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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1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
用电符合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装饰阶段三级漏电保护,工作零线、保护零线,分别使用,不得混用,同一施工现场不准同时使用保护接零和保护接地措施,所有电气开关、漏电保护器必须使用塑壳透明的电气装置。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方案,属危险性较大的安全措施方案,应由项目总工程师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相关要求编制,按程序履行审核、审批和实施;
3、临时用电专项方案主要内容是: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进行负荷计算;设计配电系统;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设计接地装置;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设计防雷装置;确定防护措施;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4、配电室的安全技术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无论配电系统容量大小,均应设置现场配电室。
其位置应方便电源进线和负荷出线,不影响在建工程正常施工。
①、配电室位置选择:a、应尽量靠近负荷中心,以减少配电线路的长度和导线截面。
同时还能使配电线路清晰,便于维护;b、进、出线方便,便于电气设备搬运;c、尽量避开多尘、震动、高温、潮湿等场所,以防止尘埃、潮气、高温对配电室配电装置导电部分和绝缘部分的侵蚀,及震动对配电装置运行的影响;d、不应设在容易积水场所的正下方;e、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潮气少、震动小、无腐蚀介质、无易燃易爆物及道路畅通的地方。
②、配电室建筑要求:a、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b、室内配置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c、配电室的顶棚与地面的距离不低于3m;d、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e、屋面应有隔热及防水、排水措施;f、应有自然通风和采光,配电室的照明分别设置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应急灯;j、应采取防止雨水、动物进入的措施,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并配锁。
③、配电室的布置及安全措施:a、配电柜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2m;配电柜后面的维护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0·8m,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5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地方,则此点通道宽度可减少0.2m。
配电柜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
成列的配电柜和控制柜两端应与重复接地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配电装置的上端距顶棚不小0.5m。
b、配电柜应装设电度表,并应装设电流、电压表、电流表与计费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配电柜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
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分断点。
配电柜应编号,并有用途标记。
c、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
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配电室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杂物。
d、配电室内的母线均涂刷有色油漆,以标志相序。
5、配电箱、开关箱的安全技术要求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是电源与用电设备之间的中间环节,开关箱是配电系统的末端,是用电设备的直接控制装置,它们的设置和运用直接影响着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
配电原则为:
①、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原则。
“三级配电”是指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形成三级配电,这样配电层次清楚,便于管理又便于查找故障。
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两级保护”主要指采用漏电保护措施,除在末级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中再加装一级漏电保护器,总体上形成两级保护。
②、开关箱“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原则: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应当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其含义是: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开关箱内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该漏电保护器只能保护一台设备,不能保护多台设备。
另外还应避免发生直接用漏电保护器兼作电器控制开关的现象。
“一闸”是指一个开关箱内设一个刀闸(开关),也只能控制一台设备。
“一锁”是要求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③、动力、照明配电分设原则: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
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9、使用与维护
a、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b、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
c、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
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作检查、维修记录。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配电箱、开关箱的操作,除了在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外,必须按照下述顺序:
送电操做顺序为:总配电——分配电——开关箱;
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d、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采用不符合原规定的熔体代替。
