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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机关建设情况汇报精选1
一、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严格落实清廉机关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纪检组派驻实现全覆盖,严格落实监督责任。
各单位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干部之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推行党务公开,落实机关党委(党组)和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党费收支情况、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定期公示等制度。
坚持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责述廉评议制度,各级机关党组织书记述出了压力、述出了动力、述出了组织力,形成了主动抓党建、促党建的高度自觉,强化了机关党委(党组)书记和各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意识。
二、积极防控廉政风险
建立完善廉政风险点排查机制,立足机关各岗位特点和每个干部职工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
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明确每个风险点的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具体责任人,把关负责、守住防线。
从严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坚持做到新提任领导干部必谈、重要岗位必谈、有苗头性问题必谈、有举报反映必谈的"四必谈"制度,对重点人、重点事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大谈话提醒力度。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坚持领导带头上廉政党课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自觉架设拒腐防变的"高压线"。
完善作风日常检查和通报督查机制,定期分析研判纪律作风状况,确定重点关注对象,及时掌握动态情况,将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综合运用谈话函询、公函督办、履责汇报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敲打。
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建立线上评估、预警、监察和线下关注、帮扶、管控一系列智能化、流程化监督机制。
三、严格执行廉政规定
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28条办法"及市"20条措施",严守廉洁从政各项纪律规矩和工作纪律。
严肃干部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严禁在干部选任上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持续开展机关正风肃纪集中督查活动,通过明察暗访、定期督查等方式,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重大节假日向机关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重申作风规定。
严格对执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违规违纪行为。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月报告、季分析、年总结要求和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建立健全干部廉政档案,提升防控效能,坚决用制度管住权力、防治腐败。
四、着力培植廉政文化
切实把廉政文化融入文明机关创建,组织开展廉政主题教育,打造廉政文化品牌,营造学廉、倡廉、赞廉、爱廉的良好氛围。
开展典型树廉活动,发现、培养和宣传身边的廉政典型,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人、激励人、鼓舞人。
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加强家风建设,倡导家属促廉助廉,做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模范。
市纪委深挖"廉政文化"内涵,研究确定"廉政文化"品牌,着力凝聚齐抓党建的磅礴力量,推动党建和业务同频共振,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机关干部队伍,做从严治党的标杆和示范。
市委办公厅党委和机关党委精心设计廉政文化活动载体,传递正能量,弘扬真善美,培育"机关清廉、干部勤廉"的机关廉政文化。
市公安局党委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方法,用好廉政教育基地、"廉政文化课堂"等线上线下教育平台,提高清廉机关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覆盖面。
清廉机关建设情况汇报精选2
清廉建设,是党的建设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剂。
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市纪委全会以及区八届一次党代会、区委全会、区纪委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推进清廉**建设,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现代化新**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制定如下汇报。
一、建设清廉**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系统观念和实事求是,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每个党支部和党员覆盖,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始终保持一流状态、追求一流水平、争创一流业绩,高标准高质量打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为**区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通过5年努力,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更加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更加有力,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权力监督制约体系更加健全,反腐败和作风建设治理效能明显提升,清存量遏增量取得明显成效,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提高,勇于担当、依规作为成为行动自觉,廉洁文化深入人心,知廉守廉、崇廉尚廉蔚然成风,清廉**建设全面推进、积厚成势。
在此基础上,推动清廉**建设的各项制度机制更加成熟定型,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序,廉洁文化深度融入治理实践,社会整体廉洁程度显著提升,清廉成为**区的风尚和名片。
(三)基本原则
三、规范权力运行,打造清廉为民政府
(十一)规范政务服务。
动态调整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流程再造,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次办好”“全程网办”,实行精准灵活的扁平化、闭环式管理。
加强公正监管,优化执法方式,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
规范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从业行为,坚决整治中介机构市场垄断。
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开展服务事项随机调查和回访验证等工作,促使服务窗口改作风、提质效。
(十二)规范政务公开。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专家、媒体人士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广泛听取意见。
以“部门全覆盖、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为目标,推进机关内部事务公开。
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加快政务服务网和政务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实施网络公开。
探索建立监督平台,全面公开各项公权力运行程序、流程、时限及办理情况,实现全程监督。
(十三)规范公共资金管理。
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廉洁。
加强预算管理,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和经费支出标准,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透明度。
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查私设“小金库”和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贪污侵占财政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以及财政资金低效无效、造成重大损失浪费行为。
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严格财政支出,严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公共资金审计监督,对预算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绩效进行监督。
(十四)规范公共资源交易。
深入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管理制度,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行,扎实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廉政风险防控。
