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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老龄化的服务方案精选1
一、巩固本社区原有的资源,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始终把老龄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老龄委的作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整体推进社区老龄事业的发展。
社区要从广大老年人精神生活需要出发,组织开展各种有益活动,推动---社区的建设。
二、进一步做好社区独居老人关爱工作,针对各种不同需求的独居老人提供各类相关的服务,巩固所有老人一对一的结对关爱活动。
大力宣传安康通呼叫装置,为有这方面需求的老人做好服务工作。
三、认真做好老年人来访、来信工作,热情接待,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困难。
四、深入开展敬老活动,对小区困难老人及时送温暖,经常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发现困难及时解决。
在春节、端午节、重阳节、夏季高温等重大节日前夕对无业老人、高龄老人、离休干部等做好走访慰问工作,在三八妇女节,组织文体骨干排练节目,为社区中的老人们表演。
五、加强老年人权益维护力度,利用小区科普画廊、小黑板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对社区老人在赡养、家庭、财产等纠纷问题及时处理和调解,并在社区开设法律维权讲座,增强老人们自我维权意识。
六、发挥社区内三个睦邻点的特色功能,继续作好空中老年大学的工作。
七、充分发挥离休老干部作用,使他们的余热能得到发挥。
八、定期开展志愿者送温暖活动,扩大为老服务志愿者读物,为特殊困难居民送医、免费测量血压、健康咨询、理发等。
九、继续做好党员领导干部与贫困老人的结对帮困工作。
十、利用小区文体设施及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积极组织老年人参加各项活动,增加适合老年人的文艺团队。
历年来,我们社区的老龄工作始终作为社区工作的重点之一。
社区老龄工作是构建---社会的组成部分,我们社区的老龄工作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努力创新为老服务机制,着力解决新形势下老龄工作的新问题,共同为构建---的社区而努力奋斗。
社区老龄化的服务方案精选2
一、紧紧围绕“老有颐养”目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
认真贯彻第三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市“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围绕“老有颐养”目标,努力做好老龄工作,积极发展老龄事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着力保障和改善老年群体的民生,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六个老有”,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全面履行三项职能,努力提高老龄工作水平
(一)履行综合协调职能。
进一步完善党政主导、老龄委组织协调、部门尽责、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大老龄工作格局,健全市老龄委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老龄委成员单位联络沟通协调,整合各种涉老工作资源,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整体提升老龄工作水平,促进老龄事业发展。
(二)履行参谋助手职能。
一是增强工作的敏锐性、前瞻性,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广大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建议。
二是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创造性,推动各部门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政策,追踪决策、完善措施。
三是提高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既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又为成员单位推进工作服务。
(三)履行督促检查职能。
不断完善督促检查机制,以新修订的《老年法》、《市“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和《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为重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督查评估结果,推动老龄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新完善六项机制,积极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一)创新完善调查研究机制。
有机整合老龄工作系统、老龄委成员单位、社会各界特别是专业研究机构的力量,针对全市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失能、半失能老年群体养老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发展老龄事业、决策老龄工作提供依据。
(二)创新完善老龄宣传机制。
以培育队伍、健全制度、做优平台、扩大影响为重点,全面提高老龄宣传工作水平。
一是培育队伍。
健全以市老龄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基层老龄工作人员、老年社团工作人员和新闻媒体记者为主体的老龄工作通讯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通讯员的业务素质。
二是健全制度。
出台《--市老龄宣传工作考核办法》,评选表彰老龄宣传工作先进典型和优秀成果,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以及广大老龄宣传工作者做好宣传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做优平台。
继续办好《--老龄》双月刊、《--老龄工作》简报和青岛老龄网站,加大对老龄重大政策、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
