震慑。
三要不断推进巡察规范化建设。
要对标对表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按照有效有用有操作性要求,整章建制,补齐短板,严格做到每个环节、每道程序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实现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同时,统筹推进下一轮巡察工作,坚持提早准备、强力启动,根据县委总体工作安排,适时启动第x轮巡察工作,力争取得新的成效。
同志们,随着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巡察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我们必须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决履行政治巡察职责,用心用力做好巡察各项工作,为推进x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及实施计划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
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xx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二章党组(总支、支部)主要责任
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九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及时向上级党组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十条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第十一条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
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等。
第十二条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
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章监督考核
第十四条xx局党组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将其纳入综合考核当中。
重点检查考核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第十五条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六条xx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市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如下: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
抓意识形态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为中心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支撑。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党委领导班子对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