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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1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巩固治理工作成效,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治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垃圾“出口”问题,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生态环境,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改善民生,保护环境。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要围绕改善和提高城乡人居环境、降低生活垃圾污染,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展开,努力构建“城乡统筹、结合实际、技术合理、环保达标”的生活垃圾治理机制。
(二)统一规划、因地制宜。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设施的设计和规划,要与我乡各村经济产业发展规划、自然地理条件、人口密集度、生活垃圾成分、性质和日产量等实际情况紧密结合,按照方便群众、宜于清运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
(三)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鼓励和推广垃圾分类收集、生态治理,鼓励垃圾资源回收再利用。
二、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垃圾分类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建立,初步形成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及分类治理的管理和运行体系,先期以村为试点,在5月1日前完成试点工作,随后在全乡范围内展开,5月底全面完成建设工作。
逐步建立起“户(组)分类、村(组)收集、分类处置,乡(村)转运、县集中治理”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工作目标。
三、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方式和设施布局
(一)治理方式
我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原则是:分类治理和集中清运相结合,片区治理与就近简易治理相结合。
(1)分类治理:①户分类:每户农户配置分类垃圾桶两个,分别标注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在垃圾装桶时进行初分。
②分类收集。
由群众自行将初分后的垃圾投放至垃圾生态治理池中或定时沿线收集的垃圾车。
③村(组)分类处置。
垃圾生态治理池中三类垃圾(可降解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由垃圾分类员分类处置:可降解垃圾在堆肥治理后在村组确定的生态治理区就地填埋;可回收垃圾交由再生资源公司收购或废品收购站回收;不可回收垃圾转运至乡垃圾转运站。
④转运。
我乡将垃圾中转站中的不可回收垃圾集中转运至县垃圾治理厂。
⑤集中治理。
县垃圾治理厂对不可回收垃圾进行集中科学治理。
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街道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标准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尽量减少有害有毒废弃物和带传染性废弃物的数重,有利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生活垃圾按一般生活垃圾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2)就近简易治理。
在地域偏远、交通不便的行政村设置垃圾分类池,垃圾收集分类后就近进行“无害化”治理和填埋。
在河流和邻近水源地附近不得搞集中填埋,防止污染水源(如铜岭村、桅杆村、断桥村)。
(二)设施布局
(1)建立村垃圾分类治理池、收集转运站,配备垃圾清运员、垃圾分类员和垃圾清运车。
在各村人口密集处,根据实际设置垃圾分类治理池和分类收集转运房。
每村至少设置1个垃圾收集转运站,人口密度较大或行政区域较大的村,可结合实际设置多个垃圾收集转运房。
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每50户配备1个垃圾分类治理池,不低于每500人配备分类治理员1名,不低于每1000人配备垃圾清运员1名。
在平杨公路沿线建立3个垃圾分类收集池,在桅杆村活动室周围建立垃圾中转站1座,各分类分类垃圾池的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由我乡垃圾清运车运至县垃圾治理厂治理。
保洁员、分类员、清运员要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相互联动,各村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行保洁员、分类员和清运员“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实行身兼数职,兼职兼薪;实行“一岗多责”保洁员、分类员和清运员既要负责自身的环卫保洁工作,同时要承担环境监督、分类治理知识宣传和乡村道路安全监管的职责,实现“人员减量化、职责多样化”的目标。
(2)户分类垃圾桶。
按每户2个分类垃圾桶的标准配置。
(3)运输工具配备。
结合实际,在交通方便,地域较小、人口相对较少的村原则上配置机动三轮垃圾收集车,巡回收集、清运;在交通便捷、地域较广、人口相对较多的村,原则上配置小型垃圾收集车,巡回收集、清运;每个垃圾中转站配置大型垃圾清运收集车,鼓励采取对外承包、租赁、社会融资等灵活多样、切合实际的方式解决。
(4)可回收垃圾回收网点布局。
全乡设置1座农村生活可回收垃圾固定回收站;结合实际,在村布设固定或流动回收站,流动回收站1周至少进行流动回收1次;建立起分类员—回收站—回收中心的回收治理模式。
四、资金筹集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广量大,涉及千家万户,所需资金巨大。
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要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原则,积极拓宽筹资渠道,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筹资的新路子,扩大资金来源,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个人捐资、出资,加快农村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建设;在运行经费筹集上,要按照“受益群众筹一点、垃圾回收换一点、乡财政补贴一点、县财政补助一点”的“四个一点”的方式进行筹集。
按照村民自治一事一议的原则,农户按照每人每月1元(五保户、低保户可免收)的标准缴纳保洁费;乡机关、街道商户、乡级单位的保洁费用标准由乡参照相关收费标准确定并收取;财政投入按照“科学测算、以奖代补、包干使用”的原则,将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所需人、财、物进行科学测算后,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初乡人民政府拨出专项资金,包干使用。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所有费用、车辆、人员队伍由各村统一确定、调配、安排、使用。
保洁员、分类员的聘用,要尽量向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局倾斜;在垃圾清运车辆对外承包或租赁时,要将垃圾清运员一并纳入统筹考虑解决。
五、工作职责
按照“属地管辖”原则,乡人民政府全面负责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机制的建设、运行工作;各村、社区负责垃圾保洁员、清运员、分类员的聘用、管理和考核工作乡政府的指导下做好垃圾分类治理设施的选点、建设工作。
垃圾分类员、清运员:垃圾分类员负责对分类治理池的生活垃圾每天进行分类治理;垃圾清运员负责每天定时沿清运线收集农户初分垃圾至垃圾生态治理池和至少每2天对垃圾生态池分类后的垃圾进行转运。
