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七年级新生入学教育疫情防控预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七年级新生入学教育疫情防控预案1

为切实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切实保障师⽣员⼯⾝体健康和⽣命安全,根据《⼤理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的紧急通知》、祥云县⼈民政府《关于启动重⼤突发公共卫⽣事件Ⅰ级响应的通告》等⽂件要求,结合学校⼯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总体⽬标

为切实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作,及时防范和应对学校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在发⽣⼈感染冠状病毒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效、有序地处理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学校以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冠状病毒疫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积极提⾼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有⼒保障师⽣员⼯⾝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作原则

(1)预防为主原则

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作的有效监测,如若发现疑似⼈员,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有效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染⼈群,迅速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群防群控原则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前是⼀种传染性极强的疾病,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健康教育和法制宣传,净化环境,提⾼师⽣防范意识,发动学⽣家长和社会⼒量群防群控,切断传播途径,保护⼴⼤青少年这⼀易感⼈群。

(3)预案启动原则

当学校⼰发⽣新型冠状病疫情且本校存在输⼊的可能,或本校出现疑似⼈员时,根据专家评估,报经县县教育体育局批准,⽴即启动本预案。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1)应急组织指挥机构

学校成⽴云南驿镇感乡⼩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作领导⼩组。组长:;副组长:

(2)⼯作职责

领导⼩组在县教育体育局领导⼩组的领导和指导下,与卫⽣防疫部门密切配合,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作⽅针,贯彻统⼀领导、统⼀部署、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指导思想,做好指导、指挥预防控制⼯作。若疫情发⽣,视疫情发展情况,报经县教育体育局批准,落实学校停课、停学等措施。

四、具体⼯作要求

根据⼤理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理州学校(幼⼉园)师⽣返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指引》的通知和《祥云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期间托幼结构和学校防控指引(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切实做好以下⼯作。

(⼀)开学前准备

储备⼀定数量的消毒和个⼈防护⽤品,并设⽴临时隔离观察室。对全校教职⼯开展必要的培训。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校长负责教职⼯、班主任负责班级学⽣,掌握全校师⽣员⼯的假期旅居轨迹、每⽇健康状况等信息,根据排查结果合理安排⼈员返校。

整治校园环境。清扫、消毒要全⾯,不留死⾓。

返校条件。寒假中有省外经历的师⽣员⼯,有14天医学隔离记录,并且进校前进⾏体温监测⽅可⼊校;假期中有省内县外经历的,出具14天居家隔离的体温监测及健康状况记录,还有承诺书,进校前再进⾏体温监测⽅可⼊校;不出县的师⽣员⼯进校前只需进⾏体温监测就可⼊校;特殊情况,如有咳嗽、发烧、感冒症状的⼀律不准进校,⾏动轨迹不明不⼊校,不戴⼝罩不⼊校,没有进⾏体温监测不准⼊校。

(⼆)开学当天

所有师⽣员⼯必须佩戴⼝罩⼊校,门⼝有教师组织开展体温监测并记录,学⽣不扎堆,间隔在1⽶以上,超过37.3摄⽒度的坚决不准进⼊学校。落实好晨午检制度,凡有可疑症状的师⽣员⼯,⽴即报告,并及时隔离。落实因病缺勤跟踪登记制度,如发现师⽣中出现可疑症状或短时间内因病缺勤⼈数明显增多,应及时上报中⼼校。

上好开学第⼀课,重点讲解安全、防疫、要求,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提⾼师⽣员⼯的⾃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外出和进⼊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戴⼝罩、勤洗⼿等)。

吃饭要错峰,间隔在1⽶以外。

(三)开学后

学校实现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员进出,⽆关⼈员⼀律不准进⼊校门。校内配备⾜够的⽔龙头、洗⼿液、⼲⼿纸和含醇⼿消夜。勤洗⼿,保持良好卫⽣习惯。

疫情期间,减少校内⼈员的聚集,取消⼤型会议、集会等活动。所有师⽣员⼯应佩戴防护⼝罩,加强教室、办公室、餐厅等区域通风清洁。

加强⾷堂卫⽣管理。坚持从业⼈员包括体温监测的晨午检,杜绝从业⼈员带病上岗,餐饮从业⼈员⼯作过程中必须佩戴防护⼝罩、戴⼀次性⼿套、穿⼯作服。加强餐厅的通风、餐具消毒,推⾏分餐、错时就餐。

