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街道静默管理防疫工作方案精选,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街道静默管理防疫工作方案精选篇1
各县市区、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市交通防疫组成员单位:
根据《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衡水市主城区(桃城区、高新区、滨湖新区)实施静默管理的通告(衡疫情防指办〔2022〕21号)》精神,现将静默期间交通防疫工作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通过高速、国省干线公路管控点进入主城区
1.通过河北健康码前端一体化核验设备进行风险筛查。
2.查验行程码,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和海南、西藏、新疆来衡返衡人员一律落实单人单管“落地即检”后就地转运隔离。
3.除桃城区、高新区、滨湖新区三区返家人员,经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实行居家静默管理外,三区外人员原则上一律劝返。
二、通过衡水火车站、高铁站进入主城区
1.通过河北健康码前端一体化核验设备进行风险筛查。
2.所有出站人员落实单人单管“落地即检”。
3.中高低风险区及海南、西藏、新疆等重点地区全域人员使用专用通道并落实单人单管“落地即检”措施后一律就地转运隔离。
4.桃城区、高新区、滨湖新区三区返衡人员在完成查验、登记后乘坐指定出租车闭环运输至家中实行静默管理;衡水市域内三区外人员由所在县市区统一安排车辆,闭环运输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5.衡水市域外人员原则上引导其选择到主城区周边县市区停驻,确需在主城区停驻的,由其个人联系酒店入住后实行静默管理,并由酒店所在区负责闭环接转。
三、在衡水火车站和高铁站之间转车换乘人员,必须由指定出租车闭环运输,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群众生活物资货运车辆要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达到闭环运输要求后方可进出市区。
五、静默管理期间,主城区内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出市区,拟乘坐火车、高铁出行人员,建议取消行程,办理退票事宜。
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交通防疫组
2022年8月18日
来源:衡水交通
街道静默管理防疫工作方案精选篇2
为高效有序开展我县全域全员核酸检测和抗原筛查,充分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切实筑牢我县疫情防控堡垒,坚决打赢打好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结合近期疫情特点,决定对全县29个乡镇(街道)全部实施静默管控。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2年9月21日(星期三)18时起实施管控,暂定2022年9月24日(星期六)18时解除管控。
二、管控区域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规定,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对全县29个乡镇(街道)全部实行静默管理。对静默区域实行“人员限出、区内限流、严禁聚集”,村(社区)村(居)民非必要不出小区,倡导居家配合,不聚集、不扎堆,鼓励每户每天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到就近地点购买生活物资。对封控区严格按国家高中风险区域规定管理,所有人员非必要不流动。
三、管控要求
(一)管控区域内所有出入村(社区)、小区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戴口罩、登记。倡导居家办公配合防疫,居家期间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二)公安、武警、医疗部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凭工作证出入静默区域,应急、通信、抢险、环卫、供电、供水、供气等民生保障单位和疫情防控相关单位工作人员,须持单位证明出入静默区域;对确需外出就医等特殊需要的,应向村(社区)委员会报备登记。
(三)管控区域内的村(居)民严格落实“居民防护十要十不要”要求,自觉做到居家隔离。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有序参加核酸检测或做好抗原检测。
(四)各小区各单位要定期对电梯(楼道)等重点区域和电梯按键、楼梯扶手、门把手等人员频繁接触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
(五)暂停图书馆、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的活动。
(六)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并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查验核酸等防控措施。
(七)餐饮店在落实疫情防控的要求下继续营业,但不堂食。
(八)静默区域内对交通予以限行,一律凭物资运输通行证或防疫工作通行证放行。物资通行证由县交通运输局发放和管理,防疫工作通行证由疫情现场处置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发放和管理。
(九)静默区域内人员在静默期内原则上只进不出,欲离纳人员做好出行调整和票务退换处理。
街道静默管理防疫工作方案精选篇3
根据岳突发公卫指〔20xx〕14号文件、岳突发公卫指〔20xx〕25号文件文件要求,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镇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对人员密集场所每天进行消毒,做好流动人口体温监测,要求进出人员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保持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保证空气清新。
(五)对境外人员监管到位
各村对本村境外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对涉外人员进行电话沟通,掌握其思想动态。若有回国倾向,做到全程跟踪,及时掌握其动态信息,并及时上报。
(六)应急处置
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其他不适症状的,及时上报市、镇防控指挥部,指派专人配合镇指挥部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处置并及时就医。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机制不变。坚持防控以来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工作领导小组按时召开碰头会,及时沟通情况,研判形式,紧急工作、重要工作随时调度。
(二)坚持责任不减。将疫情防控与网格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压实网格员和社区干部责任,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确保干部履行职责到位。
(三)坚持目标不改。按照构建常态化防控的各项要求,及时调整、修正应急性超常规防控措施,在应急响应未解除之前,全力以赴、慎终如始,做到不获全胜绝不收兵。
街道静默管理防疫工作方案精选篇5
