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设清廉学校,特制定了此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教育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教育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

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正风肃纪,坚决治理教育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建设清廉学校,根据县纪委《印发〈南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纪办〔2022〕8号)精神,经县委教育工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使全县教育系统干部教师作风发生根本转变,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围绕教育系统干部教师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治陋习、树新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持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实举措,主动担当作为,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治工作重点

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整治重点为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会风会纪等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

1.除招商引资和争资立项外,县内公务接待一律严禁饮酒。

2.在干部交流、提拔、调整中,严禁用公款安排迎来送往性质的聚餐,严禁用公款送礼。

3.因公出差、下乡必须按标准交纳伙食费和住宿费,严禁不交或少交。

4.严禁同城公务宴请。同城镇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不得安排宴请等公务接待,确需安排工作餐的,一律在单位食堂按单位工作人员用餐标准安排。

5.严禁违规接受吃请。不得接受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活动。不得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

6.严格公务接待行为纪律。不得超规格、超标准公务接待。不得组织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休闲娱乐、文艺表演等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和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纪念品等。

7.严格接待经费管理纪律。严禁将接待费“化整为零”、长期挂账,严禁以虚假名义报销或其他经费渠道冲抵、转嫁吃喝费用。严禁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

8.推进单位食堂节俭用餐。单位食堂应按照健康、从简原则提供饮食。在明显位置张贴宣传标语或提示牌,提醒适量取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高档酒水。安排专人负责食堂检查,对浪费行为给予批评教育。

(二)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9.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10.严禁虚假整改,不得以“只加桌子不加人”“虚假加人”“设备代人”或临时隔断应付检查等弄虚作假方式搞变通整改。

11.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与财务人员、非行政人员同一间办公室。

(三)严肃会风会纪

12.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参会人员须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准时参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安排他人代会。

13.严肃会场纪律,参会人员须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不准

迟到早退,无特殊原因不得中途离会;不准在会场内随意走动、接打手机、打嗑睡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三、整治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

教育系统专项治理工作在县委教育工委领导下进行,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学校、各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相关职能股室要履职尽责,积极配合县局专项治理工作。

县局专治办设县局监察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执纪问责、通报曝光,督促相关职能股室建章立制。局财建股、审计股、办公室等股室要根据部门职责职能梳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强指导,补齐短板,堵塞漏洞,织密制度“笼子”。其中,财建股牵头负责违规公款吃喝的检查与整治指导,办公室牵头负责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严肃会风会纪的检查与整改指导。

(二)深入自查自纠

1.严格自查。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4月24日,全面开展自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以上述三个方面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每一张公务接待票据、每一间办公用房、每一项外出活动,都要逐一清理。自查自纠必须全面深入、严格标准、顶真碰硬,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2.立行立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纠正处理。对违规公款吃喝的,必须自问题发现之日起一个星期内将相关费用追缴到位,并上缴本单位财务部门。对办公用房使用配备情况再来一轮核实清理,对超标准的办公用房,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必须在一个星期内整改到位,整改应采取“以大换小”“人员调配”“整合办公”等方式为主,不能简单进行“工程隔离”,严防造成新的浪费。经整合后,各单位、各学校空置办公用房一律用县局统一制作封条封存(局办公室统一制作)。以后重新使用必须向县教育工委报告并说明用途。各单位、各学校行政办公用房调整规范后,须在办公用房门口统一标注办公用房用途,并形成配套的行政办公用房平面图和纸质表格(含办公用房名称、面积、办公室人数、具体办公人员姓名及职务),一套留存备查,一套盖章上交县局监察室。

3.加强督查。根据县纪委统一安排,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局监察室每月对专项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掌握自查和立行立改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健全问题整改销号台账,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问题整改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不走形式、不打折扣。对专项治理推进不力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要及时约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严格督促整改,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县专治办汇报。

(三)构建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针对发现和查纠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及时修订、细化、完善和公开相关制度规定,坚决堵塞存在的制度漏洞,进一步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党组织要进一步压实专项整治的政治责任,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教育系统行政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以行动释放信号、引领新风。

(二)统筹协调推进。县局专治办各相关股室要搞好工作衔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具体任务,深入排查梳理,科学指导,精准发力。财建股、审计股要进一步加强财务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强化财务监督,把好账务关,将相关账务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办公室要加强对系统办公用房配备使用整治的指导,严格标准要求,加强封存管理与启用审核。局有关股室也要及时将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移送县局专治办。

(三)严肃执纪问责。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局监察室发挥“专责”优势,以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为契机,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切实加强明察暗访和问题线索处置,坚决查处突出问题,着力抓好督促整改和查究问责。

