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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国企建设总结精选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征收办建设成为讲政治、有活力、能战斗、守清廉的模范团队,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铁军队伍,按照庆机党办〔20XX〕4号《关于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清廉机关建设具体汇报。
一、工作目标
清廉XX不仅仅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也是对党风、政风、民风整体性综合性系统性的要求。
担当起管好党员、管好干部、管好首脑机关“三个管好”使命,抓实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着力打造“政治清明、设置科学、运转高效、干部清正”的清廉机关。
要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引领和党员先锋表率作用,全面提高党建质量,推动广大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崇廉倡廉促廉,使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更加自觉,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权力运行规范有序。
二、工作内容
(一)坚持政治统领,全力构建党风清正的政治生态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看齐核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
聚焦“七个有之”和“七种人”问题,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政治纪律规矩问题。
2、提升政治文化涵养。
坚持读原著、强党性、促改革,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创新观点,争当学懂弄通做实的排头兵。
把“清廉机关建设”的内容和要求作为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
党员全年集体学习不少于12次,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不少于1次,每年撰写理论文章不少于1篇。
深入推进“红色元素”、“红色教育”进机关活动,营造既浓厚又严肃的政治文化氛围,不断强化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促进政治信仰更加坚定、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肃、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3、加强党性法纪教育。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浙江精神、XX精神,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党内法规和廉政专题学习,至少组织开展1次警示教育,推动全体党员干部严守廉洁自律规定,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4、抓实意识形态工作。
组织召开专题学习和分析会,不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利用钉钉、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积极传播正面信息;强化单位微信、办公助手、钉钉等工作群管理,积极引导,凝聚起干事创业正能量。
每年至少开展1次意识形态专题教育,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2次谈心谈话。
(二)强化组织体系,实施强基固本行动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推动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各项基本制度落实。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支委会每月召开1次,党课每季度组织1次。
2、严格日常教育管理。
积极利用夜学、领导干部上党课、“每月一讲堂”等契机,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宪法》等内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走进福建寿宁下党,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理论知识储备和思想觉悟。
把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各个环节,把监督寓于日常工作中,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加强权力监督,实施公开规范行动
1、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积极主动公开应当公开的党务信息,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推进机关内部事务公开特别是“三公”经费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同时,结合我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文件,切实将重大事项晒在阳光下。
2、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省委“36条办法”和市、县委实施办法,严厉查处顶风违纪的“四风”问题,对照“十种情况”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3、严格自律,持续改进作风。
单位领导班子率先垂范,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严格党内生活,不断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坚决做到敬法畏纪、遵规守矩。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把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精神融入思想、化为行动。
倡导“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之风,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将正风肃纪检查常态化,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
开展全区中小学教职工标准编制数测算,进一步规范市本级100名调剂编制使用,破解教职工队伍编制缺口难题。
四是推进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工作,全面梳理区属事业单位情况。
会同区教育局完成前期调研和区属公办幼儿园章程模板起草。
配合做好区人民医院体制调整。
(三)强化机构编制资源管理。
一是做好2021年全区用编计划审核工作。
把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和人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2021年批准人才引进用编计划75名,用有限的机构编制积极为改善民生和社会建设等重点领域引进高层次人才。
二是借力三大平台强化监管力度,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
三是扎实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全面完成20xx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下步,将继续对照有关要求和自身不足,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一是认真研究有关机构改革、机构编制保障、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新情况、新要求,积极开展大讨论,大学习。
同时通过工作总结,查找问题,研究难点,商讨措施,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工作站位。
增强担当意识,推进工业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施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服务区乡整体智治;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
加强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清廉机关建设,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认真践行廉洁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机构编制业务实际,为勇当“发展头雁”“创新标兵”“实干先锋”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清廉国企建设总结精选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完成市直机关工委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按照“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的分工原则,现将市直机关工委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分解如下:
一、责任内容
(一)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对市直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对党员干部的监督
1、抓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原则,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用制度的形式将责任、目标固定下来。
2、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同时,学好用好《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对科级以下党员违纪实施责任追究。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重大决策部署。
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分析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组织、协调、处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工作。
4、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大额资金使用、干部选拔任用等管理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按照规定程序作出决策,防止以权谋私问题的发生,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5、领导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工作,按照审批权限规定,负责检查、审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
(二)市直机关工委书记是市直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指导、检查市直机关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市直机关工委党员干部、市直机关党务干部任用等重要事项,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集体讨论决定。
2、定期组织召开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3、自觉遵纪守法,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4、认真落实廉政提醒和诫勉谈话制度。
(三)根据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市直机关工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积极协助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完成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2、组织分管部室党员干部接受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负责对分管部室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勤政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分管部室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廉洁从政的各项规章制度。
3、指导、协助市直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在市纪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1、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纪委工作。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3.协助工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抓好市直机关党员的党风、党纪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