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社区居民公约宣传活动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社区居民公约宣传活动方案1

为扎实深入开展“摘星夺旗创三宜”活动,进一步提升我街道村(社区)治理水平,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社会治理和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大讨论大宣传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大讨论大宣传活动,扎实推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制定、修订工作,形成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村(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引导基层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为“摘星夺旗创三宜”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xx年7月底前,街道所有村(社区)完成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到20xx年底街道所有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要有实际的成效并延伸到家风家训家规建设方面,要达到每个村(社区)都有占村民(居民)总数10%的文明先进典型,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三、实施规范

(一)基本原则

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大讨论大宣传活动,必须坚持从本村(社区)实际出发,切实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内容要合法,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村(居)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制定或修订的程序要合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应分别按照“四议两公开”和“一征三议两公开”等工作法,各环节都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2.民主性原则。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制定与修订完善要让村(居)民广泛参与,充分发挥村(居)民积极性和自主性,坚持做到协商充分、参与广泛,不仅要邀请村级组织成员、村(居)民代表和党员代表等各类群体共同参与商讨、集思广益、取得共识,还要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街道)包村干部、村居乡贤等人员的意见建议,邀请他们参与征集讨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针对性原则。坚持依法而治、依约而行的原则,一要明确“倡导什么”;二要明确“什么不可为”;三要明确“标准规范是什么”;四要突出“问题导向是什么”;五要规定“违反后怎么办”;六要规定“做得好怎么办”,做到激励性与约束性并重,规范性与特色性并重,普遍性与重点要求并重,奖罚合理适度,切切实实解决当前本村(社区)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真正实现引导、教育、警示、约束的作用。

4.实用性原则。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制定与修订完善要结合村居实际,体现村居特色,文体结构不限,体现“一村(居)一约”特色,要按照“易记、易懂、易行、可成习惯”的原则,做到便于理解、便于执行,违规处罚轻重适度,既不激化矛盾,又能通过处罚起作用,切实提高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主要内容和构成

1.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概念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适应村(居)民自治要求,由同一村(社区)的村(居)民在生产、生活中,共同约定的自我约束的行为。是村(居)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行为准则,具有教育引导和约束惩戒作用。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规定村(居)民的行为,应该怎么做;二是规定村(居)民履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做得好的怎么办;三是规定村(居)民违反和破坏规章制度的处罚条款。主要有进行公示教育、公开宣扬、给予批评、作出书面检查等内容。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主要内容

(1)规范日常行为。爱党爱国,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积极参与公共事务,营造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助人为乐和尊老爱幼、邻里团结、勤俭持家的良好氛围,共同建设和谐美好村(社区),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维护公共秩序。维护生产秩序,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维护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安全,依法依规进行管理;维护生活秩序,开展垃圾分类,注意公共卫生,搞好净化序化绿化亮化美化;维护社会治安,遵纪守法,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歪风邪气作斗争等。

(3)保障群众权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保障妇女、老人、儿童、军人、军烈属等群体正当合法权益,弘扬拥军优属、尊老爱幼、关爱弱势群体优良传统。

(4)调解群众纠纷。坚持自愿平等,遇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互谅互让,通过人民调解等方式友好解决争端等。

(5)引导民风民俗。弘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勤俭持家等优良传统,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乡风、抵制封建迷信、邪教组织、陈规陋习,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绿色生活方式等。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要坚持本村、本社区的主要问题导向,尤其要针对滥办酒席、天价彩礼、薄养厚葬、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等靠要”、懒汉行为,家庭暴力、拒绝赡养老人、侵犯妇女特别是出嫁、离婚、丧偶女性合法权益,涉黑涉恶、“黄赌毒”等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一般还应针对违反的情形,提出相应惩戒措施。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构成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一般由名称、正文、审议主体、日期四部分组成。名称一般为《XX村村规民约》、《XX社区居民公约》;正文可采取结构式、条款式、三字语、顺口溜、山歌民歌等各种表述形式,应简洁明了、贴近群众生产生活、易于掌握和遵守;审议主体为XX村村民会议、XX社区居民会议;日期为实施生效的具体时间。

(三)程序

1.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程序

(1)征集民意。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向村(居)民宣传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性质、作用,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采取多种方式,组织村(居)民广泛酝酿讨论,提出需要规范的内容和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听取村(社区)内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其他群众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

(2)拟定草案。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就提出的问题和事项,组织群众广泛协商,根据群众意见形成讨论稿提交村(社区)“两委”联席会议讨论、修改,形成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草案,分发村(居)民、村(居)民小组及其他相关组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必要时,应就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讨论、论证。同时听取驻村或社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法律顾问等意见建议。

(3)提请审核。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有关意见修改完善后,将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草案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核把关,进一步修改形成审议稿。

(4)审议表决。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审核意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召开村(居)民会议进行表决,须由本村(社区)过半数18周岁以上村(居)民或2/3以上户代表参加,并经参加人员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表决应有一定数量妇女参会。未根据审核意见改正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不应提交村(居)民会议审议表决。

(5)备案公布。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应于村(居)民会议表决通过后十日内,将表决通过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进行合法性审查。街道对审查合格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准予备案;对存在问题的,要责令改正。各村(社区)要将审查通过后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向村(居)民进行公示,并发放宣传页到各家各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程序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同时,请参照本实施方案并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需求变化以及社情民意等进行修订完善,修订程序参照本实施方案中制定程序执行。

四、职责分工

1.组织办要牵头协调,统筹推动整体工作开展,督导各党(总)支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把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作为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巩固党的基层政权的重要抓手,加强指导,严把程序关。

2.社会事务办要全力组织协调推动各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考核评价工作,强化业务指导,动态掌握各村(社区)工作进度。

3.宣传办要做好制定、修订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宣传动员群众参与,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指导好各村(社区)把继承发扬优秀历史传统、重塑村庄文化、推动移风易俗、培养文明道德融入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

4.妇联和卫计部门要主动作为、建言献策,确保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真正体现保护广大妇女儿童和老人权益的要求;卫计部门负责人口计生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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