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好的方案可以让事情更加顺利地朝着计划进行,为了保障事情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小编这里整理了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行动方案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行动方案范文1
为规范推进我区医养结合机构发展,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按照《关于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而落实关于医养结合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职责分工,着力解决影响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规范、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主要目标。
到2021年底,医养结合服务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初步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得到提升。到2022年底,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基木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检査。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对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进行检查,检查要以自查、实地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等方式进行,全面排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方向和内容,建立台账限期整改,推动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二)规范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
推进医养结合机构中医疗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设施设备配备、药品配备、信息化建设等,应根据医疗机构类型符合相应医疗机构基木标准和要求。医疗卫生服务严格执行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标准。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完善医疗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确保机构内老年人医疗卫生安全。
(三)落实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和管理相关制度标准。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等相关政策、法规和指南。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用药管理、病历管理和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行为。
(四)努力提升医养结合机构人员队伍能力。
加强医养结合机构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护理员等人员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教育,设立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分级分类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常识培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或执业资质证书,并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积极参加全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做好职称评定和继续医学教育等工作。鼓励医护人员和退休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和有效使用。
(五)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机构信息化建设。
加强信息技术支撑,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医养结合机构内老年人信息互通共享和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管理控制,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继续开展医养结合监测工作,医养结合机构按照要求登录全国医养结合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填报相关服务信息及数据。持续推进国家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工作,使老年人在医养结合机构即可获得远程诊疗指导、在线复诊等服务。
(六)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防控。
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及时调整完善医养结合机构疫情防控策略,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严格执行自治区疫情防控有关部署及工作规范、指南,及时修订和完善防控预案,做好物资储备、明确责任分工,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感染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消除机构内交叉感染风险。
四、工作安排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自2021年起开始实施,为期两年,每年按照“自查自纠一整改核查一总结提升”程序开展工作。
(一)自查自纠(1-3月)。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蒙中医药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责任,组织辖区内所有医养结合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并向旗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自查结果、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度。
(二)整改核查(4—8月)。
各医养结合机构根据自查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可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方案及期限。各医养结合机构填写《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自查整改表》,向当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自查及整改情况。在机构自查整改基础上,盟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所辖旗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医养结合机构进行全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分类指导,督促整改;对存在违法违纪违规的机构,依法依纪依规处置。
(三)总结提升(9-12月)。
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蒙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随机实地抽查,全面总结行动开展情况,推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各盟市要将年度行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并填写《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汇总表》,于每年10月20 H前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家开展抽查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蒙中医药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关于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精神,将此项工作作为年度重点任务安排部署,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抓好落实各项行动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将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范畴,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和规范执行,确保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安全和稳步提升。
(二)全面排査整改。
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医养结合机构全面自查、逐一核查,建立台账、督促整改。自查和整改工作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对自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各地要统筹研究解决。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请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在1月份组织一次自查,于2021年1月25日前将总结报告和汇总表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三)加强舆论宣传。
各市要通过电视媒体、报刊杂志、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专项行动,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认真总结行动中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而展示工作成效。有关情况及时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加强与其他盟市交流分享,互学互鉴。
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行动方案范文2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2年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武卫健函发)[2022]190号)要求,为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现就做好我区2022年质量提升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医养结合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针对2021年自查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足感。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相关制度要求。按照《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和《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持续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制度的落实,认真执行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范。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加强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培训及存档,落实感染预防与控制、医疗废物处置有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机构内医疗废物存放点与治疗区域隔开,强化医务人员卫生要求。
