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很多人不知道2024年食品加工厂应急处理方案怎么写怎么制定合适,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模版,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2024年食品加工厂应急处理方案怎么写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件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编制依据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灌南县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在种植养殖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发生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工作。
1.4事件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优化和整合食品安全监测检验资源,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依法处置和快速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水平和能力,推动食品安全事件应对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1.5预案体系
本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分为县、乡镇两级管理,由本预案、有关部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乡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成。
2.事件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件分为四级。
2.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Ⅰ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件危害特别严重的;
(2)国家认定的其他Ⅰ级食品安全事件。
2.2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Ⅱ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
(2)发现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并有扩散趋势的;
(3)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Ⅱ级食品安全事件。
2.3较大食品安全事件(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件(Ⅲ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区(县),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Ⅲ级食品安全事件。
2.4一般食品安全事件(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为一般食品安全事件(Ⅳ级):
(1)存在健康损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Ⅳ级食品安全事件;
(4)县级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机制启动
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调查组依法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件等级。达到一般(Ⅳ级)级别以上食品安全事件标准需县政府应急处置的,由县食安办提出建议并经县政府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成立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2指挥部设置
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领导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县食安办负责同事担任,其他副总指挥由县政府领导授权指定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负责同事担任,有关单位为成员。
由县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食安办。
3.3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研究事件应急处置的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事件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向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报告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3.4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有关乡镇和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件,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搜集整理有关事件处置信息,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提出事件处置建议;向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县政府、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件应急处置情况;组织信息发布,必要时接受媒体采访;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会商、发文、信息发布和督查等制度,确保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3.5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工作督查和指导,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成员单位名单及具体职责见附件1)。
3.6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当根据本预案的要求,成立相应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构。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处置需要,指挥部可下设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
(1)事件调查组。由县食安办牵头,会同县公安局、监察局、卫计委、有关监管部门及事发地乡镇政府,深入调查事件发生原因,评估事件影响,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件防范意见;对涉嫌犯罪的,由县公安局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管部门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存在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调查。
(2)危害控制组。由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监督、责令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召回并停止经营,严防危害蔓延和扩大。
(3)医疗救治组。由县卫计委负责,事发地乡镇政府和县红十字会等有关社会团体参与,负责结合实际制定最佳救治方案,在事件发生后迅速组织专业救护机构、人员开展现场救护、院前急救、专科医救、卫生防疫等工作。
(4)监测评估组。由县卫计委牵头,提出检测方案和要求,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相关检测机构开展相关检测,分析查找事件原因和评估事件发展趋势,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供检测与评估报告,并通报有关监管部门。
(5)维护稳定组。由县公安局牵头,指导事发地公安派出所加强治安管理,迅速组织警力保护现场、维持秩序和交通疏导等,保障事件调查与医疗救治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积极化解因事件造成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6)新闻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县食安办指导新闻宣传部门组织事件处置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7)专家组。根据需要,指挥部成立由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的调整和解除及应急处置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县食安办负责组建专家库。专家库应包括食品卫生学、流行病学、临床医学、毒理学、化学、生物学、法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员。
如事件涉及较大范围的经济赔偿问题,可单设民事赔偿组,负责指导事发地乡镇政府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如事件涉及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应成立涉外组或港澳台组,由县政府外侨办、县台办负责协调处理食品安全事件中涉及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的应急工作。
3.7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及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作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在县卫计委及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8乡镇政府职责
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地乡镇政府在县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配合做好本区域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负责需要上级政府组织、协调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
4.应急保障
4.1信息保障
县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县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包括食品安全监测网、事件报告与通报、食品安全事件隐患预警等内容;建立健全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
4.2医疗保障
县卫计委应当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在食品安全事件造成人员伤害时迅速开展医疗救治。
4.3应急队伍与技术保障
根据需要,县食安办指导有关部门,依托专业力量组建食品安全应急队伍以及具有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辅助性队伍。加强对应急队伍的指导,并在知识培训、应急演练等方面给予支持。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机构职责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健全专家队伍,为事件核实、级别核定、事件隐患预警及应急响应等相关技术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4.4监测数据保障
建立食品安全监测数据库,包括土壤环境污染监测、饮用水质量监测、饲料质量监测、有害重金属污染监测、农药兽药残留监测、食品添加剂监测、生产加工领域食品质量监测、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餐饮服务领域食品质量监测、食源性疾病尤其是食源性的传染病监测等方面的数据。
县食安办督导有关部门制定数据的收集、整理、使用、评估制度,制定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4.5物资和经费保障
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须及时补充;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产品抽样及检验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4.6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4.7宣教培训
