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煤矿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合集5篇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欢迎大家阅读和参考。

煤矿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凡是发生在井下地面而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火灾均属矿井火灾。矿井火灾按起因的不同可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两大类。外因火灾:如井下明火,放炮、电火或电弧,机械摩擦发热着火,火灾或煤尘爆炸引起的火灾。

内因火灾:为自然火灾,是煤破碎后与空气中的氧接触,氧化生热,热量积聚导致煤层引起火灾。

矿井火灾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产生大量的高温火焰及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伤亡。

(2)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3)火灾烧毁设备和煤炭资源。

(4)火灾使井下风流逆转,导致灾情扩大。

发生火灾事故主要与以下几种因素相关:

(1)一定温度和足够热量的热源。

(2)一定数量的可燃物。

(3)足够的氧气。

(4)开拓、开采选择不正确、不合理。

(5)缺乏自然发火的早期识别和预报。

(6)管理上的缺陷。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矿井发生火灾事故后,应急救援工作应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工协作,以人为本的原则,结合矿井消防物资的配备,合理运用灭火战术,把职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职工生命或矿井生产设施的安全,将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积极灭火,组织人员使用灭火器,水和砂土进行灭火。

(2)迅速撤离,如果不能使用灭火器或采取直接灭火无效时,组织人员应迅速撤离灾区。

(3)烟雾巷道撤退时,应尽量躬着腰,低着头前进。

(4)遇有爆炸征兆时,应立即避开正面巷道,进入躲避硐室内。迅速佩戴自救器。应背向爆源,俯卧向外爬行。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火灾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以及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主要由通风,机电,安监等部分的人员以及总工程师组成。

3.2指挥机构以及职责。

3.2.1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煤矿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参照综合预案的指挥机构设置,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煤矿发生火灾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3.2.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矿井调度室总指挥由矿长兼任或由总工程师兼任,副指挥由相关的副矿长及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3)调度矿山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

(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山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及信息。

(6)火灾事故灾难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

(7)完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3.2.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结合火灾事故的实际情况,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可设五个救灾小组:

(1)通信供电主扇组。

①熟悉井下各条供电线路,并需时切断火灾事故地点的电源。

②确保井下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火灾时,能保持正常联系。

③根据矿长命令,必要时对主扇进行反风。

(2)通风组

①负责正常的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的合理,稳定可靠。

②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人员对火区封闭,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③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风设施,确保重点地段能进行局部反风。

(3)安全撤退组

①负责接指挥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汇总人数等工作,并且主时汇报。

②要求各单位撤退前将动力,主副风机馈电开关找到零位并闭锁,同时关闭供水阀门。

(4)后勤保障组

①供应所需物资,设备并且保质保量到位。

②负责救援人员的食宿安排工作。

(5)安全保卫组

①参加抢险救灾的全过程,根据批准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调配检查人员,对作战计划的各环节,措施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确保作战计划安全顺行完成,发生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并提出安全可靠的补救措施,及时向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听取指令。

②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保证井口附近无火源。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1)生产矿井都必须建立地面和井下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一定距离设消防水龙头。

(2)禁止一切人员携带烟草及点火工具下井。

(3)井下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油。

(4)加强放炮管理,使用安全炸药,禁止违章放炮。避免放炮产生火焰。

(5)井口房、进风巷、回风巷、平峒主要巷道连接处,峒室,变电所都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6)进风井口设防火门,防止井口火灾波及井下。

(7)井口附近100米以内,设置消防材料库,主要运输大巷也要设置消防材料库,储备消防器材、灭火材料和工具,必须满足矿井灭火时的需要,平时不准挪作他用。

(8)正确选择开拓、开采方法,隔绝采空区,减少向采空区漏风。

(9)加强自燃发火的早期识别和预报。

4.2预警行动

煤矿火灾事故的危险源,主要是可燃物和一定温度的热源,火灾必需的条件有:

外因火灾,形成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①一定温度和足够热量的热源。

②一定数量的可燃物。

③足够的氧气。

要预防外因火灾的发生,只要破坏其中一个或两个基本条件既可。

内因火灾,形成具有三个因素。

(1)煤尘本身有自燃倾向性。

(2)不断适量供应的氧气。

(3)有散热不良使热量得以积聚。

要预防内因火灾的发生,除第一条因素外,后两个因素是可以人为控制的。

在一般情况下,氧气浓度是满足的,只要有热源和可燃物随时会引发火灾,因此,矿井必须加强对高温火源的管理,以及使用不燃材料,经常检查消防系统和灭火器材,减少各种发生隐患,一旦发现超标,就发布事故预警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5、信息报告程序

