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理健康教育中,学生可以分享自己的感受和经历,倾听他人的故事和建议,增进彼此的理解和信任,以下内容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章制度详细版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我校校级、院级、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进一步优化大学生的心理品质,促进当代大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和发展,提升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和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xx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细则。

第二章宗旨、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第二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宗旨。

为全体学生提供科学有效的帮助和指导,促进其心理健康成长和自我潜能的充分发挥。

第三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总体要求。

第四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既要帮助大学生优化心理素质,又要帮助大学生培养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

(二)坚持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既要开展面向全体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又要根据学生不同情况,开展个体心理咨询与团体心理辅导工作。

(三)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既要通过课堂教学传授心理健康知识,又要组织大学生参加陶冶情操、磨练意志的课外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四)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学生心理调适能力。

(五)坚持解决心理问题和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既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又要为大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第三章机构、人员和经费

第五条x农业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检查和考核工作。学生工作部(处)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机构,挂靠学生工作部(处)。

第六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由学校主管领导任名誉主任或顾问;设一名主任全面负责中心的发展和业务工作;设副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各一名,负责中心日常事务管理;一支四人以上的工作队伍专职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第七条各学院建立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辅导站挂靠学院分团委,至少选配一名心理辅导员,负责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每个班级选拔心理委员一至两名,协助辅导员开展本班级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第八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行专、兼职相结合的制度。按教育部要求配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专职心理咨询师,并聘任符合要求的兼职心理咨询师。

第九条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本着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化、心理咨询队伍专业化的原则,通过专、兼、聘等多种方式,建立一支以少量精干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职结合,相对稳定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

第十条确保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项经费投入。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的正常运转,心理健康普查,心理咨询设备添置,组织专题辅导、讲座、报告,征订报刊、书籍、杂志以及师资培训等项目。

第四章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

第十一条要根据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开展心理辅导或咨询活动,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帮助学生处理好环境适应不良、自我管理困惑、人际交往障碍、交友恋爱挫折、考试紧张焦虑、求职择业矛盾、人格发展缺陷、情绪调节失衡、经济困难压力等心理问题,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第十二条要不断完善和健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机制,丰富拓展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三级”联动机制,形成课内与课外、预防与干预、咨询与自助、教育与科研相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

第十三条要不断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保障机制,保证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需的工作经费和条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研究和督促检查,定期总结工作经验和研究成果,为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

第十四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

(一)制定中心健康教育规划;

(二)做好新生的心理健康普查工作;

(三)通过各种媒介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四)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选修课及讲座;

(五)开展团体心理辅导与个别心理咨询;

(六)实施心理危机干预,鉴别并转介需要到精神科就诊的学生;

(七)选拔并培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

(八)组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研讨;

(九)协助国家、省级心理健康教育部门和各学院做好相关的各项工作;

(十)面向社会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为促进全民心理健康,提升全民综合素质服务。

第五章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和环节

第十五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同时也是全体教职工,特别是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教师要结合教学工作过程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辅导员不仅要在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作用,而且要在增进学生心理健康、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中积极开展工作、发挥作用。

第十六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以课堂教学、课外教育指导为主要渠道和基本环节,形成课内与课外、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

第十七条在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开设一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在其他学期开设相关的公共选修课程,形成系列课程体系。要根据师资条件逐步增开与大学生素质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有关的选修课程。通过课堂、讲座等形式传授心理调适的方法,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途径,使大学生学会自我调适;使大学生掌握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自觉开发智力潜能、培养创新务实精神;培养学生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战胜挫折的信心;提高自我控制、有效调节情绪和情感的能力,从而消除心理困惑。

第十八条科学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进行科学规范的心理测试,运用心理测试量表、心理测量软件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档案,加强跟踪辅导,并对心理测试结果做出科学评价和利用。

第十九条建立学生危机干预预警机制。加强自杀预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通过心理咨询热线、网络咨询等形式为全校师生提供紧急援助服务。通过新生心理健康普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危机预防工作。

第六章心理健康教育的范围和方式

第二十条在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中,要注意区分学生的思想道德问题和心理问题,要善于对学生的心理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或咨询,遇到有疑难问题时及时主动地与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沟通联系,以便给有心理困惑、心理障碍的学生以及时必要的帮助。