保持校内环境整洁,开展预防性消毒。可⽤⾼效低毒消毒剂对⾼频接触的物体和室内陆⾯进⾏消毒,活动室、餐厅等公共场所,使⽤后应进⾏预防性消毒。

校内禁⽌饲养动物和宠物,加强不明来源动物监测。

密切关注师⽣员⼯的⼼理健康,提供必要的⼼理教育与咨询。

(四)疫情应对措施

校内出现疫情时,及时上报中⼼校,并在县疾控中⼼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1、传染源管理

校内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应⽴即转⾄临时隔离室,及时上报,配合开展相关调查处置⼯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症状感染者的⼈员,按规定进⾏隔离治疗,必须持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可返校。密切接触者需接受14天的医学隔离观察。

2、校内疫情控制

按照规定要求对划为疫点的场所设置醒⽬的警戒线,在县疾控中⼼指导下完成消毒⼯作,及时向师⽣通报情况,并做好思想稳定⼯作,防⽌产⽣恐慌情绪。

(五)持续保持校园环境卫⽣

1、加强⼈员密集场所卫⽣管理,各班级每天要对教室进⾏清扫和消毒,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流通。运动场馆、图书馆、教师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由相关负责⼈积极进⾏清扫与消毒。

2、有⽔龙头的办公室和公共卫⽣间均配置杀菌⾹皂等,卫⽣保洁⼈员要定时对地⾯、墙壁、桌⾯、门把⼿、⽔龙头等物体表⾯进⾏消毒。

(六)加强校园安全⼯作严禁外来⼈员进⼊校园,确因⼯作需要来访⼈员须进⾏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未佩戴⼝罩或体温异常⼈员进⼊校园。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场地⼀律暂停对外开放,与教育教学⽆关的聚集性活动⼀律暂停。

七年级新生入学教育疫情防控预案3

为科学有效地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提⾼防控和应对能⼒,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在学校(幼⼉园)的传播、蔓延,保障⼴⼤教职⼯、学⽣的⾝体健康和⽣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作⽬标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师⽣的⾃我防护意识和能⼒;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

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教育系统的发⽣和蔓延。

⼆.编制依据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作条例》《学校传染病防控⼯作指南(试⾏)》《中⼩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学幼⼉园安全管理办法》等。

三.适⽤范围

本预案适⽤于全市各级教育⾏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园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作。

四.⼯作原则

1.统⼀指挥,快速反应。市教育局成⽴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成员任副组长,所有处室负责⼈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作领导⼩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全⾯摸排组、物资保障组、督导检查组、安全稳定组、宣传⼯作组、卫⽣防疫组、教育教学组、纪检监察组。在市委、市政府统⼀的领导下,全⾯负责我市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处置⼯作,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学校⼀旦出现疫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各类学校、幼⼉园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领导下,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作。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认真开展排查⼯作,强化信息的⼴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部门联动,群防群控。各级教育⾏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加强与卫⽣健康、疾病防控、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联系,形成部门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作格局。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加强保障措施。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量部署等⽅⾯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作实⼒,提⾼⼯作效率。

五.疫情防控领导⼩组

市教育局成⽴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组,下设综合协调、全⾯摸排、物资保障、督导检查、安全稳定、宣传⼯作、卫⽣防疫、教育教学、纪检监察等专项⼯作组,在疫情防控领导⼩组统⼀领导下,对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作进⾏组织部署,实施联防联控,开展督导检查。

各级教育⾏政部门都要成⽴疫情防控领导⼩组,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和组织辖区各级各类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作,制定相关政策,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

2.贯彻落实上级的决定事项,做好对学校、幼⼉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作,及时向上级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

3.督促、检查各学校、幼⼉园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处置⼯作的情况。

4.学校发⽣疫情后,会同属地卫⽣健康部门分析和研判由此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果断作出决定,采取有效措施,发出处置指令。

5.协调本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作,及时向上级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理的信息。

6.负责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应急管理⽅⾯的其他⼯作。

六.市教育局各专项⼯作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负责对接、协调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防控⼯作任务;负责对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市教育局防控⼯作会议的组织、综合材料的起草和审核;负责教育局防控⼯作⽂件制定、下发和简报编辑、对上报告;负责疫情防控结束后所有⽂件资料的整理归档;负责协调需要局领导出席和参加的关于防控⼯作相关活动等。