矿井调度室接到火灾事故汇报后,立即将事故概况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值班矿长的指示向矿山救护队,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程度、所属单位)等。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调度室接到火灾事故汇报后,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根据具体情况,通知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以及启动哪一级别应急预案。

(1)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时,事故后30人以上被困突区,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为Ⅰ级响应。

(2)发生特大伤亡事故时,事故后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为Ⅱ级响应。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即事故后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井下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9死亡,为Ⅲ级响应。

(4)发生一般伤亡事故时,既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人以死亡,为Ⅳ级响应。

6.2矿井发生火灾事故后,矿井调度室为发出预警,通报的责任单位。当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火灾事矿的汇报后,立即控制火势,必要时进行矿井反风,火势严重时,立即撤出灾区人员。按矿井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有关人员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召集矿山救护大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派救护队员进入灾区侦察灾情救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进入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6.3处置措施

发生火灾事故后,煤矿企业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井下发生火灾时有关人员的行动原则

①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根据火灾的性质、范围,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调度室。

②井下发生火灾时,为保证有效的灭火,必须严守纪律,服从命令,切不可惊慌失措,擅自行动。

③矿调度接到火灾报告后,值班矿长通知矿山救护队抢险,并迅速通知受到火灾威胁人员撤离灾区。

④抢救人员,灭火及封闭火区工作时,要指定专人检查各种气体及煤尘和风流的变化并严密注意顶板变化防止因燃烧或顶板冒落伤人。

⑤设置一氧化碳火灾监测传感器,烟雾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及时发现火灾。

(2)直接灭火方法

①用水灭火,要有充足的供水,应从火源的外围开始灭火,防止大量蒸气伤人。

②随检查火区附近的瓦斯浓度和一氧化碳浓度防止爆炸或一氧化碳中毒。

③电气设备着火后,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用水灭火。

④灭火人员应站在进风侧,不准站在回风侧,防止高温烟流或水蒸气伤人。

⑤用砂子或岩粉灭火,通常用于扑灭油料和带电电气设备火灾。

⑥用化学灭火器灭火,可适用人员可接近,火势较小的火源。

⑦挖除火源,在人员可达地点,火源范围不大,火区无瓦斯积聚,无煤尘积存的情况下,将煤炭挖出扑灭。

(3)隔绝灭火法

当井下火灾不能用直接灭火法扑灭火时,必须迅速将火区封闭,在通向火区的所有巷道中构筑防火墙,切断风流,切断

氧气供给,给过一定时间以后,氧气消耗殆尽,火灾不能维持自然熄火。

(4)综合灭火法

综合灭火法当火源范围大,利用直接灭火隔绝灭火法难以扑灭时,可先用防火墙将火区封闭,然后再采取其它手段,如向密闭内灌水注浆,注入惰性气体,调节风压等。使火区内的火加速熄灭。

7、应急保障

7.1应急物资保障

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建立健全进上、井下消防材料库,储备局部通风机,水泵、风筒、水管、灭火器材。施工材料(如料石、红砖、水泥、黄沙)等,必要的救灾装备,物资等。

7.2应急装备保障

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护装备配备专用警灯,警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请求地方政府及时协调对事故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赢得抢险救灾时产。同时,企业应建立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并提供相应的通信设备。

煤矿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2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矿井火灾灾害的类型

(1)内因火灾

煤炭由于受埋藏深度、煤层赋存条件、煤质、通风环境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或由于上分层工作面或相邻区段工作面在开采过程中遗煤较多,且不均衡,加之工作面沿空布置,漏风通道发育,供氧积热条件较好等造成的自燃发火事故。

一旦发生内因火灾,其危害程度严重,可造成矿井停产,烧毁设备,危及现场工作人员和着火地点回风侧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属于矿井重大事故。

XXXX煤矿现开采的煤层属具有自燃性煤层,由于受埋藏深度、煤层赋存条件、煤质、通风环境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可能出现自燃发火,是目前威胁我公司安全生产的自然灾害之一。

(2)外因火灾

a.因溢煤堵皮带或司机失误造成过卷,引起火花造成皮带着火;

b.不及时更换防爆性能差的设备,一旦失爆,发生电器爆炸,可能引起火灾;

c.采区变电所配电点,因没有专人值班,电器失修,长期下去可能发生火灾;

d.漏电继电器、电焊、综合保护失灵,接地系统不符合规程要求,当发生短路故障时,不能立即切断电源,易引起火灾;

e.井下动力、照明等供电线路遍及各类巷道,由于井下潮湿、绝缘老化、机械外伤、吊挂不当、保护失灵等方面的原因,使电缆线路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f.烧焊不按措施执行,不留监护人,遗留火种不清除,易发生火灾;

g.在采掘生产过程中,特别是放明炮、糊炮、装药密度过大或过小、封孔炮泥长度不够或用可燃物代替炮泥

h.因其它原因而引起火灾。

一旦发生外因火灾,其危害程度严重,可造成矿井停产,烧毁设备,危及现场工作人员和着火地点回风侧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属于矿井重大事故。

