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各位带来帮助,欢迎各位前来阅读与下载。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报告1

按照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切实扫除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此项工作的认同感,全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我街结合辖区内的实际,现将20XX年第一季度我街总体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线索摸排情况

本季度我街没有接到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也没有摸排发现新的线索。

(二)线索办理情况

本季度我街没有收到上级交办或督办的线索,也没有遗留没有办结线索。

(三)宣传发动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当前“两度一率”宣传工作的平台,联合“红袖章”志愿者在7个社区进行入户宣传,入户数120多户,同时利用网格员的日常的巡查,收集、监管、反馈责任网格内黄赌毒违法犯罪的活动,推动了我街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20XX年第一季度我街在辖区内举行了4次大型宣传活动,派发宣传单张、宣传物品共500多份。

同时在辖区内悬挂宣传横幅,并要求辖区有LED电子显示屏的企业单位滚动播出宣传标语。

今年我街辖区内的居民对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性有了更全面的认识,为我街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扫黑除恶工作再部署

今年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开局之年,对下一阶段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重点内容进行部署:

(一)强化组织领导

以更强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进一步压实各部门负责人的直接责任,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确保工作件件有人干、事事有人管,确保解决群众问题,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一方面,利用五一、端午假期期间上门慰问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人员的日常工作,上街上门走访宣传,重点宣传十类涉黑恶打击对象及举报方式,发动人民群众主动揭发黑恶势力。

另一方面,各社区通过悬挂横幅、举办宣传活动、派发传单等多样的宣传方式,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舆论声势,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大排查力度

一是紧盯治安“乱点”,严格落实重点区域的排查,重点做到全面排查、深入排查,有针对性的排查是否有夜市强买强卖强占地盘、垄断经营及饮食摊点群强收保护费等情况。

完善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工作,坚决从源头治乱。

二是健全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等制度,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政法机关密切配合,严惩黑恶势力,堵塞管理漏洞,增强打击整治合力。

(四)健全长效机制

结合我街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认真研究新常态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立足当前谋长远,认真进行总结提炼,努力把零星探索系统化、成功实践制度化,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运行。

(五)坚持和完善工作联动制度

我街要加强对社区的指导,督促推动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各社区要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提炼创新经验。

推动各部门既履行好主责主业,又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常态化的“一盘棋”工作格局。

(六)加强督导严肃问责

XXX街道成立由综治维稳中心、派出所、纪委等人员组成的督导组,不定期对各社区的宣传措施落实情况、扫黑除恶会议召开情况、举报箱设置情况、线索摸排等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措施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报告2

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根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条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城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镇派出所要把排查发现黑恶势力线索作为基层民警的重要工作职责,深入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区域进行摸排调查。

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近5年的110警情、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工商、交通、城建、国土、水利、林业等市场、行业部门,要组建行业治理专班,重点围绕林、矿、沙、交通、建筑、征地、拆迁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纪检、信访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专班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案件侦办。

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审查,立案后成立由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案组,抽调专门力量组织侦办,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及时抓捕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彻底摧毁黑恶犯罪的组织基础;依法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财物、账户,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深挖细查背后的“保护伞”,彻底打掉黑恶犯罪的社会基础。

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纪检部门要把扫黑除恶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要和政法机关建立对涉嫌充当“保护伞”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建立联动办案机制,同步彻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保护伞”案件。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要把扫黑除恶与基层组织建设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带支部活动,所有党员干部全部分片包村,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及时选优配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

镇党委要加强对社区(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部门要会同纪检、综治、司法、信访等部门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严格人选标准和资格审查,坚决防止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级“两委”班子。

对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社区(村)委、镇直各单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组织领导、检查督促,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

及时督导涉黑涉恶重特大案件、党政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侦办查处等重大事项。

成立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包镇政法部门领导及镇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关派出所,负责日常工作。

各社区(村)也成立相应机构,联村副科级领导牵头,成立支部书记任组长,主任、政法部门联村干警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镇党委部署,全力推进专项斗争。

政法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和专项斗争要求,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配合协作。

