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6-7月份都属于就业旺季,此时很多毕业生都需要找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篇一:2022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2年,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基层单位就业。

(二)实施范围。

未就业我省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愿意在我省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我省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本方案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

我省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三)资金安排。

省级财政对聘用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省级财政3年共安排资金5。4亿元。

(四)实施步骤。

1、任务分解(4月底前)。发布项目公告,向各市州分解下达招聘指标任务。

2、供需对接(5—8月)。各地开展项目政策宣传解读。7月,各地根据确定的用人单位资格条件,征集、发布岗位需求信息,向用人单位分解招聘指标。8月底前,组织用人单位和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进行双向对接,督促用人单位与招聘的毕业生订立劳动合同

3、人员上岗(9月)。用人单位组织聘用人员上岗,建立管理台账。省财政厅根据下达的招聘指标将生活补贴资金拨付市县。市县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人社部门审核通过的招聘人员名单,将生活补贴按月直接发放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4、总结评估(12月底前)。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指导人社部门按照目标任务要求,组织专人对为民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接受检查验收。

(五)责任主体。

省级责任领导:XXX副省长

部门责任领导:XXX省人社厅厅长

牵头单位:省人社厅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实施主体: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

(六)完成时限。

2022年11月底。

(七)保障措施。

1、靠实工作责任。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指导。市县政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任务落实,及时做好补贴发放等各项工作。

2、严格政策要求。参与项目的用人单位,必须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时发放工资报酬;期间应允许招聘的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对招聘人员离岗出现指标空缺的,市县政府在剩余补贴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可进行人员递补,递补人员同样享受3年补贴政策。

招聘的毕业生,可享受用人单位所在市(州)或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并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验;项目期满,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否留用,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或创业,项目期不再延长;因用人单位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由符合条件的新用人单位再次招聘进入,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补贴政策。

3、强化督促检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调度、规范指导和资金监管等工作。市县人社部门督促用人单位做好聘用人员管理,严把用人单位资格关、聘用人员条件关、补贴发放审核关,保障各项政策待遇全面落实。

篇二:2022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通高校2022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推进会”相关精神,更好地推动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方案的有效落实,多措并举全力推动我校2022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XX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为认真落实山西省2022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方案的具体要求,我校招就处将按照“宏观指导、全程监管、绩效评估、贴心服务”的职能定位,进一步完善“学校主管、系部主抓、部门协同、全员参与”的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二级系部的主观能动性,精心打造“共建、共享、共赢”的毕业生就业创业资源平台和“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毕业生智慧就业综合服务平台,确保就业工作质量稳中有升。

到2022年8月底,我校毕业生首次就业率明显高于去年同期;到2022年底,比去年同期有进一步突破,力争在实现全省普通高校总体毕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90%目标的基础上,总体落实率达92%左右,为稳定我省毕业生就业大局贡献XX幼专的力量。

二、任务清单

(一)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确保岗位推送不断线

1、在充分发挥校、系两级就业创业指导、实习就业双选、供需见面招聘等原有主渠道作用的基础上,不断拓宽就业服务领域和市场,动员全校师生员工,通过学校现有的“实习就业基地、订单培养基地、校友平台、升学平台、入编考试平台”等资源平台,千方百计为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优质资源,千方百计开拓更多的就业岗位和机会,确保就业岗位推送不断线。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的通知》(教学厅函〔2022〕3号)和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组织实施“抓好省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重点项目的工作方案》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普通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晋教学函〔2022〕6号)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持续开展高职学校书记、校长拜访用人单位活动的通知》的相关精神,结合“百名校长进企业”活动,按照“用人单位大走访、全员联动促就业”的行动主题,深入开展专项行动。

要求各系部遴选毕业生实习就业基地10-20所,系部领导、就业负责人,引导专业教师、辅导员“送慰问、送服务、送合作”到用人单位,为毕业生留用、推介等工作保驾护航;党办、校办协同招就处、教务处、科研实验中心、幼教产业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与清徐县幼教股、XX市幼教科及山西省幼教中心联动,陪同书记、校长及就业领导组成员,积极参与到当地学前教育工作的交流研讨、考核评估等工作中,与全省相关用人单位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推介、供需对接及合作洽谈”,增进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了解,连接好校、政、企等社会资源,充分发挥书记、校长以及就业领导组成员的重要示范作用,带动学校师生员工深度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全力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3、由招就处牵头,依托教育部“24365智慧就业平台”和“XX幼专智慧就业平台”等线上招聘活动,持续向毕业生推送各类就业创业信息,用足用好各类招聘信息和资源,促进线上线下服务的有效结合,为毕业生提供更多更好的市场性岗位。

4、由学生处牵头,出台《XX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大学生自主创业帮扶计划》。认真落实重点群体求职创业补贴等帮扶政策,帮助毕业生获得“求职创业补贴和创业贷款”等支持,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加大创新创业指导支持力度,指导帮助毕业生积极参加“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比赛,积极投身服务城乡社区和新业态领域的创新创业,实现自主创业对高质量就业的有效带动。

5、由各系部牵头,出台《各专业大学生灵活就业帮扶计划》,积极开展符合本专业特色及实际的灵活就业政策宣传,认真关注并维护好毕业生的劳动权益保障,支持引导毕业生灵活就业。

(三)配齐建强就业工作队伍,为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的相关要求,配齐配强了招就处专职人员及各系部就业工作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及毕业班辅导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畅通了就业指导人员晋升职称的相关通道,不断提升就业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为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供了有效保障。