为坚决防止疫情的扩散,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根据省、州、县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社会安全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应对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和有关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服务意识,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和疫情服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
组长:
执行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总调度、总协调,下设疫情防控办公室在党政办,由韦梅任办公室主任,成立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卫生防疫组、资料收集、报送组等7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各部门疫情防控工作日常事务;调度县里交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任务。
(二)应急处置组
组长:
副组长:
冯才广镇卫生院院长
成员:
各村指挥长
工作职责:加强疫情期间饭店、旅馆、超市、学校和卫生医疗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整治,依法打击野生动物买卖、处置应急情况等工作。
(三)卫生防疫组
组长:
副组长:各村指挥长
成员:卫生院全体干部职工、各村指挥部成员、村组干部
工作职责:负责对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统计上报和监测工作,指导各村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消杀镇区人员密集场所,统筹防控应急物资保障等工作。
(四)资料收集、报送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村指挥长、杨振、王闯
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街道静默管理防疫工作方案精选,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街道静默管理防疫工作方案精选篇1
各县市区、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市交通防疫组成员单位:
根据《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衡水市主城区(桃城区、高新区、滨湖新区)实施静默管理的通告(衡疫情防指办〔2022〕21号)》精神,现将静默期间交通防疫工作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通过高速、国省干线公路管控点进入主城区
1.通过河北健康码前端一体化核验设备进行风险筛查。
2.查验行程码,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和海南、西藏、新疆来衡返衡人员一律落实单人单管“落地即检”后就地转运隔离。
3.除桃城区、高新区、滨湖新区三区返家人员,经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实行居家静默管理外,三区外人员原则上一律劝返。
二、通过衡水火车站、高铁站进入主城区
1.通过河北健康码前端一体化核验设备进行风险筛查。
2.所有出站人员落实单人单管“落地即检”。
3.中高低风险区及海南、西藏、新疆等重点地区全域人员使用专用通道并落实单人单管“落地即检”措施后一律就地转运隔离。
4.桃城区、高新区、滨湖新区三区返衡人员在完成查验、登记后乘坐指定出租车闭环运输至家中实行静默管理;衡水市域内三区外人员由所在县市区统一安排车辆,闭环运输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5.衡水市域外人员原则上引导其选择到主城区周边县市区停驻,确需在主城区停驻的,由其个人联系酒店入住后实行静默管理,并由酒店所在区负责闭环接转。
三、在衡水火车站和高铁站之间转车换乘人员,必须由指定出租车闭环运输,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群众生活物资货运车辆要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达到闭环运输要求后方可进出市区。
五、静默管理期间,主城区内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出市区,拟乘坐火车、高铁出行人员,建议取消行程,办理退票事宜。
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交通防疫组
2022年8月18日
来源:衡水交通
街道静默管理防疫工作方案精选篇2
为高效有序开展我县全域全员核酸检测和抗原筛查,充分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切实筑牢我县疫情防控堡垒,坚决打赢打好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结合近期疫情特点,决定对全县29个乡镇(街道)全部实施静默管控。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2年9月21日(星期三)18时起实施管控,暂定2022年9月24日(星期六)18时解除管控。
二、管控区域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规定,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对全县29个乡镇(街道)全部实行静默管理。对静默区域实行“人员限出、区内限流、严禁聚集”,村(社区)村(居)民非必要不出小区,倡导居家配合,不聚集、不扎堆,鼓励每户每天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到就近地点购买生活物资。对封控区严格按国家高中风险区域规定管理,所有人员非必要不流动。
三、管控要求
(一)管控区域内所有出入村(社区)、小区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戴口罩、登记。倡导居家办公配合防疫,居家期间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二)公安、武警、医疗部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凭工作证出入静默区域,应急、通信、抢险、环卫、供电、供水、供气等民生保障单位和疫情防控相关单位工作人员,须持单位证明出入静默区域;对确需外出就医等特殊需要的,应向村(社区)委员会报备登记。
(三)管控区域内的村(居)民严格落实“居民防护十要十不要”要求,自觉做到居家隔离。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有序参加核酸检测或做好抗原检测。
(四)各小区各单位要定期对电梯(楼道)等重点区域和电梯按键、楼梯扶手、门把手等人员频繁接触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
(五)暂停图书馆、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的活动。
(六)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并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查验核酸等防控措施。
(七)餐饮店在落实疫情防控的要求下继续营业,但不堂食。
(八)静默区域内对交通予以限行,一律凭物资运输通行证或防疫工作通行证放行。物资通行证由县交通运输局发放和管理,防疫工作通行证由疫情现场处置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发放和管理。
(九)静默区域内人员在静默期内原则上只进不出,欲离纳人员做好出行调整和票务退换处理。
街道静默管理防疫工作方案精选篇3
根据岳突发公卫指〔20xx〕14号文件、岳突发公卫指〔20xx〕25号文件文件要求,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镇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