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线下培训防疫措施实施方案范文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群众生命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提高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能力,科学、规范、有序地做好各项防控工作,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三、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桂平市职业技能培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办公室主任由全军至同志兼任,工作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我市职业技能培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四、工作职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我市职业技能培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指导;对各培训班级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收集汇总各培训班级上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对下阶段工作提出建议等。
在浔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学校:制定完善本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学校防止疫情输入的闭环管理;负责本校员工和学生的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机制,密切关注学校及各培训班疫情动向,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启动实施应急预案,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市职业技能培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谎报瞒报漏报迟报;配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乡镇政府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各培训学校要对管理服务对象做好疫情防控宣传,传播正能量,宣传健康卫生生活知识,号召动员管理服务对象主动参加到疫情防控阻击战中。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
各培训学校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克服麻痹大意的侥幸心理,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紧密团结,建立联防联控的机制,主动作为,听从号召,坚决遏制疫情在我市蔓延。
(二)严格落实教师及学员培训前调查工作
报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教师、学员,培训前必须填写《职业技能培训前流行病学史调查表》、核验健康码,排除隐患后方可参加培训。
暂停入境人员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浔来浔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三)做好培训班级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1.佩戴口罩。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鉴定的教师、学员需全程规范佩戴外科医用口罩。
2.测量体温。
每天上午、下午上课前需测量体温,体温高于37.3℃的教师、学员不允许进入教室,教师或学员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必须及时报告,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3.保持安全距离。
合理设置教室座位,人员相互之间距离必须在1米以上。
4.物资配备。
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防护用品、应急预防性药物、消杀药械、检测器具(口罩、消毒水、防护服、体温检测器)等物资。
确保防疫物资及时到位,并安全有效使用。
5.场所消毒。
培训和技能鉴定场所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类场所防控新冠肺炎消毒规范指引》的“会场消毒措施”进行消毒,并做好必要的通风措施,每天上午、下午课后各消杀一次,并做好消杀记录。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开展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指导,特别加强对重点服务机构的督导和检查,督查应急预案制定、业务培训、技术演练、疾病监测、疫情报告及疫情现场控制等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玩忽职守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七、疫情防控联系方式
桂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室:
桂平市职业技能培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线下培训防疫措施实施方案范文2
(2)若学员自行到校,立即通知班主任联系学员家长(家属)到学校接学员就医。
医疗人员或负责教师将发热症状学员带到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区域等候(一人一室),询问了解学员发病的有关情况,如发病时间、主要症状、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接触人群的分布等,密切注意学员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以供疾控中心调查时参考。
(3)班主任将情况报告学校医疗人员,医疗人员立即向学校校长汇报,汇报后立即报告县防控中心、县人力社保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县人力社保局派员第一时间赶到学校,协调指导处置。
(4)学员家长(家属)到校后,应立即带学员到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5)病例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老师前往探望,学校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学员家长(家属)进行跟踪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及时上报。
(6)病例经发热门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继续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其密切接触者可继续培训或工作,无需停训,由家长(家属)或学校做好健康监测。
(7)病例痊愈后,由医疗人员对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训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通知进行确认后报学校同意,方可返校复训。
2.在班级里发现发热病例
(1)班主任或培训教师在班级里发现发热症状学员时,立即要求发热学员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立即报告医疗人员,同时开窗确保室内的空气流通。
(2)医疗人员接报后立即到达发热学员所在教室,将发热症状学员带到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区域(一人一室),用体温计排查后,体温仍≥37.3℃的,立即通知班主任联系学员家长(家属),并送学员就医。
询问了解学员发病的有关情况,如发病时间、主要症状、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接触人群的分布等,密切注意学员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以供疾控中心调查时参考。
(3)医疗人员立即向校长汇报后立即报告疫情防控办、县人力社保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县人力社保局派员第一时间赶到学校,协调指导处置。
(4)学校安排班级其他同学转移至备用教室隔离、培训,在疾控中心指导下遵循分类处置原则完成处置工作。
学校要提前预留出一定数量备用教室。
(5)消毒人员要对病例教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专业消毒。
(6)注意加强与患病学员家长(家属)的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尽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和不良的社会影响。
学员家长(家属)到校后,应立即送学员到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7)病例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老师前往探望,学校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学员家长(家属)进行跟踪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及时上报。
