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1
根据《*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26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城市〔20xx〕734号)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生态宜居要求,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为目标,坚持“*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强化源头抓起、系统治理、依法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和服务,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推动,全民参与。
落实各乡镇主体责任,发挥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农户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民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示范引领,逐步铺开。
按照“示范引领、先易后难、逐步铺开”的步骤,充分发挥试点乡村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在全县推广铺开。
3.市场运作,创新发展。
施行市场化运作新路径,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提供政策支持,营造有利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环境。
4.科学筹划,协同推进。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三)工作目标
到2019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6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到2020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8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乡镇垃圾分类主体责任。
各乡镇人民*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切实将垃圾分类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各村,夯实分类处理基础,确保各乡镇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二)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分类处理体系。
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高效处理模式。
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垃圾分类规划,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合理配备保洁员数量,确保分类工作有效推动。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收集分拣、分类处理、处置模式、设施建设等方面。
1.垃圾分类。
农村垃圾可分为四大类:可腐烂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可腐烂垃圾,是指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以及果皮等。
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残次水果、果壳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
可回收垃圾,是指适宜回收的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
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是指除可腐烂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以外的所有生活垃圾。
主要包括:塑料袋、旧织物、废弃生活用品等垃圾。
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
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收集分拣。
根据农村实际和简便易操作原则,采用“二次四分法”,即农户对生活垃圾按可腐烂和不可腐烂进行一次分类,并投放到对应的垃圾桶。
村保洁员在农户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分类,对不可腐烂垃圾再分成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3.分类处理。
可腐烂垃圾由保洁员直接运往阳光堆肥房进行堆肥无害化处理;可回收垃圾由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清运至深埋桶或中转站暂存,定期用专车运送到县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有毒有害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收集存放,并由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强化处置能力提升,加快推进处置设施建设。
加强对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目标考核,把垃圾分类处理纳入生态文明、四水共治、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同时将垃圾分类成效作为各乡镇年度考核和年终人居环境奖补资金发放的重要评价依据。
建立日常督导抽查、电话调查、第三方暗访、年终督查等机制。
建立分类信息报送、督查激励等制度,实行县月检查、乡镇周检查、村日检查制度,实现县、乡镇、村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制度。
县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依规处置。
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
根据《xx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府办[20xx]xx号)文件精神,全面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切实改善我镇农村居住环境,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领会《重庆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xx]203号)、《xx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府办[20xx]9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加快建设整洁卫生、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美丽农村。
(二)工作目标
按照县上“五个一”的统一要求,完善管理机制,完成我镇农村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我镇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集中处理。
20xx年1月至2月底,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工作机制建设和摸底调查,制定20xx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20xx年3月至6月底,完成辖区内60%存量垃圾治理。
20xx年7月至11月底,完成辖区内所有存量垃圾治理,50%以上农村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完成3个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xx年年底前,所有农村居民聚集点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7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生活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xx年年底前,除偏远散居农户外,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二、主要任务
(一)目前现状
1、九龙村、无山村、建设村、红马村、龙潭村、五龙村、高治社区的河道、主干道两旁未发现明显暴露生活垃圾;亭子村、百步村、邓坪村、义和村、丰竹村、高治社区、建设村主干道两旁未发现明显暴露生活垃圾。
2、岔河村岔河子至岔河3组1.5公里河道地段、市场社区上拱桥至下拱桥1公里河道地段有明显暴露生活垃圾,规划区龙潭山庄桥下,马口湾堰塘外至赵大祝房前800米河沟地段、草坪村办公室及小学区域、摇钱沟至马口湾区域、市场社区、xx社区、华吉村、亭子村、食品组公路外河坎坝边有较多存量生活垃圾,收运困难较大。
(二)工作任务
1、对目前存在存量生活垃圾的村(社区)立即进行清运处理,以后按照县上“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的模式,建立“五有”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网络体系。
2、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农村居民增加环境保护意识、社会公德意识,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工作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
20xx年1月底,按照县上通知要求,成立xx县xx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领导小组,完成xx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2月底,我镇全面启动宣传动员工作,同时也启动了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和设施设备采购建设相关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xx月至至20xx年xx月)
加大人财物投入,全面启动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逐年完成治理目标任务。
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体系,全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完成我镇所有存量垃圾清运处理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
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自检评估,总结经验,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目标和计划,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顺利迎接县上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解决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必要时将召开镇领导班子集体办公会进行研究讨论解决。
各村村委是本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责任主体,应高度重视,要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到重要日程上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经费保障
按照县上要求,县财政从20xx年起将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1
根据《*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26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城市〔20xx〕734号)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生态宜居要求,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为目标,坚持“*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强化源头抓起、系统治理、依法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和服务,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推动,全民参与。
落实各乡镇主体责任,发挥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农户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民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示范引领,逐步铺开。
按照“示范引领、先易后难、逐步铺开”的步骤,充分发挥试点乡村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在全县推广铺开。
3.市场运作,创新发展。
施行市场化运作新路径,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提供政策支持,营造有利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环境。
4.科学筹划,协同推进。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三)工作目标
到2019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6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到2020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8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乡镇垃圾分类主体责任。
各乡镇人民*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切实将垃圾分类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各村,夯实分类处理基础,确保各乡镇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二)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分类处理体系。
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高效处理模式。
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垃圾分类规划,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合理配备保洁员数量,确保分类工作有效推动。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收集分拣、分类处理、处置模式、设施建设等方面。
1.垃圾分类。
农村垃圾可分为四大类:可腐烂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可腐烂垃圾,是指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以及果皮等。
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残次水果、果壳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
可回收垃圾,是指适宜回收的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
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是指除可腐烂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以外的所有生活垃圾。
主要包括:塑料袋、旧织物、废弃生活用品等垃圾。
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
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收集分拣。
根据农村实际和简便易操作原则,采用“二次四分法”,即农户对生活垃圾按可腐烂和不可腐烂进行一次分类,并投放到对应的垃圾桶。
村保洁员在农户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分类,对不可腐烂垃圾再分成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3.分类处理。
可腐烂垃圾由保洁员直接运往阳光堆肥房进行堆肥无害化处理;可回收垃圾由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清运至深埋桶或中转站暂存,定期用专车运送到县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有毒有害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收集存放,并由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强化处置能力提升,加快推进处置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