1.一律从严追究。凡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又不自查自纠的,是领导干部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对自查中发现的以往的问题,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或者边整边犯、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处理。

2.一律“一案三查”。对本次专项治理开始以后还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而被上级纪委直接查处或通报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

(二)侵占、挪用公款公物的。

(三)违反支出管理规定,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的。

(四)违反债务管理规定,未经批准举借新债的。

(五)违反资产管理规定,在资产购置、使用、保管、处置中造成浪费和损失的。

(六)违反政府招投标采购制度,有意规避招投标采购,从中谋取利益或收受回扣的。

(七)违反学生资助资金管理规定,虚报、挪用或不及时发放学生资助资金和生活补贴的。

(八)违反基建项目管理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的。

(九)基建项目现场监管不到位,导致影响工程质量和延误工期的。

三、整治方法与步骤

(一)全面开展中小学校财务收支专项检查工作。学校自查自纠结束后,于5月份全面开展中小学校财务专项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1。预算管理。学校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全面、细化,经批复的预算是否严格执行。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有无私设“小金库”。

2。收入管理。学校收入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并及时缴纳财政专户。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有无隐瞒、截留、坐支、挪用,公款私存,谋取私利现象。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3。支出管理。学校各项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原始凭证的取得是否合法、合规,内容是否完整。“三公经费”管理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有无以其他方式虚列现象。代管款项是否按要求列支,并及时结算。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

4。资金管理。备用金管理是否规范,各项往来款项是否及时清理。学校对受助对象评审程序是否到位、资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学校是否存在抵顶、抵扣、强制消费、擅改资助标准等违规现象。

5。债务管理。债务是否纳入预算并逐年偿还,是否做到严禁举借新债。

6。监督管理。学校是否成立民主理财小组,财务收支是否公示,内控制度是否完善。

(二)全面开展固定资产清理工作。7月初至8月中旬,开展中小学校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清理重点是学校固定资产数量和使用状况,对盘盈、报废和盘亏的固定资产分别造册,详细注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各校固定资产做到账、卡、物相符,确保固定资产不浪费、不流失。

(三)全面开展教育基建和装备采购项目专项检查和“回头看”活动。5月中旬至7月底,组织对教育基建、装备采购项目全面开展“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项目学校在项目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方面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在教育装备和物资采购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组织采购工作,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有无以“化整为零”或其他方式规避政府招投标采购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校要深刻认识开展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配合,确定专人负责,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

(二)强化法制意识。各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加强廉洁自律,自觉按照财务、采购、基建管理工作的规章和制度办事。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事项,不得接受施工承包、设备供应等单位、个人的宴请和赠送的礼金、礼卡等,直系亲属不得直接或通过其他挂靠单位承接学校的设计、施工、中介服务等基建工程业务。

(三)完善长效机制。针对目前教育领域财务、采购、基建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内部控制中存在的漏洞等,各校要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资产、采购、基建、后勤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确保教育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四)严明工作纪律。各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弄虚作假、简单应付的,对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在规定时间不能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甚至顶风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从严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教育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4

一、成立组织

县教育局成立教育领域干部人事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成员:

二、整治内容

1、违反任人唯贤原则,任人唯亲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违规提拔任用干部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谋取利益、收受好处的。

2、在教师选招、调动以及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工作中,不公正,暗箱操作,捞取利益的。

3、对干部教师在编不在岗视而不见,缺乏监管,纵容“吃空饷”、无病装病和小病大养现象的。

三、整治措施与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0日至3月31日)

组织教职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规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有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让干部人事工作相关规定深入教师心中,使教师能依法从教、依法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二)专项整治阶段(4月1日至8月31日)

1、自查自纠。各校对照干部人事工作相关规定,在校内、镇内就以下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着重查找有无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违规提拔任用干部现象,对发现违反规定的要逐级上报;二是教师选招、调动以及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方面:着重查找违规招聘工作人员、教师调配不合理或暗箱操作、职称评聘不公正、评先评优不客观现象,对存在上述情况的,能自行纠正的要立即纠正,不能纠正的要逐级上报;三是清理教师不在岗方面:重点整治在编不在岗、吃空晌、无病装病和小病大养现象,发现一例,立即上报处理,对监管不严、包庇纵容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2、专项督查。对学校自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查看会议录、课程表等原始资料,着重督查干部选拔任用是否保障广大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招聘工作人员、教师调配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职称评聘、评先评优是否做到客观公正,有无对在编不在岗视而不见,缺乏监管,纵容“吃空饷”、无病装病和小病大养现象。

3、销号整改。对各单位上报的问题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做到落实一件,销号一件。

(三)建章立制阶段(9月1日至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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