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应该怎么写?很多人不知道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怎么制定合适,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模版,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今年纪念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动适应新常态,认真履行新《消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牢记全心全意服务消费者的宗旨,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宣传“携手共治,畅想消费”年主题,全面推进新《消法》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和执行力,积极引导科学消费的理念,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为促发展、惠民生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宣传新《消法》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消法》和“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及时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使“年主题”成为引领科学消费的一面旗帜;大力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一次理事会议精神,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换届对探索维权新机制,形成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群众、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新格局等方面意义重大。大力消协组织的新定位、新职责,推动社会各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消协工作的大力支持;大力宣传消费维权取得的成果,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组织开展咨询服务活动。

“3.15”期间,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各类咨询服务活动。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紧贴消费者日常生活需求,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在城市可以开展家用汽车、家庭装潢、电子电器、食品安全、服装鞋帽等专业咨询服务;在农村可开展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家电消费知识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3、组织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

各地要积极联合工商局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发布会、人物专访、专板专栏、纪念文章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使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参与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业中,扩大社会影响力。

4、组织开展重点消费领域的社会监督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积极开展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监督检查。监督经营者按照新《消法》的要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自觉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5、组织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不同形式教育和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自觉抵制不良消费风气;继续组织品牌家电企业、品牌农机、农资及其他企业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并将活动贯穿全年工作中。

6、组织开展公开评议消费热点活动。

“3.15”前,各地要结合当地消费者投诉热点或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问题,挑选1–2行业组织开展消费热点评议,并上报省消协。省消协将根据各地评议结果组织开展全省消费热点公开评议,批驳不合理的消费论调、观点和舆论,遏制以错误理论为指导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倡导社会公平与正义。

三、具体要求

1、2月30日前各市将“3.15”活动方案和开展的消费热点评议内容上报省消协,并在当地开展好消费热点评议活动。

2、3月30日各市要将“3.15”活动工作总结上报省消协。

3、各地要开拓创新纪念活动,既要开展的有声有色,又要丰富多彩;同时,室外活动要注意安全,确保纪念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2

一、活动目的

紧紧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切实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

二、活动主题

“品质消费美好生活”

三、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4日-15日

四、活动地点

东兴城区、学校、市场、乡镇、商场、社区。

五、活动组织

由东兴区工商局、东兴区消委会主办。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成立东兴区20xx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兴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1)。各工商所、消委会分会要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明确任务和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活动抓好落实。

六、活动内容

(一)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二)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学校、乡镇、市场、车站、社区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

(三)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四)指导相关单位开展“3·15”纪念活动。

七、活动安排

3月14日-15日,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学校、市场、乡镇、街道、社区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

八、活动要求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全区消费者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做好20xx年“3·15”系列宣传活动,提出几点要求:

(一)增强全局观念,统一按照时间安排,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和企业开展好宣传活动;

(二)组织各方面力量,在“3·15”活动当天,深入乡镇、社区、学校、市场,贴近消费者,采取设置咨询点,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印发有关法律法规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加强与媒体合作,广泛宣传“3·15”活动情况,大力营造品质消费的良好风尚;

(四)积极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全面收集,认真总结“3·15”活动情况。各工商所、消委会分会于3月15日16前将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情况和相关图片上报区消委会。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3

一是召开消委会全体委员会议。总结年消委会工作,安排20xx年消委工作;增补县消委委员、常务委员,调整副会长、会长;讨论“3.15”活动方案,安排部署“3.15”活动。

二是广泛宣传年主题的依据、内容和重要意义。县电视台将滚动播出年主题宣传标语和内容;通讯社将刊出年主题宣传专版;在街道、社区、企业等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在“3.15”活动现场展示维权成果及宣传画;召开以“消费与服务”为主题的座谈会;县消委会编印年主题和消费维权知识宣传资料1万份,《消法》、《消条》宣传手册1000册,录制宣传磁带(光碟)7盒(张),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对“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开展宣传。

三是开展节前市场检查。由县食安委牵头,组织工商、质监、食药、卫生、烟草等职能部门,在“315”前后集中开展市场检查。“3.15”活动日,组织对部分超市、商场进行检查,现场处理消费纠纷,组织工商、卫生部门对部分商品进行快速检测。

四是公布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发布消费警示。在“3.15”前夕,县消委会在合江主要媒体上公布年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和消费警示。

五是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各工商所选择一个单位,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消费维权进商场、进街道、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活动。

六是举办“消费与服务”演讲比赛。在全县组织15家大、中型企业,开展以展示企业风采、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内容为主要的演讲比赛。

七是开展“消费与服务”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在3月14日举行“3.15”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县政府及县消委会领导到场并致辞,现场解答企业和消费者的咨询,现场接受消费者的投诉,相关领导为演讲比赛获奖选手颁奖,并举行文艺表演等。