政法各机关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打击合力。

镇派出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全面收集固定证据。

城区法庭要贯彻执行依法从严打击黑恶犯罪方针,从严从重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

镇司法所加强对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和代理工作的指导,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建立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侦办协调机制,镇综治委牵头,协调派出所、城区法庭、司法所对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案效率,对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按照备案规定上报县政法委协调研究。

(三)严格落实责任。

各社区(村)支部书记、镇直各单位负责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派出所所长、法庭庭长、司法所所长是专项斗争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组织、指挥、协调重大黑恶案件侦办,为扫除黑恶一线政法干警撑腰打气、排除干扰,对黑恶势力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政法干警的坚决依法追究。

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专项斗争期间,镇党委将组织督导组到各社区(村)和镇直各单位进行督导,发现镇、村干部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四)严肃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严禁党政干部插手案件干预司法活动、司法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与特定关系人不正当交往”的三项规定,党政干部尤其是政法干部对涉黑涉恶案件,不准通风报信、说情干扰办案,不准拖延、推诿压案不办,不准降格处理、宽纵罪犯。

专项斗争集中行动期间实行“日报告、周通报、月讲评”制度,各社区(村)要每日报告新发现涉黑涉恶线索,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通报各社区(村)进度,每月讲评各社区(村)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五)建立长效机制。

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负面清单制度、黑名单制度、资质审查制度等行业监管制度,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和资格管理。

要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建筑、运输、山林、采沙、采矿、市场、娱乐等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涉黑涉恶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日常排查整治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六)强化工作保障。

各社区(村)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开展斗争所需经费足额保障,加强网格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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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报告1

按照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切实扫除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此项工作的认同感,全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我街结合辖区内的实际,现将20XX年第一季度我街总体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线索摸排情况

本季度我街没有接到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也没有摸排发现新的线索。

(二)线索办理情况

本季度我街没有收到上级交办或督办的线索,也没有遗留没有办结线索。

(三)宣传发动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当前“两度一率”宣传工作的平台,联合“红袖章”志愿者在7个社区进行入户宣传,入户数120多户,同时利用网格员的日常的巡查,收集、监管、反馈责任网格内黄赌毒违法犯罪的活动,推动了我街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20XX年第一季度我街在辖区内举行了4次大型宣传活动,派发宣传单张、宣传物品共500多份。

同时在辖区内悬挂宣传横幅,并要求辖区有LED电子显示屏的企业单位滚动播出宣传标语。

今年我街辖区内的居民对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性有了更全面的认识,为我街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扫黑除恶工作再部署

今年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开局之年,对下一阶段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重点内容进行部署:

(一)强化组织领导

以更强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进一步压实各部门负责人的直接责任,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确保工作件件有人干、事事有人管,确保解决群众问题,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一方面,利用五一、端午假期期间上门慰问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人员的日常工作,上街上门走访宣传,重点宣传十类涉黑恶打击对象及举报方式,发动人民群众主动揭发黑恶势力。

另一方面,各社区通过悬挂横幅、举办宣传活动、派发传单等多样的宣传方式,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舆论声势,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大排查力度

一是紧盯治安“乱点”,严格落实重点区域的排查,重点做到全面排查、深入排查,有针对性的排查是否有夜市强买强卖强占地盘、垄断经营及饮食摊点群强收保护费等情况。

完善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工作,坚决从源头治乱。

二是健全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等制度,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政法机关密切配合,严惩黑恶势力,堵塞管理漏洞,增强打击整治合力。

(四)健全长效机制

结合我街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认真研究新常态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立足当前谋长远,认真进行总结提炼,努力把零星探索系统化、成功实践制度化,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运行。

(五)坚持和完善工作联动制度

我街要加强对社区的指导,督促推动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各社区要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提炼创新经验。

推动各部门既履行好主责主业,又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常态化的“一盘棋”工作格局。

(六)加强督导严肃问责

XXX街道成立由综治维稳中心、派出所、纪委等人员组成的督导组,不定期对各社区的宣传措施落实情况、扫黑除恶会议召开情况、举报箱设置情况、线索摸排等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措施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报告2

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根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条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城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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