第二十一条要严格区分学生一般的心理困惑、心理障碍与精神疾病等特殊问题的界限。必要时要与专业卫生机构取得联系,邀请专家进行会诊,特殊学生要及时转介到医院诊治。

第二十二条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积极组织参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科研与学术交流活动,为大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心理问题提供理论依据、有效方法和手段。

第二十三条心理辅导或咨询工作要通过个别咨询、团体咨询与辅导活动、心理行为训练、书信、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地向学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辅导。

第二十四条要充分利用学校广播站、校刊、校报、橱窗、板报等宣传媒介及第二课堂活动,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学生的参与意识;通过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健康、高水准的氛围,陶冶学生高尚的情操。

第二十五条通过提高广大学生的认知水平,掌握心理应激规律,完善个性品质,帮助大学生对现实生活和自我成长的各种问题做出正确的、适度的心理反应。

第七章心理健康教育队伍

第二十六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培养。专职教师的培训工作要纳入学校师资培训计划,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所必备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技能。各学院心理辅导员要定期参加专业培训和学习,争取在1—2年内实现心理辅导员持证上岗,确保心理辅导员的专业化。对班主任、辅导员及其他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干部、教师进行有关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普及培训。

第二十七条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师的培训,经过培训提高,专职心理咨询师和兼职心理咨询师要逐步达到持证上岗。

第二十八条心理辅导员是指专门负责所在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辅导员。心理辅导员由所在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要求选拔并与学生工作部(处)共同管理。担任心理辅导员的老师应符合规定的基本素质和任职条件,必须遵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各项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完成本职任务。

第二十九条心理辅导员的任职条件为热爱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工作,有高度的爱心、责任心和奉献敬业精神。具有心理学、教育学或医学背景的教师或专职辅导员优先选用。

第三十条心理辅导员的主要职责:

(一)遵守保密原则。心理辅导员对自己所从事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必须遵守保密原则;

(二)定期参加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培训和督导,能够识别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并能恰当处理各类心理问题;

(三)参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日常值班与心理咨询工作,协助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进行相关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四)策划、组织及实施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参与选拔并指导本院各班心理委员开展工作,督促其履行职责;

(五)了解本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心理发展水平,对有一般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咨询,推荐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协助专业人员做好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的心理预防、转介及治疗工作;

(六)协助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做好新生心理委员培训和新生心理普查、建档及心理干预工作;

(七)每学期初对挂科生、有生活变故、贫困生等特殊群体学生进行心理排查及心理帮扶;

(八)每月定时汇总整理本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九)每月定期搜集本院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及时反馈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寻求专业解答;

(十)认真建立本院学生个人心理档案,并进行专项管理。心理健康信息不列入学生考评指标,每届学生毕业后及时销毁所有材料。

第三十一条心理辅导员的选聘。

各学院依据自身情况与学校要求,确定人选,填写《心理辅导员情况登记表》提交到学生处,经审核批准并进行专业培训后上岗。

第三十二条心理委员是协助学校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生干部的统称。班级心理委员由所在学院选拔并统一管理,在业务上接受学生工作部(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督导,自动成为大学生健康心理自助协会成员。担任班级心理委员职务的学生应符合规定的基本素质和任职条件。全体心理委员必须遵守学校与学院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十三条心理委员任职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学业良好,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心理健康,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能够热情为同学服务;

(三)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和人际沟通能力,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四)关心他人,富有爱心,观察敏锐;

(五)个人心理健康的普查结果符合担任心理工作学生干部所具备的心理素质;

(六)能够付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各项活动,包括培训、宣传、咨询室值班等,参加心理学相关培训(含心理学课程)累计不少于40学时;

(七)无成绩不合格现象、无违纪行为;正在任职的心理委员,如有上述行为,应予以调整。

第三十四条心理委员工作职责:

(一)心理委员需积极参加各类心理知识普及讲座及专业培训,不断提升自身心理素质;注重维护自身的心理健康,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心理委员应充分了解学校为学生提供的各类心理服务(个体咨询、团体辅导等)的内容及方式等。当所在班级同学需要心理帮助时,能够及时、准确提供帮助信息。自己遇到问题能积极主动地寻求心理帮助,在广大同学中发挥良好的示范引导作用;

(三)心理委员应面向广大学生宣传普及心理健康基础知识。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并积极探索提高所在班级学生的心理素质、创新能力等的途径和方法;