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漏电实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e、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严禁承受外力。
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强腐蚀介质和易燃易爆物接触。
10、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资料应包括:
①、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及变更资料;配电室内通风、照明、防鼠、绝缘板、应急灯、防火器材、电工值班记录、临时用电总平面图的照片资料。
②、安全技术交底、临时用电验收记录;电气设备测试、调试记录;接地电阻摇测记录。
③、外电防护专项方案及验收记录。
④、漏电保护器动作实验记录;电工值班、维修记录;月检及自检记录;电器材料合格证。
安装验收检查资料;电气设备合格证、说明书、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定期检查记录;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和工作记录。
⑤、安全技术挡案应由项目部主管临时用电工作的施工管理人员负责建立,项目安全员负责收集和管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2
一、外电防护
外电防护主要指架空线路的防护
1、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1)、《规范》规定:高低压线路的下方,不得施工,不得建造临时设施,不得堆放物件及材料。
(2)、在架空线路的一侧作业时,必须与线路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同时给出了最小安全操作距离的数值:4m/1kv以下、6m/1—10kv、8m/35kv等,随线路电压的增高距离要求也越远。
为什么作这样的规定呢?尤其是高压线路(一般可按1kv以下为低压,1kv以上为高压划分),第一,线路本身为裸线,没有绝缘保护,如果接触危险大;第二,高压线不同于低压线,即使没有接触,由于人体与线路过于接近,也会造成高压放电而带来危险。
因为高压电可将线路周围的空气电离而成为导体,其电压越高电离空气的范围也越大,所以对于高压线路不但不能接触,同时也不能过于接近,把可能造成线路放电的距离以外称为安全距离。
《规范》规定的是安全操作距离,这是考虑了施工中的动态因素,例如10kv的安全距离一般1m就可以,但安全操作距离规定了6m,主要是考虑到像脚手管杆件等材料的长度而制定的,如果距离较小,工人在搭设脚手架时,钢管本身又是导体,这样就有发生触电事故的危险。
2、安全防护措施
当线路与作业区域过近,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遮拦、栅栏及悬挂标志牌等防护措施。
(1)一般采取搭设防护架子,防护架子与线路距离应不小于1m,并停电搭设,防护架子应采用木杆,当采用金属管时,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2)当建筑物距防护架子较近时,应用密目网将防护架子封挂严密,防止发生脚手杆、钢筋等长材料从防护架中穿过,碰触高压线造成事故。
(3)当起重机的作业半径之内有高压线时,防护架要搭设成门型,其顶部采用厚5cm木板进行防护。
(4)当夜间施工时,防护架应设置36v彩泡,使起重机司机及作业人员能有明显的警示。
(5)防护架子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并有专人监护。
二、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3当发生保护零线断线时,只会使断点以后的设备失去保护功能,并不会因此而直接导致事故发生.
4采用TN—S后,线路上装设漏电保护器的问题也相应得到解决。
由于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设,工作零线穿过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不穿过漏电保护器,可以在专用的保护零线上作重复接地,线路清楚不会干扰发生误动作。
(3)TN-C-S,当在同一用电系统中,可以同时有TN—C和TN—S两种形式。
例如某分包单位使用总包单位提供电源施工,总包单位供电采用了TN—C系统时,分包单位在自己用电的第一个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然后从重复接地处引出PE线,这样在分包单位施工的范围内就形成了TN—S系统,在总包的整个供电系统中,就形成了TN—C-S系统,这样做是符合电气规定的。
3、保护零线的设置要求
(1)专用的保护零线必须保护其可靠性,应由工作接地处引出.
(2)为保证保护零线的可靠性,在其线路上不允许安装开关和熔体,保护零线不准穿过漏电保护器。
(3)电箱中设两块端子板(工作零线端子板与保护零线端子板),保护零端子应与金属箱体、金属底板连接,而工作零端子应与金属箱体、金属底板及保护零线绝缘。
每个端子接点只能固定一根导线,避免接点松动。
(4)保护零线不应用铝线,应采用多股铜线.
(5)保护零线应作重复接地,以提高其可靠性。
(6)架空线路应有其固定位置和颜色。
4、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的危害
采用TN-S后系统内应有专用的保护零线,任何情况下不能有与工作零线混接的情况。
由于保护零线的作用是保护人体避免触电事故的,所以保护零线在正常工作时是处于不带电的状态,而工作零线在单项设备不工作时没有电流流过,若单相设备一旦工作,工作零线会有电流产生.如果现场某处工作零与保护零错接,单相设备的工作电流便会导致现场其它用电设备外壳有带电的危险,从而导致发生触电事故.
施工现场采用了TN-S系统后,不只是简单地把四线变成五线的敷设型式就可以提高其供电可靠性,而必须在检查中认真核对PE线的设置是否正确,否则将会更不安全。
三、配电箱、开关箱
由于施工现场用电采用了TN-S系统,从而提高了供电系统的本质安全,而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及推行标准电箱,将提高施工现场用电的本质安全。
配电箱是施工现场电源与用电设备的中枢环节,而开关箱上接电源线,下接用电设备也是用电安全的关键,所以正确设置与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1、关于“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1)三级配电
为了便于管理,规范要求最好实行三级配电,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是末级,以下就是用电设备,这样总体上形成三级。
分配电箱是为用电系统分路供电的控制箱,如是一个加工厂,可以每车间设一个分配电箱,若是一个工地,可以分路.(例如:一路给搅拌机棚,一路给塔吊,一路给工程栋号施工),每一路设一个分配电箱,当某台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只拉分配电箱闸就可以进行维修,不用拉总闸,若是现场发生了电气故障也便于查找.每台设备设一开关箱,分配电箱与开关箱距离不大于30m,开关箱与被控制固定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大于3m,当用电设备发生故障时,便于迅速切断电源。
(2)两级保护
这里说的“保护”主要是讲加装漏电保护装置。
“两级"是指除在末级(开关箱)设置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中)再设置漏电保护器,总体上形成两级保护。
因为用电规范规定:“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保护装置"、“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装在配电箱和开关箱,两级漏电保护器之间具有分级分段保护功能.
