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出的施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各位带来帮助。
一是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各级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切实压实各参建企业
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项目人员“白名单”管理,常态化开展好核酸检测、体温测量等疫情防控措施,完善防疫工作复盘机制,确保做到底数清、政策明、落实严。
二是压实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体系,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强化重大危险源清单化管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管理制度,做到对每个环节、每个风险点、每条预防措施心中有数、部署有方、执行有力。
三是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规范电瓶车停放管理,严禁电瓶车室内充电;涉及燃气管道施工的项目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完善审批程序,保障项目消防安全。
四是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严禁车辆“带病”上路,杜绝超速超员、超限超载、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工人交通出行安全。
涉及占道施工的项目,要规范施工作业,做好防护、警示工作,维护好现场交通秩序。
五是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进一步落实班前“三个五分钟”安全教育制度,通过天天讲、反复讲,使安全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做到人人懂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讲安全。
六是落实“两制”管理,严防欠薪事件发生。
通过实名制、分账制平台,加强对分包单位和施工人员精细化管理,做到出勤有记录、工资发放有签字,从源头上杜绝恶意讨薪、闹访等现象。
七是规范现场管理,落实文明施工。
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七个百分百”“门前三包”有关要求,落实好围挡封闭管理、裸土覆盖、扬尘防治、噪音管控以及水土保持等系列措施,加强日常巡查整改工作,确保工地形象干净整洁。
施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总结范文2
根据近期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目标,严守辖区疫情防控阵地。
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建立防控网络,确保排查工作有效彻底
防范工作必须由内而外,严管跨境业务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三点一线”闭环管理。
由“三人小组”定期走访跨境业务企业,督促企业严格做好司机来莞申报、打卡签到,加强场所作业人员防护教育及健康管理,每7天为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建立司机及作业人员健康管理记录台账。
监督企业按要求设置司机专用区域,严格落实“专人专用”、“来去消毒”的工作要求。
二、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内部管理严格有序
加强辖区人员排查,落实人员健康管理工作。
加强国内中高风险人员排查管理,对近期来(返)村人员按要求实行健康管理,对有意返乡人员宣传留莞过节。
对购药人员落实专人跟踪,确保不漏一人。
同时,严格做好我村的人员体温监测及日常清洁消毒。
劝导群众加强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
同时,有计划地储备口罩、消毒水等一批疫情防控物资,确保应急之用;计划在近期组织开展一次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切实加强我村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宣传引导,确保防范常识人人皆知
在疫情防控上,我村坚持既要有坚强力度又要体现人情温度的原则,努力讲清措施要求、宣传防范常识以及积极引导应对、消除群众恐慌。
近期计划向全体村民再次普及疫情防范知识,及时发布国内疫情形势、疫情危害、专家建议、上级要求等,让广大村民对疫情的严峻形势家喻户晓。
下来,我村将按照镇指挥部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要求,扎实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紧盯重点领域,严密加强对跨境的企业司机等的防控,力争做到精准到人、无一遗留、无一死角,为全镇疫情防控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施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总结范文3
一、明确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及人员职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一)建设单位职责。
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项目专(兼)职防控人员,负责日常疫情防控工作。
负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专业承包、设备租赁、检测监测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施工企业职责。
施工企业具体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
负责项目开复工前的全面排查、开复工准备和开复工后疫情日常防控工作。
(三)监理单位职责。
协助建设单位督促施工企业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并负责项目监理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参建单位人员职责。
一是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每天检查项目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采取停工措施。
二是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负责每天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检查,督促项目管理人员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督促劳务分包、机械设备租赁、检测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三是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协助建设单位开展日常检查督促工作。
四是施工企业疫情防控专员负责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进出工地人员的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负责督促现场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负责督促做好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负责督促工地做好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
班组长负责本班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工程项目开复工条件,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复工前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项目达到如下条件后,可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开复工。
(一)成立项目经理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设立专人专岗,对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疾病控制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宿舍,用于需临时隔离观察的人员单独生活居住。
隔离观察措施应符合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要求。
(三)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项目应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
(四)排查开复工人员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杜绝疫情的输入性、扩散性蔓延。
(五)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六)工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已经消毒杀菌处理。
(七)安全生产条件和保障措施达到开复工要求。
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
建筑工地应通过采取宣传展板、宣传手册、电子屏幕、微信群、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让工地每一名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防控常识和政策要求,增强防控意识,提高防控能力,主动告知与湖北返乡人员的接触情况及工人身体状况,自觉做到:减少外出,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注意个人卫生,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室内清洁和空气流通;分散用餐,不聚餐;发热感冒,及时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