(四)心理委员要有针对性地、有计划地协助学校、学院组织开展心理素质教育活动及所在班级的心理建档工作;

(五)心理委员要能够与老师、同学保持良好的关系;本着真诚、热情、尊重、保密的工作原则,了解同学心理状况,倾听同学心声;尽早发现学生中出现的心理危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给班主任、辅导员、学院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各学院心理委员要形成月报告制度;。

(六)心理委员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同学隐私。

第三十五条班级心理委员选拔、培训与考核程序。

(一)班级心理委员应包含1—2名心理委员(男女各一人)。

(二)班级心理委员的选拔由所在学院按自荐、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完成。

(三)心理委员均需参加心理委员培训。培训分两次:第一次为新生入学第一学期的入职培训;第二次为大二第一学期校选课“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的系统培训。

(四)班级心理委员每届任期一般两学年(含试用期),可连任。试用期一般为一个学期,在试用期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对其任职条件进行评定,并向其所在学院反馈评议意见。

(五)心理委员产生后,须及时报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备案,接受相应的培训和专业评议。

(六)心理委员接受所在学院的管理和考核。

第八章考核评比和表彰奖励

第三十六条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优制度,定期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突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第三十七条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的教师纳入教师岗位序列,承担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学、科研和参加心理咨询的工作量,纳入年度考核工作,并根据岗位需要和本人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量及具备的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兼职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人员的工作要给予一定的工作报酬或计算工作量,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第三十八条每学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对各院心理辅导员的工作情况做出考核意见;心理辅导员的工作情况及教育成效,将作为各学院学生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三十九条班级心理委员的表彰和奖励。每年于“5·25”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期间评选校级优秀心理委员,进行表彰并颁发优秀心理委员证书,并对其中成绩表现突出的优秀心理委员授予“心灵使者”称号。各学院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进行评选,促使评选活动切实起到促进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体系建设的作用,要通过这项工作达到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细则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章制度2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总目标

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他们的潜能,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

二、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目标

使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己,增强调控自己、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使他们尽快摆脱障碍,调节自己,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己教育能力。

三、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帮助学生树立在出现心理行为问题时的求助意识,促进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素质,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减少和避免对他们心理健康的各种不利影响;培养身心健康,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四、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

帮助学生适应中学的学习环境和学习要求,培养正确的学习观念,发展其学习能力,改善学习方法;把握升学选择的方向;了解自己,学会克服青春期的烦恼,逐步学会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情绪,抑制自己的冲动行为;加强认识自己,客观地评价自己,积极与同学、老师和家长进行有效的沟通;逐步适应生活和社会的各种变化,培养对挫折的耐受能力。

五、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途径

(一)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课题研究与科学管理,特别要注重心理健康教育与德育、与人的全面发展关系的研究,把心理健康的内容渗透到德育工作中去,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健康地发展

(二)心理健康教师要认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开设心理健康活动课与专题讲座。包括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知识讲座等,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习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在班主任工作会议中加强对班主任的培训工作,要求班主任工作要扎实,要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集体和团队工作中,要发展学生良好的意识,培养自主能力。

(四)个别咨询与辅导。开设心理咨询室(或心理辅导室)进行个别辅导,通过教师和学生一对一的沟通方式,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直接的指导,排解心理困扰,并对有关的心理行为问题进行诊断、矫治。对于极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习,能够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医学心理诊治部门。

(五)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之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提高学生心理素质,搞好宣传板报,通过各种途径尽量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建设好校园环境,使学生有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六)积极开通学校与家庭同步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建立家长学校,学校要指导家长转变教子观念,了解和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营造家庭心理健康的教育环境,以家长的理想、追求、品格和行为对孩子的影响。

(七)安排每两周一次的心理健康教育课,主要由班主任承担授课任务,每学期由心理教师进行2次心理专题讲座。

(八)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班主任和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

(九)重视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为教师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提供必要的条件。要关心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减轻教师的精神紧张和心理压力,使他们学会心理调适,增强应对能力,有效地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十)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培训。把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培训列入师资培训计划以及在职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系列。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学习、操作技能训练、案例分析和实践锻炼等内容。通过培训提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

(十一)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在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时,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强调集体备课,统一做好安排。要以学生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需要为主线,通过教研活动,明确心理健康教育的重点、难点,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质量。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带课题培训与合作研究等方式,推广优秀科研成果。