2、为什么规定加装漏电保护器
我们已经采用了具有优越性的TN-S系统,为什么还要再加装漏电保护器呢?
(1)对容量较大的设备保护能力弱
因为保护接零是利用较大的短路电流,迅速切断熔体来实现保护的,如果达到迅速切断的目的,就必须保证切断电流足够大,因为电流越大,切断所需的时间越少。
规范规定切断时间不大于10s,经试验切断电流达到熔体额定电流4倍时,熔体熔断时间10-15s。
然而系统中的短路电流不是无限大,经计算为147A,当线路越长,线路阻抗加大,电流相应减小,所以当设备容量较大、线路过长时,往往不能保证迅速切断故障电流,设备带电时间长而有危险。
(2)对较小的漏电电流没有保护能力
在施工现场多数情况下不都是发生相线直接碰壳故障,有些电气设备因受潮、过热使绝缘程度下降,这时一般在故障点都会有泄露电流向金属外壳,但由于电流不大(或几十毫安、或几百毫安等),这样小的电流熔断器不会熔断,然而这些漏电电流对人体却有触电危险(当超过50mA时发生痉挛,当达到100mA时危及心脏导致死亡)。
鉴于以上情况,所以规定既做保护接零,还是加装漏电保护器,以达到对人的可靠保护的目的。
3、漏电保护器的参数
(1)主要参数
①“额定电流”:漏电保护器在不间断工作下,能承载的电流。
《规范》规定“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把以上规定进行简单归纳,即为“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1)“一机一闸”
每台用电设备都由一个电气开关控制,不能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如果一把闸刀开关控制两台设备,当容量不一样时,其保险不好匹配,如按容量小的配,则一启动保险烧断,若按容量大的配,则容量小的起不到过载保护作用,可能烧毁电机而保险未断。
当两台容量一样时,可以解决保险配制问题,但工作中一台发生故障需要维修,而另一台需继续工作不能同时满足.此外还容易发生误操作而导致事故。
(2)“一箱一漏"
有的施工现场在设备比较集中的地方(比如钢筋车间等)采用了将开关电器也集中设置在一个大的开关箱内的做法,虽然节省了电箱,但很容易发生误操作事故。
《规范》规定开关箱距被控制设备水平距离不大于3米。
其目的是当发生故障时,可以用最快的速度切断电源避开危险。
合用开关箱,各电器开关距被控制设备有远有近,达不到规范要求.而且由于不是专用的开关箱,拉、合闸时会导致误操作事故。
另外,开关箱内设置的漏电保护器,也是同其他电气开关一样只能用于某一台用电设备的保护,不能同时保护多台,否则达不到保护功能还容易有误动作.
漏电保护开关是一种电气专用的安全装置,禁止用漏电保护器代替电器开关,当频繁使用时会造成机构装置的磨损,降低其灵敏度。
6、关于电箱的制作
配电箱、开关箱的设计制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必须认真对待。
从箱体的选材、制作到电器元件的检测、安装,都必须按照《规范》的要求,对应所控制的线路或设备分别逐项进行。
电箱内所有电器在安装前,应逐件检测确认符合要求,电器装置安装端正牢固。
开关电器能否正常工作与其安装质量有关,箱内导线必须采用绝缘良好、接头不松动、没有外露导电部分,否则容易引起火花或高温。
电箱内应设计有专用接线端子板,进出线设有卡子防止承受过大拉力,电箱全部组装后应做整机检测,合格者应有合格标志。
四、现场照明
1、设置照明专用线路
《规范》规定“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规范要求照明要自成独立配电系统,其目的是在动力配电因故停电不会影响照明,否则一发生故障现场失去照明,也使故障不能尽快排除。
照明灯具等也是现场用电设备,所以灯具的金属外壳也必须按规定做保护接零。
“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往往只注意动力设备而忽视照明,特别是室内照明设置不规范,有的施工单位用220V碘钨灯作移动照明、外壳不接零、开关箱内无漏电保护器、灯具架设高度低、灯具离易燃物近、线路过长等,触电事故常有发生.
