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下面小编整理了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方案范文,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方案范文1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有效遏制非法营运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平安镇原”,根据《庆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庆阳市“黑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市交法字〔2022〕20号)要求,经汇报县委、县政府,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道路运输行业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查处”的原则,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全面清除非法营运的轿车、客货两用车、无营运证照、伪造营运证照客运车辆、驻点的异地出租汽车和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

(二)坚决查处和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的非法营运经营者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三)依法查处和取缔在县城城区和乡镇非法设立的“黑发车”和“黑窝点”,扰乱正常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

(四)严厉查处和打击在客运站周边、客货集散地、学校、医院、超市等周边长期非法从事营运的“黑车”。

(五)严厉查处和打击汽车租赁公司以汽车租赁名义变相从事定线客运的违法经营行为。

(六)严厉查处和打击长期从事镇原至西峰、西安、兰州、天津、北京等小轿车非法营运行为,并依法予以取缔。

(七)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非法营运“黑车”以及为非法营运行为充当“保护伞”的公务人员。

(八)严厉查处和打击利用QQ、微信、APP客户端、网约车等平台招揽乘客,非法从事出租客运和客运专线经营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良好效果,县政府要求成立由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开展道路运输行业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责组:

(一)宣传报道组。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加强政策宣传、成果报道、先进事迹宣传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专项整治组。由县交运局牵头,公安交警、运管部门配合,抽调专业知识强、业务能力精的工作人员组成专责小组,查处县城重点区域和国省道干线,乡镇重点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情况,尤其是屯字镇、平泉镇、孟坝镇、太平镇、上肖镇等乡镇要重点查处街道的非法营运、扰乱社会秩序或组织破坏客运市场经营秩序等行为,其他单位及各乡镇要紧密配合,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案件查处组。及时衔接公安机关,对整治期间举报线索核查、证据调取,对非法营运牵头组织人员、团伙及涉黑涉恶行为,特别是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从事非法营运,组织乘客躲避检查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工作督查组。对整治期间公职人员徇私舞弊、为非法营运充当“保护伞”、通风报信等行为进行查处,并移交县纪委监委按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22年6月15日开始至2022年8月15日结束,为期两个月,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全面排摸(6月15至6月25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非法营运行为社会危害性,以及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体道路运输参与者守法经营意识,为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领导小组要全面排摸道路运输市场非法营运问题线索,准确掌握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非法营运车辆基本情况,建立问题工作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规范经营(6月25日至7月31日)。坚持依法整治,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对照问题清单,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对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清理和查处,充分利用公安“雪亮工程”和网警大数据进行取证和固定证据,破解取证难题,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遏制非法营运的生存空间,减少非法营运车辆数量,净化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三)总结巩固,保持长效(8月1日至8月15日)。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认真分析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对专项整治行动未实现的预期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查缺补漏,限期进行整改。探索建立健全非法营运整治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工作措施,从源头解决非法营运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各专责组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专责组要明确整治的目标和重点,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整治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效果。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期间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弘扬遵章守法风尚。鼓励合法经营,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全面营造公开、公正的道路运输市场竞争环境,推进全县道路运输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积极协作配合。各专责组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强大整治合力,及时沟通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一律依法查处。对执法过程中工作不力、徇私舞弊的人和事,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统一处罚标准。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统一安排停放,统一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进行处罚,任何整治小组或个人不得私自降低处罚标准。

(五)全面巩固成果。依法研究制定加强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采取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分散整治相结合等办法,集中开展全县道路运输市场整治行动,切实提高打击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的能力,防止非法营运活动出现反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保持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长期稳定。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方案范文2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出行更为频繁,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不顾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顶风从事非法营运(即开“黑车”),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扰乱道路运输市场,且涉及跨省跨州运送学生非法营运,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维护正常的道路运输客运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运输秩序、治安秩序以及校园周边运输安全,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良性发展,预防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目标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坚持“关注民生、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健全机制”的工作方针,从20XX年2月起至20XX年6月底,利用5个月时间,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时段为学校放假期间、县城赶集日和各镇(街道)赶集日、春节、春运等,使非法营运现象逐步减少,道路运输市场进一步净化,且使严厉打击形成常态化,为推进公交进镇、村村通客运和维护正常运输提供有力保障,确保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成立县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力推进。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打击“黑车”特别是假期组织学生外出务工非法营运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责任,扎实开展联合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等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营造人民群众安全的出行环境。探索建立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的长效机制,严防整治过后非法营运“死灰复燃”。

(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县的统一部署,开展统一行动,上路联合执法检查,针对非法营运车辆流动性大、隐藏性强及调查取证难等特点,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打击和查处非法营运车辆;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县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汽车站和学校周边的非法营运“黑车”,全面清除非法营运的学生包车、旅游包车、面的车、摩托车、客货两用车、无营运证照、伪造营运证照客运车辆和其他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形成全县联动的高压整治态势。