(十二)心理咨询是一项科学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也是心理健康教育的一条重要渠道。学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心理咨询室(或心理辅导室),配置专职人员。对心理咨询或辅导人员要提出明确要求。心理咨询要热情接待学生和家长来访,进行个别辅导,严格遵循保密原则,谨慎使用心理测试量表或其他测试手段,不能强迫学生接受心理测试,禁止使用影响学生心理健康的仪器,如测谎仪、CT脑电仪等。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章制度3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校整体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抓手。为了确保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我校制订了相应的制度。具体如下:

1、加强对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结合实际渗透到教育教学中。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商讨学校心理健康工作,在学校发展中要规划心理健康教育。

2、每学期初制定计划,每学年第二个学期的第三周是学校生命教育的启动周,学期末要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建设好校园环境,使学生有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4、利用班主任例会,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开展班主任工作研讨,交流工作经验和困惑。

5、开展师德建设活动,交流教育故事,提高教师队伍心理素质和心理教育理论水平。

6、各年级定期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研讨会,提高教师辅导学生的科学性和艺术性。

7、校工会积极开展丰富的.活动,关心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提高教师队伍的健康心理素质。

8、心理教育、辅导的内容、方式要把握时代脉搏,倾听学生的心声,要符合文化传统、国情、地方情况以及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需求,内容要适时、适量、适度,开展相应的丰富多彩心理教育活动。

9、心理辅导学生要面向全体,同时关注差异。辅导要注重全体性、预防性;重视过程性、差异性;立足主体性、发展性。

10、心理辅导教师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后才可上岗。建立心理咨询室,由心理教师做好咨询记录、咨询信件等材料,为保障个案学生的档案的私密性,除了心理教师,其他人不得单独在咨询室。本着为学生的健康发展的宗旨,科学地给学生以教育、指导和心理支持。

11、将心理健康教育融进日常教育教学中。鼓励老师开展心理教育研究,确保每年有一定数量的科研论文。

12、加强家校合作,开展家长培训活动。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章制度4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校整体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抓手。为切实搞好心理健康教育,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更易操作,使教师的教育活动更有利于维护和培养未成年学生的健康心理,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我校制订了相应的制度。具体如下:

1、加强对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结合实际渗透到德育工作中去。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商讨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每学年初制定计划,学年末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

2、教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善于运用自己的言行促进学生心理的健康发展。班主任要认真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及教导处要搞好校园环境建设,使学生有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3、班主任工作要扎实,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队工作时,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4、通过宣传专栏、红领巾广播等阵地,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根据学生特点、心理需求,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心理教育、辅导的内容、方式要符合文化传统、国情、地方情况以及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需求,内容要适时、适量、适度。

5、建议各班开展“悄悄话”、咨询信箱活动,学校设立意见箱,接受不愿当面咨询或反映意见的学生工作,并做好记录。

6、将心理素质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日程之中,融进日常教育教学中。鼓励老师开展心理教育研究。

7、大力开展各种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心理教育活动,如听讲座、班队活动、社区活动等,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

8、严格杜绝有害学生心理健康的言行,如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在不适当的场合公开学生的隐私等。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章制度5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要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为此,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做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针对性相结合;面向全体学生与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尊重、理解与真诚同感相结合;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教师的科学辅导与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二、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与任务

1、心理健康教育的总目标是: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他们的潜能,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目标是:使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使他们尽快摆脱障碍,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能力。

2、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帮助学生树立在出现心理行为问题时的求助意识,促进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素质,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减少和避免对他们心理健康的各种不利影响;培养身心健康,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三、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

1、普及心理健康基本知识,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简单的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以及初步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其重点是学会学习、人际交往、升学择业以及生活和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常识。

2、帮助学生具有适应高中学习环境的能力,发展创造性思维,充分开发学习的潜能,在克服困难取得成绩的学习生活中获得情感体验;在了解自己的能力、特长、兴趣和社会就业条件的基础上,确立自己的职业志向,进行职业的选择和准备;正确认识自己的人际关系的状况,正确对待和异性的交往,建立对他人的积极情感反应和体验;提高承受挫折和应对挫折的能力,形成良好的意志品质。

四、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1、开设心理健康选修课、活动课或专题讲座。包括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知识讲座等,旨在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2、个别咨询与辅导。开设心理咨询室进行个别辅导是教师和学生通过一对一的沟通方式,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直接的指导,排解心理困扰,并对有关的心理行为问题进行诊断、矫治的有效途径。对于极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能够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医学心理诊治部门。

