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院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制度规范6篇,希望大家喜欢。

医院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制度规范1

一、门诊就诊提示

1.门诊就诊患者及家属,均需查验安康码和行程码、测量体温无异常方可进入门诊大厅。

2.门诊患者行程码带“★”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方可进入门诊,如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需至医院核酸采集点进行抗原检测,抗原检测结果阴性并进行核酸检测采样后,方可进入门诊就诊。

3.黄码就诊人员接受专人引导至黄码诊区就诊。

二、急诊就诊提示

1.急诊患者及家属,均需查验安康码和行程码、测量体温。

2.行程码带“★”无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的,非急危重症患者需待抗原结果阴性及完成核酸采样后方可进入急诊大厅及诊室。

3.危重症患者,实施边诊治、边抗原和核酸检测、边流行病学调查的措施,陪同家属需要做核酸检测并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规定。

三、发热门诊就诊提示

红码人员,有发热或/和有呼吸道症状且无法明确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包括仅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患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封控、管控区人员接受专人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四、住院提示

1.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入院时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双码绿码且行程码不带“★”的,正常办理入院手续。

2.住院期间禁止探视,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须固定一位陪护人员。

3.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每周检测3次核酸,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严禁离开医院。

医院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制度规范2

一、门诊就诊

1.患者和家属均需规范佩戴口罩,扫安康码和行程卡,测量体温。

2.安康码绿码、行程卡正常,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方可进入门诊就诊;无核酸证明者,需经抗原检测阴性和核酸检测采样后,方可进入门诊就诊。

二、所有新住院患者(包括陪护)

1.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方可办理住院;无核酸证明者,入住精神科重症病房需经抗原检测阴性并进行核酸检测采样或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办理住院;入住临床心理科、儿童青少年科、睡眠医学科病房需经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办理住院。

2.住院期间,谢绝探视,固定专人陪护(原则上不陪护),配合封闭管理。

三、急诊不受以上规定限制

落实边救治、边排查、边做抗原和核酸检测或采样。

四、我院为专科医院,无发热门诊

不收治发热和有呼吸道症状、健康码黄码、红码的新冠可疑风险患者。

医院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制度规范3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二、重点部门管理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院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制度规范6篇,希望大家喜欢。

医院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制度规范1

一、门诊就诊提示

1.门诊就诊患者及家属,均需查验安康码和行程码、测量体温无异常方可进入门诊大厅。

2.门诊患者行程码带“★”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方可进入门诊,如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需至医院核酸采集点进行抗原检测,抗原检测结果阴性并进行核酸检测采样后,方可进入门诊就诊。

3.黄码就诊人员接受专人引导至黄码诊区就诊。

二、急诊就诊提示

1.急诊患者及家属,均需查验安康码和行程码、测量体温。

2.行程码带“★”无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的,非急危重症患者需待抗原结果阴性及完成核酸采样后方可进入急诊大厅及诊室。

3.危重症患者,实施边诊治、边抗原和核酸检测、边流行病学调查的措施,陪同家属需要做核酸检测并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规定。

三、发热门诊就诊提示

红码人员,有发热或/和有呼吸道症状且无法明确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包括仅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患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封控、管控区人员接受专人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四、住院提示

1.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入院时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双码绿码且行程码不带“★”的,正常办理入院手续。

2.住院期间禁止探视,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须固定一位陪护人员。

3.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每周检测3次核酸,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严禁离开医院。

医院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制度规范2

一、门诊就诊

1.患者和家属均需规范佩戴口罩,扫安康码和行程卡,测量体温。

2.安康码绿码、行程卡正常,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方可进入门诊就诊;无核酸证明者,需经抗原检测阴性和核酸检测采样后,方可进入门诊就诊。

二、所有新住院患者(包括陪护)

1.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方可办理住院;无核酸证明者,入住精神科重症病房需经抗原检测阴性并进行核酸检测采样或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办理住院;入住临床心理科、儿童青少年科、睡眠医学科病房需经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办理住院。

2.住院期间,谢绝探视,固定专人陪护(原则上不陪护),配合封闭管理。

三、急诊不受以上规定限制

落实边救治、边排查、边做抗原和核酸检测或采样。

四、我院为专科医院,无发热门诊

不收治发热和有呼吸道症状、健康码黄码、红码的新冠可疑风险患者。

医院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制度规范3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二、重点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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