2、关于安全电压
(1)50V以下即为安全电压,安全电压是一个系列42V、36V、24V、12V、6V,按照不同的作业条件选用适合的电压等级.
(2)24V以上的电压安全是有条件的,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防护。
就是说36V等级的电压仍然有触电的危险,不允许人体触及裸露的带电体(包括触点、接头等)。
过去有人误认为36V是绝对安全电压,长时间接触也不会有危险,实际上36V的安全是有条件的,当持续接触超过10S,仍然会导致事故(有发生痉孪的可能,也可导致二次伤害)。
所以我们在采用36V安全电压供电时,其线路敷设及用电设备的使用仍然要按规定做,在有些特别潮湿作业以及在容器内的用电,必须采用24V、12V电源供电.
3、在下列情况下应采用36V以下电源
(1)灯具、线路架设高度,室外低于3m,室内低于2.4m;
(2)使用行灯做照明时;
(3)在潮湿作业场所照明,应使用36V及24V;
(4)在金属容器内照明应采用12V。
4、照明变压器
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变压器,防止一次电压的威胁。
外壳应保护接零.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m。
为防止短路事故,变压器一次侧和二次侧均应装设熔断器,二次侧熔丝应按负载配制。
五、配电线路
配电线路的选材及敷设方式,应按照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中绘制的图纸进行.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4篇一些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复制和下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1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
用电符合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装饰阶段三级漏电保护,工作零线、保护零线,分别使用,不得混用,同一施工现场不准同时使用保护接零和保护接地措施,所有电气开关、漏电保护器必须使用塑壳透明的电气装置。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方案,属危险性较大的安全措施方案,应由项目总工程师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相关要求编制,按程序履行审核、审批和实施;
3、临时用电专项方案主要内容是: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进行负荷计算;设计配电系统;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设计接地装置;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设计防雷装置;确定防护措施;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4、配电室的安全技术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无论配电系统容量大小,均应设置现场配电室。
其位置应方便电源进线和负荷出线,不影响在建工程正常施工。
①、配电室位置选择:a、应尽量靠近负荷中心,以减少配电线路的长度和导线截面。
同时还能使配电线路清晰,便于维护;b、进、出线方便,便于电气设备搬运;c、尽量避开多尘、震动、高温、潮湿等场所,以防止尘埃、潮气、高温对配电室配电装置导电部分和绝缘部分的侵蚀,及震动对配电装置运行的影响;d、不应设在容易积水场所的正下方;e、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潮气少、震动小、无腐蚀介质、无易燃易爆物及道路畅通的地方。
②、配电室建筑要求:a、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b、室内配置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c、配电室的顶棚与地面的距离不低于3m;d、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e、屋面应有隔热及防水、排水措施;f、应有自然通风和采光,配电室的照明分别设置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应急灯;j、应采取防止雨水、动物进入的措施,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并配锁。
③、配电室的布置及安全措施:a、配电柜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2m;配电柜后面的维护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0·8m,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5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地方,则此点通道宽度可减少0.2m。
配电柜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
成列的配电柜和控制柜两端应与重复接地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配电装置的上端距顶棚不小0.5m。
b、配电柜应装设电度表,并应装设电流、电压表、电流表与计费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配电柜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
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分断点。
配电柜应编号,并有用途标记。
c、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
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配电室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杂物。
d、配电室内的母线均涂刷有色油漆,以标志相序。
5、配电箱、开关箱的安全技术要求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是电源与用电设备之间的中间环节,开关箱是配电系统的末端,是用电设备的直接控制装置,它们的设置和运用直接影响着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
配电原则为:
①、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原则。
“三级配电”是指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形成三级配电,这样配电层次清楚,便于管理又便于查找故障。
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两级保护”主要指采用漏电保护措施,除在末级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中再加装一级漏电保护器,总体上形成两级保护。
②、开关箱“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原则: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应当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其含义是: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开关箱内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该漏电保护器只能保护一台设备,不能保护多台设备。
另外还应避免发生直接用漏电保护器兼作电器控制开关的现象。
“一闸”是指一个开关箱内设一个刀闸(开关),也只能控制一台设备。
“一锁”是要求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③、动力、照明配电分设原则: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
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