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学校已经开始进行秋季招生了,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于2022秋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欢迎各位阅读借鉴,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适龄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按时升学,现就20XX年江都区实验初中招生工作拟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上级有关的文件、政策等为依据,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和积极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坚持落实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三、初中与时间安排
(一)今年,我校初一:
1、具有本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年龄15周岁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本施教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生,原则上不再发给初中入学通知。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
4、具有一定学习能力、不影响他人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在我校随班就读。本施教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的,应同时到我校登记备案。
(二)我校施教区:
新通扬运河以南新区,东至陈庄、刘桥、佘桥、三友村,南至商贸城周边部分区域(老宁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东路以南)(商贸城属张纲中学),文昌东路以北,西至广州路。
(三)报名登记
1、在本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均由毕业学校集体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本校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学校)报名登记,领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验核报名。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镇政府院内4号楼。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的区内小学的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或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20XX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报名登记。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校的,按照《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扬办发〔20XX〕55号)文件要求开展报名;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稳定劳动合同(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报名或所在镇教办取得派位卡后到我校核准。已在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四)招生时间
按照区政府和教育局统一安排,我校招生将在江都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工作时序
(一)验核准备过程:
1、成立验核小组并召开小组会议:6月18日
2、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19日—6月23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花园)。
3、验核房产证、户口簿、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后即时发放“确认卡”:
6月24日验核龙川小学;
6月25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镇中心、附小、实小、花园;
6月27日上午验核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居住证(公安部门或社区出具)、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当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子女的小学毕业证、素质报告书。
4、根据“派位卡”整理编序登记,编制施教区内报名学生及待确认生源花名册(6月28日——29日)。
5、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29日—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录取过程(7月1日—7月6日):
凭我校“确认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序:
(1)7月1日龙川小学
(2)7月2日双语小学、建乐小学
(3)7月3日上午实小、花园,下午镇中心、附小
(4)7月4日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5)、如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将报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招生计划用完后,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
7月5日先后次序是:
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
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④学生具有江都城区内户口、学生在江都城区我校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五、招生原则与实施方法
(一)招生原则
20XX年我校招生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依法规范进行。坚持免试、免费、按区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以获奖证书作为依据组织所谓的“择优录取”,不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等名义进行招生,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为依据录取新生。
坚持关注教育民生,促进教育公平。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扬府发〔20XX〕85号),确保随迁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依法保障我校施教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办法
严格实行免试、按计划、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具有施教区学生身份资格:
1、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且在城区内无其它住房;
2、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学生父母在城区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关的房屋产权证为证明材料)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户籍手续与房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应为20XX年5月31日前办理完成。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不作为施教区内租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协调安排学校。
学生和家长必须如实填写《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经审核确认后统一发放《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学生按《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到实验初中报名,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复核及录取审批工作中,对复核出的非施教区生源,退回施教区学校就读。
(三)新生入学编班办法
1、20XX年初一新生入学前不举办分班考试,力求实行均衡分班,每班班额不超过省定标准。
2、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相对的公平均衡。
3、招生完毕后,将施教区内学生和择校生分别造册,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4、初一新生分班名单将在校内公示并于开学后一周内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鼓励学生就近入学,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改革热点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是重要举措。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到20XX年中考时,热点普通高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按照各校中考参考人数(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定向分配给所有公办和民办初中学校。录取时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享受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在该校读满3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0XX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在20XX年参加中考升学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均达到B及其以上等级的在升学时方可享受热点高中指标生待遇;会考成绩达C及其以上等级者方可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20XX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在2019年参加中考升学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可能会计入升学总分,具体情况以文件为准。
