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整理了关于燃气爆炸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燃气爆炸现场应急处置方案1

一、总则

为加强对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置突发燃气安全事故,结合我县城镇燃气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目的意义

提高行政主管部门及城镇燃气安全责任主体对城镇燃气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理有力的应急体系,有效预防城镇燃气事故的发生,及时做好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工作原则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公众参与、预防为主、防处结合的原则,实施城镇燃气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

县域各燃气企业根据县住建局制定的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具体详细的燃气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抢险组织和工作队伍,并定期开展好演练。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适用围

1、在我县境从事城镇燃气业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企业和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5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2、在我县境已运行的城镇燃气供气系统出现重大隐患,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停气一天以上的重大险情。

二、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城镇燃气事故应急体系,包括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和各燃气企业的应急组织。

(一)设置

成立以县住建局局长为组长、分管燃气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当发生城镇燃气重大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岗位。

(二)职责分工

1.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城镇燃气爆炸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下达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负责与县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保持经常性联系,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等任务、办理和督促落实有关工作事项;负责应急工作有关通知和会议安排,协调各科室的应急工作,及时收集、编报、反馈应急工作情况;负责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并做好现场媒体活动接待等工作。

法规科:

负责编制、修订城镇燃气爆炸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应急队伍或协助专门的救灾队伍开展应急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指令,督促、指导燃气企业视燃气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类型等情况启动相应处置预案,采取现场封闭、抢险、抢修等处理措施;参与燃气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局办公室:

协助政策法规科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完成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4.建管科:

视应急工作需要,协调建筑施工企业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行政监察室:

为抢险、救援行动提供法律依据,参与制定

应急救援行动有功人员奖励和责任人的处理方案。

6.市政工程管理处:

在人员、设备、材料等方面提供支援,协助指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的行动。

7.县域各燃气企业: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所在地政府、住建局制定的燃气事故抢险应急预案,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负责建立本单位燃气事故应急处置体系,编制本单位具体应急抢险预案,健全抢险组织,成立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交通通讯工具和应急抢险物料,并定期组织演练,一旦出现燃气安全事故,要迅速向住建局和对口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在地镇报告,并立即进行抢险。

平时要开展好燃气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事故抢险技术研究工作。

三、预防工作机制

(一)建立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全县燃气业工作情况,了解气象、水文、地质、水质等预报信息,分析研判各类因素对燃气使用的影响,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准备,防止和降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

定期检查城镇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县域各燃气企业要定期检查本单位燃气应急救援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和专业人员等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应急抢险演练,确定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

1.4疏散人员。

迅速疏散附近无关人员,隔离事故发生区域,设置防爆警戒线,阻止无关人员靠近。

1.5找到没有燃气泄漏的地方,拨打燃气公司抢修电话,同时通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启动抢救应急预案。

1.6及时查看现场,查找漏气原因,严禁使用明火查漏,如发现燃气管道或钢瓶胶管有断裂,气孔漏气,可用粘度较强的胶布缠扎,避免燃气继续泄漏。

2.注意事项

2.1进现场人员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当心发生次生事故。

2.2救援人员按应急方案正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处置不当,导致事故扩大。

2.3应急救援结束后做好现场检查、人员清点工作,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二、燃气泄漏起火应急处置方案

1.工作中,如发现燃气泄漏起火,现场人员应保持冷静,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1切断气源。

切记“断气即断火”,应立即关闭管道标签球阀、管道总阀、气瓶角阀。

1.2疏散人员。

迅速疏散无关人员,设置警戒线,阻止无关人员靠近。

1.3电话报警。

找到没有燃气泄漏的地方,拨打火警电话119、燃气公司抢修电话,同时通知单位安全人员启动抢救应急预案。

1.4尽量灭火和撤离周围易燃易爆物品。

如油锅着火,现场人员必须迅速关掉天然气,并用灭火毯、灭火盖,隔绝空气。

如火势过大,用灭火器、湿棉被等扑打火焰根部灭火。

在灭火同时,应撤离易燃易爆物品。

一时无法撤离的易燃易爆物品,应采用喷水冷却隔离火焰。

1.5如事态严重,现场人员已无法控制火势,威胁到自身安全情况下,应迅速撤离,并隔离事故区域,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2.注意事项

2.1进现场人员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当心发生次生事故。

2.2救援人员按应急方案正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处置不当,导致事故扩大。

2.3应急救援结束后做好现场检查、人员清点工作,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燃气灶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厨师每天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设施设备带故障运行而造成的安全隐患,发现损坏、锈蚀立即采取报修和临时防护措施,并且及时上报专业部门维修直到隐患消除。

2.燃气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由部门对其进行燃气安全操作培训,做到“二知三会”。

二知:知道燃气安全使用规定;知道燃气具构造;三会:会燃气安全操作使用;会保养维护燃气具;会发现隐患和处理险情。

3.燃气具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使用,任何无关人员不得操作燃气具。

4.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燃气管道、阀门、开关、计量表、灶具进行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须按程序上报。