坚决防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公共资源配置和交易领域腐败问题,加强对重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监管,严格规范招标、投标、评标、中介等行为,严厉打击“肢解”项目、明招暗定、陪标围标串标等行为。
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健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加强对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督。
(十五)规范企业监管。
构建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财务协同监督格局,从严监管企业项目投资、工程建设、产权交易、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资本运营等重点环节,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推动企业廉洁健康发展。
严查国企违规决策、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风险、侵吞国有资产、靠企吃企、关联交易、设租寻租、利益输送、违规选人用人以及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
从严监利益输送、违规选人用人以及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
从严监督日常财务支出,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问题。
严格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兼职、持股、退休、薪酬等事项。
(十六)规范司法执法。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保障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办案。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细化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和执法过程记实制度,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强化法治宣传,提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
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审判、检务公开,构建开放、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
严肃查处滥用司法权力谋取私利等违纪违法问题,督促加强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执法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十七)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优化运行流程,实行清单监管,有效防控小微权力运行廉政风险。
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协作区、乡镇(街道)纪(工)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联动监督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织密织牢基层监督网。
(二十四)推进清廉家风建设。
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把加强家风建设作为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推动廉洁教育融入家庭日常生活,注重从优秀传统家训家规和家教文化中汲取营养,把对党忠诚纳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引导家人遵纪守法、清廉自守。
常态化推进全区公职人员家风建设,挖掘和弘扬优秀家风文化,广泛开展清廉家庭建设活动,倡议党员领导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通过经典廉语、典故格言、家风家训、廉政故事,让清廉之风浸润家家户户。
坚持将好家风建设融入文明典范城市、文明村镇、廉洁家庭创建活动,以纯正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社风。
规范领导干部家属经商办企业行为,加大抽查检查力度,严防利益输送,筑牢反腐倡廉家庭防线。
(二十五)推进清廉阵地建设。
深入宣传革命先辈廉洁事迹,挖掘历史文献、文化经典、文物古迹中的廉洁思想,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拓展清廉文化阵地,依托革命纪念场馆、历史文化名胜、重点旅游场所等,充分挖掘清廉内涵,丰富廉洁文化展陈,积极打造清廉文化长廊、廉洁文化书屋、廉洁影视角等,组织开展特色廉政教育活动。
创新建设清廉教育基地,结合实际建立廉洁文化阵地目录,确定一批示范基地。
将清廉文化活动场所纳入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文化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公共设施作用,提升清廉文化建设开放度和群众参与度。
加大清廉文化产品创作,丰富廉洁文化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把清廉题材纳入文学、舞台等艺术创作,组织创作一批兼具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精品力作,鼓励文艺组织、社科机构创作清廉题材作品。
加强廉洁文化网络内容建设,创新网络阵地,在报刊、电视台开办清廉专题专栏,在重要版面、时段刊播清廉公益广告,推动廉洁文化资源数字化,建设网上廉洁文化展馆。
统筹多媒体平台,在政务服务网、纪检监察网和相关微信公众号开设清廉建设板块,拓展清廉文化传播平台。
(二十六)推进清廉制度建设。
加强清廉制度建设和清廉从业规范要求,积极推行清廉承诺、廉政谈话等制度,坚持将廉政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管理、使用全过程,完善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加强对新发展党员、新入职干部、新任职领导干部和青年党员干部等的清廉教育培训,扣好年轻干部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
将清廉建设与民主管理有机结合,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机制,规范党员干部日常言行,促进廉洁从政。
完善党务、政务、财务等公开制度,将清廉建设融入日常监督,促进决策程序和办事过程公开透明。
加强基层清廉制度建设,把清廉要求寓于村规民约、行业规范、团体章程、学生守则和企业管理之中。
(二十七)推进信用社会建设。
做好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各项工作,全力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排名。
健全社会信用制度体系,提升信用基础设施功能,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打造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和网上实时查询平台。
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红黑榜”制度,将失约违诺、考试舞弊、学术造假、行贿、醉驾、赌博等有违公序良俗和违法行为纳入个人信用档案,依规依纪依法联合惩戒。
加强信用记录运用,把信用记录作为衡量职业准入重要依据。
坚持抓点带面,推进重点领域清廉建设
(二十八)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大力实施机关党建提升工程,努力把机关党组织建设成为讲政治、有活力、能战斗的坚强堡垒。
狠抓机关作风建设,紧盯重要节点开展正风肃纪、明察暗访,严肃机关工作纪律,提高机关运行质效和公信力。
强化权力运行制约,聚焦“人、财、物、权”等关键环节,定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定期分析研判干部思想状况,及时做好谈话提醒等工作,及时化解风险,纠正不当行为。
开展“清廉”品牌创建行动,着力打造一批特色“清廉”品牌。
(二十九)推进清廉村居建设。
加强村级民主监督,严格执行村(居)“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村(居)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健全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推动重大事项及“三资”管理公开公平公正,促干部清白、给百姓明白。
深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积极推行重大事务公决票决、民主听证等制度。
建立健全基层协商民主、乡贤治理、红白理事会、红黑榜等制度机制,大力抵制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
紧盯党中央惠民富民政策落实,强化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监督,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坚决查处农村涉黑涉恶问题,严惩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基层干部。
(三十)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聚焦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维护教育公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入实施“清廉教育”建设工程,将清廉教育融入教材、融入课堂,努力建设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
全面落实阳光招生,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优择生、以权入学等行为,让每一个学生公平地享受优质教育。
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大力整治教育乱收费、学校违规办学、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严肃查处招生考试、招聘录用、学籍管理、职称评定、物资设备采购、服务外包、合作办学、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等领域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