(三)广泛宣传,群防群控。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形成高压态势,震慑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行为。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告知乘客乘坐非法违法营运车辆的危险性,提高全社会抵制非法违法经营车辆的自觉性,主动举报非法营运车辆扰乱客运秩序的行为。对参与非法营运的车辆,要查处一辆、曝光一辆、警示一批、教育一片。

(四)严明纪律,依法行政。各有关单位相关执法人员在整治工作中,要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严禁粗暴执法、执法犯法;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切实做到事实认定清楚、法规运用正确、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在整治工作期间,各单位严禁下达罚没款指标等公路“三乱”行为,坚决杜绝为非法营运者说情,严肃查处执法人员向非法营运者通风报信等违规违纪行为,行动过程中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五)加强沟通,及时总结。各有关单位要定期做好总结、分析工作,注意收集有关信息,及时将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好的做法等进行反馈,发生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方案范文3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规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依法处置、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原则,结合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工作部署,全面落实《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XX〕137号)要求,加大对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经营者和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出行安全,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道路客运经营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一批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黑车”车主,取缔一批“黑车”车辆,挖出一批“黑车”团伙,震慑一批非法从事“黑车”经营的人员,有效遏制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确保大竹客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人员。重点打击“黑车”非法经营的组织者或牵头者,特别是霸占市场、强占客源、带有一定组织性的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黑车”团伙。

(二)重点车辆。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车辆,特别是利用网络平台冒充“网约车”、“顺风车”车辆和巡游出租汽车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车辆。严格治理残疾人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

(三)重点区域。重点治理客运班线以及客流集中区域,特别是大竹双马车站、县车站、8个高速路口、双燕路、中小学校门口等场所和区域,坚决取缔“黑车”非法经营聚集点。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XX年10月25日起至10月31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拿出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措施。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非法营运的违法性、危害性,引导群众拒乘非法营运车辆、不参与非法营运经营,引导党员干部带头不乘非法营运车辆、不为非法营运者“说情”,大力营造“非法营运、全民监督”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全面、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铲除非法营运滋生土壤。对非法营运的重点区域、重要路段、重点时间(节假日不休息,特别是春节出行高峰期),采取分组分片与分线、定点与流动、错时与错峰、例行巡查和突击暗访相结合等方式,集中联合执法、联勤联动,采取行政、刑事等多重手段,切实加强打击力度。

(三)总结阶段(20XX年3月1日至3月30日)。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形成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形成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常态化打击非法营运的新格局,坚决防止非法营运“打击—反弹—打击”的恶性循环。

五、职责分工

(一)县专项整治办。统筹落实、协调推进全县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定期召开联席、调度会议,协调解决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中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重大问题,督导全县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长效督查督办机制。

(二)县纪委(监委)。负责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在整治过程中通风报信、收取他人钱财、充当违法违规行为人“保护伞”等违反党规党纪行为,曝光公职人员不作为乱象。

(三)县法院。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涉案当事人拒不履行处罚义务的,及时受理案件,并依法强制执行。

(四)县委宣传部。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科学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做好网站、贴吧、微博等舆情监测工作,加强与各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发现重要线索、重大舆情及时移交、转办。

(五)县委政法委。负责牵头主动深挖彻查非法营运领域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行为,为全县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提供坚实保障。

(六)县经信局。负责监管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组织使用的调度电话,对公安、交通运输等执法部门查证属实的,将其纳入“黑名单”管理,逐步切断联系网络。

(七)县教科局。负责组织实施“大手拉小手”活动,引导中小学教师、学生、学生家长及教育机构从业人员主动拒乘“黑车”,配合执法机关做好非法营运打击工作。

(八)县公安局。维护打击工作期间交通及治安秩序,指挥非法违法嫌疑车辆停靠检查,依法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上路行驶的车辆;配合交通运输部门提前摸排非法营运车辆信息,并将信息录入“缉查布控系统”进行布控;对交通运输部门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先期处置;依法查处超载超速、未按规定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偷逃通行费、强行冲关冲卡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行为;对情节严重到达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非法营运、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立案侦查,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县民政局。做好查处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的社会救助人员后续处置工作,采取告诫、约谈、暂停发放补助等措施,教育引导立即停止非法营运违法经营行为。

(十)县司法局。负责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合法审查和行政复议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确保依法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十一)县财政局。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办案经费(含奖励资金)从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期间实现的罚没收入中解决。同时,会同交通部门做好办案经费(奖励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收集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涌现的先进典型人物材料,及时报请县委、县政府通报表扬。

(十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对“黑车”非法营运行为的摸底调查工作,组织力量与公安、交警联合开展路面巡查,依法依规对“黑车”非法营运行为进行查处。同时,整理工作信息,随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十四)县卫生健康局。制定医疗应急预案,在非法营运打击过程中,若出现暴力抗法、冲关闯卡等引发人员受伤时,确保得到及时救治。

