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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食源性疾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医务人员对食源性疾病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食源性疾病救治的质量控制,改善患者预后,及时、有效控制事件造成的危害,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部署,针对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预案。
一、目的
确保一旦发生食源性疾病事件,各部门能有效协调,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迅速控制和处理,改善患者预后。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食源性疾病救治专家协调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专家协调小组职责:
1.针对具体事件情况,决定本预案启动与终止。
2.负责全院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收集和报告。
3.会诊决定患者治疗方案。
4.协调全院人员、药品、物资储备、抢救器械等在应急状况下的调配,举全院之力做好各项保障。
5.协调相关科室配合各部门针对食源性疾病事件的调查工作。
6.组织医务人员进行食源性疾病相关政策及专业知识的培训。
三、应急内容
1.各科室在收治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和疑似食源性疾病2人及以上患者或病情有生命危险食物中毒患者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科主任应立即报告医务科和公共卫生科并组织科内会诊讨论。收治科室应认真履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是否转科治疗应在会诊后决定。
2.公共卫生科接报后立即到场核实情况,将信息按规定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并指导现场做好必要的隔离措施。
3.如遇群体性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和疑似食源性疾病(包括疑似食物中毒)收治科室应立即报告医务科,公共卫生科,分管院领导或医院总值班,相关部门人员立即到协调救治工作。
4.分管院领导接报后组织专家协调小组讨论决定是否启动预案。启动预案后,各科室服从专家协调小组调配人员、药品、物资与抢救设备,配合和保障收治科室做好患者救治工作。
5.专家协调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患者进行患者进行会诊,制定治疗方案,严格执行相关的诊疗常规和操作规范。
1.1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食源性疾病的处理过程,保证食源性疾病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1.2依据
《突发事件应对法》、《食品安全法》。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院就诊中,发现的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源性疾病的应急处理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院对食源性疾病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食源性疾病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各科室对食源性疾病事件应急处理进行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负责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食源性疾病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工作。
1.5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分级
根据食源性疾病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源性疾病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
(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食源性疾病事件(Ⅰ级)
影响特别重大的食源性疾病事件,由卫生行政部门报批准后确定。
1.5.2重大食源性疾病事件(Ⅱ级)
一次病例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5.3较大食源性疾病事件(Ⅲ级)
一次病例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4例死亡病例。
1.5.4一般食源性疾病事件(Ⅳ级)
一次病例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2.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2.1食源性疾病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2医疗救治组
组长:
成员:
医疗救治组负责承担责任范围内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报告工作和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援工作,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标本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
3.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发生食源性疾病事件的诊疗科室接诊医师上报工作领导组组长及副组长,由医务科协调组织院内专家组进行会诊,一经确诊为食源性疾病后,立即上报。
3.2报告时限和程序
3.2.1院属科室发现食源性疾病事件应立即上报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接到事件发生后应在2小时内尽快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3报告内容
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3.3.1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急性病症患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3.3.2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又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3.3总结报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医疗救援和救治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救治建议。
报告的主要内容:发生食源性疾病单位、地点、时间、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可疑水或食物、原因的判定、危害范围及采取的主要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要求等。
3.4报告方式
通过传真、电话报告和网络直报。
4.应急响应和终止
4.1应急响应
院内专家组会诊核实报告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向上级部门进行报告。
4.2应急响应原则
4.2.1特别重大食源性疾病事件(I级)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4.2.2重大食源性疾病事件(Ⅱ级)由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4.2.3较大食源性疾病事件(Ⅲ级)由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4.2.4一般食源性疾病事件(Ⅳ级)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4.2.5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可直接参与下级管辖的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应急响应,必要时,也可将直接管辖的食源性疾病事件指定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
4.3响应的终止
4.3.1终止条件
食源性疾病相关危险因素已被有效控制,未出现新的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
4.3.2终止程序
食源性疾病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坚持“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
重大食源性疾病事件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省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
较大食源性疾病事件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市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并向省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般食源性疾病事件由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区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并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对食源性疾病事件应急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5.现场调查处理
5.1医疗救治