有关监管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专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促进专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技能,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道德水平,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正确引导消费。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加强对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和监管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决策和处置能力。
5.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
5.1监测预警
县卫计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县实际,组织制定、实施食品安全监测方案,建立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体系。县卫计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提出并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通报县食安办、县卫计委以及有关方面,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5.2事件报告
5.2.1事件信息来源
(1)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单位与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
(2)食用农产品、食品监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并向县食安办和卫计委通报的信息;
(3)乡镇政府报送的信息;
(4)医疗机构报告的信息;
(5)食品安全有关技术机构提供的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6)经核实的公众举报信息;
(7)经核实的媒体披露与报道的信息;
(8)省、市或其他区县有关部门通报涉及本县的信息。
5.2.2报告主体、程序和时限
(1)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在2小时内向县食安办和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县食安办、卫计委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3)接收食品事件患者治疗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及时向县卫计委等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县卫计委和有关监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通报县食安办。
(4)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及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件相关情况,应当迅速向县食安办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或举报。接受举报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核实举报内容并依法查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件瞒报、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不得阻碍他人举报。
(5)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事件或接到食品安全事件报告或举报,应立即通报县食安办和其他有关部门,经初步核实后,要继续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新情况向县食安办和其他有关部门通报。
(6)经初步核实为食品安全事件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县食安办应当按规定向县政府及市政府食品安全办报告;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食品安全事件的首报信息,实行信息直报,县食安办应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食品安全办报告信息。必要时,经县政府批准,可直接向市政府、省或国家食品安全办报告。
5.2.3报告内容
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医疗机构、技术机构和社会团体、个人向县食安办、卫计委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件信息时,应当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和受伤害人数等基本信息。
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初次报告应报告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初步判定死亡人数、事件报告的单位、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以及事件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和事件控制情况等信息。
阶段报告应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原因,并对初次报告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总结报告应包括食品安全事件鉴定结论、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汇总;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建议;对引发食品安全事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罚意见。总结报告要在事件处置结束后10日内形成。
5.3事件评估
5.3.1有关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县食安办、卫计委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由县食安办会同卫计委等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事件评估。
5.3.2食品安全事件评估是为核定食品安全事件等级和确定应采取的措施而进行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1)污染食品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及涉及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2)事件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时间发展蔓延趋势。
6.应急响应
6.1分级响应
根据食品安全事件分级情况,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灌南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6.1.1核定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分别报请国家、省政府、市政府批准并宣布启动实施,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当组织实施Ⅰ级、Ⅱ级、Ⅲ级应急响应时,县政府按照国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省政府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和市政府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的部署及应急预案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6.1.2核定为一般(Ⅳ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由县政府决定启动并组织实施。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后,县政府立即成立县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和办公室。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到位,并成立事件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监测评估组、维护稳定组、新闻宣传组、专家组等有关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相应职责分工做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保持与事件发生地乡镇政府应急处置机构的通讯联系畅通,随时掌握事件发展动态。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救援。
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地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村(居)及有关单位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事件发生单位按相应处置方案开展先期处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当发生30人以上食物中毒或在必要时,应启动Ⅳ级应急响应进行处置。必要时提请上级政府派出工作组指导、协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6.2应急处置措施
一般(Ⅳ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县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要立即按照预案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事件危害:
(1)县卫计委有效利用医疗资源,组织指导医疗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件患者的救治。
(2)县卫计委及时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检测,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尽快查找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原因。对涉嫌犯罪的,县公安局及时介入,开展相关犯罪行为的侦查工作。
(3)县市场监管局应当依法强制性就地或异地封存事件相关食品及原料、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查明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原因后,责令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4)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及原料,县市场监管局应当依法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予以解封。
(5)及时组织研判事件发展态势,并向事件可能蔓延到的乡镇政府通报信息,提醒做好应对准备。事件可能影响到县行政区域以外时,应及时报请市政府食品安全办或市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做好相关通报工作。
6.3监测分析评估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对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相关危险因素及时进行检测,专家组对检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分析事件发展趋势、预测事件后果,为制定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对食品安全事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消除或者控制,对事件中伤病人员开展救治,对现场、受污染食品控制,食品与环境,次生、衍生事件隐患消除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提出评估建议,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6.4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6.4.1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条件
(1)级别提升与降低
当食品安全事件随着时间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及时提升响应级别;对事件危害已逐步消除的,且经研判认为事件危害减低到原级别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应相应降低响应级别。