(二)持续规范药品管理。按照《药品管理法》等规定,严格药品储存、审核、调剂、使用等管理。落实合理用药和临床药师管理制度,加强用药安全风险防范,凭医师处方为老年人提供处方药,特别是毒麻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老年人自带药品管理。
(三)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按照《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要求,完善医养服务衔接有关流程,健全医养联动机制。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医病例书写基本规范》《中医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等要求规范书写、保存、使用病历。建立综合、连续、动态的老年人健康档案,每年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并做好记录。参照《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提供护理服务,老年人Ⅱ度及以上压力性损伤在院新发生率低于5%。按照《常用康复治疗技术操作规范(2012年版)》相关要求提供康复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咨询指导、健康管理等中医药特色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及时准确填报医养结合服务信息,实现相关机构内老年人各类服务信息互通互享。定期举办老年人健康知识讲座,普及老年人健康科学知识。为老年人提供环境适应、情绪疏导、心理支持、危机干预、情志调节等心理精神支持服务。
(四)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风险防范制度,对入住的老年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及时记录入住老年人健康变化情况。健全老年人跌倒、坠床、噎食、误吸、烫伤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有关服务人员熟练掌握急救技能,完善失智老年人安全保护措施。
(五)强化消防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执行相关强制性消防标准,制定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消防行为。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隐患排查和监督整改等。坚持日常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突出巡查重点。每月和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前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和消防设施联动运行测试,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等,持续改善消防设备设施。
(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持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及流程,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妥善安排对内和对外服务,实现分区管理,消除交叉感染的风险隐患。发现机构内有发热或疑似感染的人员,第一时间按相关要求做好处置和上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自查。根据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及2022年质量提升行动的重点任务要求,各医养结合机构认真开展自查。各医养结合机构要对照《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自查整改表》(见附件1)自查内容逐一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和整改措施于6月1日前报送区卫生健康局。
(二)整改核查。区卫健局要在医养结合机构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医养结合机构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指导、督促整改。各医养结合机构要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整改情况及时向区卫健局报告。对存在违法违纪违规的机构,要依法依纪依规处置。省、市卫生健康委将于7月中、上旬开展实地整改核查。
(三)总结提升。各医养结合机构要对2022年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情况以及三年来总体情况和成效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于9月1日前将2022年总结报告、三年总体报告报送区卫生健康局701室。
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行动方案范文3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职责分工,舂力解决影响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规范、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目标
到2021年底,医养结合服务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初步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得到提升。到2022年底,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基本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三、重点内容
(一)全面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检查。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对各类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检查,发现存在问题与不足,明确整改方向和内容,推动医养结合机构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二)规范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内部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医养结合机构严格落实各项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标准,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根据相关要求配置科室、人员和设施设备,规范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
(三)落实完善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和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服务管理的通知》和国家《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医养结合机构的服务管理,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完善医养结合相关服务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
(四)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养结合机构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护理员等人才队伍能力建设,加大培养培训力度。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促进人才有序流动。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为医养结合机构管理和服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
(五)加强医养结合机构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技术支撑,继续做好医养结合监测工作。医养结合机构要加快与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服务对接,完善本机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对居民健康档案的调阅功能,及时、充分掌握老年患者的病程、病史和既往就诊历史,充分利用已有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建设成果为老年患者提供服务。积极推动"省医养结合智能服务平台"的推广和应用。积极争取扩大我省参加国家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范围,推动老年人在医养结合机构即可获得远程诊疗指导、在线复诊等服务。
(六)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常态化疫倩防控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要求,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及工作规范、指南,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感染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降低机构内交叉感染风险。
四、工作安排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自2020年起开始实施,为期三年,每年按照"全面自查一整改核查一总结提升"的程序开展工作。
(一)全面自查。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制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根据行动方案,各市州会同所辖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所有医养结合机构认真开展自查。
(二)整改核查。各医养结合机构要结合自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可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方案及期限。各医养结合机构填写《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自查整改表》,向当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自查及整改情况。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应在机构自查整改基础上,指导所辖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医养结合机构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指导、督促整改。对存在违法违纪违规的机构,依法依纪依规处置。
(三)总结提升。各市州卫生健康委要适时开展随机实地抽查,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本地区总结报告,并填写《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汇总表》,于每年10月上旬报送省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专家开展抽查评估,每年抽查评估内容将有所侧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作为年度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医养结合监测工作,加强工作保障,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取得实效。要将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范畴,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和规范执行,确保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安全。