(四)加大就业工作先进事迹和典型的推送工作,为就业创业工作营建良好氛围

通过“就业明星选树、优秀毕业生回访、系部就业经验介绍、行业企业职业发展典型报告会、校刊校报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宣传报道、XX幼专智慧就业线上经验交流和成果分享”等途径,加大就业工作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深入宣传国家就业创业政策,培育弘扬奋斗精神、劳动精神、职业精神,引导广大毕业生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营造全校、全力、全方位支持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举措和经验,充分彰显榜样和典型的示范效应,充分发挥舆论的宣传导向作用,为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保驾护航。

篇三:2022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内应往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开展对县内往应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实名制登记,建立基本信息数据库,及时掌握动态,实时开展就业指导服务。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对辖区内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实名登记,建立就业情况数据库,跟踪服务到人,努力做到失业一人,跟踪一人,帮助一人,就业一人,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工作内容

(一)拓宽就业领域,多渠道促进就业。

一是以产业带动促进就业增长,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围绕做大做强市县重点产业体系,推动产业集群开发,拓展就业渠道,以产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二是加大政策落实力度,鼓励中微小型企业吸纳就业。积极开展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的政策落实力度,实施对企业的税收、金融、社保补贴、培训补贴以及对就业重点企业的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的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权益保障等服务,切实改善就业环境。

三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加大对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岗位和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展力度,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继续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色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重点开展“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积极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设立创业指导平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地和政策咨询、项目推介、风险评估、开业指导和融资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继续开展“泛海扬帆—大学生创业行动”推介活动,举办创业大赛活动,启发创新思维,激发创业热情,全面落实创业政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二)加大公共就业服务,深入企业寻找就业岗位。

一是组织企业进入校园,开展校园宣传活动,就现行的就业形势和本地产业发展人才需求、就业创业优惠政策,重点帮助高校毕业生设立合理的就业目标,提高求职就业成功率。

二是开展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活动。深入辖区企业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通过网络服务平台,定时发布收集岗位信息、就业政策,及时更新,扩大就业服务信息覆盖面。

三是免费开展对高校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大力宣传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技能培训和优惠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提高职业技能水平,提升就业能力。四是加大对创业典型的宣传。鼓励大学生积极创业,大力开展对大学生岗位成长、创业成才的鼓励,努力营造“创业光荣”的氛围,大力弘扬爱岗敬业,自主创业的良好作风,鼓励高校毕业生立足基层、立足一线、立足岗位成长成才。

(三)建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制度。

一是通过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服务网络,建立起大学生就业与未就业实名制登记数据库,以乡(镇)社保所和社区(村)为服务责任主体,帮助乡(镇)、村(社区)辖区内往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服务,并做好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

二是以乡镇社保所和社区(村)完成往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实名制登记工作,及时了解他们的就业失业状态,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市场的就业信息,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寻找适合自己的就业岗位。

三是深入乡镇和社区(村)定期走访辖区内未就业的往应届高校毕业生,尤其是失业在6个月以上的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和“低保户家庭”毕业生、家庭困难毕业生,实时了解其未就业原因,做到及时动态掌握未就业信息,及时有效提供帮助。

四是建立信息数据的报送制度。完善大学生就业与未就业的信息统计基础资料和台帐管理,对实名制登记情况和提供就业服务情况进行记录,建立健全辖区内应往届毕业生就业与未就业实名制电子台帐。

五是继续开展就业见习和定向培训工作。加大对就业培训基地的监管,加大见习岗位开展,多形式搭建见习对接平台,为未就业的毕业生及时提供见习机会。完善见习制度,落实见习补贴,加大对见习单位的政策扶持。

六是依法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权益。加大对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规范劳务中介的职业行为,加强劳动保障执法,规范用工行为,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公平。

三、工作步骤

(一)筹备阶段(3月20日—5月1日)

一是宣传动员。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落实就业创业政策,依托乡镇、村(社区)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开展入户调查和定期走访等形式,及时全面掌握毕业生的毕业学校,毕业时间、学历及专业、技能水平、就业愿望及培训愿望、家庭情况等实名制信息,建立基础台账,纳入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统计信息系统管理。二是储备岗位。进入企业,收集适合大学生就业的企业就业岗位、基层就业岗位、见习岗位、定向就业岗位及灵活就业岗位,并实时通过各类媒体信息发布。

(二)实施阶段(5月2日—9月30日)

一是提供岗位。根据收集的就业岗位,给予未就业大学生提供至少4个以上合适岗位信息,帮助服务对象尽早实现就业。二是提升技能。对有技能培训愿望的毕业生,根据市场需求,积极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提高就业能力。三是创业指导。对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为其提供创业政策咨询服务,创业项目推介,加大对创业者的创业引导。四是维护权益。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就业服务,不得设立任何附加条件,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

(三)总结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一是跟踪回访。建立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了解机制。对在就业推荐中初步达成意向的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定期通过电话回访或实地调查等方式跟踪其实际签约情况,并指导双方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对活动期间难以实现就业的服务对象,要分析原因,为其量身定制帮扶计划,帮助其在后续日常帮扶工作中实现就业。对已经就业的,特别是创办微型企业、灵活就业的服务对象,要跟踪掌握其项目经营

篇四:2022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安排,根据我校开设专业的特点以及《阜阳商校就业管理办法》有计划地安排学生就业,促进学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就业基地建设

本着为学生负责、送得出、送得好的指导思想,积极与多家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建立较稳定的就业基地,以便毕业生能够及时就业。目前已建立的有阜阳华联、宁波、杭州、南京高淳经济开发区、苏州、上海等就业基地。

三、建立完善的毕业生就业体系

根据实地考察,确定就业去向,选择待遇较高、环境较好的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有针对性、按计划建立完善的毕业生就业体系。

1、利用商校校园网、宣传栏、广播站发布就业信息。

2、协同学工处、教务处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就业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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