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活和⼯作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们⾏动的准则和依据,以下是⼩编精⼼整理的7篇2022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管理制度,欢迎⼤家阅读。

2022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管理制度1

为做好我区疫情防控⼯作,有序开展疫情防控物资统⼀调配,规范防控物资统计需求、采购、接收、发放等⼿续,合理、合规使⽤各级财政下拨、区红⼗字会划拨及其他社会团体、个⼈捐赠资⾦,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指导原则

(⼀)坚持全区⼀盘棋。强化区级统筹和责任分⼯,落实好上级统⼀调配和本级采购、供应任务。

(⼆)建⽴⽇报告⽇调度制度。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坚持⽇报告、⽇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前期物资收、发、结存情况,合理调度近期需求。对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实⾏统⼀登记、统⼀管理、统⼀调拨。

(三)突出重点保障原则。执⾏“四优先”要求,梯次安排、⾼效分配,切实做到优先保障⼀线医护⼈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环卫、⽹格化排查等基层⼀线⼈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共场所服务窗⼝⼈员必需(待窗⼝⼈员上班后);优先保障重点复产复⼯企业(项⽬)必需。优先保障后的富余物资⽅可安排其他需求。

⼆、具体内容

(⼀)规范防控资⾦管理。

1、各级财政拨付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资⾦和接收的各类捐赠资⾦,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由区卫健委在区政府会计中⼼设⽴专户管理,专帐核算。

2、各类捐赠资⾦应确保专款专⽤,落实到防控⼀线。

(⼆)规范防控物资采购及置换管理。

1、坚持每⽇会商。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每⽇上午召开会议研究当⽇采购、分配计划

2、严格审批⼿续。当⽇采购⾦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内区卫健委副主任审批;当⽇采购⾦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副组长审批。

3、灵活运⽤物资置换。根据当期物资需求情况,对急需且暂难以采购到位的物资,可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与相关单位进⾏同价值的物资置换。

(三)规范捐赠物资管理。

1、区红⼗字会、慈善组织、各基⾦会等接收的⾮定向捐赠物资,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统⼀造册、统⼀调配。

2、定向捐赠的物资,由接受捐赠的单位优先使⽤,富余物资可移交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调配。

3、强化对捐赠物资的规范管理,确保接收、⽀出和使⽤全过程透明可查、公平公开、规范有序。

(四)规范物资供给分配。

1、建⽴统⼀管理、条块结合、属地负责的供应保障机制。医⽤重点防控物资由使⽤单位提出意见,经区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审核把关,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分配。

2、区各医疗机构防控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不⾜部分,可由使⽤单位提出申请,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后安排。如出现特殊情况,可“⼀事⼀议”帮助解决。

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线防控⼈员的⼀般防控物资安排。⼀般防控物资原则上⾃⾏采购,难以采购且物资不⾜时可提出申请,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尽⼒帮助解决。辖区内常住居民和企业,所需⼀次性⼝罩等⼀般防控物资,采取市场化⽅式供应,并有序向社会平价投放。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从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出的物资,资⾦由其⾃⾏承担。

4、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负责按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每⽇发放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作组、区直各单位的防控物资。

5、区教体局负责做好教职员⼯、学⽣的⽇常监测及物资需求保障和发放⼯作,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提供。发放给民办学校的物资,由区教体局负责统计汇总,资⾦由其⾃⾏承担。

6、部分重点企业(项⽬)的物资需求,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区主要领导同意后给予保障,在落实签批⼿续后调出物资,资⾦由相关企业⾃⾏承担。

(五)规范物资登记管理。

1、完善物资⼊库验收。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接收⼩组要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致,负责物资统⼀造册、建⽴⼊库台账。根据货物特点进⾏合理堆放;对特殊物资,应隔离堆放。

2、完善物资发放管理。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发放⼩组,应建⽴出库台账,落实领⽤⼿续。对当⽇发放凭证,应妥善保管,并进⾏汇总登记。

3、完善物资回收管理。各相关单位对帐篷、测温仪等可回收物资,使⽤结束后,要会同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做好清理消毒和回收⼯作。对失去使⽤价值的,严格遵守报废程序,集中销毁,严禁流⼊社会。

4、完善物资统计⼯作。各类物资变动情况均需专⼈负责进⾏统计,对物资的收、发、存情况,每⽇报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汇总。

三、其他要求

(⼀)各地、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调⽤应急防控物资。对拒不执⾏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度指令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各地、各单位物资发放应及时公开发布市场投放信息,稳妥引导市场预期,避免因物资不合理投放等引起⼈群聚集。

(三)严禁⼯作⼈员滥⽤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挪⽤、侵占或者贪污捐赠物资;对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地、各部门要⼴泛动员宣州客商、乡贤、侨胞和社会有识之⼠积极开展捐赠⼯作。

本办法⾃公布之⽇起施⾏,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结束后⾃动失效。具体要求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解释,如上级另⾏出台规定,从其规定。

2022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管理制度2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按照要求设立独立的防疫物资储备室。以“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

防疫物资储备室必须实行专人专管,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各项防疫物资的使用标准及范围。负责出库入库、领取登记、盘点采购等相关工作,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登记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在⽇常⽣活和⼯作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们⾏动的准则和依据,以下是⼩编精⼼整理的7篇2022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管理制度,欢迎⼤家阅读。