临床医护人员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在用药前采集病人血液、尿液、吐泻物等标本,以备送检;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
6.善后处理
6.1后期评估总结
食源性疾病现场调查处理后,配合事发地卫生行政部门对水性、食源性疾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写出调查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
6.2资料收集整理
参与调查处理的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分别将水性、食源性疾病事件的有关卫生学调查、取证、控制、查处等资料和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建立水性、食源性疾病事件档案。
6.3责任追究
6.3.1对在水性、食源性疾病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4信息发布
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处理及进程信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或授权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统一向社会公布,涉及保密内容的应遵守有关规定。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无权向社会发布水性、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
7.保障措施
食源性疾病事件应急处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方针,各科室应加强卫生应急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卫生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建立健全食源性疾病事件预防控制体系,保证食源性疾病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7.1技术保障
建立健全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食源性疾病应急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应急处理演练。
7.2物资保障
建立食源性疾病事件应急处理的各类物资储备(包括诊断试剂、特效药物、消毒药械和检测检验设备等)。发生食源性疾病事件时,应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应急储备物资,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应得到及时补充,以确保应急供应。
一、编制目的
为了切实提高我院应对突发食堂食品安全故事的应急救援能力,保障医院职工和患者的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以防为主。
1、以保障全院医患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处置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时要以生命救助为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将食品安全事故的影响降低到最低。
2、本院职能部门应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开展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3、工作中要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指导,与有关政策相衔接,确立决策科学、反应及时的处置方式。
(二)统一领导,协调配合。
1、成立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2、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管理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3、健全食堂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沟通制度,整合本镇应急资源,加强协同作战能力;必要时迅速要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调度应急资源,以应对突发食堂食品安全事故。
(三)信息公开、科学果断。
1、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保障信息通畅。
2、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全院职工及病患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有关职能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依靠科学,提高效率,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抢救伤员,减少损失,并及时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三、适用范围
这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食源性疾病应急预案5篇一些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复制和下载。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食源性疾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医务人员对食源性疾病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食源性疾病救治的质量控制,改善患者预后,及时、有效控制事件造成的危害,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部署,针对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预案。
一、目的
确保一旦发生食源性疾病事件,各部门能有效协调,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迅速控制和处理,改善患者预后。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食源性疾病救治专家协调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专家协调小组职责:
1.针对具体事件情况,决定本预案启动与终止。
2.负责全院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收集和报告。
3.会诊决定患者治疗方案。
4.协调全院人员、药品、物资储备、抢救器械等在应急状况下的调配,举全院之力做好各项保障。
5.协调相关科室配合各部门针对食源性疾病事件的调查工作。
6.组织医务人员进行食源性疾病相关政策及专业知识的培训。
三、应急内容
1.各科室在收治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和疑似食源性疾病2人及以上患者或病情有生命危险食物中毒患者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科主任应立即报告医务科和公共卫生科并组织科内会诊讨论。收治科室应认真履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是否转科治疗应在会诊后决定。
2.公共卫生科接报后立即到场核实情况,将信息按规定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并指导现场做好必要的隔离措施。
3.如遇群体性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和疑似食源性疾病(包括疑似食物中毒)收治科室应立即报告医务科,公共卫生科,分管院领导或医院总值班,相关部门人员立即到协调救治工作。
4.分管院领导接报后组织专家协调小组讨论决定是否启动预案。启动预案后,各科室服从专家协调小组调配人员、药品、物资与抢救设备,配合和保障收治科室做好患者救治工作。
5.专家协调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患者进行患者进行会诊,制定治疗方案,严格执行相关的诊疗常规和操作规范。
1.1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食源性疾病的处理过程,保证食源性疾病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1.2依据
《突发事件应对法》、《食品安全法》。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院就诊中,发现的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源性疾病的应急处理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院对食源性疾病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食源性疾病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各科室对食源性疾病事件应急处理进行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负责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食源性疾病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工作。
1.5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分级
根据食源性疾病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源性疾病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
(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食源性疾病事件(Ⅰ级)
影响特别重大的食源性疾病事件,由卫生行政部门报批准后确定。
1.5.2重大食源性疾病事件(Ⅱ级)
一次病例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