(8)病例经发热门诊鉴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继续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其密切接触者可继续培训或工作,无需停训,由家长(家属)或学校做好健康监测。
(9)病例痊愈后,由医疗人员对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训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通知进行确认后报学校同意,方可返校复训。
(10)家长(家属)不能及时到校的学员如在班级出现发热症状,由学校安排专车送到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病例经发热门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仍需集中隔离观察的,由学校安排到学校临时隔离观察点集中隔离观察。
(二)发现高度可疑病例
学校要在获取信息后第一时间由校长立即报告防控办、县人力社保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县人力社保局派员第一时间赶到学校,协调指导处置。
1.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排查本校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要采取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工作。
2.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学校场所的终末消毒。
3.密切接触者应集中隔离或居家观察,学校无需停训。
家在县内的密切接触者要按照疾控中心的要求居家隔离观察,家在外地的密切接触者要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点集中隔离观察。
4.病例连续两次实验室检测阴性,应继续隔离治疗;发病后第8天对病例和全部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如果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所有密切接触者没有出现可疑症状,同时血常规和胸部CT检测均正常,密切接触者可以解除隔离,由家长(家属)或学校做好健康监测。
5.学校应对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进行跟踪了解,积极做好隔离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排除恐慌心理,配合卫生健康委做好防治工作。
6.加强对校内教职工和学员的正确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心理和紧张情绪,避免谣言传播,关注舆情,维护校园稳定。
7.学校应提醒其他学员留意自身的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立即报告老师,并及时就诊。
8.学校应尽量减少学校室内集体活动,增加学员室外活动。
9.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经医院诊断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和解除隔离后,由医疗人员对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训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通知进行确认后报学校同意,方可返校复训。
(三)发现确诊病例
学校要在获取信息后第一时间由校长立即报告防控办、县人力社保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县人力社保局指定专人、全程参与治疗处置工作,就业促进科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措施,科长及各联络员赴学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指导监督各项措施落实。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线下培训防疫措施实施方案范文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线下培训防疫措施实施方案范文1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群众生命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提高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能力,科学、规范、有序地做好各项防控工作,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三、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桂平市职业技能培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办公室主任由全军至同志兼任,工作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我市职业技能培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四、工作职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我市职业技能培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指导;对各培训班级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收集汇总各培训班级上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对下阶段工作提出建议等。
在浔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学校:制定完善本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学校防止疫情输入的闭环管理;负责本校员工和学生的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机制,密切关注学校及各培训班疫情动向,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启动实施应急预案,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市职业技能培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谎报瞒报漏报迟报;配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乡镇政府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各培训学校要对管理服务对象做好疫情防控宣传,传播正能量,宣传健康卫生生活知识,号召动员管理服务对象主动参加到疫情防控阻击战中。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
各培训学校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克服麻痹大意的侥幸心理,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紧密团结,建立联防联控的机制,主动作为,听从号召,坚决遏制疫情在我市蔓延。
(二)严格落实教师及学员培训前调查工作
报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教师、学员,培训前必须填写《职业技能培训前流行病学史调查表》、核验健康码,排除隐患后方可参加培训。
暂停入境人员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浔来浔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三)做好培训班级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1.佩戴口罩。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鉴定的教师、学员需全程规范佩戴外科医用口罩。
2.测量体温。
每天上午、下午上课前需测量体温,体温高于37.3℃的教师、学员不允许进入教室,教师或学员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必须及时报告,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3.保持安全距离。
合理设置教室座位,人员相互之间距离必须在1米以上。
4.物资配备。
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防护用品、应急预防性药物、消杀药械、检测器具(口罩、消毒水、防护服、体温检测器)等物资。
确保防疫物资及时到位,并安全有效使用。
5.场所消毒。
培训和技能鉴定场所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类场所防控新冠肺炎消毒规范指引》的“会场消毒措施”进行消毒,并做好必要的通风措施,每天上午、下午课后各消杀一次,并做好消杀记录。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开展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指导,特别加强对重点服务机构的督导和检查,督查应急预案制定、业务培训、技术演练、疾病监测、疫情报告及疫情现场控制等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玩忽职守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七、疫情防控联系方式
桂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室:
桂平市职业技能培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线下培训防疫措施实施方案范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