(二)全面排查,整改提高。各市州卫生健康委要督促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其所辖医养结合机构逬行逐一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z并及时整改。自查和整改工作应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对自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统一硏究解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的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州卫生健康委要加快相关工作进度。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应于2021年1月25日前将2020年的行动总结报告及汇总表报送省卫生健康委。
(三)巩固成果,宣传推广。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行动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加大宣传推广,有关情况请及时报送省卫生健康委。
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行动方案范文4
为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根据国卫《关于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内容
(一)全面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检查
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各类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检查,发现问题与不足,明确整改方向和内容,推动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提升。
(二)规范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内部医疗卫生服务
推动医养结合机构严格落实各项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标准,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根据相关要求配置科室、人员和设施设备,规范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
(三)落实完善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和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
按照《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和《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等相关指南加强服务管理。完善医养结合相关服务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
(四)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医养结合机构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护理员等人员队伍能力建设,加大培养培训力度。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促进人才有序流动。落实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为医养结合机构管理和服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
(五)加强医养结合机构信息化建设
继续做好医养结合监测工作,提高监测质量,依托市区两级老年健康指导中心,加强信息技术支撑,扩大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使老年人在医养结合机构即可获得远程诊疗指导、在线复诊等服务。
(六)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防控工作
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部署及工作规范、指南,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感染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消除机构内交叉感染风险。
二、工作安排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自2020年起开始实施,为期三年,每年按照“全面自查—整改核查—总结提升”的程序开展工作。
(一)全面自查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制定工作落实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组织辖区内所有医养结合机构认真开展自查。各医养结合机构填写《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自查整改表》,向辖区卫生健康委报告自查及整改情况。
(二)整改核查
各医养结合机构要结合自查情况,对发现问题认真整改,可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方案及期限。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业务培训,指导各区卫生健康委对医养结合机构进行核查,对发现问题进行分类指导、督促整改。对存在违法违纪违规的机构,依法依纪依规处置。
(三)总结提升
各区卫生健康委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填写《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汇总表》。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请各区卫生健康委于2021年1月25日前将2020年度总结报告及汇总表报送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2021年9月底前及2022年9月底前分别报送2021年度和2022年度总结报告及汇总表。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中医局每年组织专家对各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评估。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视,将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作为年度重点任务安排部署,加强工作保障,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取得实效。将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范畴,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和规范执行,确保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安全。
(二)全面排查,整改提高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对辖区医养结合机构逐一核查,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并督促整改。自查和整改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对自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统一研究解决。
(三)巩固成果,宣传推广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坚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影响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行动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有关情况请及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行动方案范文5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需求,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等12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黑卫老龄规发〔20XX〕1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指示要求,以满足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为主要目标,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市场驱动作用,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等资源,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创新服务模式,逐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老年人健康福祉。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市场驱动。发挥政府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市场规范、投入引导等方面的主导作用,统筹各方资源,推动形成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以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城乡联动,以城带乡。在推动城市医养结合工作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医养结合工作加快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在健康扶贫中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全面提高为老服务水平。
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强化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加强养老和医疗资源共建共享。依照老年人需求,提升政策引导、投入扶持、服务监管等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优化整合服务项目和内容,推动形成整体联动、深度融合的服务模式。
改革创新,优化供给。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科技创新为先导,创新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和资金保障方式,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激发各类服务主体的潜力和活力,不断丰富老年健康养老服务产品供给。
(三)发展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立符合市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功能完善、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老年人能力显著增强,医养结合机构的医养护一体化服务更加优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效共享和无缝对接,老年人得到连续、适宜、规范、便捷的健康医疗服务。
——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推动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以上;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
——开展城市农村社区心理关爱试点项目;
——到2022年,至少建成1所安宁疗护中心或有安宁疗护功能的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