垃圾分类员和清运员共同负责将可降解池中堆肥垃圾清运至村组确定的生态治理区填埋治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机制的建设,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垃圾面源污染,落实“三个延伸”和推动城乡环境持续改善的根本性举措,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治本之策,是今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中心工作。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列入本单位当前的重要中心工作之一,及早谋划,认真研究,扎实推进。
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自治作用,把环境治理编写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里,可通过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形式,发动村(居)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治理,引导村(居)民在参与中增强保护环境卫生意识,不断提升乡风文明程度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综合效果,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推动我乡治理工作再上台阶。
(二)科学规划,整合资源。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科学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基础设施进行规划和布局,严禁出现闲置、浪费;在建设时,要与前期建设的各种垃圾房、池结合考虑、统筹安排,进行升级、改造,节约建设成本,提高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作用。
(三)履职尽责,协作配合。
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建立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切实按照工作安排,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严禁不作为;要加强沟通衔接,积极对接,强化配合,主动服务,整合工作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快速、全力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在既定的时间节点内全面、圆满完成下达的工作任务。
(四)深入宣传,广泛动员。
乡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宣传资料和手册,加大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的宣传、引导;切实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普及垃圾分类治理的相关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各村通过院坝会、户主会,深入宣讲相关知识,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拥护、自觉参与到垃圾分类治理工作中,营造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查,严肃考核。
乡人民政府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迟缓、进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时扣除相应分值;对因机制建设工作不力给全乡治理工作带来被动和负面影响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并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坚持“改善民生、保护环境”、“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部门联动、市场运作”,实行“户定点、组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建立农村垃圾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城乡环境持续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市、区统一部署,对可降解垃圾进行生态处理,对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对有害垃圾进行科学处置,对其它垃圾进行就地掩埋,建立健全农村垃圾处理网络,全面实现农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
具体目标包括:落实垃圾清运回收人员,建立农村垃圾处置专业队伍;因地制宜建设可降解垃圾填埋场或堆肥场,形成可降解垃圾生态处理机制;建设可回收垃圾站点,购置专业设备,配备专业人员,形成可回收垃圾分类、回收、转运、交易、再利用为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依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科学处置有害垃圾;建设垃圾掩埋池,形成其它垃圾处理机制;使农村垃圾处理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实现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三、运作机制
(一)总体模式。
根据祥符镇实际,按“户分类减量、村分类利用、镇分类中转(填埋)、区集中处理”的模式,紧密结合农村实际,镇负责统筹安排,村(居)负责具体实施,以组为单位,以农民为主体,村组负责一线操作。
按“龙头企业(集散中心)+乡村回收站(点)+保洁员(农户)”的模式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系统。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二)垃圾分类。
通过农户和保洁员两个渠道收集,两道关卡分拣分类。
垃圾实行源头分类,主要分为可降解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四大类。
1.可降解垃圾:主要包括泥土尘灰、厨余垃圾、坚果皮屑、植物枝叶、废旧木屑、厨余垃圾等。
由农民自己在沤肥窖或沼气池处置或挖坑深埋。
2.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金属、废旧塑料、废旧纸类、废旧织物、废旧橡胶、废旧玻璃等。
由保洁员按市价收购再由废品收购公司统一处置。
3.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各种废旧灯管、灯泡、电池、农药瓶、油漆桶以及卫生网点的医疗垃圾等。
由保洁员收集,集中贮存,再由镇乡集中送到有分解、处理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处理。
4.其它垃圾: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各类不可回收的废纸、废玻璃等。
由保洁员就地填埋或收集运至镇垃圾中转站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垃圾处理流程。
见附件:市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流程。
(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企业实施、市场运作”的原则,按照“回收龙头企业(集散中心)+乡村回收站(点)+保洁员(农户)”联动的产业化运作模式,对各回收站(点)实行规划、管理、标志、价格、经营“五统一”管理。
(五)设施建设。
按照“重点优先、分期推进”的原则,建设完善农村垃圾处理设施。
主要公路沿线和经政府确定的示范村,严格按照区指挥部确定的标准,由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指导进行规范化建设。
其余的各村的农户要置备生活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和沤肥窖(简称:“两桶一窖”)。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六)队伍建设。
各村应结合当地实际,建立村组垃圾处理工作队伍。
每个村根据户籍人口规模确定1-2名清运人员,每个组确定1名保洁人员(主干道公路沿线各社单设1-2名保洁人员)。
村清运人员和组保洁员兼当废品收购员。
可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从五保户、低保户等困难户中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优先选聘。
镇人民政府对村清运人员和组保洁员进行监管,并根据履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七)资金保障。