20XX年招收的初一新生,在20XX年中考时,将耐力跑列入体育中考必考项目,将足球、篮球和排球列入选考项目。
(二)高度重视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拟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充分利用家长会、校讯通、校园网、《告家长书》等渠道和方式加强招生宣传,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有序入学,减少盲目、非理性择校行为。
(三)严格执行初中招生工作的规范和纪律
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的通知》(扬教发(〔20XX〕44号)的要求,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确保招生方案顺利实施和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学生及其家长对各类学校招生的知情权,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严禁侵害学生合法权益,不组织教职工通过各种方式强拉生源、违规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序时进度,不在规定时间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时间。进一步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新生在我校办理注册、登记后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学生不得无故退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坚持学生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原则。
(四)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过程管理和责任追究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强化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执行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的职责,加强招生监督管理,精心规范操作,确保执行招生政策不走样,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加强招生过程管理,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切实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务质量
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校将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从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做好这项工作;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做好服务工作,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实行首问负责制,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提高家长、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2022秋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2
根据《湖南工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湖南工学院《关于做好新学期各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招生与就业工作,有效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招生宣传与就业服务工作不断线,特制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招生宣传工作方案与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方案,请各相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一、疫情防控期间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招生宣传作为学校吸引优质生源的直接手段,是招生工作的最重要的环节之一。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各省(市/区)有关招生宣传的文件及学校关于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积极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媒介主动宣传,以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为切入点,组织开展我校招生宣传工作。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统筹指挥,分工协作;厉行节约,讲究成效。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指挥下,招生与就业指导处遵循精心组织在校教职工和学生,合理选择宣传方式,落实各项招生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学校社会声誉、提高学校生源质量。
(三)工作举措
1、加强招生宣传工作基层队伍建设
成立招生宣传工作组,机构设置与职责如下:
组长: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处长
副组长: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副处长、各二级学院(有招生专业)院长
成员:招生办公室主任、招生办公室招生专干、各二级学院(有招生专业)招生与就业专干
职责:
招生办公室负责年度招生宣传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负责招生宣传工作队伍的培训。各二级学院主动适应新高考改革形势(按专业(类)招生)的变化,建立专门的招生宣传队伍;负责制定与招生办配套的招生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协助招生办公室实施年度招生宣传工作;协助完成优秀生源基地建设工作。
2、精心制作招生宣传材料
2022年,我校招生宣传材料有《湖南工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湖南工学院2022年招生指南》,各宣传材料图文并茂。《湖南工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的改版版面为880mm×600mm的海报,内容为学校简介、2022年在湘招生专业、中外合作项目、答考生问、学校及招办联系方式、校训。《湖南工学院2022年招生指南》的改版版面为175mm×255mm的小册子,内容为校园散文、学校简介、学院简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近三年我校各专业在湘录取最高分及最低分一览表、校园手绘地图、学校及招办联系方式、校园风光照片。
另制作A4彩板宣传单、招生宣传视频(与学校、二级学院和专业等相关的各类介绍或访谈)。
3、积极开展“线上”宣传工作
(1)确保学校官网平台的堡垒作用。一是更新湖南工学院招生信息网内容,及时回复网站留言咨询。二是组织校属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更新院系介绍、专业简介等招生相关内容。三是协助做好湖南工学院迎新服务网的建设及新生报到系统的后续开发工作。
(2)发挥网络通讯平台的传播功能。主要是基于招生咨询微信公众平台、QQ的通讯功能,以招生政策解读、志愿填报指导等服务为切入点,充分发挥招生咨询微信公众平台、QQ群的传播功能。
(3)借教育部、省两级教育官网的辐射作用。一是做好教育官网的广告订购工作,如湖南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二是及时更新教育官网有关我校招生宣传信息,及时、准确地做好留言回复工作,如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湖南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和湖南省教育网等。
(4)重点推动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旨在实现招生工作的无纸化联网办公和招生数据的零误差与共享,进而实现招生工作与绩效考核、专业认证或评估、数据上报等工作形成无缝对接。功能模块涵盖用户及权限管理、招生计划编制、录取辅助、通知书打印、新生报到、数据统计、信息查询等。
4、严密组织“线下”宣传工作
首先,做好在《教育测量与评价2022年高考生源计划专辑》和《教育测量与评价2022年高考志愿指导专辑》上进行招生宣传的广告业务订购工作。其次,收集外省教育厅、考试院(局)关于招生宣传的文件,主动联系,积极配合,有针对性地做好外省官方组织的招生宣传工作。再次,积极参与省考试院主办的《2022年第十二届中国(湖南)教育博览会》和其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现场咨询会。
二、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的毕业生就业择业安全教育和就业意识引导,化危机为契机,转变观念,创新方法,主动谋划,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就业服务工作,有效保障疫情防控期间2022届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不断线,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学毕业生就业择业就业影响,全力实现学校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