八是举办3.15“消费与服务”特优商品展示会。3月14日,在“3.15”活动现场,组织全县名优产品、特色农副产品和家电下乡产品、电信产品进行集中展示。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4

一、指导思想

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主题,宣传有关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的维权观念和能力,更新维权方式,创新维权机制,加强社会共治,不断适应新形势,健全和完善各项惠及民生的消费政策,扩大公共服务,扎实推进新形势下消费维权事业,有效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我县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岳西县卫生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储昭西

副组长:汪传德

成员:各乡镇卫生院和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朱国志同事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安排

1、3月6日,成立岳西县卫生局20“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2、3月9日至3月10日,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悬挂宣传横幅(电子横幅)。

3、3月11日至14日,各医疗卫生单位对照《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安全的自查自纠活动;县卫生监督所对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

4、3月15日,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印制相关宣传材料,并派员到竹篙尖公园参加县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宣传,识假辨假,现场受理投诉,发放宣传资料;各乡镇卫生院要积极参加乡镇政府组织的纪念活动。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协同作战。各单位要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共同做好“3.15”活动的整体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努力丰富和创新“3.15”活动的内容和载体,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广泛参与,社会互动。

2、强化宣传,注重实效。积极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配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突出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宣传主题,集中力量,着力推进质量兴县、名牌战略、加强医疗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监管等工作,尤其要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问题。通过声势浩大影响广泛的纪念活动,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促使经营者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诚实守法经营。同时要认真做好3·15期间投诉调处工作,及时化解消费纠纷。

3、认真总结,及时上报。3·15纪念活动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认真抓好落实,并及时做好3·15活动总结上报,于3月16日前将文字材料、图片等资料书面上报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5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为主线,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高维权效能为动力,弘扬维权、倡导诚信、引导消费、服务区域发展。

二、主要内容

1、“以案释法”,广泛开展消费知识宣传教育

(1)将日常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消费知识、业务公告等工作在QQ群、“xx工商”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网络媒介同步开展;

(2)加强与《中国消费者报》、《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杂志》、《大众日报》、《齐鲁晚报》、《齐鲁消费者》、《xx晚报》、《鲁中晨报》、《今日xx》、《山东卫视》、《xx电视台》、《xx电视台》等平面媒体的合作,传递xx消费维权的'动态,弘扬维权为民的正能量。

活动方案应该怎么写?很多人不知道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怎么制定合适,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模版,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今年纪念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动适应新常态,认真履行新《消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牢记全心全意服务消费者的宗旨,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宣传“携手共治,畅想消费”年主题,全面推进新《消法》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和执行力,积极引导科学消费的理念,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为促发展、惠民生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宣传新《消法》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消法》和“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及时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使“年主题”成为引领科学消费的一面旗帜;大力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一次理事会议精神,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换届对探索维权新机制,形成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群众、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新格局等方面意义重大。大力消协组织的新定位、新职责,推动社会各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消协工作的大力支持;大力宣传消费维权取得的成果,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组织开展咨询服务活动。

“3.15”期间,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各类咨询服务活动。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紧贴消费者日常生活需求,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在城市可以开展家用汽车、家庭装潢、电子电器、食品安全、服装鞋帽等专业咨询服务;在农村可开展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家电消费知识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3、组织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

各地要积极联合工商局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发布会、人物专访、专板专栏、纪念文章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使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参与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业中,扩大社会影响力。

4、组织开展重点消费领域的社会监督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积极开展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监督检查。监督经营者按照新《消法》的要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自觉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5、组织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不同形式教育和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自觉抵制不良消费风气;继续组织品牌家电企业、品牌农机、农资及其他企业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并将活动贯穿全年工作中。

6、组织开展公开评议消费热点活动。

“3.15”前,各地要结合当地消费者投诉热点或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问题,挑选1–2行业组织开展消费热点评议,并上报省消协。省消协将根据各地评议结果组织开展全省消费热点公开评议,批驳不合理的消费论调、观点和舆论,遏制以错误理论为指导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倡导社会公平与正义。

三、具体要求

1、2月30日前各市将“3.15”活动方案和开展的消费热点评议内容上报省消协,并在当地开展好消费热点评议活动。

2、3月30日各市要将“3.15”活动工作总结上报省消协。

3、各地要开拓创新纪念活动,既要开展的有声有色,又要丰富多彩;同时,室外活动要注意安全,确保纪念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2

一、活动目的

紧紧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切实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

二、活动主题

“品质消费美好生活”

三、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4日-15日

四、活动地点

东兴城区、学校、市场、乡镇、商场、社区。

五、活动组织

由东兴区工商局、东兴区消委会主办。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成立东兴区20xx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兴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1)。各工商所、消委会分会要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明确任务和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活动抓好落实。

六、活动内容

(一)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二)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学校、乡镇、市场、车站、社区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

(三)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四)指导相关单位开展“3·15”纪念活动。

七、活动安排

3月14日-15日,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学校、市场、乡镇、街道、社区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

八、活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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