规范老龄统计工作人员队伍,加强老龄统计工作业务培训。
进一步完善科学的老龄信息统计体系,继续做好全市老年人口信息统计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统计工作。
依托市电子政务信息平台,探索青岛市老年人口信息统计分析系统,年内在XX区、XX区先行试点。
社区老龄化的服务方案精选3
为深入贯彻国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XX〕23号)和民政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民发〔20XX〕86号)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帮助困难老年人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根据省、市各级关于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逐步实施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适老化改造),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适老化改造旨在以采取政府补贴等形式通过社会组织(企业)专业化服务和操作,为本区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住房安全性和无障碍设施等方面改造,从而改善老年人居住条件,降低在家庭发生意外的风险,是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宜居环境建设、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重要手段,是完善我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主要内容
适老化改造是指用于缓解、抵消或代偿因高龄、失能、残疾带来的居家生活或活动障碍的设施及各种产品;改造范围主要包括地面、门、卧室、厨房、卫生间等;改造内容包括助行、助浴、助洁、紧急呼叫、康复辅助等方面。
(一)硬件设施改造
1.地面、门:实现出入口、通道无障碍改造,消除地面高度差,保障轮椅进出空间;进行地面防滑处理(比如防滑砖、防滑贴、防滑地胶、防滑垫等)。
2.卧室:配置护理床、床边护栏(抓杠)等。
3.卫生间、洗浴间:浴室加装安全浴凳或助浴椅;在坐便器、浴室、通道等安装安全扶手;蹲坑加装坐便椅或更换坐便器;改造台盆进深空间,保障轮椅进出。
4.厨房:降低操作台、灶台、洗菜池高度或留足容膝空间;加设中部柜等。
(二)智能化服务设备。
血压计、血糖仪、智能床垫、感应灯、闪光振动门铃灯等。
(三)生活辅助适配。
助行器、拐杖、轮椅、移位车、洗头盆、护理床、防褥疮垫、床边助力扶手等。
(四)安保设备。
火灾报警器、烟雾报警器、煤气报警器;更换室内老化或裸露的电气线路,并配置安全插座;更换室内严重锈蚀或即将损坏的水管等。
以上为适老化改造的总体内容,具体参照《广东省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议清单》,在制定改造方案时,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家庭情况、身体状况以及住宅实际,选择需求部分项目进行改造。
三、实施对象
申请适老化改造家庭需具有本区户籍并长期居住在本区,且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保家庭成员中有年满60周岁至80周岁(不含)失能或残疾老年人的家庭;
(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保家庭成员中有年满8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的家庭。
已列入政府征收、拆迁计划范围,已享受过残联“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的家庭不适用本方案。
接受适老化改造的家庭如需老年人迁出改造的,需自行寻找他处临时过渡;孤寡老人由各街道负责协助其在邻近的养老机构过渡。
四、资金保障
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包括上门评估、产品设备、工程施工、售后服务等费用)按实结算,补助经费最高标准为10000元/户,超过部分由改造家庭自负。
五、管理与保障
区民政局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第三方组织(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由其开展入户调查、制定改造方案、项目评估监理、项目施工等工作。
各相关部门协助推进适老化改造落实,各街道是本辖区适老化改造的责任主体,接受区民政局指导和监督,具体分工如下:
区民政局负责制定项目的实施方案,落实补助经费,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社会力量捐赠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对项目的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负责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确定项目支持单位;对改造项目进行抽查监督。
区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居家适老化改造。
统筹使用中央、省、市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各地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中用于老年人福利方面的资金、区级留成彩票公益金及各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用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
区卫生健康局要将居家适老化改造作为实施老年健康行动、推进老年友好社区和老年友好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协助做好相关改造对象认定和资质审核,并牵头做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区扶贫办协助做好相关改造对象认定和资格审核,确保高质量完成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
区残联协助做好相关改造对象认定和资格审核,加强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衔接。
各街道负责项目组织,做好本辖区受助家庭的申报、审定工作;负责第三方履职情况的监管;负责项目改造方案审定、监管、验收审定;负责适老化改造工作建档(一户一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