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下载。

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金刚台镇大力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一是全面摸底,明确病症。

排查过程中按居住人数,设施结构等因素鉴定并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危房又区分用作经营和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一般户和贫困户等多种类型。

坚持重点突出,区分轻重缓急。

合理安排时间节点分类摸清房屋基本情况。

现已排查应排查录入房屋6218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82户;其中用于生产经营房屋305座,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座;其中未用作经营自建房5817座,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1座,已完成整治5座;其中非自建房96座,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0座。

二是齐抓共管,对症下药。

一是开展警示教育,作预防药。

通过镇、村干部在微信,抖音等媒体转发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案例和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农村房屋安全意识,深刻汲取教训,掌握农村房屋安全知识,使目前与以后的工作得到群众支持。

二是开展危房拆除,作见效药。

组织12个村的村干部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业务培训,坚持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的工作原则。

开展危房拆除工作,确定是危房的能拆必拆,因实际情况无法拆除的则挂牌进行封存,现已拆除危房5户,挂牌封存7户。

三是长效监查,治标治本。

对12个村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对所有符合排查条件房屋全面进行排查和信息采集,并通过建立《金刚台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进行房屋信息记录,实现分类管理;同时针对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特别是经营性场所房屋隐患与疑难复杂性房屋隐患,及时上报并鉴定,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整治台账,确定整改方案,逐项进行销号清零。

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2

农村房屋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

20xx年10月以来,xx省切实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按照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截至20xx年12月底,全省超过1.3万个行政村已全部开展排查,覆盖率100%,基本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工作,实现了国家和省工作方案明确的阶段性目标。

快:思想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有力

xx省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省长XXX、副省长XXX第一时间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

20xx年10月12日,XXX召集会议,专题研究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提高政治站位、科学组织实施、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督促指导,加快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向党中央、国务院交出满意的“江苏答卷”。

20xx年国庆节假期后第一天,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会议,研究起草省一级工作方案

20xx年10月13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集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负责同志,落实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部署启动排查整治工作。

各市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立即组织开展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并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压茬推进整治工作。

实:健全工作机制,深化组织推进

xx省政府建立了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副省长费高云和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省长赵世勇共同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省政府联系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部门的两位副秘书长以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在国家“5+8”部际协调机制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增加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单位,形成了具有江苏特色的“5+12”省级协调机制。

20xx年12月15日,XXX召开省联席会议,听取近期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建立了工作信息定期报送制度。

各设区市也成立了相应的市级协调机制,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切实加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合力推动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严:加强督促检查,压实主体责任

20xx年12月8日至11日,省联席会议组织成员单位分成5个组,赴13个设区市开展专题督导。

督导组共现场走访15个县(市、区)、17个乡镇(街道)、22个行政村,与镇村两级开展重点排查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实地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向省联席会议作了详细汇报。

重点排查期间,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两次印发专题通报,向各设区市政府通报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特别是重点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印发6期工作简报,传达国家和省最新部署要求,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

常州、盐城、扬州、镇江、宿迁等市组建专题督导组,挂钩县(市、区)开展督导。

20xx年12月29日,费高云冒着大雪赶赴盐城,专程走访排查整治工作现场,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加快推进排查,确保按时完成重点排查任务;对于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发生事故。

准:突出技术支撑,强化宣贯培训

8、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屋;

9、土坯房、土木结构房屋;

10、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C、D级危房。

同时,在排查中将特别关注以下4个领域:

1、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定点医院,以及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房屋;

2、城乡各类贫困户住房;

3、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又擅自加层或改变承重结构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房屋;

4、去年排查鉴定但尚未处置和采取“封房”临时措施未有效处置到位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

三、各类房屋所有人、管理人或经营者应当确保经营使用房屋合法、安全与功能有效,不符合房屋结构安全或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或使用功能,以及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性场所等,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出租)、整改,并主动向所在地村(居)委会报告。