当学校或托幼机构、全国性或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2)响应终止
当食品安全事件得到控制,并达到以下两项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及时解除响应:
食品安全事件患者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
现场、受污染食品得到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件隐患消除。
6.4.2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程序
一般(IV级)食品安全事件由指挥部组织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论证。评估认为符合级别调整条件的,指挥部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事件发生地乡镇政府应当结合调整后级别采取响应措施。评估认为符合响应终止条件的,指挥部提出终止响应建议,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必要时,可报请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食品安全事件响应级别调整和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
6.5信息发布
一般(IV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要严格实行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等多种形式,由指挥部或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7.后期处理
7.1善后处置
县政府及相关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及运输工具补偿;应急及医疗机构垫付费用、事件患者后续治疗费用的及时支付,以及产品抽样与检验费用的及时拨付;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涉外和港澳台的有关善后处置工作等。尽快消除事件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生活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按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承担受害人后续治疗和保障等相关费用。
7.2考核奖惩
7.2.1考核奖励
县食安办定期组织对各乡镇政府、各有关成员单位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乡镇政府、各有关成员单位对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7.2.2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隐瞒和漏报食品安全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总结
食品安全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县食安办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食品安全事件和应急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事件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形成后,应按规定报送县政府和市政府食品安全办。
2024年食品加工厂应急处理方案怎么写2
20xx年中高考临近,为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考生饮食安全,让全体考生能够在高考期间实现“平安考试”。特制订本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1)叶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高考期间考生饮食安全工作,下达应急处理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
(2)办公室电话:XXXXXXXX
(3)医疗救护中心组:当发生饮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救援,拨打“120”急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救治,主动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报告发病症状,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2.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指挥饮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考场正常秩序。
(2)组员职责:
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确保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在学校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饮食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中高考期间日常工作开展
1、强化监督。在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中高考其他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2、落实职责。组长为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第一负责人,副组长为直接负责人,执法室、城区所、食品安全监管科为具体责任人。
3、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为考生供餐的酒店从业人员饮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做好考前及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安全教育,忌喝生水,不吃生冷食品,注意适当放松,多休息。
4、加强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力度。切实做好食材采购、餐具消毒、索证索票、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证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食品留样和配餐制度,保证全体考生的饮食安全制度。
5.教育引导考生尽可能在供餐单位就餐。因特殊情况须在外就餐者,要到证照齐全、卫生条件好的酒店就餐。
三、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应采取下列措施:
1.及时将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学生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2.迅速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委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发生食物中毒的地址、时间、中毒人数等。同时做好事件的解释工作。坚决避免造成人为恐慌或事态扩大。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新闻媒体采访必须经区委宣传部同意后,由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避免报道失实。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饮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如下:师生发现少量(5人及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向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再由领导小组逐级上报;发现较严重饮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由组长负责救援指挥。组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施其责,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该彻底排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救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饮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症状,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带队校长及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饮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考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考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发生较严重饮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配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调查。
7、若有异常问题发生,要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
五、高考期间发生饮食安全事件报告程序和联系方式:
1、报告程序:
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区卫生计生委、区应急办公室、区委区政府。
2、联系电话:
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
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XXXXXXXXX
2024年食品加工厂应急处理方案怎么写3
一年一度的高考即将来临,安全是高考生命的“第一线”。为确保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高考的顺利完成,按照昭觉县“20XX年高考联席会”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一)机构设置:
1、成立高考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办公室: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
2、监督检查组:由办公室及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领导小组负责,当发生一般轻微食物中毒(5人以下的轻微呕吐、腹泻)由医务室负责治疗。当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救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二)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领导高考期间学校及周边小卖部食品安全工作,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并对办公室、预防检查小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
2、办公室职责:
指导下属各相关部门或人员实施应急处理方案。
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在高考学校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监督工作开展
1、强化督查。领导小组对高考考点昭觉中学,进行全面细致的执法检查。检查以学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情况、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卫生设施运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品留样、餐具消毒及保洁等为重点。对存在的食品问题,监督员现场提出了书面改进意见,要求学校和食堂负责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各项食品制度的具体落实。在检查学校食堂的同时,为保证高考学生外出就餐的安全,校园周边检查组对考点周边的餐饮业进行严格监督,对于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由监督员定人定岗,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督员将坚守岗位,加强对各考点食品安全的督导检查,指导学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高考师生身体健康。重点对考点周边的餐饮单位进行巡回监督,营造良好的餐饮环境,以规范的日常管理、严格的制度落实保障学子们的用餐安全。
