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为大家整理了2023年网络安全自查情况报告精选6篇,希望大家喜欢。

2023年网络安全自查情况报告精选篇1

为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行业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维护公众利益和国家安全,根据有关文件的通知精神。我台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周密部署我台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自查行动,并对我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传输、等业务相关的网络以及__视听网站进行了全面、认真、仔细的检查。现将自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了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全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我台成立了以副台长为组长、分管主任为副组长、技术保障中心人员为成员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具体到人。分工与各自的职责如下:副台长为计算机网络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副组长分管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协调、督促工作。技术保障人员负责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信息安全管理情况

1、信息安全制度健全,责任落实。成立了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安全管理员。建立了《机房进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等一系列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各系统运行管理人员在日常操作中严格按制度执行,台定期和不定期对操作人员执行各项安全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避免了因操作人员操作不当引起的安全事故。各项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确保了系统安全无事故发生。

2、配备了防病毒软件以及专业硬件防火墙、切实抓好外网、网站防控,确保“涉密计算机不上网,上网计算机不涉密”,加强密码管理,采用了强口令密码,明确了网络安全责任,保障了网络安全工作。

3、凡上传网站的信息,须经有关领导审查后方可上传。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聘请网站制作公司的技术人员,主要对sql注入攻击、跨站脚本攻击、弱口令、操作系统补丁安装、应用程序补丁安装、防病毒软件安装与升级、木马病毒检测、端口开放情况、系统管理权限开放情况、访问权限开放情况、网页篡改情况等进行监管。

三、技术防护情况

不同区域采用了正确的隔离措施,外部网络接入内部网络采用了安全的防火墙传输方式。安全功能配置合理有效。制定了重要数据传输、存储安全防护措施。重要数据按要求多重存储并有备份。

四、安全保卫情况

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制度,要找谁由值班人员通知本人到登记处接待。禁止了无关人员和外来人员的进入,为营造安全播出环境提供了基本保障。

五、整改措施及工作建议

1、进一步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出现问题不隐瞒、不推诿,及时解决。

2、加大对广播电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资金投入,添置播出服务器及配套设备,确保网络安全。

3、严明纪律加强内部管理与协调,杜绝违规使用移动存储设备,以防止病毒带入网络,影响信息安全。

4、加强对信息安全管理与操作人员的培训,增强保密意识、安全意识,提高网络信息安全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

2023年网络安全自查情况报告精选篇2

为全面构建全省法院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切实加强法院信息安全保护,确保网络安全运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要求,省法院《全省法院专网信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网络安全检查整改工作。

一、加强领导

我院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由副院长任副组长,审管办、办公室、各业务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整改活动的日常工作、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

二、自查摸底

接到省院和中院通知后,我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对我院安全防护能力、安全监测措施、备份恢复机制、安全管理和运维监管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和防护措施进行梳理、排查

(一)安全建设方面

我院严格按照省法院冀高法发〔20_)64号《关于印发〈河北法院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冀高法[119]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法院专网信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对我院安全建设方面进行了重点梳理排查,目前存在问题如下:

1、核心交换区。入侵检测和入侵防御系统亟待更新,目前的版本已不能满足我院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需对入侵检测和防御设备进行升级。未部署业务审计系统,终端用户对业务系统的重要操作、资源异常和异常操作缺乏审计。对web界面的操作缺乏记录。

2、安全管理区。未部署终端管理服务器、网络审计、数据流分析系统,对准入控制商、终端数据泄漏、梳理正常业务流量、发现异常流量并告警缺乏安全有效的监控和管理。

3、网络接入区。防火墙系统未能更新,不能满足业务需要。

4、安全交换区。与检察院三方庭审、远程提讯采用网闸,未使用光闸。

5、ca认证系统未全面部署。

6、互联网出口未实现负载均衡,直播平台抗ddos攻能力较差。上网行为管理软件至今未更新。

(二)备份恢复机制方面

未严格落实系统备份要求,对重要数字法庭、电子档案等业务数据、重要系统和关键配置信息备份不及时,未实现容灾备份。

(三)安全管理及运维监管方面

我院尚未完成安全管理平台建设,根据冀法明传《关于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安全综合管理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未实现法院内网安全数据的采集、分析和日志存储,未实现全院信息安全总体态势的检测、预警和可视化展示。

(四)运维人员配备方面

根据省院文件要求,对运维人员,特别是承担核心系统、核心数据和基础设施的网络运维单位未签订保密协议,对其运维人员进行定期开展安全保密教育不够。

三、分步整改

1、安全建设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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