2矿井火灾危害程度分析

矿井外因火灾的特点是突然发生、来势凶锰,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往往可能酿成恶性事故。据统计,世界煤矿重大恶性90%以上属于外因火灾。但是外因火灾的燃烧火源早期往往是在表面,如果及时发现和采取措施还是易处理的。

矿井火灾如果未及时发现或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一旦发展开去,凡是烟流所流经的巷道,由于热对流和热辐射等传热作用,高温烟流预热下风侧可燃物,使其升温燃烧从而使燃烧带蔓延。在火源蔓延和烟流传播区域,由于空气温度高,密度下降,因热能转变为机械能产生两种作用,一是因体积膨胀和燃烧生成物的加入引起通风风阻增加的“节流作用”;二是产生热风压而出现的“上浮作用”。节流作用增加巷道风阻,减少风流流量。烟流温度愈高,节流效应愈强。炽热烟流“上浮作用”对通风风流的影响视环境条件而定。矿井火灾产生的热效应即浮力和节流效应的综合应用,引起矿井风流状态三种形势的紊乱:

风流逆转在浮力和节流效应共同作用下,反抗机械风压的影响致使矿井某上结巷道风流方向发生变化,称为风流逆转。逆转主要发生在其反向热风压大于正向机械风压的旁侧支路(主干风路是指从入风井经火源到回风井的通路,旁侧支路是指除主干风路外的其余支路)。

烟流逆退在浮力和节流效应分别作用下(取决于巷道倾角),加上巷道纵、横断面方向温度、压力梯度的影响,在着火巷火源上侧,新鲜风流继续沿巷道底部供风的同时,烟流沿巷道顶部逆向流动。风流逆退可能发生在着火巷及其相连接的主干风道上。

烟流滚退在火源下风侧节流效应和巷道断面温度、压力梯度影响下,在新鲜风流沿巷道底部按原风向流入火源的同时,火源产生的烟流沿上风侧巷道顶部逆向回退并翻卷流向火源。在一定条件下,这种现象也可能发生在下风侧。

逆转以同种流体单向流动为主,逆退是不同流体(烟流与新鲜风流)异向流动,滚退是在同一断面上,既有新风和烟流的异向流向动,又有烟流翻卷引起的同种流体异向流动。滚退是逆退和逆转发生的先兆。

上述风流紊乱的发生,不仅使井巷风量减少,还将着火产生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蔓延到非着火巷道,扩大火灾烟流影响范围,还会将这些气体回流到火点加剧燃烧甚至爆炸,严重影响灾害的抢救。

3应急工作原则

3.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安全优先”的原则。在实施救援的过程中,要牢牢把握“即时进行救援处理”和“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两个事故损失控制的关键点,把遇险人员、受威胁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放在首位,不准放弃一丝解救遇险人员脱离险情的希望。同时,要确保抢险人员的安全,不准有新的人员伤亡。

3.2坚持在对灾区人员实施救援时先生存者后遇难者的原则。

3.3坚持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3.4坚持保护环境,有利于灾后重建和尽快恢复生产的原则。

4矿井火灾灾害处理注意事项:

瓦斯矿井处理火灾时,除了高温烟流及火焰对人员造成威胁外,另一个最难解决的难题是会发生瓦斯爆炸。因此,在瓦斯矿井处理火灾时,对灾区要进行合理的通风,防止瓦斯爆炸的发生(合理的通风对此有决定性作用)。在火灾处理过程中,必须监测掌握瓦斯的变化,合理调度风流,其原则是有助于控制火势,又能冲淡瓦斯,及时将瓦斯排走。不能随意减少或中断灾区供风,必要时(瓦斯浓度上升)还应增加火区供风量,加强巷道维护,防止冒顶堵塞巷道,增加巷道阻力,风量减少而瓦斯聚集。

1)上下山和运输平巷发火时,如果在火源的上风侧有掘进头和废巷,应将积存瓦斯的巷道严密封堵。在火源的下风侧有冒顶、废巷和掘进头聚集瓦斯时,对灭火人员威胁最大,为防止瓦斯爆炸应果断封闭火区,或者进行局部反风,将这些瓦斯封闭后,再组织人员灭火。

