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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方案精选1

为切实加强秋冬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公安部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于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秋冬季消防检查,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秋冬季火灾隐患整治、防灭火能力、公共消防设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秋冬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提升火灾防控工作水平、夯实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

通过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确保全市秋冬季不发生较大以上或有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重点

(一)秋冬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

以石油化工生产、销售、储存企业和易燃易爆单位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专兼职消防队伍建立、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重点场所。

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诊所,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历史文化名镇(村)等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3.重点行业。

安监、商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管理、教育、旅游、城乡建设、民政、城乡规划等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检查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源头管控、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建立、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4.劳动密集型企业。

按照《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主要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5.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以前期未整改到位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为重点,主要检查整改方案制定,整改责任、措施、资金落实情况。

(二)监督执法

1.执法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主要检查公安消防部门落实执法例会、法律审核、集体议案、自由裁量等制度落实情况;公安派出所落实消防工作情况;重点单位确定及实施分级管理情况;便民服务落实情况等。

2.规范执法运行情况。

主要检查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火灾调查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程序、法律适用、执行等情况;开展网上执法,消防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情况等。

3.执法监督制约情况。

主要检查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依托受理窗口和互联网消防社会公众服务平台实施警务公开情况;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定期述职述廉以及对执法过错案件的责任倒查追究等情况。

(三)执勤训练

1.实战化训练和熟悉演练情况。

主要检查公安消防部队执勤岗位实战化练兵、业务理论学习、基础体能、应用技能、士兵职业技能训练、个人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训练情况;以责任区重点作战对象为目标,部队专项“练兵月”活动部署开展情况和主要成效;针对秋冬季火灾多发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石油化工单位和文物古建筑,制定或修订灭火救援预案,开展“六熟悉”活动,掌握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开展疏散救生、举高车停靠、泡沫输转、远程供水等专项训练、实战演练和灭火研讨授课等情况。

2.灭火救援指挥情况。

主要检查公安消防部队全勤指挥部和指挥长建设,全勤指挥部运行机制、岗位职责分工、作战指挥规程等情况;调整优化灭火救援专家队伍,充实建筑结构、石油化工、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专业人员,健全定期会商、要情通报和信息共享等制度,明确各自任务职责、响应程序和保障要求;实施等级调派、力量编成和专业化指挥;执行火场纪律和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等情况。

3.单位专职消防队执勤训练情况。

主要检查政府专职消防队执勤人员编配、车辆装备配备和灭火药剂储备情况;针对本单位灾害事故特点,开展专项训练和熟悉演练情况;与公安消防队联勤、联动和联训情况。

(四)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情况。

主要检查城市、县城和全国重点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其他乡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消防专篇)情况,重点排查各地上报的城市规划调整、到期的修订情况以及尚未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编制任务建制镇的编制情况。

2.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

摸清消防队站、市政消防水鹤、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建设“欠账”,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

3.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

落实《黑龙江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按照市政府与各地签定的《xx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主要检查各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五)消防安全宣传

3.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检查。

各地公安机关要深入研究细化检查方案,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和有关警种对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计划和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16—20日)。

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将组织有关单位成立督导考核组,对各地秋冬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综合验收,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各联合检查组要于6月10日前将联合检查方案、每月月底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行动结束后将工作总结,各地于5月31日前将当地秋冬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每月26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秋冬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消防支队),联系人:唐xx,电话:827xxxx,邮箱:xxxxxc@。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秋冬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迅速行动,全力以赴,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为副组长,商务、工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教育、卫生、民政、安监、旅游、城乡建设、城乡规划、文物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黑河市秋冬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秋冬季消防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各地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健全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工作运转程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依靠政府,联合部门。

各地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把秋冬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

各级政府领导要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等重大问题。

各有关单位要建立沟通联系机制,指导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联合整治火灾隐患。

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指导培训,推动制定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提高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

各地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秋冬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行政执法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

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严格督导,严肃追责。

各地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

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

市政府秋冬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每月督导考评机制,并通报全市。

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将组织对各地进行暗访督察,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严肃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方案精选2

为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火灾、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根据区安监局《秋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泰姜安监〔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即日起至x月x日,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由分管副镇长陈兆斌同志任组长,派出所、安监办、市场监管城北分局、三产办、企服站、综治办、城管中队负责人任组员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各村落实工作方案,开展排查整治,上报检查整治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负责消防安全检查整治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组织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进行火灾等安全生产隐患的检查整治,严厉查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检查内容

(一)排查范围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

(二)排查重点

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单位:

1、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堆垛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否私设仓库进行非法储存,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检验合格,消防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等。

3、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是否超量储存、违规存储烟花爆竹、经营销售非法产品;经营场所消防器材是否有效配备;是否设立烟花爆竹销售专柜(店)、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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