(十五)县信访局。负责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对涉及非法营运的信访行为进行接待并做好政策法规解释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信访稳控工作。

(十六)县综合执法局。负责配合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非法运营车辆予以查扣。

(十七)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机构。负责摸排通行高速公路非法营运线索,收集相关证据;在高速公路沿线收费站、服务区(停车区)等区域联合高速公路公安分局开展执法检查,对查实的非法营运违法行为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

(十八)县残联。对交通、公安等部门移交的非法营运残疾人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暂停发放相关补助,并做好从事非法营运残疾人的思想教育工作,负责帮助从事非法营运的残疾人士解决实际问题,引导其转行、改行。

(十九)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确定的各项事项落实,督查督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安排的事项。

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下面小编整理了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方案范文,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方案范文1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有效遏制非法营运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平安镇原”,根据《庆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庆阳市“黑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市交法字〔2022〕20号)要求,经汇报县委、县政府,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道路运输行业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查处”的原则,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全面清除非法营运的轿车、客货两用车、无营运证照、伪造营运证照客运车辆、驻点的异地出租汽车和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

(二)坚决查处和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的非法营运经营者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三)依法查处和取缔在县城城区和乡镇非法设立的“黑发车”和“黑窝点”,扰乱正常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

(四)严厉查处和打击在客运站周边、客货集散地、学校、医院、超市等周边长期非法从事营运的“黑车”。

(五)严厉查处和打击汽车租赁公司以汽车租赁名义变相从事定线客运的违法经营行为。

(六)严厉查处和打击长期从事镇原至西峰、西安、兰州、天津、北京等小轿车非法营运行为,并依法予以取缔。

(七)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非法营运“黑车”以及为非法营运行为充当“保护伞”的公务人员。

(八)严厉查处和打击利用QQ、微信、APP客户端、网约车等平台招揽乘客,非法从事出租客运和客运专线经营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良好效果,县政府要求成立由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开展道路运输行业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责组:

(一)宣传报道组。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加强政策宣传、成果报道、先进事迹宣传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专项整治组。由县交运局牵头,公安交警、运管部门配合,抽调专业知识强、业务能力精的工作人员组成专责小组,查处县城重点区域和国省道干线,乡镇重点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情况,尤其是屯字镇、平泉镇、孟坝镇、太平镇、上肖镇等乡镇要重点查处街道的非法营运、扰乱社会秩序或组织破坏客运市场经营秩序等行为,其他单位及各乡镇要紧密配合,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案件查处组。及时衔接公安机关,对整治期间举报线索核查、证据调取,对非法营运牵头组织人员、团伙及涉黑涉恶行为,特别是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从事非法营运,组织乘客躲避检查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工作督查组。对整治期间公职人员徇私舞弊、为非法营运充当“保护伞”、通风报信等行为进行查处,并移交县纪委监委按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22年6月15日开始至2022年8月15日结束,为期两个月,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全面排摸(6月15至6月25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非法营运行为社会危害性,以及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体道路运输参与者守法经营意识,为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领导小组要全面排摸道路运输市场非法营运问题线索,准确掌握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非法营运车辆基本情况,建立问题工作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规范经营(6月25日至7月31日)。坚持依法整治,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对照问题清单,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对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清理和查处,充分利用公安“雪亮工程”和网警大数据进行取证和固定证据,破解取证难题,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遏制非法营运的生存空间,减少非法营运车辆数量,净化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三)总结巩固,保持长效(8月1日至8月15日)。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认真分析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对专项整治行动未实现的预期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查缺补漏,限期进行整改。探索建立健全非法营运整治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工作措施,从源头解决非法营运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各专责组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专责组要明确整治的目标和重点,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整治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效果。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期间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弘扬遵章守法风尚。鼓励合法经营,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全面营造公开、公正的道路运输市场竞争环境,推进全县道路运输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积极协作配合。各专责组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强大整治合力,及时沟通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一律依法查处。对执法过程中工作不力、徇私舞弊的人和事,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统一处罚标准。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统一安排停放,统一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进行处罚,任何整治小组或个人不得私自降低处罚标准。

(五)全面巩固成果。依法研究制定加强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采取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分散整治相结合等办法,集中开展全县道路运输市场整治行动,切实提高打击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的能力,防止非法营运活动出现反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保持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长期稳定。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方案范文2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出行更为频繁,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不顾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顶风从事非法营运(即开“黑车”),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扰乱道路运输市场,且涉及跨省跨州运送学生非法营运,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维护正常的道路运输客运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运输秩序、治安秩序以及校园周边运输安全,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良性发展,预防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目标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坚持“关注民生、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健全机制”的工作方针,从20XX年2月起至20XX年6月底,利用5个月时间,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时段为学校放假期间、县城赶集日和各镇(街道)赶集日、春节、春运等,使非法营运现象逐步减少,道路运输市场进一步净化,且使严厉打击形成常态化,为推进公交进镇、村村通客运和维护正常运输提供有力保障,确保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成立县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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