2)处理巷道高冒处火灾时,必须在喷雾水枪的掩护下(迫使火源局限在高冒处),在火源的下风侧设水幕,然后在高冒处两端用水枪灭火。

3)处理瓦斯矿井独头巷道火灾时,不能停风,要在保持正常的通风或大风量的条件下处理火灾。但是,由于某种原因(如人员撤退时停掉局部局扇或火焰烧断风筒),风流中断或风机停转时,应检查巷道中瓦斯和烟雾情况,只有瓦斯浓度不超过2%时才可以进入救人灭火。特别是上山独头煤巷发火,如果风机已停转,在无需救人的情况下,严禁进入侦察或灭火,应立即在远距离封闭。对于下山掘进煤巷迎头发火,在通风条件下,瓦斯浓度不超过2%时可直接灭火。若在下山中段发火时,无论通风与否都不得直接灭火,要远距封闭。

当直接灭火无效或不可能时,应封闭火区。在瓦斯矿井封闭火区是相当危险的工作。应根据瓦斯涌出情况,通过加大风量将瓦斯浓度降至2%以下,于火区进风侧和回风侧同时建造防火墙,并在三分之二高处留有通风排气口,然后在统一指挥下同时封口。这种封闭方法,不易产生瓦斯爆炸,即使燃烧,人员安全系数也很大。这是因为防爆墙建毕后,火区氧气消耗快,可生成大量CO2,有助于抑制火势,同时瓦斯上升慢,不易达到爆炸浓度。24小时后在防爆墙掩护下建筑永久密闭,完成火区的封闭工作。如果人力物力不足时也可封闭火区进风,但密闭墙的位置应尽量靠近发火点,并且保证墙体绝对严密,否则由于风侧空间过大或密闭质量不好,积存大量瓦斯极易造成爆炸。当在多头巷道封闭时,应先封闭困难大的风路及分支风路(风量小的风路),然后封闭主要风道(风量大的风路)。进风侧封闭后,等待1至3天,待火区稳定后再封闭火区回风。实践证明,火区进风侧封闭后十多小时,回风侧的烟雾减少70%,温度下降50%,瓦斯浓度也有明显降低,这种封闭方法也是比较稳妥可靠,只是要强调进风侧密闭要距发火点近和严密不漏风,否则会产生爆炸,同时在砌墙的过程中(如有条件)注入惰性气体会更安全。

封闭采区内的火区时,还应考虑某巷道封闭后,是否会造成临近采空区内瓦斯被大量吸出通过火源引起爆炸。另外还必须强调任何情况下,不准先堵回风、后堵进风,否则会发生火烟逆退或瓦斯爆炸。

5预防与预警

5.1危险源监控预防

认真落实公司防火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一通三防”管理水平,努力提高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防止火灾事故。防止火灾事故可采取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1)合理开拓开采及通风系统

今天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煤矿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合集5篇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欢迎大家阅读和参考。

煤矿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凡是发生在井下地面而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火灾均属矿井火灾。矿井火灾按起因的不同可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两大类。外因火灾:如井下明火,放炮、电火或电弧,机械摩擦发热着火,火灾或煤尘爆炸引起的火灾。

内因火灾:为自然火灾,是煤破碎后与空气中的氧接触,氧化生热,热量积聚导致煤层引起火灾。

矿井火灾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产生大量的高温火焰及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伤亡。

(2)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3)火灾烧毁设备和煤炭资源。

(4)火灾使井下风流逆转,导致灾情扩大。

发生火灾事故主要与以下几种因素相关:

(1)一定温度和足够热量的热源。

(2)一定数量的可燃物。

(3)足够的氧气。

(4)开拓、开采选择不正确、不合理。

(5)缺乏自然发火的早期识别和预报。

(6)管理上的缺陷。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矿井发生火灾事故后,应急救援工作应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工协作,以人为本的原则,结合矿井消防物资的配备,合理运用灭火战术,把职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职工生命或矿井生产设施的安全,将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积极灭火,组织人员使用灭火器,水和砂土进行灭火。

(2)迅速撤离,如果不能使用灭火器或采取直接灭火无效时,组织人员应迅速撤离灾区。

(3)烟雾巷道撤退时,应尽量躬着腰,低着头前进。

(4)遇有爆炸征兆时,应立即避开正面巷道,进入躲避硐室内。迅速佩戴自救器。应背向爆源,俯卧向外爬行。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火灾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以及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主要由通风,机电,安监等部分的人员以及总工程师组成。

3.2指挥机构以及职责。

3.2.1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煤矿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参照综合预案的指挥机构设置,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煤矿发生火灾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3.2.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矿井调度室总指挥由矿长兼任或由总工程师兼任,副指挥由相关的副矿长及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3)调度矿山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

(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山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及信息。

(6)火灾事故灾难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

(7)完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3.2.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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