2.全⾯摸排组:全⾯摸排组主要负责对全市各县(市、区)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和学⽣、邯郸籍在湖北疫区就读返邯⼤学⽣发热、疫区接触史等情况进⾏摸排,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上报。

3.督导检查组:负责对驻邯⼤中专院校;市直⾼中、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园(含民办)落实防控⼯作措施进⾏⽇常的督导检查;负责开学后市直各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及常规管理监督⼯作;负责协调局领导和机关处室采取联系县和分包校的形式对全市学校进⾏定期分包督导;负责收集汇总各督导组督导检查情况。

4.物资保障组:负责对局机关和市直学校防控物资储备、防控⼯作经费落实等提供保障。

5.宣传⼯作组:负责涉及教育系统防控⼯作的信息发布;负责市教育局防控⼯作信息对外、对上宣传;负责有关涉校涉⽣的舆情监控,负责教育系统防控⼯作的舆论引导;负责师⽣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6.安全稳定组:负责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学校安全稳定;负责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负责涉校涉⽣社会稳定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局机关及市直学校离退休⽼⼲部、教职⼯疫情防控⼯作。

7.卫⽣防疫组:负责与市卫健委和疾控中⼼的沟通、协调;负责学校疫情防控技术业务指导⼯作;负责教育系统疫情防控⼯作中消杀指导,防护物资配备指导;负责学校防护物资废弃物处置指导;协调指导机关后勤中⼼对教育局机关⼤楼⽇常消杀、机关出⼊⼈员体温检测登记;负责协调指导考试院对考试院办公场所消杀、出⼊⼈员体温检测登记。负责协调指导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负责对本处室⼯作⼈员体温晨午检和外出情况摸排登记。

8.教育教学组:负责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学校教育教学⼯作进⾏指导,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对学校⽇常管理的监督;负责停课期间“空中课堂”开播等⼯作。

9.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有关单位和⼈员在疫情防控⼯作中存在的渎职、失职⾏为依法进⾏查处;负责通过公开电话等⽅式向市教育局举报各级教育⾏政部门和学校在疫情防控⼯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措施不落实等失职、渎职问题案件的查处⼯作。

各县(市、区)根据⼯作需要,也要成⽴相应的专项⼯作组,并明确其职责分⼯。

七.学校职责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人员社会管控,严防输入和扩散风险。

1、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根据居民近期旅行史或居住史、目前健康状况、病例密切接触史等判断其传播疾病风险,将居民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人员,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高风险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学观察机构或居家实施严格的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相关机构和社区对其进行严格管控。中风险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自觉接受社区管理。低风险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可出行和复工。对疫情特别严重的湖北省继续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已实施交通管控的武汉市和湖北省其他地市,严控人员输出;未实施交通管控的地市,人员抵达目的地后一律集中隔离14天。

2、有效落实“四早”措施。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落实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要做好新冠肺炎病例、聚集性疫情、社区疫情的监测和报告,鼓励单位和个人发现、报告相关病例和疫情。要强化实验室检测和诊断,切实提升检测质量和诊断时效。要综合运用流行病学调查和大数据分析方法,及时发现可疑病例、密切接触者并进行追踪管理。各地要指定发热门诊、定点收治医院开展发热病人筛查,及时诊断并隔离治疗新冠肺炎病例,做到“应检尽检”、“应收尽收”、“应治尽治”,防止漏诊、误诊,防止轻症转重症。

3、鼓励实行动态健康认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个人健康码等信息平台,不具备信息化条件的地区可采用个人健康申报等方式,居民通过网络平台申领电子健康码或通过社区申领纸质版健康码(健康通行卡),获得出行、复工等资格。政府有关部门、用人单位、社区等综合判断个人健康风险等级,实现特殊时期动态健康认证。

(二)做好重点场所防控,严防扩散风险。

1、落实社区防控责任。充分发挥社区动员能力,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切实落实、不留死角。针对未发现病例的社区,实行“外防输入”的策略,做好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工作。针对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的社区,实行“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在采取上述措施基础上,还应当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针对出现疫情传播的社区,实行“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进一步实行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措施。