推行垃圾处理有偿服务机制,实行“区财政补一点、乡镇补一点、村民筹一点,企业集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方筹措渠道。
经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同意的垃圾分类收集池、生态处理池等建设经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各村(居)要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充分发动广大群众筹资参与。
四、责任分工
(一)农户。
负责家庭(庭院)卫生保洁工作,将垃圾分类投入“两桶一窖”,实行分类收集、分拣、处理。
(二)村组。
负责村内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对可降解垃圾进行生态处理,对村组清运保洁队伍进行监督,加强对村民的教育培训指导。
(三)镇。
负责本辖区内的保洁工作,在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建设和管理垃圾处理设施,培训、管理保洁人员和清运人员,将垃圾转运到指定地点。
(四)镇级部门和有关企业。
经发办:负责安排专项资金,协助相关部门审核个村居的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确保垃圾处理工作顺利实施;以及对各级回收站(点)进行科学布点。
学校:加强对中小学生卫生的教育,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清洁活动;
卫生院:负责对医疗垃圾处理进行指导和农村公共卫生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处理中心卫生院家属区、中心卫生院周边的环境卫生;
治理办和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垃圾分类收集的指导,农村垃圾池的选址和规划,制定培训方案和计划;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对可降解垃圾进行堆肥处理,负责沼气技术指导,推进沼气服务体系建设,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
交警大队:负责镇管公路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保洁工作;车辆停放有序,确保安全。
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依托现有流通网络,组建“龙头企业(集散中心)+乡村回收站(点)+保洁员(农户)”的回收网络;
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由市鸿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作为龙头企业,负责对各回收站点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再生资源进行回收处理,将有害垃圾转运至指定的处理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村居是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制定完善的实施方案,提供相应的保障,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二)广泛宣传。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惠及全镇农村居民的民心工程。
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发动群众,以宣传教育为先导,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的目的和意义,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赢得群众对该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逐步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促进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的正常运行。
(三)强化管理。
各村根据镇上的清扫保洁机制制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完善《保洁人员管理制度》、《卫生保洁制度》、《“门前四包”责任制》、《卫生评比制度》等相关制度,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制度化、规范化。
(四)督促考核。
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纳入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
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促检查,对督查情况进行全镇通报,并作为“以奖代补”的重要依据。
镇委、镇政府将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居给予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效果不明显的村居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责任追究。
各村居应建立健全相应的考核制度,每月对村进行一次考评,实行绩效考核。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3
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是大力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的目标;是全面实施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基础,为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开展,现根据盘锦市教育局关于下发全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探索学校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可行途径,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全面开展,提高我区各校师生的环保意识,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并以实际行动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掌握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常识。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垃圾分类标准
依据《辽宁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导则》,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
可回收垃圾是指具有市场价格的适宜回收和再利用的废弃物,包括单独存放的纸类、塑料、橡胶、金属、织物、废旧家具、废旧家电等。
有害垃圾是指含有害物质,包括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灯管、家用化学品、电池和过期药品、化妆品等。
易腐圾是指因易腐性物质直接或间接产生恶臭的垃圾,包括厨房等产生的废弃食材、废弃食物、废弃食用油;花草、落叶等废弃物;卫生间的废纸、卫生巾等废弃物;其它被易腐性物质污染了的纸张等。
其它垃圾是指除上述类别之外,未能单独收集的、失去利用价值的各类生活垃圾。
包括废弃纸张、塑料、橡胶、宣传、玻璃等失去利用价值废弃物。
(二)落实垃圾分类责任
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宿舍楼、教学楼、实验楼、保安室等分别落实垃圾分类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分类设施设置标准
1、实验楼、宿舍楼区域设置可回收垃圾(蓝色)、有害垃圾(红色)、易腐垃圾(绿色)和其它垃圾(灰色)四类垃圾桶,并将不同种类垃圾图样标识印制在桶上;有害垃圾筒的设置数量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它三类垃圾桶一般为每一个单元楼为一组。
2、教学楼、办公楼、操场、食堂、保安室等学生集中或人员密集通行区域,应在方便位置放置1—2组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其它垃圾三类垃圾桶。
各单位自行采购标准的垃圾分类桶和标识,并落实责任部门负责垃圾桶的日常维护工作。
(四)垃圾分类作业流程
1、分类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