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开展我乡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2022村级全民核酸检测采样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2022村级全民核酸检测采样工作方案1
一、成立镇全员核酸检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二、前期工作
(一)摸清辖区人员底数
各村(社区)要以居民小组为单位建立常住人员台账。收集辖区内常住人员信息,信息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户籍地址、常住地址、户主、联系电话、工作单位;
住址信息应精确到小区(院落)、楼栋号、单元号、楼层号。台账应实时更新并制成电子文档。此项信息由各村(社区)于11月6日前报镇指挥部备案,同时自行妥善保管一份,在应急响应时及时提供并使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也要按上述要求建立工作人员台账)。
(二)做好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安排
1、核酸检测采样点位设置。
按照在疫情发生后一周内实现辖区内人口核酸检测全覆盖的要求。1个检测点的采样能力为>2500人/天,按照2日内完成全市全员核酸检测采样工作的要求,12个村(社区)根据实际确定核酸检测采样点12个,学校、企事业单位设置专项采样点1个。
2、采样点布局。
采样点的地点选择在出入口不在同一位置的空旷区域,综合考虑通风、交通方便、方便群众、有群众排队的空间、不聚集、保持一米间隔距离等因素,各村(社区)要根据本辖区人员分布,合理科学布局采样点。
3、采样点的工作人员配置。
采样点采用三班倒运行机制(一班7:00到12:00,二班12:00至17:00、三班17:00至21:00)。一个采样点一个班人员基本配备标准为:主要负责人1人(镇机关干部),副负责人1人(村、社区、企业、学校主要负责人),医务人员3人,填表登记录入人员4—6人,各村(社区)居民小组长、治安秩序维护人员1—2人,情绪疏导员1人。
4、后勤保障准备。
各村(社区)提前储备、配置好采样点后勤物资。采样点应有:桌椅2套(各2张桌子、4—6把座椅),帐篷2个、警戒线条带100米以上、老年人(儿童)特殊通道、手提小喇叭1—3个、电脑、打印机、口罩、消毒液、核酸采样点标识。以上物资中,帐篷、警戒线条带、口罩、消毒液、核酸采样点标识由镇政府统一提供,其它物资由村(社区)负责。采样点其他后勤保障工作由各村(社区)负责。
三、做好培训工作
全员核酸检测涉及千家万户,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是应急状态下的特殊任务。需要迅速、全面、高效、有序进行,要做好此项工作,必须精心组织,事前要组织好全体工作人员培训。采样点工作人员的培训由镇人民政府、各村(社区)组织,卫生院医生负责防护知识的培训。培训及应急演练时间:11月9日—13日。
四、预案启动
接市指挥部通知,立即启动本预案。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核酸检测采样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核酸检测采样工作,根据采样点的设置,做好每个采样点覆盖人群的组织、检测采样、送样、统计和秩序维护工作,错时分批组织好人员到核酸采样点位进行采样,防止人群聚集,维护好现场秩序。
职责分工及相关工作安排
1、按照职责分工共分为8个专项工作组,分别为:
(1)综合协调组;
(2)技术指导组;
(3)信息排查收集、推送、业务指导组;
(4)防疫消毒组;
(5)舆情控制、宣传教育引导组;
(6)应急处置、稳定疏导组;
(7)交通安全引导、秩序维护组;
(8)后勤保障组。具体分工及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核酸检测期间对各工作小组、检测点、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协调;
机关群众接待,其他事务处理。
(2)技术指导组
组长:
职责:
(3)片区
组长:
成员:各点联系干部、村(社区)书记
职责:负责集镇社区、村、村各检测点工作综合协调
(4)企事业单位检测点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配合
镇属各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机关各办所和村(社区)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性,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所有工作人员确保通讯畅通,按时到岗到位,服从指挥,听从安排,遵守纪律,保守秘密,尽职尽责,确保有序推进。
(二)加强情报信息收集研判
预案启动后,各联村(社区)负责人要及时收集信息,汇报情况,重大状况及时报告,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及时有效支撑。
(三)严格责任追究
各领导干部、各村(社区)要以高度的责任心有序组织。按照指挥部工作要求,认真履职,维护好辖区社会稳定。凡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而发生涉稳及公共卫生安全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22村级全民核酸检测采样工作方案2
一、核酸采样点要求
(一)采样人员要求
从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采集的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培训合格证),熟悉标本种类和采集方法,熟练掌握标本采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做好标本信息的记录,确保标本质量符合要求、标本及相关信息可追溯。采样点医务人员须注册到本市责任医疗机构。
(二)采集场地要求
1.医疗机构内部采集点:全市各医疗机构内设置新冠病毒采样点应当遵循安全、科学、便民的原则。采样点应当为相对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或装置。设立独立的等候区,尽可能保证人员单向流动,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
2.人群筛查(社会)集中采集点:作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期间,我市医疗机构服务便民延伸的临时采集点,疫情结束后立即予以撤销。设置时须由本市注册人数不少于10个医护人员的医疗机构主导设立,并承担主体责任;要求场所具备通风条件,周边无直接相邻经营商户,间隔距离不得小于3米,场地相对独立;根据原有场地条件,划分为等候区、信息登记区、采集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和医疗废物暂存区,各区相对独立,并能和工作开展相适应,医务人员、采样人员和医疗废物通道明晰,不产生交叉重叠,依照“六区三通道”进行现场布局,严格落实1米线要求,有效分散待检人员密度,配置相应操作设施设备,各种标识明晰;开展现场采样期间,设置医疗机构必须配置不少于1名执业注册医师或执业护士参与应急救助,并设置急救设备备用。
3.住院病例的标本由所在医院的医护人员采集。
4.密切接触者标本由当地指定的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负责采集。
5.标本的采集、运送、存储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的通知》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执行。
(三)其他要求
1.承接外送标本的`协作核酸检测机构须具备广东省第三方检测资质,且新型冠状病毒病毒核酸检测室间质评和室内质控达标。
2.必须开通对接“健康珠海”平台预约软件、广东省新冠病毒检测信息系统、珠海市特定人员前置核酸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核酸采样信息必须30分钟内同步到两个信息系统省平台,核酸检测结果需在12小时内同步到省信息系统和珠海市信息系统(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急诊必须在4-6小时反馈核酸检测结果)。
3.医疗废物处置必须符合要求,统一收集处置,费用自理,不得私自处理。
4.通过购买服务外送样本检测必须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加强外送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306号)执行,由外送样本医疗机构承担检测主体责任,严格选择检测机构,确保检测质量。
申报、审核和发布
(一)申报程序及提交资料
1.申报程序。责任设置医疗机构自行选址提交资料报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初审现场审核审核合格发布。
2.需要提交的资料。
(1)申请采样点可行性报告;
(2)检测机构资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基因扩增和二级生物安生实验室备案、室间质评证书);
(3)人员资质(医务人员相应执业资质、采样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4)采样场地租赁合同,如外送样本需同时提交工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