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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和治理安全生产问题,现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参建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现场施工安全生产行为,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加强项目安全施工过程控制,着力解决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减少工地从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坚决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大事故和多发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指挥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联系电话:
三、安全生产整治主要内容
1、深刻汲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及浙江天台“2.5”火灾等事故教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
2、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登记管理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施工人员岗前班前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内业资料要完善齐全。
3、加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机械设备应建立“一机一档”管理制度;开展日常维修、保养及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吊装作业的安全管控。
4、严格执行《深基坑施工方案》和《隧道主体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中的各项要求和报验程序,确保土方开挖、支撑施工。支架搭设安全。支撑的架设和拆除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
5、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的检查,及时并按规范设置基坑内各作业平台、支架上的上下通道,保障施工人员上下安全。
6.加强对临时用电的检查,保证施工现场一机一闸一漏一保,电线电缆按要求架设,严禁无证人员进行用电作业。
7、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主体工程施工安全工序报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隧道主体施工进行检查和验收。结构顶板支架验收应该按照该办法执行,在顶板钢筋安放钱应该按照管理办法和施工方案进行初步验收,在混凝土浇筑前应对支架再次检查,保证混凝土浇筑支架稳定安全。支架验收应及时通知指挥部参加。验收后应及时悬挂支架验收标识牌。
8.落实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施工单位要建立完善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建设单位将对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工作进行考核,并纳入合同履约管理。项目监理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制度进行专项检查。
9、抓好隐患整改。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要采取旁站、日常检查、巡视、专项检查等各种方法,强化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工作分工及进度安排
(一)工作分工
1、指挥部安全管理部负责全面推进落实本工程项目专项整治总体工作和目标,组织总监办开展联合行动,加强对本项目工程的检查、督查和考核验收。
2、总监办具体负责落实本项目专项整治工作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配合指挥部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3、项目部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进度安排
1、制定方案,部署动员(2月)
指挥部、总监办和项目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迅速部署落实,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和协调配合,提高参建各方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整治行动落实到工程一线,为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组织实施,全面推进(3月—6月)
(1)自查自纠阶段。施工单位对工程指挥部下发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具体内容逐一进行落实并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定岗、定责。监理单位及时组织对临时搭建物、机械设备、施工临时用电、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支护、高空作业、水上作业、起重吊装等重点部位和安全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2)检查抽查阶段。指挥部将采取综合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予以通报,确保整治行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3)整改阶段。各单位按照各自的专项整治方案,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对专项整治过程要实行动态管理,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重大事故隐患要按规范程序挂牌、整改、验收、销号。
3、巩固成果,组织验收(7月)
指挥部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组织“回头看”,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并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7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质监站安全监督科。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指挥部要求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制定方案,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予以必要的支持和保证;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精心筹划,完善方案。各单位要突出行业特点和工作重点,深入分析近年来专项整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科学筹划和完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专项整治工作要及时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力争实现有新进展、新突破、新提升。
(三)紧扣重点,注重结合。各工程项目指挥部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平安工地”创建结合起来,逐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工作,围绕重点难点,强化动态监管,坚持反复抓,抓反复,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四)协调配合,强化督导。指挥部、监理、施工单位要各负其职、相互配合,互相沟通,联合整治,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指挥部会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并落实责任跟踪整改情况,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和整改不力的单位以及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将从严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各村要结合实际,按照“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乡安监站要搞好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与指导,并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乡实际,督促相关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乐居派出所主要负责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组织、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对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内的“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4、乐居国土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矿产资源勘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打击种类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加强地质灾害的排查、评估、监控,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5、乐居交警中队的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大对“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6、乐居工商所、卫生院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7、乐居乡中心学校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系统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8、乡水管站根据各自监管职责,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实施意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认真研究,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9、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乡各级政府“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指令,深入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积极开展整改活动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隐患转化为事故,确保安全。
各行业监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XX县“3·14”煤矿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区领导相关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好、开展好、实施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力以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工作步骤
根据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今年3月27日开始,到5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隐患排查阶段(3月27日至3月31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乡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去年专项行动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隐患排查工作采取乡政府组织抽查和企业自查、申报的方式进行。排查阶段结合后,要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对每一条隐患都要进行逐一登记。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水利等工矿商贸行业监管部门和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监管部门以及教育、文体、农机、水利等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及时组织督促开展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发现重大隐患,应当立即责令相关单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当地行业监管部门申报,纳入督办整改内容,隐患不消除,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凡因排查不力或满报、虚报安全隐患、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督促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25日)
各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刻吸取区内外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究,周密部署,结合隐患排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列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临控“五落实”,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各村和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深入生产经营企业,对排查登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和督促,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各村和相关部门务必于4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材料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登记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报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三)督查验收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为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对各村、各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督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放执行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情况以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履职情况;二是抽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三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四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五是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六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打非”工作情况。
督查验收工作结束,乡党委、政府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考核内容和奖惩办法,对各村、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并将考核结果一并纳入全年安全生工作目标责任状的考核。
(四)迎接市区级督查验收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乡级督查验收情况,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好迎接市、区督查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XX县“3.14”煤矿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更加扎实地抓安全生产,保持高压态势,狠抓具体措施的落实。要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始终,营造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从业人员全面细致的查找事故隐患,出谋划策,群防群汉,深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专一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结合国家、省、市、区有关“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进一步强化监管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要结合实际,层层分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将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落实到每一个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
三是排查治理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切实做到责任清、情况明、数字准。排查出的每条安全隐患都要注明基本情况、类型、需整改的内容、主体责任单位、监管单位、措施落实情况等。要认真总结去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地至今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进行认真梳理,查清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快整改进度。暂时不能完成整改措施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要由主体责任单位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监控“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防止事故发生。
四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加强对隐患具体责任单位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单位、企业,要依法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该停产停业的要停产停业,该吊销证照的要吊销证照,该关闭的要依法关闭;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迟迟不进行治理的,要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凡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4
为进一步加强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并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根据县局关于印发《全县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城乡客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经安委会集体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为使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实施有效,各项活动得以落实,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道路旅客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平安交通”示范建设为主线,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健全责任体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苗头就是隐患、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集中整治运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确保公司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促使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道路旅客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意识明显提高,运输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三、组织机构
为组织开展好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公司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开展好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