(二)主动谋划就业服务工作新举措
1、落实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一把手”责任
(1)“一把手”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的就业服务。各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全面领导组织好本部门、本学院的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群策群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2)加强疫情防控时期毕业生的安全教育及就业引导。各二级学院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择业就业期间的疫情防控安全教育和就业意识引导。通知全体毕业生严格服从学校和属地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要求,疫情解除前不要急于外出求职和实习;积极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树立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观念;在坚决服从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的前提下,按照学校既定的工作进度和日程安排,有效地做好本学院各项的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全力实现学校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
2、全面启动毕业生在线招聘活动
在疫情防控期间,全校各类现场招聘活动全部暂停,尽量减少毕业生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同时全面启动毕业生在线招聘活动,助力毕业生充分就业。
(1)积极邀请和配合用人单位通过湖南工学院云就业平台(就业信息网:http://jy.hnit.edu.cn)发布在线招聘信息,并利用微信、QQ、抖音等网络视频平台进行远程面试,开展各类线上招聘活动。
(2)化危机为契机,及时主动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搭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高效集中的在线招聘交流平台,在湖南工学院云就业平台(就业信息网)开通在线视频宣讲与招聘服务,分别将日常校园现场招聘和大中型校园供需见面会转移到线上“云宣讲”和线上“云双选”服务平台(相关说明见附件),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人才培养与输送的路径畅通的同时,也为今后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优化升级,更加高效、便捷地服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开辟了的渠道。
(三)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单位工作要求
1、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工作要求
(1)做好统筹指导服务,规划部署疫情防控期间全校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相关舆情监测,做到特殊时期,特殊关爱,特殊作为,全面部署,积极引导,重点关注,要加强与省大中专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的联系和沟通,反映问题,落实要求,积极宣传落实全国全省有关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
(2)认真落实学校远程办公要求,更新就业指导模式,离校不离岗。实时公布疫情防控期间校级就业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以服务热线、网上咨询窗口、官方微信等途径开展非接触就业指导服务;科学规划并全程指导好2022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定、就业信息统计录入、就业信息咨询等线上招聘后续服务工作,确保全体毕业生就业服务不断线。
(3)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利用我校自有市场资源和其它线上渠道,多元化拓展就业市场。广泛联系地方合作人社部门、稳定合作单位、校友企业,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雄安新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造的就业机会多渠道开辟就业市场,同时引导毕业生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点面兼顾,多渠道发布毕业生信息,多渠道主动联系用人单位,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4)在充分开发、整合就业市场资源基础上,积极宣传发动,确保线上“云宣讲”招聘常态化;科学研判疫情防控要求对就业工作开展的长期影响,在现场招聘会仍存在防疫风险的情况下,提前谋划布局,通过线上“云双选”招聘功能,于3至5月份期间适时举办线上大、中型校园供需见面会,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优质就业机会,促进毕业生充分、优质就业。
2、各二级学院工作要求
(1)离校不离岗,认真落实学校远程办公要求,积极宣传发动本学院毕业生关注学校云就业平台(就业信息网:http://jy.hnit.edu.cn)、就业微信公众号及各地正规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要宣传指导毕业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线上招聘活动,利用网络平台与用人单位应聘互动;定期督查未就业毕业生在云就业平台上“个人简历”的完善及投递状况,确保疫情期间每一名毕业生“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
(2)向本学院全体毕业生公布疫情防控期间学院就业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认真指导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定、做好就业信息统计录入、就业信息咨询等线上招聘后续服务工作,确保远程服务好每一名毕业生。
(3)积极发动、联系优质用人单位、校友企业登录湖南工学院云就业平台发布在线招聘信息,宣传指导用人单位利用学校“云宣讲”、“云双选”平台或微信、QQ、抖音等网络视频平台进行远程面试,开展各类线上招聘活动。
(4)完善就业帮扶举措,建立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库,实时跟踪并指导推荐未就业毕业生择业就业,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等在内的重点群体的帮扶力度。通过建立帮扶台账、设立专项资金、开展定期交流、提供指导培训、优先推荐就业岗位等方式一生一策,动态帮扶,确保就业帮扶不断线、不降档,确保网络方式下困难毕业生就业率比不低于去年。
(5)合理改进就业材料管理方式,疫情防控期间可以通过快递、传真、网络方式收集毕业生就业材料。对已实际落实就业单位但暂不能提供就业材料原件的,将毕业生本人亲笔签名的,清晰可辨识的相关材料的电子版照片作为就业数据录入的就业佐证材料依据。待疫情解除后,再组织毕业生将有关材料原件交至各学院就业工作专干,就业工作专干再统一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6)根据疫情防控期时长和其对毕业生就业影响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跟踪摸底统计工作,3至6月每月月底向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上报毕业生就业率、困难毕业生就业状况及未就业毕业生名单,并及时自查总结,改进不足。
(四)合力协同,努力实现就业工作目标
各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务必主动作为,协调联动,转变观念,创新方法,献言建策,形成疫情防控期间的就业服务凝聚力,并提前布局,做好正式开学报到前后一段时期内的各项就业服务工作,全力实现学校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
2022秋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3
为让全社会了解珠海市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近年办学成果,做好我校职业高中专业转型升级工作,圆满完成20XX年学校烹饪及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招生工作,特制定学校职业高中部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一、“幸福珠海开心家宴”系列活动
(一)系列活动一:启动仪式暨学校职业教育成果展示活动
时间:5月4日上午10:00—12:00
地点: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五楼宴会厅
参与人员:邀请区领导及主办单位领导、香洲区各中学领导、协办单位领导、校企合作单位代表、优秀毕业生代表、在校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
活动内容:
1、活动启动仪式;
2、学校职业教育成果展示。
特区报报道方案:在新闻版发布消息。
(二)系列活动二:“我为妈妈做个菜”
时间:5月13日
地点:南屏中学职高五楼烹饪操作室
活动内容:
1、邀请50至100对母子参与活动,请南屏中学烹饪专业学生进行一对一厨艺指导。
2、特区报社报道方案:
(1)为配合本次活动,进行问卷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
(2)请专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3)活动预告消息,并全程跟踪报道。
(三)系列活动三:“幸福珠海,开心家宴”母子厨艺大赛
时间:5月14日至6月16日
地点:南屏中学五楼烹饪操作室
宣传报道方案:
1、在特区报要闻版刊发3到4次预告及活动进展跟踪系列报道。
2、比赛正式开始后,在特区报刊发活动消息和半版专题报道(图文)。
二、珠海市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办学成果报道
时间:4月26日—6月23日
宣传:
(一)特区报社专题报道半版专题;
(二)消息2-3篇
报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