2022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管理制度1

为做好我区疫情防控⼯作,有序开展疫情防控物资统⼀调配,规范防控物资统计需求、采购、接收、发放等⼿续,合理、合规使⽤各级财政下拨、区红⼗字会划拨及其他社会团体、个⼈捐赠资⾦,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指导原则

(⼀)坚持全区⼀盘棋。强化区级统筹和责任分⼯,落实好上级统⼀调配和本级采购、供应任务。

(⼆)建⽴⽇报告⽇调度制度。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坚持⽇报告、⽇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前期物资收、发、结存情况,合理调度近期需求。对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实⾏统⼀登记、统⼀管理、统⼀调拨。

(三)突出重点保障原则。执⾏“四优先”要求,梯次安排、⾼效分配,切实做到优先保障⼀线医护⼈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环卫、⽹格化排查等基层⼀线⼈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共场所服务窗⼝⼈员必需(待窗⼝⼈员上班后);优先保障重点复产复⼯企业(项⽬)必需。优先保障后的富余物资⽅可安排其他需求。

⼆、具体内容

(⼀)规范防控资⾦管理。

1、各级财政拨付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资⾦和接收的各类捐赠资⾦,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由区卫健委在区政府会计中⼼设⽴专户管理,专帐核算。

2、各类捐赠资⾦应确保专款专⽤,落实到防控⼀线。

(⼆)规范防控物资采购及置换管理。

1、坚持每⽇会商。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每⽇上午召开会议研究当⽇采购、分配计划

2、严格审批⼿续。当⽇采购⾦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内区卫健委副主任审批;当⽇采购⾦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副组长审批。

3、灵活运⽤物资置换。根据当期物资需求情况,对急需且暂难以采购到位的物资,可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与相关单位进⾏同价值的物资置换。

(三)规范捐赠物资管理。

1、区红⼗字会、慈善组织、各基⾦会等接收的⾮定向捐赠物资,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统⼀造册、统⼀调配。

2、定向捐赠的物资,由接受捐赠的单位优先使⽤,富余物资可移交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调配。

3、强化对捐赠物资的规范管理,确保接收、⽀出和使⽤全过程透明可查、公平公开、规范有序。

(四)规范物资供给分配。

1、建⽴统⼀管理、条块结合、属地负责的供应保障机制。医⽤重点防控物资由使⽤单位提出意见,经区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审核把关,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分配。

2、区各医疗机构防控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不⾜部分,可由使⽤单位提出申请,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后安排。如出现特殊情况,可“⼀事⼀议”帮助解决。

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线防控⼈员的⼀般防控物资安排。⼀般防控物资原则上⾃⾏采购,难以采购且物资不⾜时可提出申请,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尽⼒帮助解决。辖区内常住居民和企业,所需⼀次性⼝罩等⼀般防控物资,采取市场化⽅式供应,并有序向社会平价投放。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从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出的物资,资⾦由其⾃⾏承担。

4、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负责按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每⽇发放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作组、区直各单位的防控物资。

5、区教体局负责做好教职员⼯、学⽣的⽇常监测及物资需求保障和发放⼯作,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提供。发放给民办学校的物资,由区教体局负责统计汇总,资⾦由其⾃⾏承担。

6、部分重点企业(项⽬)的物资需求,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区主要领导同意后给予保障,在落实签批⼿续后调出物资,资⾦由相关企业⾃⾏承担。

(五)规范物资登记管理。

1、完善物资⼊库验收。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接收⼩组要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致,负责物资统⼀造册、建⽴⼊库台账。根据货物特点进⾏合理堆放;对特殊物资,应隔离堆放。

2、完善物资发放管理。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发放⼩组,应建⽴出库台账,落实领⽤⼿续。对当⽇发放凭证,应妥善保管,并进⾏汇总登记。

3、完善物资回收管理。各相关单位对帐篷、测温仪等可回收物资,使⽤结束后,要会同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做好清理消毒和回收⼯作。对失去使⽤价值的,严格遵守报废程序,集中销毁,严禁流⼊社会。

4、完善物资统计⼯作。各类物资变动情况均需专⼈负责进⾏统计,对物资的收、发、存情况,每⽇报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汇总。

三、其他要求

(⼀)各地、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调⽤应急防控物资。对拒不执⾏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度指令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各地、各单位物资发放应及时公开发布市场投放信息,稳妥引导市场预期,避免因物资不合理投放等引起⼈群聚集。

(三)严禁⼯作⼈员滥⽤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挪⽤、侵占或者贪污捐赠物资;对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地、各部门要⼴泛动员宣州客商、乡贤、侨胞和社会有识之⼠积极开展捐赠⼯作。

本办法⾃公布之⽇起施⾏,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结束后⾃动失效。具体要求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解释,如上级另⾏出台规定,从其规定。

2022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管理制度2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按照要求设立独立的防疫物资储备室。以“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

防疫物资储备室必须实行专人专管,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各项防疫物资的使用标准及范围。负责出库入库、领取登记、盘点采购等相关工作,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登记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温馨提示! 你需要支付 ¥1.00 元后才能查看付费内容
点赞(0)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