2、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校长考核实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打举报电话向学校及监督小组报告,再由监督小组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部门、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部门报告,同时立即启动食品安全应急方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领导小组负责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应急方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求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考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考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后期处置
(一)恢复秩序
应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和学校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恢复正常的高考秩序。
1、领导小组和学校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
2、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受害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3、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承担受害人后续治疗及保障等相关费用。
(二)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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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
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和领导。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副校长
成员:学校食堂负责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各班班主任、校医
(二)工作职责
1、组长: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食品事故发生;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等应急工作安排;
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在接到班主任、校医、食堂负责人等报告的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负责立即核实并向组长汇报,按规定向教育主管部门、卫生部门、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报告;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并做好家长情绪稳定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3、学校食堂负责人: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防范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向副组长报告发生在食堂管理范围内的疑似食品安全事故,配合做好病员救治、现场调查、封存、采样等相关工作;
4、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学校食堂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做好现场调查、封存、采样等相关工作;
5、各班班主任: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健康习惯,正确应对疑似食品安全事故;负责本班学生的晨、午检,询问并记录学生发热、腹泻、呕吐、头晕、头痛、面色异常等患病体征;负责向副组长报告本班学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配合做好病例筛查、患病学生救治、情绪安抚、心理疏导等工作;
6、校医:负责校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向副组长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病例排查、病例救治等工作;
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班班主任、校医要提高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敏锐性,对发现的可疑线索要立即调查核实并向副组长报告,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
(三)应急处置程序
同一班级有1名以上、同一年级有2名以上或全校有5名以上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班主任或校医等相关责任人应立即向副组长报告,副组长应迅速组织人员核实首发病例、典型症状等相关信息并向组长汇报,由组长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预案启动后,学校行政领导、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按以下程序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及时组织人员将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学生分散就近送医(禁止急救车直接到校接学生);安排人员守护,做好患者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配合医院、医务人员救治病人,做好呕吐物、血液、大小便等检材的采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个案调查,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问题;
2、指定人员对有共同就餐史的学生进行排查。采取分批分散方式,注意排查询问用语、方式,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造成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等严重后果;
3、副组长立即向地方政府及教育、卫生、餐饮服务监管等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人数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初步情况;如怀疑或者有人死亡,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4、开展心理疏导,稳定师生、从业人员的情绪,禁止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扩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5、指派专人保护食堂现场,禁止人员出入,保管好食品原辅料、留样样品及食堂监控视频资料,防止人为破坏;
6、将食堂从业人员召集到加工间外的指定地点等候;
7、配合做好现场调查、采样等工作,按照监管部门的指导,做好现场的后续处理;
8、安保人员做好外来人员出入登记、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持等工作,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工作。
(四)后期处理
1、善后处理
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善后工作,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消除事故影响。
2、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工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责任人,配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检察院、纪检监委等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总结报告
事故善后处置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小组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告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及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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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高考期间餐饮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广大考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依照学校总体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高考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高三各班班主任
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很多人不知道2024年食品加工厂应急处理方案怎么写怎么制定合适,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模版,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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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件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编制依据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灌南县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在种植养殖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发生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工作。
1.4事件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优化和整合食品安全监测检验资源,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依法处置和快速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水平和能力,推动食品安全事件应对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1.5预案体系
本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分为县、乡镇两级管理,由本预案、有关部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乡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成。
2.事件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件分为四级。
2.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Ⅰ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件危害特别严重的;
(2)国家认定的其他Ⅰ级食品安全事件。
2.2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Ⅱ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
(2)发现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并有扩散趋势的;
(3)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Ⅱ级食品安全事件。
2.3较大食品安全事件(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件(Ⅲ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区(县),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Ⅲ级食品安全事件。
2.4一般食品安全事件(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为一般食品安全事件(Ⅳ级):
(1)存在健康损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Ⅳ级食品安全事件;
(4)县级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