四、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强化疫情监测监控
施工企业应对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进行排查登记,对来自湖北武汉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及与确诊、疑似病例有过接触的人员做到精准排查。
(一)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工地封闭管理,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地。
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体温检测点,对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应进行登记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
(二)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做好节后复工人员排查,严防疫情输入性传播和扩散性传播。
一是参建单位应准确掌握并登记每名工人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对疫情未解除前返回湖北或途经湖北尚未返回的工人,要动员其留在当地,暂时不返回。
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触的已返回工人,应主动向疫情防控专员报告,由疫情防控专员向辖区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按规定进行隔离。
二是对去过湖北(武汉)等疫情较重地区或与湖北(武汉)人员有接触史的工人,要求其暂不返回岗位,并督促其按要求自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之日或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居家隔离或项目设置的专门宿舍观察隔离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方可返岗。
(三)施工单位应统筹组织好节后复工人员,对劳务人员集中的地方(非疫情高发地区),建议安排车辆接回,并对返回人员进行严格排查和体温检测。
(四)实行健康监测。
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对现场工人每日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发热(体温≥37.3℃)、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要及时向属地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和住建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防护措施,送至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医院接受诊治。
五、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全力做好日常防护。
(一)加强工地环境卫生管理。
一是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对工地的办公场所和工人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部位加大清扫保洁力度,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天消毒。
二是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收集容器。
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
三是工地卫生间应配备洗手液、擦手纸等卫生用品。
四是消毒应使用有效含氯不低于500mg/L消毒液,消毒30分钟后,清水擦净。
(二)加强工地食堂安全管理。
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食堂从业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
使用后的`餐具等应高温消毒。
餐后操作间要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
食堂采购人员和供货人员要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要及时洗手。
餐厅每日消毒,就餐结束后要对餐桌、坐椅等进行消毒。
(三)尽量避免人员集聚。
一是工人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
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用品。
二是工地工人用餐应采用分餐进食,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就餐。
就餐前、后应洗手。
三是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
四是疫情防范和安全教育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
五是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
确需集中召开的,宜优先选择开敞、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后应洗手消毒。
六、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一)工地开复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编制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组织填写《周口市建筑工地人员(包括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信息登记表》,报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备案。
工地开复工后,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补报。
(二)施工企业应建立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项目自开复工之日起,实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零报送”机制,每天下午17:00时前应向属地住建主管部门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
信息报送应使用信息化手段上报。
一旦发现疑似疫情症状人员,施工企业应立即报告。
七、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节后开复工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建筑工地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工程项目达不到开复工条件擅自开复工的,或参建单位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参建单位因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导致疫情在工地传播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总结范文4
一、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责任。
施工单位承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落实日常防控措施以及项目复工开工前的全面排查、复工开工准备等工作。
监理、专业分包等单位要协助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并负责本单位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建设单位要统筹组织参建各方落实好各自职责,检查督促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严格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相关部门的防控要求。
建筑工地要与当地人民政府签定复工开工疫情防控责任书,严格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下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确保疫情可防可控。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本地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督促参建各方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建筑工地,应责令其立即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不准开复工。
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复工,疫情防控不力,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情况,以及人为原因导致疫情蔓延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格实行建筑工地封闭式管理。
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秩序维护,做到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
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用工实名制台账。
工地尽量只开设一个出入口,并设立进出人员体温检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