2、落实用工单位防控责任。用工单位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返岗员工登记报备并建立员工健康台账。对于需要接受隔离医学观察但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经检测筛查排除感染,可适当缩短隔离时间,在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提前返岗。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的通风消毒、环境清理等工作,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实行“进出检”制度,做好员工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单位应当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应当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做好病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相关区域封闭消毒等工作。

3、落实院校防控责任。各地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确定开学时间,严禁学生提前返校。院校开学前做好预案和监测设备准备、隔离空间预备、环境卫生改善等工作。开学后学校医务室加强监测,对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确诊病人有过接触以及有相应症状的学生,采取单独隔离措施。开展“晨午晚检”,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对因病缺勤学生和教职员工及时追访和上报。校园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校外人员进入,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当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发现病例的院校,要及时向辖区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上报,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以班级为单位,确定防控管理场所,排查甄别密接人员,严格采取消毒隔离等针对性防控措施。

4、加强公共服务类场所防控。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生活必需类场所及酒店、宾馆等生活服务类场所,在精准有序推动开业的同时,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进出检”、限流等措施,商超物品尽量提前包装标价,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缩短排队等候时间。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单位要如实登记旅客信息,对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旅客进行排查并及时报告当地疾控机构,按照疾控机构的指导采取相应措施。对公共交通工具和机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按要求设立留验站,配备必要人员设备,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发现可疑人员应当劝阻其登乘,进行暂时隔离,并立即通知检疫部门或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处置。

5、加强特殊场所疫情防控。对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重点防控输入性疫情和内部疾病传播。要开展预防性卫生措施,全面排查入监干警职工、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制度,禁止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上岗。要密切关注服刑人员、机构老年人、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状况,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应当立即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医排查。要做好防控物资配备,加强日常消毒和环境卫生,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出现确诊、疑似病例,应对其可能活动场所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其密切接触者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6、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以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作用,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开展群防群控。减少集市等人群聚集活动,做好出外打工人员防疫常识教育。对乡镇(涉农街道)和村组实行网格化管理,对发现病例的县,对疫点进行终末消毒和环境卫生清理,除有病例村组外,允许其他村组村民有序出行。具备条件且防控措施到位的乡村旅游场所,可逐步有序对外开放,经营主体落实防控责任,确保游客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级要增强大局意识,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家庭责任、个人责任,依法依规落实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总要求,推动由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

(二)强化信息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尽快公布当前本省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县(市、区、旗)名单,落实分区分级管控要求,并将动态调整的风险地区名单作为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日报告内容及时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

(三)强化宣传引导。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全社会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措施。及时回应媒体关切,引导群众切身感受疫情发展的向好趋势。全面做好政策解读,进一步凝聚民心、坚定信心、稳定人心。

(四)强化监测评估。动态评估防控成效,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全面提高建章立制规范性、风险识别合理性、措施落实精准性。

七年级新生入学教育疫情防控预案5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学校餐厅疫情防控管理,明确学校食堂各环节防控要求和责任分工,更好地保障师生在校用餐期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市教体局、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坚决贯彻教育部关于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要求,落实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关于印发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和《学校食堂疫情防控须知》,强化底线思维,坚持生命至上,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严防新冠肺炎疫情在食堂制售过程或就餐过程中传播,切实保障好师生就餐安全,助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平安校园保卫战!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学校成立食堂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人员组成:

组长:分管后勤副校长

成员:总务办主任

教务副处长

医疗室医师

餐饮公司经理

主要职责:

1.科学制定食堂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

2.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排查,组织岗前培训,落实食堂后厨封闭化管理;

3.组织实施对学校食堂加工区域、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配送电梯间、洗手间、更衣间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毒;

4.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关于餐饮服务规范等要求,规范食堂餐食制售;

5.科学制定学生、教职工错时就餐、分散就餐实施细则;

6.将学校食堂防控工作作为开学前物资保障和措施落实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和督导。

三、开学前准备工作

(一)加强食堂员工教育培训

1.通过“一封信”、“倡议书”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工作人员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食堂员工规范防控行为,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不必要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

2.对食堂全体人员进行新型冠状病毒生物学特性、传染性、危害性、传播方式、传播途径和防控知识的教育,要求员工学习掌握相关的疫情防控知识,并组织上岗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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