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这些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医用耗材管理制度最全制度5篇,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欢迎阅读下载。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最全制度1

为了规范医用耗材的使用,保证医用耗材使用的安全有效,加强医用耗材的使用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验收管理

1、医院使用的医用耗材或进口的医用耗材,应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医院在验收医用耗材时,验收部门必须对以下几个环节进行验收:产品的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

二、使用管理

1、严禁各科室、部门将未经报批手续的医用耗材进入我院临床使用。

同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向患者、患者家属介绍购买非我院供应的医用耗材,患者自购的耗材也不得应用于临床诊疗。

2、开展新项目所邀请外院专家随带的医用耗材,需提供完整的证件、报价等交设备科审核、议价后报请院领导批准方能使用。

3、所有医用耗材、低值器械不得由供应商直接送入医技、临床科室。

4、医用耗材应满足临床使用的要求,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设备科或有关职能部门,按有关程序办理。

5、新增的医用耗材科室需填报申请,经逐级审批招标议价后,方能采购使用。

三、发放管理

1、对医用耗材实行领用总量控制,按需领用。

对所需医用材料出现异常领用时,科室需说明情况,有关职能部门将实施追踪调查。

2、各科室领用人应科学领取医用耗材,实行管理负责制,避免医用材料的积压、浪费、流失。

各使用科室医用耗材使用增长比例应与同期业务收入增长比例同步,不能明确解释医用耗材增加原因的将追究使用科室的管理责任。

3、各类医用耗材由设备科统一调配,原则上近效期者先用。

4、严禁将医院医用耗材拿到院外使用,如院外会诊需要外带需向医院申报并备案。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最全制度2

根据国务院令第xxx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结合医院高值耗材管理现状,本着边摸索、边完善、边规范的原则,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进购管理

1、经营企业资质证件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医院物资供应科负责审查认定,并存档备案。

2、医院高值耗材实行零库存制度,使用科室需要时由经营企业随时供给。

3、经营企业所供医院使用的高值耗材,必须附带高值耗材相应资质证件,由物资供应科存档备案。

4、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标明的经营范围依法经营,凡因不符合经营范围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经营企业负责。

二、验收管理

由于医院高值耗材实行零库存制度和科室使用高值耗材的特殊性,医院高值耗材的验收管理实行追踪验收制度,由经营企业按照物资供应科要求提供高值耗材资质证件,物资供应科填具《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高值耗材进购验收登记本》,要求项目齐全、内容完善、字迹工整。

三、价格管理

1、心内科使用的高值耗材严格执行《8省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心脏介入产品成交候选品种目录》价格跟标进购。

2、骨科使用的高值耗材中的人工关节严格执行《8省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人工关节产品成交候选品种目录》价格跟标进购。

骨科使用的高值耗材中的各种植入性钢板等严格执行兰大二院招标办、设备科共同组织的集中招标采购价格跟标进购。

3、心内科、骨科使用的高值耗材因生产厂家、规格型号、产品商标等因素不在跟标进购序列的,参照《8省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成交候选品种目录》中同一系列产品价格和兰大二院集中招标采购中同一系列产品价格执行。

4、消化科、脑系科、眼耳鼻喉科、放射科、血管室所使用的高值耗材严格执行低于行业内市场价格进购。

5、医院使用的高值耗材,待省卫生厅组织集中招标采购确定进购价格后,严格执行省卫生厅统一集中招标采购价格进购。

四、使用管理

1、心内科、骨科、消化科、脑系科、眼耳鼻喉科等涉及植入性高值耗材的科室,均应指定专人负责填具《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高值耗材使用登记本》,要求项目齐全、内容完善、字迹工整。

同时,对植入性高值耗材外包装上附带产品资质证件统一贴于《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高值耗材使用登记本》上,要求粘贴整齐、错落有致、一目了然。

2、《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高值耗材使用登记本》实行专人管理,旧本存档(旧本交物资供应科存档),续发新本的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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