5.使用燃气具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特别是点火程序,应按先点火后开气的顺序操作。

6.每日清洗燃气具、每周清洗燃气排烟道,避免因排烟道积油、积污过多而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

7.燃气操作间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发现燃气外泄,要采取应急措施,开窗、开排风扇、加大通风量,严禁吸烟、开灯、用火。

8.每日班前、班后厨师要对燃气操作间进行安全检查。

9.对安全部门配置于燃气使用区域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加强安全检查,不得挪用。

燃气爆炸现场应急处置方案3

为确保空调站发生天然气泄漏时,员工能及时判断并采取合理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突发事故对人员、财产及环境造成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紧急停炉(按关机按钮)。

(2)关闭该台锅炉的天然气总阀,切断气源。

(3)开启门窗,确认排风装置处于启动状态。

(4)向站室经理汇报。

4.3燃烧器泄漏。

(1)紧急停炉(按关机按钮)。

(2)关闭该台锅炉的天然气总阀,切断气源。

(3)开启门窗,确认排风装置处于启动状态。

(4)向站室经理汇报。

5、天然气泄漏不可控状态的处理

当天然气发生大规模泄漏,通过关闭阀门、通风排风等手段不能控制时,扩散的气体遇到火源即可发生燃烧和爆炸。

一旦发生爆炸,将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更大的灾害。

因此,在处理泄漏的过程中,必须坚持防爆重于排险的思想。

由于现场人员走动,铁器摩擦等因素易产生火花,势必造成扩散的天然气燃烧爆炸,不仅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而且周围的建筑物将遭到毁坏。

(1)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严禁车辆通行和禁止一切火源,禁止开关泄漏区电源。

(2)立即将泄漏区周围至少隔离50米,停留在上风向。

(3)立即拨打燃气公司抢险电话

(4)向能源保障部值班领导及站室经理汇报。

(5)如发生火情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队报警。

(6)如吸入天然气感觉身体不适立即拨打120向急救中心报警。

燃气爆炸现场应急处置方案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处置本市各类燃气事故,提高本市应对燃气事故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燃气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有序,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以及《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上海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城镇燃气(含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事故的应急处置。

本预案所称燃气事故,是指燃气在输配、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中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以及因其他突发事件衍生的燃气事故。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应对,以人为本、快速处置。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市应急办负责。

2.2应急联动机构

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

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2.3市应急处置指挥部

重大、特大燃气事故发生后,视情成立市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实施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今天小编整理了关于燃气爆炸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燃气爆炸现场应急处置方案1

一、总则

为加强对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置突发燃气安全事故,结合我县城镇燃气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目的意义

提高行政主管部门及城镇燃气安全责任主体对城镇燃气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理有力的应急体系,有效预防城镇燃气事故的发生,及时做好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工作原则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公众参与、预防为主、防处结合的原则,实施城镇燃气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

县域各燃气企业根据县住建局制定的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具体详细的燃气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抢险组织和工作队伍,并定期开展好演练。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适用围

1、在我县境从事城镇燃气业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企业和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5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2、在我县境已运行的城镇燃气供气系统出现重大隐患,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停气一天以上的重大险情。

二、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城镇燃气事故应急体系,包括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和各燃气企业的应急组织。

(一)设置

成立以县住建局局长为组长、分管燃气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当发生城镇燃气重大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岗位。

(二)职责分工

1.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城镇燃气爆炸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下达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负责与县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保持经常性联系,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等任务、办理和督促落实有关工作事项;负责应急工作有关通知和会议安排,协调各科室的应急工作,及时收集、编报、反馈应急工作情况;负责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并做好现场媒体活动接待等工作。

法规科:

负责编制、修订城镇燃气爆炸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应急队伍或协助专门的救灾队伍开展应急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指令,督促、指导燃气企业视燃气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类型等情况启动相应处置预案,采取现场封闭、抢险、抢修等处理措施;参与燃气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局办公室:

协助政策法规科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完成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4.建管科:

视应急工作需要,协调建筑施工企业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行政监察室:

为抢险、救援行动提供法律依据,参与制定

应急救援行动有功人员奖励和责任人的处理方案。

6.市政工程管理处:

在人员、设备、材料等方面提供支援,协助指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的行动。

7.县域各燃气企业: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所在地政府、住建局制定的燃气事故抢险应急预案,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负责建立本单位燃气事故应急处置体系,编制本单位具体应急抢险预案,健全抢险组织,成立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交通通讯工具和应急抢险物料,并定期组织演练,一旦出现燃气安全事故,要迅速向住建局和对口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在地镇报告,并立即进行抢险。

平时要开展好燃气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事故抢险技术研究工作。

三、预防工作机制

(一)建立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全县燃气业工作情况,了解气象、水文、地质、水质等预报信息,分析研判各类因素对燃气使用的影响,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准备,防止和降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

定期检查城镇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县域各燃气企业要定期检查本单位燃气应急救援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和专业人员等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应急抢险演练,确定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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