3、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之中。要创设符合心理健康教育所要求的物质环境、人际环境、心理环境。寻找心理健康教育的'契机,注重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人格魅力和为人师表的作用,建立起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新型师生关系。班级、团队活动和班主任工作要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4、积极开通学校与家庭同步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学校要指导家长转变教子观念,了解和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营造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的环境,以家长的理想、追求、品格和行为影响孩子。

5、做好平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专栏、黑板报等方面内容的定期更新;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对咨询纪录、咨询信件、心理测验数据、工作文件、参考材料等定期存档。

五、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实施

在心理健康教育中,学生可以分享自己的感受和经历,倾听他人的故事和建议,增进彼此的理解和信任,以下内容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章制度详细版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我校校级、院级、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进一步优化大学生的心理品质,促进当代大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和发展,提升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和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xx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细则。

第二章宗旨、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第二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宗旨。

为全体学生提供科学有效的帮助和指导,促进其心理健康成长和自我潜能的充分发挥。

第三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总体要求。

第四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既要帮助大学生优化心理素质,又要帮助大学生培养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

(二)坚持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既要开展面向全体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又要根据学生不同情况,开展个体心理咨询与团体心理辅导工作。

(三)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既要通过课堂教学传授心理健康知识,又要组织大学生参加陶冶情操、磨练意志的课外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四)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学生心理调适能力。

(五)坚持解决心理问题和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既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又要为大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第三章机构、人员和经费

第五条x农业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检查和考核工作。学生工作部(处)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机构,挂靠学生工作部(处)。

第六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由学校主管领导任名誉主任或顾问;设一名主任全面负责中心的发展和业务工作;设副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各一名,负责中心日常事务管理;一支四人以上的工作队伍专职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第七条各学院建立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辅导站挂靠学院分团委,至少选配一名心理辅导员,负责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每个班级选拔心理委员一至两名,协助辅导员开展本班级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第八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行专、兼职相结合的制度。按教育部要求配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专职心理咨询师,并聘任符合要求的兼职心理咨询师。

第九条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本着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化、心理咨询队伍专业化的原则,通过专、兼、聘等多种方式,建立一支以少量精干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职结合,相对稳定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

第十条确保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项经费投入。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的正常运转,心理健康普查,心理咨询设备添置,组织专题辅导、讲座、报告,征订报刊、书籍、杂志以及师资培训等项目。

第四章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

第十一条要根据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开展心理辅导或咨询活动,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帮助学生处理好环境适应不良、自我管理困惑、人际交往障碍、交友恋爱挫折、考试紧张焦虑、求职择业矛盾、人格发展缺陷、情绪调节失衡、经济困难压力等心理问题,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第十二条要不断完善和健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机制,丰富拓展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三级”联动机制,形成课内与课外、预防与干预、咨询与自助、教育与科研相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

第十三条要不断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保障机制,保证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需的工作经费和条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研究和督促检查,定期总结工作经验和研究成果,为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

第十四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

(一)制定中心健康教育规划;

(二)做好新生的心理健康普查工作;

(三)通过各种媒介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四)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选修课及讲座;

(五)开展团体心理辅导与个别心理咨询;

(六)实施心理危机干预,鉴别并转介需要到精神科就诊的学生;

(七)选拔并培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

(八)组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研讨;

(九)协助国家、省级心理健康教育部门和各学院做好相关的各项工作;

(十)面向社会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为促进全民心理健康,提升全民综合素质服务。

第五章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和环节

第十五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同时也是全体教职工,特别是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教师要结合教学工作过程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辅导员不仅要在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作用,而且要在增进学生心理健康、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中积极开展工作、发挥作用。

第十六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以课堂教学、课外教育指导为主要渠道和基本环节,形成课内与课外、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

第十七条在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开设一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在其他学期开设相关的公共选修课程,形成系列课程体系。要根据师资条件逐步增开与大学生素质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有关的选修课程。通过课堂、讲座等形式传授心理调适的方法,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途径,使大学生学会自我调适;使大学生掌握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自觉开发智力潜能、培养创新务实精神;培养学生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战胜挫折的信心;提高自我控制、有效调节情绪和情感的能力,从而消除心理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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