四、全市各类房屋承建单位、施工队伍,自即日起不得承接无规划许可、无施工许可,或不按审批手续规范施工的各类建设工程;已经承接在建的此类工程,应暂停施工,并主动向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五、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法建设房屋和违规经营房屋、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改变使用功能的房屋违法行为。

市本级设置举报电话,各县(市、区)和武夷新区管委会、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荣华山产业组团管委会也将开通线索举报渠道。

经查实的举报线索,将对第一举报人予以奖励并严格保密。

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5

根据《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阳消安﹝20xx﹞12号)要求,我局制定了《阳江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由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冯成富副局长任组长,建管科、市质安站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开展排查和整治专项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根据方案的工作部署,我局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对其所有承建的房屋市政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施工企业已基本上按要求报送自查自纠情况,并登陆“广东消防网”,录入自查自纠情况。

二、我局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安排,于7月份组织了5个检查组,对市区56个在建项目进行了地毯式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大检查,共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41份,对6个县(市、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督查,发出执法建议书6份。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施工单位要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严格按整改通知的内容逐项整改落实。

整改期限到期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已发出整改通知书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复检,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结合我市做好防汛和迎接省卫生城市复检的工作部署,我局于八月份组织6检查组对市区56个在建项目工地的消防安全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切实做到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工作要求及《阳江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6

我科室在过去一年中深入贯彻落实“三思三创”活动精神,力争以一流的思维理念、一流的意志品质、一流的工作水平、一流的发展质量推进镇海区房产交易与市场安全方面的行政执法和监管工作,努力增强争先进位意识和创业创新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在工作中注重创新性发展,一年来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商品房市场监管,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第一,为维护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我中心对我区范围内已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20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监管。

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看有关资料、查看项目现场、调阅有关信息等方式,发现商品房预售后续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现场销控信息同透明售房网上公示的信息存在些许出入、现场公示的信息不齐全,对此我中心立即采取措施,要求开发商及时将商品房预售的相关信息进行补全和同步;同时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销售过程中如实公示、公开房屋销售的相关数据,防止不实信息对购房者造成误导。

现阶段,我中心商品房预售后续管理工作主要着眼于房地产限购政策的落实监管,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加强对居民家庭购房资格审查;同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销售现场、经营场所等显著位公示住房限购政策,不得向限制购房对象出售商品住房或提供存量住房买卖经纪服务。

第二,在当前国家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下,加强对代理销售商的监管非常重要也非常紧迫。

今年,我中心强化了对房地产销售代理备案登记的审查力度,对外地房地产中介企业或分支机构在我区开展房地产销售代理工作的,事先应通过我中心的资格审查,对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要求进行备案或者登记。

今年目前为止,我中心已办理1起销售代理备案、3起销售代理登记。

第三,继续深入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检查。

今年9月,我中心开展了为期三天的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检查,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情况、营业执照、从业人员资格等情况进行了逐个检查,并对每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比对,为建立我区的房地产中介行业信息管理平台提供基础依据。

此次专项检查共实地走访了全区122家房产中介机构,其中招宝山街道62家(关闭8家,新开未登记5家),蛟川街道13家(关闭1家,新开未登记3家),骆驼街道28家(关闭4家,新开未登记1家),庄市街道14家(关闭4家,新开未登记1家)。

本次专项检查发现了部分房产中介及从业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中介房屋买卖合同不规范、房产中介机构从业行为不规范三大问题。

对此,我中心及时向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宣传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要求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按照办法的规定及时整改,合法经营;同时提出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全区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加大管理力度等三项下一步工作计划,力争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

二、不断加大日常执法力度,有效防范房屋装修上的违法违规行为

在制止和查处房屋使用安全领域的违法、违章行为方面,我中心采取措施加强执法管理力度。

首先,扩大巡查范围,改进巡查方式,变被动待访为主动下访,同时对举报、投诉及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装修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查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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